随着民众生活水平提高,饲养宠物的居民也越来越多。然而,遛狗不拴绳、不清理宠物粪便等不文明现象日益突出,严重影响小区的环境卫生,威胁着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笔者认为,小区物业治理狗患无可厚非,但莫要突破法律边界,越“位”越“权”,将约束居民的“手”伸得太长。物业禁止业主饲养宠物是越俎代庖之举,应当及时叫停。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绝对禁止公民养宠物。法无禁止即可为,也就是说,居民有养宠物的自由,也有不养宠物的自由。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单方面禁止居民养狗,青岛北村新苑小区物业张贴通知,在小区内全部禁养宠物,显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对小区内原北村居民违反规定,将停发分红及补贴;租户或买房的,将对宠物强制清理,这种“要挟”和强制措施,更是错上加错。对此,小区居民完全可以进行抵制,如果业主“霸王硬上弓”侵犯居民合法权益,居民可以维权和追究物业法律责任。而物业突破法律边界管理小区,将毫无胜算可能。
总而言之,物业服务小区应当回归服务本位,不越“位”不越“权”,为居民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千万不能凌驾于业主之上,越俎代庖甚至用一些违法手段来管理小区和约束居民。各小区物业应汲取教训,不要让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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