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为遛狗不牵绳引发的系列纠纷意外,多次成为社会热点事件。2018年8月,成都一条未拴绳的德牧犬扑倒并咬伤一名13岁少年,狗主人被拘留罚款;2019年8月,成都发生一起“狗撞人致9级伤残”事件,最终两名狗主人分别赔偿11万元和3万元;2021年11月,武汉36岁的女子卢某“以命相抗”遛狗不拴绳子。
当下,城市的“养狗热”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养狗引起的伤人扰民、传播疾病、污染环境等问题频发,已经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遛狗必须拴绳,拴绳才能遛狗”这种行为,应该成为法律法规层面的基本标准,同时也是对养狗居民生活常识和文明素养的基本要求。但遗憾的是,现实中依然会经常看到不少“野遛”,即使这种行为对他人造成了惊扰甚至伤害,但依然我行我素。事实证明,在不文明的宠物狗背后,总有不文明的养狗人。在养狗人肆意纵容宠物狗的背后,往往有不规范的养狗行为,因为缺乏对法律的敬畏,缺乏对规定的遵守,以致爆出“狗比你家娃金贵”这样毫无道德感与常识性的话语。
今年5月1日,新修订并正式实施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养狗是公民的权利,但这种权利是有限制也是有条件的,特别是当养狗与公共利益有冲突时,养狗人必须规范自己的权利,尽应尽的义务。归根结底,在法律框架内构建合乎法治的关系,才能于己、于人、于狗都有益,各得其所,相安无事。
就在近日,云南昭通市昭阳区城管局发布的《通告》规定,凌晨00:00至早上6:00外出遛狗必须拴绳、犬只佩戴口罩,养犬人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早上6:00—凌晨00:00内,禁止任何犬只进入规定的公共区域。这份通告,被网友们解读为“史上最严遛狗令”。由狗主人说出“狗比你家娃金贵”的话语看来,各地推行“最严遛狗令”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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