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局严格落实《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针对无证养犬、违规遛犬、违规饲养大型犬只等问题,成立了工作队,开展专项整治
将继续深入居民小区、街头巷尾,及时发现并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广泛普及文明养犬知识,确保文明养犬教育宣传到位,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你的行为属于《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中的‘放任犬只自行出户’,按照该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我们对你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4月8日,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吉祥苑社区居民张健(化名)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作出处罚时说。
当天,执法人员在吉祥苑社区附近例行检查时,发现有未拴牵引绳犬只自行活动。经调查,该犬只是吉祥苑居民张健家养犬只,在无人看顾、牵引的情况下放任犬只自行在小区内活动。
执法人员找到当事人后,对他进行了文明养犬的普法教育,当事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了处罚,缴纳了罚款。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大犬类专项整治力度,助推文明养犬工作落到实处,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局持续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针对无证养犬、违规遛犬、违规饲养大型犬只等问题,专门成立了犬只整治工作队,开展犬只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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