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商家申请完成投诉已经5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申请原因:最终解决方案解决方案:您好,经核实您反馈的问题,很抱歉无法满足您的诉求,带来不便望您谅解。
您好,经核实您反馈的问题,很抱歉无法满足您的诉求,带来不便望您谅解。
自如方不同意清退诉求,也不给理由,这种解决方案实在难以接受
已隐藏内容
已分配商家自如客服
自如合同上明文规定,不允许租客养宠物(且合同上业主也不同意养宠物)否则自如方有权清退。但本人自01卧租客入住以来发现其养猫,导致卫生条件变差,房间有异味,且猫毛乱飞导致我猫毛过敏,严重影响我身体健康和正常休息(猫毛还堵塞淋浴间水池和下水道)。我于2024年3月10日第一次将上述问题反映给自如APP,但和自如方管家等业务人员多次交涉无果,从第一次反映问题到现在已经快2个月了,明明养猫实锤证据确凿,但处理态度仍然非常拖延。01卧租方声称早已和自如方管家沟通过,但是多次撒谎猫已送走,实在是不可相信!我觉得存在管家默认他们养宠物的的情况。因此认为自如方存在合同欺诈行为,欺骗消费者以及业主。要求南京自如方按合同办事清退养猫租客!
24小时有效投诉20664
累计有效投诉22240777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京)-经营性-2019-0026京教研[2002]7号电信业务审批[2001]字第379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