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生果报,顷刻万死戒杀放生佛学知识

二ooo年九月十七日,桃园市某市场的罗姓鸡贩,因为一句半开玩笑的“阿伯”,引起在市场打杂工的吕某不满,两人互相用秽语责骂,发生口角。罗姓鸡贩愤而持砖块丢向吕某,吕不甘示弱拿出所带水果刀追杀罗,罗拔腿就跑,绕著市场半圈一百多公尺后,在一个摊位旁摔倒,吕某追至,刺杀罗右胸后脑手臂等处共五刀,行凶后随即骑机车逃逸。被杀的鸡贩罗某送医急救不治。

二十七岁的厨师陈○则,于二oo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晚上,和友人王○恺、吴○辉,一起在台北县一家钓虾场喝酒,一直喝到二十三日清晨,三人才分骑两辆机车离去,途经新庄市某路的巷弄时,陈○则机车踏板上的矿泉水掉落,滚到杨姓鸡贩停在店门口的箱型车底,王○恺检的时候被绑在屋檐下的狼狗咬伤左手。他们一气之下,用塑胶桶敲箱型车,惊动了杨姓父子,外出察看,双方遂发生口角,儿子拿起放在鸡笼上的杀鸡刀刺向对方,陈○则肩部和腰部中刀,倒卧血泊,王○恺、吴○辉则逃离了现场。警方赶到现场时陈○则已气绝身亡。

以前在陕西蒲城县令某公,守持不杀生戒已久。但是夫人性情残忍暴戾,又贪馋口腹。每天屠宰物命,用以烹制各样精美饮食。有一次,正好夫人生日,亲自交代厨师,预备丰盛的筳席,庆贺一番。厨房内猪、羊、鸡、鸭,捆缚满地,伸颈哀鸣,都即将被宰杀。某公见了深为怜悯,劝夫人说:“你欣逢佳辰,它们却为你而死,实在可僯,你庆贺诞应当发慈悯心,种善修福……。”夫人不等某公说完,便气愤地辱骂说:“大家若都像你一样,遵守佛教戒杀,数十年后,普天之下,就要变成禽兽世界了。你不要向我说这些没知识的言语,我绝对不会改变的。”某公无奈,长叹而出。

次日早晨,夫人尚在熟睡中,不知不觉好像身入厨房,众婢围之观看,夫人忽然自觉灵魂与猪合为一体,厨夫直走近前,拘执其四肢,提放在凳上,然后扼住其头,手执利刀,猛力刺入喉部,痛彻肺腑;又被投入沸汤拔毛刮骨,接著割裂颈部直到腹部,痛极难忍,神魂随著肝肠,一时游散,感觉漂泊无依。不久魂又附于羊身,同遭杀害,惊惧狂叫,然而奴仆侍婢辈,站立身旁,却谈笑自若,袖手旁观,那被杀戮的惨痛更甚于猪,过一会儿,又杀鸡宰鸭,一一皆如亲身挨受,各种屠杀都已完毕,惊魂稍微安定。这时,忽然老仆带进一条金色鲤鱼,魂又附鲤,听到一婢女欢喜呼叫说:“夫人最喜食鲤鱼,现还在熟睡,快交给厨师剁成鱼丸,以备夫人早餐。”于是厨师刮除鱼鳞,挖出鱼胆,断头去尾,当除鳞挖胆时,夫人有如亲受凌迟极刑,最后放在刀板上细剁,这时,一刀一痛,如同变化百千身,受寸寸割裂一般,最后极力狂呼,忽然惊醒过来。

这时,小婢送进食物说:“鱼丸已经煮好,夫人可用早点了。”夫人惊魂稍定,却立刻命小婢端出去,回想梦境,不觉汗如雨下,于是命取消筵席。某公闻之,感到奇怪,仔细追问,夫人遂将梦中所受一一相告,从此长斋素食,与某公同守杀戒。此事发生于清嘉庆中世年间。

阴骘文上说,将来过六千年后,人寿十岁时,有刀兵劫,一切众生互相杀害,地上所生的草,锋利如刀刃,触之即死,过七日七夜,刀兵劫才结束。所谓刀兵劫,大者如战争,小者如家中遭遇盗匪强盗,个人遇到歹徒、仇家、不良分子的追杀抢夺或枪击,另外如到医院做大手术开刀或临终解剖,都是属于刀兵劫的一种。佛说:因饥饿或刀兵器而死的人都入恶道,从疾病瘟疫而死者多升天上,何以故?因为疾病的时候,有善知识或家人来相互慰问,没有毒害屠杀以及相争相夺的心念,所以病人若持五戒十善得升人天善道。反之,遇刀兵劫者,临命终时心念都是遇到毒害屠杀或相互争斗的心,所以入恶道。《婆沙论》说,若一日一夜持不杀戒,当你来世中绝不遇刀兵灾害。(陶子记录)

注:(1)为尊重亡者众等人格,又兼顾事实,故本文中人名姓是真的,名字中间一字用○,末后名用假名。

(2)愿本文流通功德,回向给涂君罗某与某某陈○则与杨氏父子,解怨释仇,业障消除、离苦得乐、信愿念佛。

THE END
1.净空法师:战争是杀业的果报佛说这个世间有刀兵劫,刀兵劫就是战争,战争的起源在哪里?就是杀生。战争,这是杀业的果报。要想世间永远没有战争,佛说了一句话,“除非众生不食肉”,一切众生都不吃肉了,这个世间就没有战争。 我们凡夫,有意无意之中,每一天不晓得杀害了多少众生!有意去杀害是罪,无意的杀害是过,所以杀生这一条戒,我们自己...https://www.jianshu.com/p/6822e2ff5217
2.佛说不杀生有十种利益戒杀放生放生护生护生园永离杀生是‘十善业道’之首善,‘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貌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得佛随心自在寿命。’如果我们把修十善的功德回向到佛果上,那成佛时所招感的果报是‘得佛随心自在寿命’,就是想活多长时间,就能够活多长时间。http://www.hglws.com/html/2019/jsfs_0103/59136.html
3.《佛说大乘金刚经论》浅释净慧法师《佛说大乘金刚经论》属于大乘三藏十二部中的论部。佛灭度后,有些法师也讲“论”,包括《六祖坛经》,也属于法师的论。有达摩祖师讲的,吕重阳(吕祖)讲的,还有《灶王经》,在佛教里叫“杂论”,是解释佛法的,与“佛论”不是一回事,要清楚这个区别。 http://www.mybuddhist.net/cms/putiwenku/sancangjingdian/jing2/danpian/4174.html
4.净土法门法师:佛说十善业道经(第四十集)佛教我们真实的善法,你看看这个果报多殊胜!不杀生、不偷盗、不邪YIN的果报,多殊胜!如果你违背了,不但这些殊胜果报没有,带来的是灾难。我们看看今天的社会,只要你细心去观察,都在造十恶业。谁将十恶业做得广、做得大,这个人是英雄,被社会赞叹。反过来,修十善业、不造十恶业的,社会人看这个人无能、窝囊。我们...http://text.xuefo.net/show1.asp?id=42862
1.佛说不杀生可获殊胜的善根果报佛弟子应常思惟不杀生之善,这样就会心中常常生起欢喜。不但自己不杀生,见到其他人杀生时,应该采取种种方式劝阻,如果无法劝阻,可以采取以财赎命等方式来救度众生,这样的人,就是修慈悲喜舍四梵行,可以得到殊胜的善根果报,没有王、贼、水、火等灾难,一切所得皆悉长久。https://www.hrxfw.com/fojing/mingju/59928.html
2.佛说梵网经菩萨戒本释义5大乘菩萨以慈悲济物为本,则应断食一切肉。如有病以鹿角虎骨等入药,可以开缘。若为营利制药故,多伤生命,则应视同杀生食肉之罪。 3.果报 《佛顶经》说:“杀彼生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经微尘劫,相食相诛,犹如转轮,互为高下,无有休息”。 明代愿云大师说:“千百年来碗里羹,怨深似海恨难平。欲知世上刀...http://m.ydsnrs.cn/index.php/article/fangzhangwenji/168.html
3.这些行业在佛法里都属黑业,果报惨烈,不能做!你的职业选对了吗...11、家里有出租房,门面房,避免招一些搞杀生行业的租客,以及卖淫,嫖娼,赌博、吸du、欺诈、传销等等危害社会风气的租客,以免给自己以及家庭造成巨大的因果报应 按照风水学来说,这些卖淫、嫖娼、赌博不务正业的人,租住你们的房屋都会破了你们的风水,使得你们家庭倒霉运。 https://www.xshrcw.com/wap/c_article-a_show-id_24289.html
4.杀生的罪业非常大,果报极其可怕《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讲过,不管是杀任何众生,都会感得五种苦果:一、生生世世短命;二、常遭受恐怖之事;三、仇敌比较多;四、死后堕地狱受苦;五、从地狱中出来,得人身也是短命多病。所以,现在很多人时常感受怖畏,怨敌特别多,自己也有种种不顺,这都跟前世杀生有一定关系。 https://www.97su.net/3/39967
5.杀生吃肉引发战争导致释迦族被灭,佛敲鱼头,头疼三天·《佛说...佛经记载,在两千五百年前的古印度,释迦牟尼佛住世的时候,乔萨罗国的琉璃王因受到释迦族的侮辱,发誓要灭掉整个释迦族。 佛陀劝阻了三次都没有成功。当琉璃王的军队攻进迦毗罗卫国的时候,佛的大弟子目犍连尊者是神通第一,请求佛前去相救。但是佛说:“这是释迦族的因果,暂时很难改变。”于是,目连尊者发慈悲心...https://www.kancloud.cn/luojiangtao/foshuojiankang/2626511
6.佛说养宠物佛说养宠物养死的果报,佛说狗狗和主人的因果专题:佛说养宠物 佛说养宠物养死的果报 宠物的出现让很多的生活变得丰富和多彩了,长时间饲养宠物就会将其当做自己的家人,有非常深厚的感情在其中,但宠物寿命相对比较短一点,所以可能几年之后就会出现死亡,那佛说养宠物养死的果报都是什么啦,一起来通过文章了解吧。https://www.haoyunbb.com/baike/tlist-124587.html
7.佛说梵网经菩萨心地品合注亦非世间善恶果报。乃是解空体性三昧。诸佛菩萨大法乐耳。此亦可别对欢喜行者。化被一切。即十方随顺之义。 (辛)二悲心 若佛子。以悲空空无相。悲缘行道。自灭一切苦。于一切众生无量苦中生智。不杀生缘。不杀法缘。不著我缘。故常行不杀不盗不淫。而一切众生。不恼发菩提心者。于空见一切法如实相。种...https://www.baus-ebs.org/sutra/jan-read/010/011/011-2.htm
8.《佛说未曾有因缘经》白话释义就是杀生、偷盗、邪淫。什么是口业?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是口业。什么是意业?就是嫉妒、嗔恚、骄慢、邪见。严禁身口意造作这些恶行就是十善。放纵身口意造作恶业就是十恶。一心诚恳,忏悔罪业,不做十恶,身口意自然清净。三业清净称为十善。 天帝问曰。十善之功。果报云何。野干答曰。曾闻佛说。人行十善。https://m.wang1314.com/doc/webapp/topic/751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