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期限为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4日,过时中考加分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加分申请。
地点:学校办公楼301西门。
附件:
1.2022年独生子女中考加分办理流程及问题解释
2.2022年度兰山区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中考加分审批表
3.2022年度兰山区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中考加分承诺书
学校工会、妇委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2022年独生子女中考加分办理流程及问题解释
一、办理流程
1.符合中考加分家长到学校领取或到工会网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办理2022年独生子女中考加分的通知》中下载并填写2022年中考加分审批表(一式两份)。
2.计划生育关系纳入我校管理的加分考生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独生子女证三证的扫描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和2022年中考加分审批表到学校工会、妇委会(学校办公楼301室西门)审核盖章。
3.将以下材料交孩子班主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仅用于2022年度中考加分使用”字样;独生子女证明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有特殊情况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度兰山区独生子女和农村和合法生育俩女绝育家庭中考加分审批表》、《2022年度独生子女及农村双女户中考加分承诺书》各两份。
二、中考加分常见问题解释(2022年)
(一)基本问题
1.兰山区2022年中考加分审核工作自2022年5月5日起至2022年5月12日止,过时中考加分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加分申请。
2.考生父母存在离异(丧偶)现象的,需出具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死亡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离异(丧偶)后抚养方未再生育、收抱养子女证明。
3.考生父母存在收养行为的,需出具收养手续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5.独生子女证明丢失的,到原办理地查询后出具证明;未办理的,到镇级计划生育管理地办理。
(二)独生子女有关
1.根据国家卫计委有关文件规定,独生子女一般指夫妇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死亡且没有生育子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视为独生子女:
(1)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2)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
(3)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离异后,该子女经法院判决或协议由一方抚养并长期共同生活,且抚养方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
2.已办理生育证或在孕的,不认定为独生子女。
附件2
2022年度兰山区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中考加分审批表
镇(街道、经开区)村(社区、单位)
学籍所在学校学籍所在班级
申
请
人
情
况
姓名
婚姻状况
(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身份证号
夫
妻
子女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考生身份性质
独生子女□双女绝育□
证件编号
政策
依据
符合临发〔2009〕30号和兰发〔2010〕6号文件规定
审
批
计划生育管理地镇级卫计(健)办审批意见:
(公章)
经办人:
计划生育管理地县级卫健局审批意见:
年月日
(此栏目仅计划生育管理在山东省外的办理)
负责录入加分系统的镇级卫计(健)办审批意见:
注:此表格为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中考加分证明,一式两份,考生家长留存一份,镇卫计(健)办备案一份。镇卫计(健)办初审通过后录入中考加分系统,区卫健局审核后传送电子版至区教体局作为加分依据。2022年中考加分审核工作自2022年5月5日起至2022年5月12日止,届时中考加分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加分申请。
附件3
2022年度兰山区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中考加分承诺书
父亲:,身份证:
母亲:,身份证:
现有个子女,子女情况如下:
姓名:,身份证:
我承诺以上信息属实,否则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该承诺书一式两份,学生所在学校、镇级卫计(健)办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