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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1回复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上述规定,明确了在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
(一)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如果收养人自愿收养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弃童的,不受“无子女才能收养子女”的条件限制;(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收养条件有:(一)收养人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没有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六)
?从儿童福利院领养的孩子是否可以退还?儿童福利院收容哪些儿童?针对这几个问题110ask.com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1、根据《民法典》规定,就去福利院收养儿童的条件做出以下解释: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要收养儿童的,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如下:1、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婚姻状况、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本人有无子女或者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1、签订劳动合同所依照的法律已修改,导致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作修改的;2、用人单位经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因生产方向的变化,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时,需作出相应修改的;3、
借条一定不要写成是欠条,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既有可能是由于借款产生的,也有可能是买卖,承揽等纠纷其等其他法律关系产生的。因此仅仅凭欠条不能够证明钱款的性质。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的,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而且要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