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警方提醒:领养需到民政部门办理正规手续
为给领养的女儿落户,但去民政部门咨询后得知领养手续比较麻烦,南充市嘉陵区文峰镇一女子“灵机一动”,伪造了一张假的出生医学证明,试图帮女儿入户,被文峰派出所民警一眼识破。因使用伪造证明文件,糊涂妈妈黄女士被文峰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
妈妈苦恼领养孩子手续繁琐
据了解,黄女士和丈夫结婚几年了一直没有小孩,今年8月,两人决定去领养一个小孩。正好今年4月份,黄女士的亲姐姐生下了第三胎,原本想要个男孩,但是孩子出生后发现是个女孩。7月,经过两家人协商,准备把这个小女孩过继给黄女士夫妇。
一眼识破涉嫌伪造证据被行拘
文峰派出所副所长鲁斌告诉记者:“发现可疑之后,我们通过与开具医学证明的医院联系查证,确认了黄女士拿的是伪造证件。”
文峰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黄女士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黄女士在证据面前向民警吐露了事情的原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警方对他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金200元。
领养有道需按照正规手续
文峰派出所副所长鲁斌提示,如果想给领养的孩子办理户口,必须先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正规收养手续,然后再到派出所办理户籍。而公民提供假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会造成户籍和人口管理的混乱,危害极大。公安机关对于此种行为将会严厉打击,望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南充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副科长肖容告诉记者,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知道一点
收养子女所需证件收养人:
(1)收养申请书。(2)户口簿、身份证;(3)结婚证(离婚者须提交离婚证)(4)单位证明(见收养人有关情况证明表)(5)有抚养能力的情况证明(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6)南充市妇幼保健院出具的收养人健康证明。(7)与被收养人2寸合影照2张、单人照各1张(近期正面免冠)。
被收养人:
(1)意愿书(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须交本人愿意被收养的意愿书)。送养人: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同意书(夫妻双方);(3)不违反计划生育协议书(计生部门);(4)与收养人有血亲关系的证明(公安部门或公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