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班培训-领先的建筑执业考试培训服务商!
笔者按:2022年2月23日住建部发布了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起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目录
1、对“职称”人员与“职业资格”人员的影响
2、对无资质劳务企业和班组的影响
3、对不同建设工程企业的影响
4、资质改革前后对应表
5、新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我国职业资格制度是从1994年开始建立的,在加入WTO后,我国开始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开展与各国之间的职业资格互认。
由于世界上许多国家没有职称,因此加入WTO后,我国在深化职称改革时,逐渐淡化职称概念,扩大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范围。这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为证书太滥:有的部门、地方和机构随意设置职业资格,名目繁多。
2014年起,国务院分批大幅取消职业资格。减少了人才从业壁垒,减轻了人才负担和社会成本,释放了人才创新创业新活力,推动了政府在人才管理方面的职能转变,提高了职业资格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2017年,在经历了“七连清”后,将国家职业资格从618项减少到140项,职业资格制度迎来里程碑式变革,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正式建立,实行清单式管理。2021年版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在2017版的140项基础上又缩减到72项。其中: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准入类33项(如教师资格、医生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消防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人员(注册结构/化工/公用设备/土木/环保/电气工程师)、护士资格、航空人员资格、注册会计师、导游资格、拍卖师等)。水平评价类26项(如社会工作者资格、资产评估师、房产经纪人、矿业权评估师等)。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准入类12项(焊工、消防设施操作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等),水平评价类1项。
准入类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均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职业资格制度在完善,职称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中。2021年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完善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淡化学历要求,强化技能贡献。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探索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技术与技能相促进的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机制,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扩大贯通领域。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对两类人才贯通的职称系列,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创新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综合采用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业绩评审、面试答辩、竞赛选拨等多种方式评价高技能人才。
职称的获得方式有多种,职称的审批权限在地方机构或大型企业。而职业资格取得方式基本是考试一种,如一级建筑师、结构师、建造师由人事部汇同住建部组织全国统一考试。
我国对于注册建造师采用统一考试的方式,与国外如英国的皇家特许建造师面试等方法不同,国外注重的是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统一考试制度是结合我国国情,在目前比较合适的方法,但不能作为唯一的方法,所以我国职称制度(考评结合等多种评价方式)和职业资格制度并存,就是按照各类人才成长与职业发展的规律,建立面向全体技能劳动者的多元评价机制,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这次住建部新的施工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淡化职称,强化了个人职业资格,还是符合较多从业人员的心里预期的。职称更多体现的是从业人员的工作年限,且有工作年限的人也不一定就有宝贵的工作经验,工作经验需要提炼总结。
以市政施工总承包甲级(原一级)为例:
如上图,理论上申请新的施工资质无需再配置职称人员,且技术负责人也由高级工程师改为一级建造师担任。且建造师人数由5人(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即可)成倍增加到10人(且须一级建造师)。
但是增加如此多的建造师人数,可能有待商榷。一个施工企业是否需要长期配备这么多的一级建造师?是否会导致人才资源的浪费?可否减少一半数量,如果企业承接到了需要相应工程施工经验的建造师的项目后,由企业去市场选聘与该工程需要相匹配的建造师来担任项目经理?
以勘察综合资质为例:
以设计建筑行业(甲级)为例:
可见将来有业绩的一级建筑师和一级建造师的数量,将严重制约高等级资质的数量。
以勘察劳务资质为例:
以施工劳务资质为例:
本次改革后,施工劳务资质的取得非常简便。在以往实践中,施工企业往往和班组长个人或无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因违反《建筑法》规定的承发包制度而导致合同无效及行政处罚。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住建部2016年4月批准在浙江、安徽、陕西三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取消劳务资质办理和资质准入。然《建筑法》也尚未修改,且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相应资质,且至今在施工资质序列中,仍然保存着施工劳务(即专业作业)资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也规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属于违法分包。
2021年,最高院民一庭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解释道:“基于上述改革背景,不应当再轻易认定无劳务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但《建筑法》等法律尚未修改,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是否无效争议极大。那么,此次资质改革后,只要具备《营业执照》+信息备案的劳务企业签订的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将不再无效。
此次改革,虽然保留了施工劳务(即专业作业)资质,但该资质取得方式已经极其简便,因此,以后劳务班组长应该积极的去成立自己的劳务企业并申请信息备案。且按照《建筑法》规定,个人是不予许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劳务的。
需要注意的:实践中很多承包模板(含支模架)工程、脚手架工程的企业误以为自己的承包范围是对应施工劳务资质(专业作业资质)。其实如果对上述工程进行双包(包工包料),是需要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的,属于专业工程分包商。该项资质在原版就是有的,本次改革方案仍然予以保留,不过大幅放宽了对企业的考核要求。
原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改革红利最大,也是此次改革方案争议焦点。
此次改革变动最大的是施工资质序列中,增设了施工综合资质序列(原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的任一类,即可换发综合资质),施工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特别是民营特级企业,原来普遍仅有建筑工程单项特级资质,本次改革后,民营特级企业在承接铁路、港航、水利等基础设施领域业务时,至少在资质问题上不再有障碍,可以促进民营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这一充分竞争性的行业内做强做大。
原部分专业承包企业直接成为施工总承包企业,改革红利也很大。
如: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将并入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
2020年3月,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钢结构企业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达到以下4个要求,可以换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1、已取得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近3年承建或参与过达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的钢结构主体工程项目。3、近期承建或积极参与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项目。4、无失信记录。
原二级企业,比较无奈,和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施工总承包管理”与“施工总承包”是两种不同的生产组织模式。
前一种模式在国外普遍存在,也在工程管理教材和建造师考试教材有详细阐述。“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在目前建筑市场中应该有很大的需求,但是该种模式(如业主与专业分包商直接签订合同,当然业主也可以委托管理方与专业分包商签订)会因违反现有《建筑法》规定的承发包制度而涉嫌“支解发包”(详见第二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但是本次新的资质标准中多次出现“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并列,看来有推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需求存在。
也许在本次《建筑法》的大修中,随着大量工程管理专业人士的参与,不但会对“工程总承包”的模式和资质要求在法律层面作出专业的明确,可能对“施工总承包管理”这一模式也会作出反应,解决立法与工程管理理论、实践脱节的矛盾。
2017年,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提到坚持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逐步构建资质许可、信用约束和经济制衡相结合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简化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通知》也提到了“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
大家普遍认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资质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
1、设立企业资质的目的是对企业的能力做出评价。但是资质具有人身属性,它是动态的,它依附在员工身上(技术+业绩+经验),随着人员流动,或企业将资质转移,这个变动后的资质究竟还能体现出多少技术实力?这种评价是否还客观?行政部门为啥要为这样的资质背书?
2、企业资质评审过程中的人为因素较多,也影响了企业资质管理的公正性。
3、横向比较,如欧美地区,政府对企业没有定级制度,有的国家对企业有许可制度,但不分级,主要靠市场交易主体的相互制约。这些国家都对关系公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岗位实施个人执业资格制度。个人执业资格制度集中体现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法治的原则,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对于业主来说,一个承包商的商誉、资金实力、担保能力可能比施工资质更重要,某些企业光有资质,但是没有经济实力,反而造成工程烂尾。有实力的企业可以在承接到相应工程后,再去人才市场(国外有建造师协会)选聘与该工程相适应的建造师,再由建造师参与选聘或携带相应的岗位人员组成建设管理团队。
政府也一直在做淡化资质的改革:
2014年11月,住建部将专业承包资质由60个压缩至36个;
2015年,取消了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4个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2015年10月,住建部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
2016年10月,住建部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除各类别最低等级外)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017年4月,正式取消园林绿化资质。
2017年9月,取消工程咨询、物业管理一级、地质勘查等资质。
2017年11月,住建部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
2018年3月,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可见弱化企业资质,是市场化取向,是改革的大方向,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
本次的《资质改革方案》更是对资质种类、等级进行大量的清理、合并、压减。
目前应该不具备试点的可能。
1、目前建筑师可以单兵作战,但建造师不行。建筑设计更多体现个人技术和风格,建筑师所受到的制约要远小于建造师。而工程建设周期长、复杂多变,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多,建造师个人或单个团队很难完成,需要工程管理、财务管理、造价管理、施工技术、法律等不同专业人员支撑。
2、目前建造师执业风险商业保险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缺陷风险商业保险制度都没有完善,建造师个人或单个团队无法承担重大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资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2年3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封请注明“资质标准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2月23日
施工资质新标准征求意见稿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一)资质分类分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4个序列。其中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设有13个类别,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资质设有18个类别,一般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2.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工程技术人员;
3.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4.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1.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施工综合资质或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综合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取得施工综合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将专业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2.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综合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专业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3.取得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和
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专业作业。
4.取得施工综合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
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二、标准
(一)施工综合资质标准
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1.1资质标准
1.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3.6亿元以上;
(2)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5000万元以上;
(3)银行授信额度近3年均在5亿元以上;
(4)具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中的2项以上。
1.1.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2项以上对应不同考核指标的工程业绩;
(2)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以上,其中申报施工综合资质的2项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对应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均不少于20人。
1.1.3企业科技水平
(1)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近3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800万元以上。
1.1.4企业工程业绩
具有下列13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业绩:
(1)建筑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①高度100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②28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③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或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民用建筑工程,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住宅工程;
④单项建安合同额3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2)公路工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②累计修建高级路面400万平方米以上;
③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米或单跨跨度≥100米的公路特大桥6座以上;
④累计修建单座隧道长≥1000米的公路隧道2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500米的公路隧道3座以上。
(3)铁路工程
近10年承担过高速铁路的土建综合工程(不含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下同)累计正线里程100公里以上,或城际铁路、客货共线Ⅰ级铁路、重载铁路的土建综合工程累计正线里程300公里以上,并承担下列5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2座铁路长隧道或1座铁路特长隧道;
②3座铁路特大桥;
③1个编组站或1个动车段(所);
④2个单项合同额10亿元以上铁路土建综合工程;
⑤1500公里以上机械铺轨工程或2000榀箱梁架设工程。
(4)港口与航道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11类中的6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200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②5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③水深大于5米的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
④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⑤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⑥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⑦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⑧沿海20万平方米或内河1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⑨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⑩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5)水利水电工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6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其中至少有1类是①或②中的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①库容10亿立方米以上或坝高80米以上大坝1座,或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或坝高60米以上大坝2座;
②过闸流量〉3000立方米/秒的拦河闸1座,或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米的拦河闸2座;
③总装机容量300MW以上水电站1座,或总装机容量100MW以上水电站2座;
④总装机容量10MW以上灌溉、排水泵站1座,或总装机容量5MW瓦以上灌溉、排水泵站2座;
⑤衬砌后洞径〉8米、长度〉3000米的水工隧洞1个,或衬砌后洞径〉6米、长度〉2000米的水工隧洞2个;
⑥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5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120万立方米以上或岩基灌浆12万米以上或防渗墙成墙8万平方米以上。
(6)电力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0万千瓦以上;
②单机容量60万千瓦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③单机容量90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④33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⑤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
(7)矿山工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以上或某1类的3个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800万吨/年以上黑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②400万吨/年以上有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③200万吨/年以上煤炭矿井工程或400万吨/年以上选煤厂工程;
④200万吨/年以上化工矿山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铀矿工程;
⑤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矿山工程。
(8)冶金工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11类中的4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①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120吨以上转炉,90吨以上电炉);
②年产80万吨以上轧钢工程;
③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④年产9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焦炉);
⑤小时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⑥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⑦年产20万吨以上铜、铝或10万吨以上铅、锌、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⑧年产5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50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⑨日产2000吨以上窑外分解水泥工程;
⑩日产2000吨以上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日熔量4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
(9)石油化工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14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②5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
③3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亿立方米/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④单罐10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3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8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50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5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单罐4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2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单罐3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2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单罐5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
⑦30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⑧24万吨/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⑨32万吨/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⑩50万吨/年以上纯碱工程、10万吨/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4万吨/年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项目投资额6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30万套/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亿标立方米/年以上煤气化、20亿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气、60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上煤制油、20万吨/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市政公用工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6类中的4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累计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环路,不含城际间公路)长度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
②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高压燃气管道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25公里以上;
③累计修建内径5米以上地铁隧道工程4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地下交通工程2万平米以上,或修建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地铁车站工程2项以上;
④累计修建城市桥梁工程的桥梁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4座以上;
⑤修建日处理3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2座以上,或日供水50万吨以上的供水厂工程1座以上;
⑥修建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以上。
(11)通信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5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年完成15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50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或1500管程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单个项目5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工程;
②年完成2个以上省际业务支撑系统、网管支撑系统、管理支撑系统,或10个以上的省级业务支撑系统、网管支撑系统、管理支撑系统,或年完成30个以上的市级业务支撑系统、网管支撑系统、管理支撑系统;(包含资源池、智能网、网管、时钟、计费等)
③年完成20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④年完成500端10G以上或200端100G以上的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⑤年完成2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工程;或15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工程,或8个以上机架规模在1000个以上的数据中心(IDC)系统工程,或15个以上IP网核心层、汇聚层工程,或50个以上IP网接入层工程;
⑥年完成8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机房)投资额800万以上的电源工程或1000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⑦年完成宽带接入入户工程3万户。
(12)机电工程
近5年承担过2个以上单项合同额2亿元以上机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3)民航工程
近10年承担过2个以上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民航工程的施工,或3个以上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民航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承包工程范围
取得施工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
(二)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3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甲级资质标准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0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1.1.3企业工程业绩
(1)高度80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2项;
(2)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住宅工程1项;
(4)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2乙级资质标准
1.2.1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3承包工程范围
1.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
1.3.2乙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项建安合同额1.5亿元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2.1甲级资质标准
2.1.1企业资信能力
2.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0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2.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50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二级以上等级公路路面(不少于2层且厚度10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150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米或单跨跨度≥100米的桥梁3座以上;
(4)累计修建单座隧道长≥1000米的公路隧道1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500米的公路隧道2座以上。
2.1.4企业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6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
(2)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
(3)300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2台;
(4)摊铺宽度12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3台;
(5)80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1套,隧道掘进设备1台。
2.2乙级资质标准
2.2.1企业资信能力
2.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2.2.3企业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6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3)300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1台;
(4)摊铺宽度8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1台。
2.3承包工程范围
2.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2.3.2乙级资质
可承担甲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1000米以下、单跨跨度150米以下的桥梁,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3.1甲级资质标准
3.1.1企业资信能力
3.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0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3.1.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6类中的4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包括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城际铁路、客货共线Ⅰ级铁路、重载铁路土建综合工程累计正线里程200公里;
(2)2座中长铁路隧道或1座长铁路隧道;
(3)5座单路32米且桥长100米以上的铁路桥梁;
(4)2个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新建或改建站场;
(5)2个单项合同额3亿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土建综合工程;
(6)1000公里以上机械铺轨工程或1000榀箱梁架设工程。
3.2乙级资质标准
3.2.1企业资信能力
3.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3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3.3承包工程范围
3.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土建综合工程施工。
3.3.2乙级资质
可承担除高速铁路以外的各类铁路土建综合工程施工。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4.1甲级资质标准
4.1.1企业资信能力
4.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10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4.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10类中的5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200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5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水深大于5米的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
(4)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6)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沿海20万平方米或内河1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1.4企业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7项中的2项以上施工机械设备:
(1)架高60米以上打桩船;
(2)200吨以上起重船;
(3)3000吨级以上半潜驳或100立方米/小时以上砼搅拌船;
(4)排宽40米以上铺排船;
(5)2000立方米以上舱容耙吸式挖泥船;
(6)总装机功率5000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7)8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2乙级资质标准
4.2.1企业资信能力
4.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4.2.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施工机械设备:
(1)打桩船;
(2)起重船;
(3)总装机功率1200千瓦以上挖泥船;
(4)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3承包工程范围
4.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清礁等工程。
4.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5000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7米的防波堤、5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1000吨级以下船闸和300吨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1000吨级以下航道工程、60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28万平方米或内河12万平方米以下堆场工程、120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6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5.1甲级资质标准
5.1.1企业资信能力
5.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0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5.1.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其中1~2类至少1类,3~5类至少1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500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50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2座;
(2)过闸流量≥500立方米/秒的水闸4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100MW以上水电站2座;
(4)总装机容量5MW(或流量≥25立方米/秒)以上泵站2座;
(5)衬砌后洞径≥6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500米的水工隧洞4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5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120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12万米以上或防渗墙8万平方米以上;
(7)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5.2乙级资质标准
5.2.1企业资信能力
5.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5.3承包工程范围
5.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5.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70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1000米、堤防级别2级以下。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6.1甲级资质标准
6.1.1企业资信能力
6.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0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6.1.3企业工程业绩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8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累计6台;
(3)22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600公里;
(4)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8座;
(5)22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100公里。
6.2乙级资质标准
6.2.1企业资信能力
6.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6.3承包工程范围
6.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6.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22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7.1甲级资质标准
7.1.1企业资信能力
7.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0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7.1.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以上或某1类的3个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500万吨/年以上黑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2)200万吨/年以上有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3)120万吨/年以上煤炭矿井工程或300万吨/年以上选煤厂工程;
(4)100万吨/年以上化工矿山工程或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铀矿工程;
(5)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矿山工程。
7.2乙级资质标准
7.2.1企业资信能力
7.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7.3承包工程范围
7.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
7.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600万吨/年以下黑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2)240万吨/年以下有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3)150万吨/年以下煤炭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米的工程项目)或360万吨/年以下选煤厂工程;
(4)120万吨/年以下化工矿山工程或合同额1.2亿元以下的铀矿工程;
(5)合同额1.2亿元以下的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矿山工程。
矿山工程包括矿井工程(井工开采)、露天矿工程、洗(选)矿工程、尾矿工程、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和矿区配套工程。
其他地面生产系统是指转载点、原料仓(产品仓)、装车仓(站)以及相互连接的皮带输送机栈桥的土建及相对应的设备安装工程。
矿区配套工程是指矿区内专用铁路工程、公路工程、送变电工程、通讯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8.1甲级资质标准
8.1.1企业资信能力
8.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10人以上,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6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8.1.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11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120吨以上转炉或90吨以上电炉);
(2)年产80万吨以上的轧钢工程;
(3)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4)年产9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
(5)小时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15万吨以上铝或10万吨以上铜、铅、锌或2万吨以上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5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50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9)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10)日产25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日熔量4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75万吨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8.2乙级资质标准
8.2.1企业资信能力
8.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7人以上,其中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8.3承包工程范围
8.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冶金工程的施工。
8.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年产120万吨以下炼钢或连铸工程;
(2)年产100万吨以下的轧钢工程;
(3)年产120万吨以下炼铁工程或烧结机使用面积240平方米以下烧结工程;
(4)年产120万吨以下炼焦工程;
(5)小时制氧12000立方米以下制氧工程;
(6)年产35万吨以下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20万吨以下铝或12万吨以下铜、铅、锌或2.2万吨以下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6万吨以下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6000吨以下金属箔材工程;
(9)日产4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10)日产6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日熔量550吨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150万吨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冶金工程包括冶金、有色、建材工业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9.1甲级资质标准
9.1.1企业资信能力
9.1.2企业主要人员
9.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3项;
(2)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3项。
9.2乙级资质标准
9.2.1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9.2.2企业主要人员
9.3承包工程范围
9.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和检维修。
9.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1.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管道、储库等)、石油化工、化工、煤化工等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
2.石油化工工程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
(1)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5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
(3)3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亿立方米/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4)单罐10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3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8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50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5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单罐4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2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单罐3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2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单罐5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
(7)30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8)24万吨/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9)32万吨/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50万吨/年以上纯碱工程、10万吨/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1)4万吨/年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2)项目投资额6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3)30万套/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4)10亿标立方米/年以上煤气化、20亿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气、60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上煤制油、20万吨/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规模以下的下列工程:
(1)1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20万立方米/日以上气体处理工程;
(3)1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20亿立方米/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4)单罐5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50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3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20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单罐2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6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单罐1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
(7)15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8)12万吨/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9)16万吨/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30万吨/年以上纯碱工程、5万吨/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1)2万吨/年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2)项目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3)20万套/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4)4亿标立方米/年以上煤气化、5亿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气、20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16万吨/年以上煤制油、10万吨/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0.1甲级资质标准
10.1.1企业资信能力
10.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0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0.1.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6类中的4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12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
(3)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1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1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1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15公里以上;
(4)修建8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10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1项,或修建20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2座;
(5)修建5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1项;
(6)累计修建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2公里以上。
10.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机械设备:
(1)摊铺宽度8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2)10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3)直径1.2米以上顶管设备2台。
10.2乙级资质标准
10.2.1企业资信能力
10.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0.3承包工程范围
10.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0.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1甲级资质标准
11.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11.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0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1.1.3企业工程业绩
(1)年完成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30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或1000管程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单个项目3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工程;
(2)年完成1个以上省际业务支撑系统、网管支撑系统、管理支撑系统,或5个以上的省级业务支撑系统、网管支撑系统、管理支撑系统,或年完成20个以上的市级业务支撑系统、网管支撑系统、管理支撑系统;(包含资源池、智能网、网管、时钟、计费等)
(3)年完成10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4)年完成500端群路端口速率在2.5G以上或300端10G以上或100端100G以上的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5)年完成1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工程,或10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工程,或5个以上机架规模在1000个以上的数据中心(IDC)系统工程,或10个以上IP网核心层、汇聚层工程,或30个以上IP网接入层工程;
(6)年完成5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机房)投资额800万以上的电源工程或800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7)年完成宽带接入入户工程2万户。
11.2乙级资质标准
11.2.1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11.2.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1.3承包工程范围
11.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11.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2.1甲级资质标准
12.1.1企业资信能力
12.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10人以上,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7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12.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个以上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2乙级资质标准
12.2.1企业资信能力
12.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且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2.3承包工程范围
12.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机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12.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5亿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机电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金、石油化工、通信、民航工程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船舶、兵器等其他工业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
13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3.1甲级资质标准
13.1.1企业资信能力
13.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民航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0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3.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机场飞行区工程1项或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机场飞行区工程2项;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民航空管工程1项;
(3)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机场弱电系统工程1项;
(4)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民航综合工程1项。
13.2乙级资质标准
13.2.1企业资信能力
13.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3.3承包工程范围
13.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民航工程的施工。
13.3.2乙级资质
可承担飞行区指标为4E以上,单项合同额在4000万以下的飞行区工程的施工;或飞行区指标为4D,单项合同额在6000万以下的飞行区工程的施工;或飞行区指标为4C以下,单项合同额在8000万以下的飞行区工程的施工;各类飞行区维修工程;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民航空管工程和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的施工。
民航工程包括:机场飞行区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弱电系统工程。
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包括:航站楼弱电系统和飞行区、货运区及生产办公区域弱电系统。其中,航站楼弱电系统包括:
(1)信息集成系统:包括机场运营数据库,地面运行信息系统,资源管理系统,运营监控管理系统(或生产指挥调度系统),信息查询系统以及集成信息转发系统(含信息集成平台,消息中间件,中央智能消息管理系统等)等;
(2)航班信息显示系统;
(3)离港控制系统;
(4)泊位引导系统;
(5)安检信息管理系统;
(6)标识引导系统;
(7)行李处理系统;
(8)安全检查系统;
(9)值机引导系统;
(10)登机门显示系统;
(11)旅客问讯系统;
(12)网络交换系统;
(13)公共广播系统;
(14)安全防范系统(含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和报警系统);
(15)主时钟系统;
(16)内部通讯系统;
(18)综合布线系统;
(19)楼宇自控系统;
(20)消防监控系统;
(21)不间断供电电源系统;
(22)机房及功能中心;
(23)无线通讯室内覆盖系统;
(24)视频监控系统。
(三)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专业承包序列设有18个类别,分别是: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核工程专业承包、通用专业承包。
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200万元以上。
(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1)25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100米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18米以上或深度8米以上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12米以上的基坑围护工程。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1)具有注册建造师3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可承担各类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
1.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24米以下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和深度10米以下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5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15米以下的基坑围护工程。
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1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以上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安装拆卸1600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8台次;
(2)累计安装拆卸100吨以上门式起重机8台次。
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
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可承担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可承担3150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3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3.1资质标准
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师;
(2)实验室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混凝土实验室工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师;
(3)具有混凝土试验员4人以上。
3.1.3企业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混凝土搅拌设备1台,并具有混凝土试验室;
(2)混凝土运输车10辆;
(3)混凝土输送泵2台。
3.2承包工程范围
可生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
4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具有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1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项;
(2)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2项;
(3)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3项;
(4)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项;
(5)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带250KVA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3项;
(6)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3项;
(7)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5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1万KW。
(1)具有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3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1.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
2.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统、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纯化系统、特种气体系统、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
3.电子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应急指挥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其他电子系统工程。
5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个以上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3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6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1项或单项合同额150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3项;
(2)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防腐保温工程2项。
可承担各类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600万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7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2)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500万元以上。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米或单跨≥100米或桥墩高≥60米的桥梁4座;
(2)累计完成桥梁工程合同额3亿元以上。
7.1.4企业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200吨以上架桥机1台。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3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7.2.3企业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4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50吨以上架桥机1台。
可承担各类桥梁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单跨150米以下、单座桥梁总长1000米以下桥梁工程的施工。
8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具有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单洞长≥500米的隧道4座;
(2)累计完成隧道长度10公里以上。
8.1.4企业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2台。
(1)具有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3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8.2.3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1台。
可承担各类隧道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断面60平方米以下且单洞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9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9.1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
9.2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模板、脚手架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
10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
(2)建筑工程幕墙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3项。
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3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11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或某1类的2项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历史建筑修缮工程。
可承担各类仿古建筑、历史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的仿古建筑工程或历史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1.仿古建筑工程是指以传统结构为主(木结构、砖石结构)利用传统建筑材料(砖、木、石、土、瓦等)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含亭、台、塔等)工程,以及部分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建造的建筑工程。
2.历史建筑修缮工程是指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和现代建筑材料,在特定范围内对历史建筑的复原、加固及修补工程。
12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1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面(不少于2层且厚度10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15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额1.5亿元以上;
(2)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基50公里以上,或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额1.5亿元以上;
(3)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安全设施(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中3类以上)3项以上,累计施工里程300km以上(其中标志、标线、护栏施工里程均不少于60公里),或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工程安全设施工程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
(4)累计完成二级公路机电工程施工3项以上,累计施工里程300公里以上,或累计完成二级公机电工程施工3项以上,累计合同额2亿元以上,或累计完成二级公路机电工程单个项目里程100公里以上的施工和2座以上大于1000米的独立公路隧道机电工程的施工。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3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可承担各级公路路面、路基、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的施工。12.3.2乙级资质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路面、路基、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的施工。
13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400万元以上。
(1)具有铁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铁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4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000条公里以上铁路接触网工程施工;
(2)1000条公里以上铁路通信光(电)缆及设备安装;
(3)600组以上铁路电气集中道岔信号工程成400公里以上铁路自动闭塞信号工程;
(4)铁路电力线600公里以上,且包含变电所(站)安装工程。
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1)具有铁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3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铁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可承担各类铁路通信、信号、电力及电气化工程施工。
可承担除高速铁路以外的铁路通信、信号、电力和电气化工程施工。
14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4.1甲级资质标准
14.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14.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4.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16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2000吨级以上散货、集装箱码头(或成套装卸设备安装)工程;
(3)水深大于5米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
(4)沿海20万平方米或内河1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5)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6)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7)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8)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9)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0)1000吨级以上船闸设备安装工程;
(11)300吨级以上升船机设备安装工程;
(12)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
(13)油、气码头成套设备安装工程;
(14)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
(15)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海上通信导航工程;
(16)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内河通信导航工程。
14.1.4企业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6项中的2项以上施工机械设备:
(3)排宽40米以上铺排船;
(4)总装机功率2000千瓦以上挖泥船或100立方米/小时以上砼搅拌船;
(5)2000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
(6)8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14.2乙级资质标准
14.2.1企业资信能力
14.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3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4.2.3企业技术装备
(3)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100立方米/小时以上挖泥船。
14.3承包工程范围
14.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海岸工程、航道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各类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各类船闸、升船机、航电枢纽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各类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河海湖航道整治(含堤、坝、护岸)、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含围堰),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炸礁清礁等工程。
14.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万吨级及内河5000吨级以下码头及航道工程、水深小于7米的防波堤、5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120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等工程,60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6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应的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等工程的施工。可承担1000吨级以下船闸或300吨级以下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可承担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5000吨级以下散货(含油、气)、杂货和集装箱码头成套装卸设备安装工程,1000吨级以下船闸或300吨级以下升船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包括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VTS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工程(AIS系统)、水上视频监控系统工程(CCTV系统)、海上通信导航工程(海岸电台、甚高频电台、海事卫星通信、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等)、内河通信导航工程(长途干线、江岸电台、甚高频电台等)等。
15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5.1甲级资质标准
15.1.1企业资信能力
15.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5人以上;
15.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11类中的2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1类是1、2、3类中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单扇FH>3500的超大型或单扇100吨以上的闸门制作安装工程2项,或承担过单扇50吨以上的闸门制作安装工程4项;
(2)单项3000吨以上的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1项,或DH>800的大型或单项2000吨以上的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3项;
(3)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80MW以上4台;
(4)2台2×125吨以上或4台2×60吨以上启闭机安装工程;
(5)单扇FH>1000的超大型拦污栅制作安装工程2项;
(6)单位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7)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50MW以上2台或25MW以上4台;
(8)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MW以上2台或5MW以上4台;
(9)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MW以上2台或5MW以上4台;
(10)抽水蓄能机组:单机容量100MW以上1台;
(11)水泵机组:单机容量500KW以上4台。
15.2乙级资质标准
15.2.1企业资信能力
15.2.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3人以上;
15.3承包工程范围
15.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压力钢管、闸门、拦污栅等水工金属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启闭机的安装。可承担各类水电站、泵站主机(各类水轮发电机组、水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15.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大型以下压力钢管、闸门、拦污栅等水工金属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启闭机的安装。可承担单机容量100MW以下的水电站、单机容量1000KW以下的泵站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1.闸门、拦污栅FH=叶面积×水头。
2.压力钢管DH=钢管直径×水头。
16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6.1甲级资质标准
16.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16.1.2企业主要人员
16.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2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600公里;
(2)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8座;
(3)22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100公里。
16.2乙级资质标准
16.2.1企业资信能力
16.2.2企业主要人员
16.3承包工程范围
16.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16.3.2乙级资质
可承担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17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7.1甲级资质标准
17.1.1企业资信能力
17.1.2企业主要人员
17.1.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独立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1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核燃料元件工程或核同位素分离工程;
(2)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放射性化工工程或铀冶金等核工程;
(3)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核废料处理工程;
(4)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铀矿山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以上核电站核岛检修维修工程2项。
17.2乙级资质标准
17.2.1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3200万元以上。
17.2.2企业主要人员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7.3承包工程范围
17.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核反应堆、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金、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山工程的施工。
17.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合同额6000万以下的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金、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山工程的施工。
18通用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通用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18.1资质标准
18.1.1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100万元以上。
18.1.2企业主要人员
18.2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建筑工程中除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等专业承包工程外的其他专业承包工程的施工。
(四)专业作业资质
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实行备案制。具有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且拟从事专业作业的企业在完成企业信息备案后,即可取得专业作业资质。
三、附则
(一)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当期上月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首次申请资质的,以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为准;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按企业所申请资质标准要求的净资产指标最高值考核。
2.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以企业申报的增值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含项目地和机构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为准。“近3年”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3年。如申报年度为2021年,“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是指2018年1月1日之后上缴的建筑业增值税。
3.银行授信额度以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年度授信协议书为准。多家银行的年度授信额度不能累加计算,以其中一家银行的最高额度为准。
(二)企业主要人员
1.主要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
2.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
3.主要人员在2家以上企业受聘或注册的,不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有效人员考核。
4.技术负责人的资历、业绩等方面按企业所申请资质的相应标准要求进行考核。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的,应明确每个类别资质对应的1名专业技术负责人。如企业同时申请建筑工程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应分别明确两个资质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如果一名技术负责人的注册专业和个人业绩同时满足该两个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可只申报一人。
5.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等应分别满足标准要求,每类人员数量不累加考核。如企业同时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只需申报5名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即可分别满足2个类别的注册人员指标要求;企业同时申请建筑工程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拥有5名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和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再有5名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5名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即可满足要求。
6.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与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类别
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
建筑工程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矿山工程
矿业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民航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冶金工程
机电工程、矿业工程
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
机电工程
(三)企业科技水平
1.省部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包括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或省部级企业技术中心,以企业提供的批准文件或认定证书为准。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为符合《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规定的认定标准,并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
2.科技活动经费包括科技开发经费(一般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各类试验费、技术资料购置费、研究机构人员工资以及科技研究有关的其它经费或委托其它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信息化建设经费、科技培训经费和科技开发奖励经费,以企业财务报表中“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栏目或科技经费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四)企业技术装备
(五)企业工程业绩和人员业绩
1.本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是指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2.申报的工程业绩为工程总承包的,申报企业应承担该项目中的施工部分。
4.本标准要求的“×类中的×类”业绩必须分别满足。如企业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其申报的3个工程业绩应分别满足标准中的高度、层数、建筑面积、单项建安合同额等4类考核指标中的3类,且不能互相替代。企业申报的3个业绩分别满足2类高度指标业绩和1类层数指标业绩要求的,不予认可。
5.申请多个类别资质的,工程业绩应当分别满足各类别资质标准条件。
6.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可作为施工总承包业绩考核。如企业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申报的工程业绩为某住宅小区中的某栋住宅楼,小区整体未完成竣工验收,但该栋住宅楼已竣工验收合格,则该栋住宅楼可作为施工总承包业绩申报。
7.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中“建筑面积”是指单个合同所载项目的面
积,分期签订多个合同的,不累加计算。
8.申请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工程业绩以企业依法单独承接的专业工程业绩为准,且该专业工程所在的单位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
9.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的,配套工程不得单独作为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工程业绩考核。
10.本标准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间竣工的工程业绩。如:申报年度为2021年,“近5年”的业绩是
指2016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工)验收合格的项目。超过时限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11.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12.工程业绩是境外承包工程的,需提供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说明文件,不考核其是否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13.申报的工程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同时在2个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该项企业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14.单项合同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
15.建筑工程高度应为从标高正负零算起至檐口的高度。
16.建筑工程层数是指正负零到檐口之间的楼层数,其中,设备层不计算在
内,跃层按单层计算。
17.企业因负有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被降级、吊销资质,或因工程业绩弄虚作假申报资质被通报批评或撤销资质的,其相应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18.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近10年来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注册建造师业绩考核中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需为同一人。
(六)承揽工程范围
“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办公楼、宿舍楼、厂房等相应建筑物、构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
(七)资质延续要求
企业申请资质延续,需满足标准中资产、人员、技术装备的要求,工程业绩需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综合资质:近5年完成2类以上施工综合资质要求的工程项目。
2.施工总承包甲级、专业承包甲级资质:近5年完成2个以上本类别甲级资质要求的工程项目。
3.施工总承包乙级、专业承包乙级资质:近5年完成过2个以上本类别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