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昆明理工大学有色金属冶金先进技术研究院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内)。
2.4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建设1栋,地上8层、地下1层的教学实训用房,项目建设用地12366.53平方米(约为18亩),总建筑面积25528.42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3013.7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2514.7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4536.86万元。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工程验收等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承包范围:本项目所涵盖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本项目涉及的节水、绿色建筑等专项设计。
(2)采购、施工承包范围:本项目达到使用功能所涵盖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基础、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消防、供气、通风空调、供热、变配电、电力照明、弱电、洁净、室外道路、围墙、绿化、工艺设备,和《昆明理工大学有色金属冶金先进技术研究院项目初步设计》要求的全部内容。
(3)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
设计:
①承包人应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并参照发包人提供资料及初步设计进行建设项目设计,含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设计及深化设计(上述标准、规范矛盾时,以要求较高的为准)。
③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批复,承包人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时,不得降低标准。承包人提高标准的,按提高后标准实施,增加的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④承包人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时,应充分体现发包人的要求,其成果文件需得到发包人认可。
⑦承包人需指派专人,全力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全过程的各项审批手续。
采购:
①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负责。
③承包人开展材料和设备采购工作时,应充分满足工期节点要求,做好土建与机电设备安装、室内装修等的衔接工作。
施工:
②承包人需按计划组织施工与安装,保证工期要求。
③承包人负责组织承包范围内的单机调试、联动调试、系统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保、电气、电力监控、门禁、暖通、工艺设备等系统的调校与整定),需达到设计要求,并保证符合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④按合同约定适时提交承包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等各种技术资料。
⑧施工过程中,材料、设备的选用须经发包人批准,严禁使用“三无”产品。所用材料、设备必须提供合格证书及出厂检测报告。
⑨服从发包人、监理方、上级部门的过程监督、监管,及时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
⑩承包人应服从昆明理工大学主管部门的现场管理,不能影响昆明理工大学的正常生产运行。
(2)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包括不限于大门、门卫室、办公用房、生活区用房、临时道路及现场硬化、配电室、生产用房、施工现场临水临电等。
(3)竣工验收工作范围
《昆明理工大学有色金属冶金先进技术研究院项目初步设计》和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内容。
(4)技术服务工作范围
数字化施工详见技术要求。
在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将派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现场指导设备的安装、调试直到验收合格。
(5)培训工作范围(如需)
3)竣工验收前,承包人须负责对发包人进行设备操作和维护培训,部分设备操作及维护有持证上岗要求的,需指导及配合发包人完成取证,并在竣工试验前提交所有设备的操作、维修和技术手册;
(6)保修工作范围
合同约定的所有实施工程内容。
(7)其他工作
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在本工程范围内的项目,模拟清单中没有详细列明的工程子目录没有对应分项进行报价及工程量的出入,其费用也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2.6工期要求:总工期660日历天(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报最短工期),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和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周期9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
2.7质量要求:
2.7.4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满足项目功能要求、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初步设计、规划条件及招标人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4信誉要求: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审查委员会审查)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以上信誉要求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并加盖公章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0年后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可以为施工总承包方或者设计方;(2)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6)一家独立法人公司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拟派人员不更换承诺;
(2)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承诺;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理工大学
联系人:代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16588
投诉电话:0871-6591658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106
联系人:郑艳、覃伟
联系电话:0871-65316494、13700665436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871-6432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