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GB/T701-1997《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中Q235牌号规定,规格为Φ6.5mm高速无扭控冷热轧盘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符合国标GB/T14981-1994《热轧盘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二、苏州商品交易所(1993——1995):
标的物:Φ6.5mm低碳钢Q195-235热轧盘条,包括普线和高线两个合约。
质量标准:
(1)技术指标符合GB701-91或GB700-88规定的热轧盘条和符合YB4027规定的无扭控冷热轧盘条;
(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热轧盘条应符合GB701-91的规定,无扭控冷热轧盘条应符合ZBH44001的规定;
(3)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符合GB2101-89的规定。
三、天津金属交易所(1993——1995):
标的物:Φ6.5mm线材
(1)适合范围:适用于供拉丝、建筑、包装及其它用途普通质量的低碳钢热轧线材;
(2)外形要求:
A、线材公称直径为φ6.5mm。
B、线材直径允许偏差不大于±0.45mm,不圆度(同一截面上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的差值)不大于0.45mm。
C、线材每盘重量不小于100KG。
(3)技术要求:
A、普通低碳钢热轧线材,用Q195-235号钢制造。其化学成分应符合GB701-91-5.1的有关规定。其物理性能应符合GB701-91-5.3的有关规定。
B、线材表面不得有裂缝、折叠、结疤、耳子、分层及夹杂、允许有压痕及局部的凸块、凹坑、划痕、麻面,但其深度或高度(从实际尺寸算起),不得大于0.2mm。
四、上海期货交易所(路边社):
标的物:高速线材
质量标准:为符合GB/T701-1997《普通低碳钢热轧圆盘条》规定的Ф6.5mm高速无扭控冷热轧圆盘条,牌号为Q235。
标的物:螺纹钢
质量标准:Ф25mm的符合国标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HRB335的螺纹钢。
GB/T701—2007《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编制说明
1.工作简况
根据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6]03号文,《关于下达全国钢标委2006年第一批国家标准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中“20063540-T-605”项目的要求,由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GB/T701-1997《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的修订工作。
1.2工作内容
2006年8月接到修订任务后即着手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准备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2.1收集、分析、研究了JISG3505、ASTMA510等先进标准。
1.2.2了解国内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生产、使用、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1.2.3研究总结了马钢在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生产、使用、销售、研发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对马钢低碳钢热轧圆盘条近几年的实物质量进行了统计分析。
1.2.4通过近几年的用户走访及质量异议处理情况,了解用户对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的使用要求。
1.3工作过程
为了使修订后的标准能更好的反映国内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的生产、使用现状和发展趋势,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在以上准备工作的基础上,马钢在2006年11月提出了GB/T701《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标准修订讨论提纲,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确定了修订的原则和主要修改内容及修改设想。2007年3月完成了GB/T701-2007《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标准征求意见稿,发给55家单位,共收到10家单位39条修改意见。在认真分析、研究修改意见的基础上,2007年7月完成了GB/T701-2007《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标准讨论稿。2007年8月1日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7家单位15位专家讨论,形成了GB/T701-2007《优质碳素钢热轧盘条》标准送审稿。
2.修订原则
本次修订的主要原则:
2.1以我国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的生产、使用的实际情况为主要修订依据。
2.2根据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的技术要求。
2.3参考、借鉴、吸收JISG3505、ASTMA510等先进标准的部分内容。
2.4充分考虑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将来的发展要求,提高标准的技术水平。
3.修改内容
3.1范围
由于在标准体系中已将建筑用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纳入正在修订的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国家强制性标准中,将适用范围修改为“适用于供拉丝等深加工及其他一般用途的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3.2订货内容
为便于用户订货,增加了订货内容条款。
3.3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为进一步保证用户更好的使用低碳钢热轧盘条,减少用户在穿线和拉拔时出现的问题,满足用户连续、快速生产要求,同时参考ASTMA510的相应规定,将原标准第4条款“盘条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14981的规定”。修改为“盘条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14981——2004的规定,盘条不应有缠绕和扭曲。盘条的重量应符合GB/T14981——2004中3.2条款Ⅱ组的规定”。
3.4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标准力学性能表2中Q195、Q215、Q235分等级的性能只在冲击试验的温度上有区别,而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一般不做冲击试验,为简化标准,取消等级。
依据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标准变化情况及用户需求增加Q275牌号。
修订了C、Mn、Si的成分范围。
统计分析马钢目前S、P含量的控制水平,并了解了其他钢厂S、P控制情况,同时考虑目前炼钢水平的提高,对S、P含量的成分范围进行了修订。
由于沸腾钢和半镇静钢目前已很少,取消了原标准5.1.2中的沸腾钢和半镇静钢成分条款,同时取消了表1中的脱氧方法。
3.5冶炼方法
由于国家已明令取消平炉,故取消了原标准5.2冶炼方法中的平炉。
3.6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3.7表面质量
将原标准中“盘条应将头尾有害缺陷部分切除。盘条的截面不得有分层及夹杂。盘条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裂纹、折叠、耳子、结疤。盘条不得有夹杂及其他有害缺陷”。修改为“盘条应将头尾有害缺陷切除。盘条的截面不应有缩孔、分层及夹杂。盘条表面应光滑,不应有裂纹、折叠、耳子、结疤,允许有压痕及局部的凸块、划痕、麻面,其深度或高度(从实际尺寸算起)B级和C级精度不得大于0.10mm,A级精度不得大于0.20mm”。
3.8试验方法
为了明确表述,将试验方法表中“宏观”该为“目测”。
3.9检验规则
目前盘条的检查和验收由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将原标准“技术监督部门”改为“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为保证检验结果数据的一致,明确了数值修约规定。
原标准7.2规定,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t,当时炉型较小,炼钢水平较低,组批较为普遍,难以保证质量。现炉型较以前有了较大改善,炼钢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重量超出60t的炉/批号已相当普遍,同时炉型改善后对盘条成分、性能的均匀都有利,且由于取消了钢的等级,因此对该条进行了修改。此外,为保证盘条成分、性能的均匀性取消了组批规定。
3.10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为防止盘条出现捆扎不牢、散捆等现象,取消了原标准8.1条款“Ⅰ组重量的盘条应成盘或成捆交货,盘和捆均应捆扎不少于2道,其余组重量的盘条捆扎应不少于3道”。
4.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
5.本标准的说明
本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6.本标准与原GB/T701《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标准、JISG3505《低碳钢盘条》、ASTMA510《碳素钢盘条和粗圆钢丝的一般要求》技术指标对比表。
GB/T701-2007与JISG3505、ASTMA510、GB/T700-2006技术指标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