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2005-08-25施行日期:2005-08-25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冀人口办[2005]6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08-25
施行日期2005-08-25
发布部门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正文
各市人口计生委:
现将《河北省百名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岗位标兵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河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岗位练兵知识问答题
附件2:河北省百名依法行政岗位标兵名额分配表
附件3:河北省百名依法行政岗位标兵推荐审批表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河北省百名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岗位标兵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县、乡两级政策法规人员和流动人口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2、从事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仍在政法或流动人口岗位上工作;
3、符合本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并按要求持有合法的证件;
4、具有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业务水平较高,能够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
5、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好,连续3年无群众投诉,无违法施政现象;
6、在2005年市、县(市、区)组织的岗位练兵知识测试中取得优秀成绩。
三、评选办法
经过逐级竞赛、比武,由各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流动人口)科(处)根据县级和本级竞赛、比武情况,按照上述条件认真审核把关,共推选出100名依法行政岗位标兵,报省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流动人口)处审查评定(各市名额分配见附件2:《河北省百名依法行政岗位标兵名额分配表》)。
四、主要参考书目和复习思考题
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
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
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居”工程示范点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根据以上参考内容编写的复习思考题附后(见附件1)。
1、新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何时施行?
答:1999年1月1日施行。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吗?
答:不是。是国务院行政法规。
3、地方哪级行政部门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应当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5、公安、工商、劳动、卫生、房产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负有什么责任?
答:应当配合同级计划生育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对象的范围是怎样界定的?
答:是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的;从事务工经商或以生育为目的的;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人员。
7、哪些流动人口接受当地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
答: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
8、流动人口外出前要办理什么证件?
答: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印制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9、流动人口外出前到哪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构。
10、在现居住地可否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可以。
1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12、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已生育的提交避孕节育措施情况证明,政策外生育的提交处理情况证明。或者凭村(居)委会审查签字盖章的《河北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13、办理长期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为几年?
答:3年。
14、计划生育“一法三规”涉及流动人口的是哪一规?
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15、流动人口外出多久应纳入计划生育管理?
答:满一个月或30天。
16、流动人口发生政策外生育,应当由现居住地还是户籍地进行处罚?
答:两地谁先发现谁处理,也可以互相配合进行处理,但必须遵守“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17、处理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依据的法规是什么?
答:依据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18、创建流动人口“双居”工程的本质要求是什么?
答: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户籍居民的生产、生活、生育等合法待遇,一视同仁地对待流动人口,以人为本,维护权益,对流动人口实行居住地管理和居民化服务,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谐人口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19、多少日内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15日内。
20、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普查率要达到多少?
答:要达到95%以上。
21、流动人口基础工作资料“两单一卡”的名称是什么?
答:是指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卡》。
22、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是什么?
答: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生殖健康服务;合法办理生育证件;按规定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提供有关政策和信息咨询等。
2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应具备的特征是什么?
答:1、更好地促进人口的合理流动;2、充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3、符合现代管理理念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方向;4、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辅助作用。
24、目前我国流动人口总数已经达到多少?
答:1.5亿。
2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坚持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答: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
2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用由谁负担?
答:由现居住地人民政府财政负担。
27、流动人口发生技术服务事故按什么文件进行处理?
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8、流入地乡级政府应该与流动人口用工单位或雇主、房主签订什么样的计划生育合同书?
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
29、户籍地能在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设技术或管理站吗?
答:不能。
30、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该收取多少费用?
答:不收费。
31、流动人口婚育情况发生变更几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答: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3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何时施行?
答: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33、流动人口未婚育龄妇女出现外孕外生如何处理?
答:参照国家《办法》中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外生外孕处罚的有关规定处理。
34、离开乡镇地域超过一个月是不是流动人口?
答:是流动人口。
35、国家《若干规定》现居住地有几条管理职责?
答:八条。
36、国家《若干规定》户籍地有几条管理职责?
答:七条。
37、流动人口依法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答:依法享有生育权利、获得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普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3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原则是什么?
答;实行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39、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实行哪“三同”?
答: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4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重点对象是什么?
41、现居住地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主要提供什么服务?
答: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
42、为未婚流动人口主要提供什么服务?
答:宣传教育和政策咨询服务及避孕药具服务。
43、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的年龄段是多大?
答:18至49周岁。
44、流动人口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的原则是什么?
答:安全、有效、适宜。
45、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生合同坚持什么原则?
答: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4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三谁”原则是什么?
答: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
47、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需要定期回乡接受孕检普查吗?
答;不需要。
48、《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的内容是什么?
答: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婚姻、生育、避孕节育情况。
4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三自”原则是什么?
答: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50、符合哪三个条件之一可以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答:(一)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二)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三)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51、办理临时《婚育证明》在什么范围内有效?
答;在办证机关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有效。
52、流动人口避孕方法提倡采取什么节育措施?
答:提倡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53、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反馈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婚姻、生育、技术/生殖保健服务、避孕节育措施、持证和缴纳社会抚养费等情况。
54、对流动人口信息交换有什么要求?
答:要准确、有效,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55、跨省流动人口夫妻拟生育第一子女符合哪两个条件之一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证件?
答:(一)男方为现居住地的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迁入现居住地或所生子女可随父落户的;(二)夫妻双方在现居住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
56、现居住地为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件前,需要向户籍地了解有关情况,户籍地应在多少日内予以情况反馈?
答:应在30日内予以情况反馈。
57、跨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件,应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答:(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二)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三)《婚育证明》或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为其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四)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
58、如何做好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答: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应当互相配合。
59、对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工作考核评估的内容是什么?
答:对流入人口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综合治理、已婚育龄妇女有关证件的验证情况和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提交信息的情况等。
60、对流动人口户籍地工作考核评估的内容是什么?
61、据各市调查反映,我省许多县(市)区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占本地全部政策外生育的比例有多高?
答: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约占60%以上,有的甚至更高。
62、搞好源头管理要强化什么制度?
答:《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和查验制度;与用工单位、雇主、出租或出借房屋的房主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制度。
63、现居住地流动人口一胎生育管理要建立什么制度?
答:生育审批和登记制度;两地沟通信息确认制度。
64、加强流动人口孕前管理主要坚持什么制度?
答:主要坚持季普查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制度。
65、强化双向协调管理工作要建立什么制度?
答: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制度。
66、落实流动人口计生奖励优惠政策要建立什么机制?
答: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67、做好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要加强什么?
答:加强两地配合。
68、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进行监督要靠什么制度?
答:靠政务公开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
答:乡级对县级月报在下月5日前。
答:县级对设区市季报在下季度首月10日前;设区市对省半年报分别为4月15日前、10月15日前。
71、流动人口报表项目合计数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合计数=原有累计数+新增加数—新减少数。
72、重点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四项服务”是什么?
答:宣传教育服务、政策法规服务、技术/生殖保健服务、社区综合服务。
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居”工程的概念是河北省人口计生委通过总结石家庄《实施“双居”工程全面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经验,在2004年10月26至27日宁波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时正式发表的。《中国人口报》2004年10月21日并以《石家庄“双居”工程落地开花》为题在头版刊登。
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居”工程示范点由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在2005年2月16日冀人口办[2005]14号文提出的。
75、《河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何时通过?
答:2001年2月1日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
76、我国流动人口及计划生育工作有何特点?
答:1、总量庞大且呈增长趋势。2、主要从农村流向城市。3、主体是育龄青壮年。4、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亟待提高。5、计划生育管理亟待加强。
77、宁波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验是怎样概括的?
答:宁波市经验概括为“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
78、目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突出问题是什么?
答:认识不到位,政策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经费不到位,职责不到位。
79、加强领导要做到几个到位?
答:认识到位、决策到位、保障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80、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尤其要与哪些工作相结合?
答:尤其要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务责任区、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相结合。
8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原则是什么?
答:分级管理,分级负担。
82、如何提高办证服务质量?
答:把“等着办”转变为“找着办”,主动办证到人。
83、临时《婚育证明》有效期是多少?
答:3或4个月至1年。
84、办理临时《婚育证明》专用章的文字内容是什么?
答:文字内容是“xxx乡(镇、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临时婚育证明专用章”。
85、已婚育龄妇女一年普查几次,采取什么形式进行?
答:一年四次,入户和上站检查服务相结合。
86、如何对待流动人口子女上学?
答:要与户籍人口子女上学一视同仁。
87、要在哪几方面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困难?
答:在生产(务工经营)、生活、生育等方面。
88、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什么原则?
答:“谁发现谁处理”和“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89、两地在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上禁止什么?
答:禁止争相征收和重复征收。
90、个人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否收取工本费?
答:不收,免费办理。
91、什么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视为无效?
答:过期的;无照片或无压照片钢印章的;内容和证件虚假的。
92、居(村)委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资料主要有哪些?
答:流动人口流入、流出登记流水帐;个人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以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存根(有的在乡级存放)。
93、省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是什么?
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处。
94、创建流动计划生育“双居”工程的目的是什么?
答:通过重点突破、典型示范、样板引导,全面推进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
95、改进流动人口计生问题的“四个有利于”是什么?
答: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有利于市场经济繁荣;有利于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有利于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96、创建流动人口“双居”工程要突出解决那些问题?
答:要突出解决机构队伍、经费保障、综合治理、维权服务问题。
97、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含临时证明)的查验率、发放率普遍要达到多少?
答:普遍要达到80%以上。
98、对已婚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含临时证明)的查验率、发放率要达到多少?
答:要达到90%以上。
99、流动人口夫妻生育二胎在哪办理准生证明?
答:必须回户籍地办理二胎准生证明。
100、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居”工程示范点,首批确定的省级单位有多少?
答:共25个单位,其中县级单位7个,乡级单位8个,村(居)委会、大市场、大企业(公司)等实体单位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