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融和医院口腔科种植牙设备、器械及耗材采购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阳光融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9000号
二、项目名称:阳光融和医院口腔科种植牙设备、器械及耗材采购
三、采购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A包
1
医用无影灯
国产
通用
2
扇形治疗车
4
种植专用心电监护仪
5
超声骨刀(啄木鸟)
6
刀柄
3
7
咬骨钳
进口
8
齿镊
9
镊子
10
组织镊
11
拉钩
12
玻璃离子
13
持针器
14
拆线剪
15
种植用骨杯
16
吸引器
17
刮匙
18
牙周探针
19
四手操作边柜
20
骨磨
21
巾钳
22
种植定位钻
23
种植用修整钻(菠萝型)
B包
冰袋
按需采购
种植需要耗材
冲水管
注:投标供应商至少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并在报名表注明投标包数。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方不得有围标行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货物)企业;
(4)投标单位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必须有效期之内);
(5)投标单位须提供所报医疗产品的注册证及登记表;
五、报名方式:电子邮件(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邮件主题:替换为投标单位全称-阳光融和医院口腔科种植牙设备、器械及耗材采购
注:
1、报名邮件请按照以上格式编写主题,未按照格式发送邮件视为无效邮件。
2、已报名的企业应及时参加现场招标会,若不能现场参加招标会,请在现场招标会前邮件回复。
3、报名截止后统一审核投标供应商资质。
六、资质审查方式:
(1)生产厂家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备案
(2)代理商资质: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
(4)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彩页
(5)财务文件:审计报告(如无提供近3个月加盖公章的会计报表)、近3个月完税证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注: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加盖代理商公章并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时限在有效期内,请自行检查,以上资料需全部提供不合格视为报名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