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一个小知识,每年的9月29日是世界避孕日。世界避孕日一直到2007年才由6家国际非政府组织共同发起,到今年是第11个年头。而在中国古代,人们很早就注意到了避孕问题,并发明了各式各样的避孕方法。
中国古人是最早有避孕意识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在中国最古老的地理著作、常被人们当神话来阅读的《山海经·西山经》中,便有这个方面的记载。当时在汉水的源头嶓冢山上,生长一种植物,名叫蓇蓉。
它长得像蕙草,妇人如果误食了蓇蓉,便会失去了生育能力,即所谓“食之使人无子”。如果时人没有避孕的概念,是不会有此经验之谈的。在古代中国,民间常用的避孕方法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采取类似服食“蓇蓉”绝育的药物避孕措施。
这类单方在中医古籍中有很多记载,如“蚕故纸避孕法”便是最为古人信奉的避孕方法之一,将家蚕蛾卵子孵化后的卵壳烧成灰,和酒饮服,便能避孕。
蚕故纸,有“蚕故布”、“故蚕退纸”等多种叫法,此避孕法最早见于南朝医学家陈延之《小品方·妇人门上》,其中的“妇人欲断产方”便是使用蚕故纸:“故布方圆一尺,烧屑,以酒饮服之,终身不产。”
“蚕故纸避孕法”为历代医家所推崇,一直到近世都有中医在临床中使用,且屡试不爽。如现代已故中医药专家冯汉镛,生前便曾提到其父亲行医时使用过此方。
当时四川达县有一30岁左右妇女,因连续发生难产几乎丧命,决定不生育,遂向冯父恳求避孕方法,冯父开出了此方,该妇女服用后七、八年都未再生育。
到了唐、宋以后,用于避孕的药物更丰富了。在唐代医学家王焘的《外台秘要方》、孙思邈撰的《千金要方》、南宋医学家陈自明的《妇人大全良方》等中医古籍中,都列有避孕药方。
在古代中国,人们信奉多子多福,并不提倡避孕,甚至严禁避孕。但有一类人群却要尽可能不怀孕,这就是青楼女子,即俗话所说的“妓女”。事实上,过去的青楼女子也极少会怀孕,原因就是她们在从业之初即开始避孕,不少人因此终身绝育,当然她们绝大多数时候是“被避孕”。
用来给青楼女子避孕药物不少,如有一种叫“五毒汤”的避孕药物。由于毒性很大,服后或致终身不孕绝嗣,人称“毒药”。这类汤药中,不少都含有水银成分。《千金要方·妇人方中》(卷三)记下了使用水银避孕的方法——
“油煎水银一日勿息,空肚服枣大一枚,永断,不损人。”
水银有剧毒,“永断”即永久失去生育能力,这是可能的,但“不损人”却非事实。现代医学已证实,水银不只能避孕,更可致流产,过剂量则丧命。据传,为了不招致妓女本能的反抗,古代妓院老鸨多是在茶水中人暗暗掺入水银,在不知不觉中令青楼女子丧失生育能力。
除了服食常规避孕药物外,古代青楼女子还常常使用偏方来避孕,“蝌蚪避孕法”即是其中之一。
此种避孕方法很简单,就是吞食活蝌蚪,一直到近代都能见到,如在民国年间的镇江妓院,每年初春蝌蚪出生时,老鸨都会派人捞来活蝌蚪,强令妓女生吞下。据说吞下去后即停经,达到避孕目的。
但蝌蚪避孕的药理并未得到现代医学的认可。类似的,还有令妓女吞食水蛭(蚂蟥)、蝱虫来避孕的,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的“冷药”一类避孕方法。实际上,给青楼女子服用避孕药物还算不错的,有的老鸨不想花钱买药,干脆直接采用经期逼妓女坐冷水盆、喝冷盐水的办法,强致她们停经避孕。
古代比较安全的避孕方法,还有“麝香避孕法”和“藏红花避孕法”。传说这两种避孕方法多为皇帝的妃子和上层女性使用。皇帝三宫六院七十二妃,那么多女人如果全都生育,皇帝后宫岂不成了超级幼儿园?
所以皇帝都会实行计划生育,皇帝“幸”后若是不想妃子生孩子,往往让太监给妃子采取避孕手段。
与零陵香一样,麝香和藏红花也被古人用作香料。西汉风流皇帝刘骜(汉成帝)的皇后赵飞燕,便很喜欢用麝香为主要成分的化妆品。
据汉人伶元撰《飞燕外传》所述,赵飞燕跟江都王刘非故姬李阳华学会了“九回沉水香”之术,将由麝香制成的“息肌丸”贴在肚脐上,便可以达到美容瘦身的目的,还会散出一种特殊的体香。
但麝香有很强的副作用,女性经常使用可导致月经失调,甚至不孕。从《汉书》记载来看,赵飞燕和其妹妹赵合德确是终身不孕,“卒皆无子”,或与此有直接关系。
此事被后人演绎为赵飞燕用麝香避孕,这实在是一种误解,生龙种是一大幸事,作为皇后的赵飞燕怎么可能避孕?但麝香被过去女性用来避孕却非虚构,如民国年间,在开封妓院里,便有老鸨诱骗妓女服用麝香以达到不孕的报告。
现代医药分析发现,麝香和藏红花的避孕药理其实并不确切,比较明显的是可致孕妇流产,孕妇不宜接触。而从清宫史料来看,皇帝妃子避孕的方法多使用物理手段,而非药物,最常见是通过穴位按摩、推拿,令妃子不孕。
清梁溪坐观老人著《清代野记》“敬事房太监之职务”条有这样的说法,清朝皇帝在幸过妃子以后,“总管必跪而请命曰:‘留不留?’帝曰‘不留’,则总管至妃子后股穴道微按之,则龙精皆流出矣。”这里使用的避孕手法就是穴位按摩。
通过刺激特定穴位避孕的方法,中医古籍也有记载,南宋代针灸专家王执中的《针灸资生经》“妇人无子”条中有“石门忌灸”一说:“针关元治妇人无子。针石门、则终身绝嗣。”“石门”和“关元”都是生理穴位,前者管避孕,后者治不孕。
除了上述所说的避孕方法外,古代中国还出现不少在今天看来荒诞不经的避孕方法,如在敦煌遗书中,便发现了这么一种避孕手段:“妇女不用男女产,衣中安一钱,埋却更不生,有验。”
很显然,把铜钱埋到地下即可避孕,是不可能的,只能是一种心理感应作用,结果一定会导致避孕失败。那么,古代妇女如果避孕失败了,怎么办?自然也是堕胎。
古代常用的堕胎方法,一是使用药物堕胎,再是使用针灸、按摩等手段人流。古代堕胎药与避孕药一样丰富,如上述被妓院老鸨用来给妓女避孕的水蛭,效果最好的则是堕胎,南朝医药家陶弘景《名医别录·下品》“水蛭”便称,其“主堕胎”。
到了唐代,人工堕胎技术得到进一步提高,《千金要方》、《外台秘要》、《医心方》等唐代中医名著中都列有堕胎单方。发展到宋元以后,人工堕胎技术已完全成熟,民间甚至出现了“堕胎药专卖”和“堕胎专业人士”。
其中,以元代民间堕胎之风最为严重。元代有人专门靠卖堕胎药、帮妇女堕胎谋生,与今天一样,当时社会上出现了不少黑诊所和无证行医者。《元典章·刑部·诸禁》“禁卖毒药,乱行针医”条便称:“又有一等妇人,专行堕胎药者,作弊多端。”
对此,元朝廷专门下诏,严禁出售堕胎药和帮人堕胎,并破天荒公布了“堕胎罪”。特别规定,将妓女强行打胎是一种犯罪行为,要受到惩处:“诸倡女孕,勒令堕胎者,犯人坐罪,倡放为良。”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堕胎规定为非法,并写入刑法之中。
在元朝的时候,人是分等级的,一等人是蒙古人,主要构成就是那些跟着打天下的蒙古部族的人;二等人是色目人,主要构成是回回、西夏、西域以及当时留在国内的欧洲人;三等人是汉人,除了南宋统治下的所有汉人;四等人是南人,单指曾经是南宋统治下的所有人。
假如大街上有人打架,就根据这个人的等级来量刑。举个例子,蒙古人打了汉人,即使是打死了也不能还手,不然就是重刑,反之打死汉人的蒙古人只需要去北面充军。
再说个元朝向百姓收东西的明确差别。假如元朝当权者向民间征集马匹,那么一等蒙古人一匹都不用交,二等色目人交三分之一,剩下的汉人和南人则全部都要上交。除了这些政策以外,还有很多条文很明显就是针对汉人的,感兴趣的网友可以自行查阅《元典章》。
元朝百姓会把第一个孩子处理掉。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在元朝的时候汉人结婚,新娘子第一天晚上不是陪新郎,而是要去陪制定的蒙古人,在蒙古人觉得可以了的时候——一般来说是第二天——才会将新娘子还给新郎家,而那个时候女性的避孕措施并不到位,更不用指望那个蒙古人能做什么避孕措施了。
所以一般来说汉人家庭的第一个孩子大都会被掐死,就是因为不知道到底是谁的后代,宁可错杀不放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