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则于2024年5月5日失效,失效前产生订单仍按此规则履行。
第一章概述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苏宁易购线上所有商家。
第三条【效力级别】苏宁易购线上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第二章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和一般违规行为,二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
(1)严重违规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破坏苏宁易购经营秩序的行为;
(2)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之外的违规行为。
第三章严重违规行为
是指商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商家,苏宁易购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商品下架、商品删除、屏蔽店铺、关闭关联店铺等市场管理措施。
1、认定出售假冒商品的,扣96分,并执行店铺清退,扣除20000保证金并扣除该店铺涉假单品年度销售金额10倍作为违约金(累计不低于20万元)。同时关闭关联店铺并扣除其保证金,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2、可以认定商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商家所出售的商品经苏宁认可的三方机构检验出具检验鉴定/鉴别报告,结果为:商品与品牌官方公示正品工艺特征不符,或类似结论。
苏宁易购平台有权视违规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清退、扣除保证金、下架违规商品、删除违规商品、限制提报营销活动、限制创建商品等处理措施。
3、假冒材质成份,指商家对商品全部材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与消费者收到的商品实际材质成分完全不符的。情节轻微的,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九十六分,并关闭关联店铺。
是指商家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每次扣九十六分。苏宁易购有权下架或删除商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商家,苏宁易购有权立即对涉嫌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店铺进行监管。
指商家通过不正当手段,刻意规避法律规定、协议约定、平台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的行为,或在经营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侵害其他商家权益,扰乱苏宁易购网站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的,每次扣四十八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九十六分。
苏宁易购平台有权视违规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四至九十六分不等、下架违规商品、删除违规商品、限制提报营销活动、限制创建商品等处理措施。
指商家通过苏宁云台发布或出售未经苏宁易购允许的品牌或类目商品,以及不具备经营权发布超范围经营商品的行为。商家发布非约定商品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四到九十六分不等,同时苏宁易购对商家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处理。
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获取他人财物,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每次扣九十六分;苏宁易购有权删除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
第十二条泄露他人信息
指商家未经允许发布、泄露、传播他人个人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泄露他人信息的,首次扣十二分,再次及以上,每次扣二十四分;同时苏宁易购有权删除商家所泄露的他人隐私的信息。
1、不配合提交资料
2、商家消极对待或明确拒绝配合苏宁易购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对于不配合平台管理的商家,苏宁易购将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每次扣四至九十六分不等,同时苏宁易购有权视情况对不配合平台管理的商家采取公示警告、商品下架、限制发布商品、店铺屏蔽等违规处罚措施。
指商家向苏宁易购提供的商家或商品的信息、资质凭证以及其他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虚假无效的情形。提供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九十六分。
指商家采用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或采用其他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向苏宁易购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方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
1、不正当谋利的商家,无论是否获得利益,原则上每次扣九十六分,苏宁易购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同时,该商家的关联店铺六个月内不得参加苏宁易购网站营销活动;
3、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商家有如实主动申报或如实积极举报情形的,苏宁易购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理;
4、自对商家进行不正当谋利调查之日起,苏宁易购将限制该商家店铺或其关联店铺参加苏宁易购网站营销活动,直至调查终结;
5、商家向苏宁易购工作人员或其关联方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商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每次扣二十四分;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当谋利行为:
第十六条未提供准确有效3C认证编号
1、发布3C认证商品时应当提供但未提供3C认证编号或对应的认证信息中证书状态为“暂停”、“注销”、“撤销”时,苏宁易购有权对商品进行下架或删除处理。
2、发布的3C认证商品与提供的认证编号对应的认证信息不匹配的,按《苏宁云台禁售商品目录及对应违规处理一览表》,不符合国家生产标准商品类第一条处理。
第十七条无货源店铺
是指商家以不正当的方式批量复制他人店铺内的商品,通过购买他人店铺内商品完成自己店铺内交易的行为,存在重复铺货、类目错放、描述不符、售后无法保障等多种风险,严重干扰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影响消费者购物体验。
第四章一般违规行为
指商家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苏宁易购网站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苏宁易购网站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苏宁易购运营秩序的行为。
指商家未按法律规定、服务协议、平台规则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1)发布仅供欣赏的商品信息;
2)发布品牌故事、行业知识或者纯粹贴图;
4)发布仅提供商家联系方式、实体店铺地址和其它非出售商品的信息;
(2)发布或推送其他销售渠道信息
禁止商家在苏宁平台页面发布除苏宁易购网站之外的其他销售渠道信息,或在给买家发送的在线客服聊天信息、评价回复、短信信息、邮件、物流包裹及商品包装中包含、附带除苏宁易购网站之外的其他销售渠道信息的行为。
出现该违规行为的,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并下架违规商品或者删除商家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
情节严重的,如在上述渠道发布第三方信息的,每次扣4分,并下架违规商品或者删除商家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整改完成恢复上架后,搜索降权15天,二次发现属实后删除;
情节特别严重的,如通过上述渠道引导消费者在苏宁平台以外进行交易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24分,并下架违规商品或者删除商家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整改完成恢复上架后,搜索降权15天,二次发现属实后删除。
2、发布重复信息
指同一店铺或多个店铺中发布两件及以上同款商品的行为;
(1)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及以上,删除其中一款违规商品,保留其他同款商品,并根据情节严重进行以下处理措施:
情节轻微的,每次扣一般违规两分;
情节严重的,扣一般违规12分,同时限制商家7日内通过接口批量操作商品;
情节特别严重的,扣严重违规12分,同时限制商家30日内通过接口批量操作商品;
(2)开设两家以上店铺且出售同款开设两家以上店铺且出售同款商品,删除其中一款违规商品,保留其他同款商品,并根据情节严重进行以下处理措施:
情节严重的,扣一般违规24分,同时限制商家7日内通过接口批量操作商品;
情节特别严重的,扣严重违规24分,苏宁易购可视情节严重关闭商家关联店铺、永久限制通过接口批量操作商品、禁止恢复商品等处罚措施。
3、发布错误描述信息
在商品类页面发布以下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出现该违规行为的,按情节轻重程度,下架违规商品或者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两分;若在店铺装修区页面或活动页面发布的,出现该违规行为的,按情节轻重程度,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二到八分。情节严重的,苏宁易购将限制商家7日内通过结果批量操作商品。
(1)商品发布不合规,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或商品名称和图片未按照《关于商品主图基本规范及考核机制通知》和《苏宁云台商品发布规范》发布的;使用虚假的店铺评分、苏宁云台店铺类型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
(2)商品页面表述不一致,商品标题、图片、物流方式、价格、运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
(4)类目错放,指所发布的商品与类目或商品属性不符。
(5)商品价格违规,是指商家发布的商品价格、赠品价格不符合行业或平台的标准。
4、发布不当营销类信息
(1)引导好评
商家在店铺页面、商品详情页面、活动页等页面中出现或者利用云信、短信或配送包裹等形式推送“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引导顾客进行“好评”的营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五星返现、好评返现、好评免单、好评返红包、好评返优惠券、好评赠礼等。若出现以上行为。出现该违规行为的,按情节轻重程度,情节特别轻微的,予以警告,情节轻微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下架违规商品,整改完成恢复上架后,搜索降权15天,二次发现属实后删除。
(2)使用已结束活动信息,指商家参加的平台活动结束后,未及时调整店铺或商品中的活动信息。出现该违规行为的,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分,搜索降权15天。
5、发布规避信息
(1)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的;
(3)通过编辑商品类目、品牌、型号等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
使用不当方式发布商品或信息的,按情节轻重程度,下架违规商品或者删除商家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同时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两分。
6、虚假宣传,指商家在信息发布中含有与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商品的产地、价格、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及其它情况产生误解。虚假宣传的,情节轻微的,每次扣4分,并予以违规商品下架的处理,整改完成恢复上架后,搜索降权15天,二次发现属实后删除;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4分,并予以删除违规商品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处理。
7、商家发布除以上滥发信息情形之外其它有违公序良俗或《苏宁云台服务协议》的商品或信息的,苏宁易购可以对商品或信息进行下架或删除处理。
出现违反本条所规定的滥发信息行为的,苏宁易购有权采取删除商家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若商家发布除以上滥发信息情形之外其它有违法律规定、公序良俗和《苏宁云台服务协议》的商品或信息,苏宁易购可对商品或信息进行下架或删除。
虚假交易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四至九十六分不等,搜索降权15天。同时苏宁易购对涉嫌虚假交易的商品以及虚假交易中产生的店铺评分与评价给予删除处理。
指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苏宁易购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商家的商品详情页面、商家在线客服等渠道中的商品描述不相符(包括商家夸大宣传),或商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1、商家对商品材质、成分、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首次违规,每次扣十二分,下架违规商品,整改完成恢复上架后,搜索降权15天;再次及以上违规,每次扣二十四分,同时苏宁易购有权删除该描述不符商品;
2、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每次扣十二分,同时苏宁易购有权下架该描述不符商品,整改完成恢复上架后,搜索降权15天,二次发现属实后删除;
3、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的,每次扣四分,搜索降权15天;
4、被抽查的商品出现描述不符情形,情节特别轻微的,只删除商品信息不扣分。
指商家所使用的宣传推广内容,涉及侵害他人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权利的行为。
1、经权利人举报至平台,苏宁易购初步判定商家有不当使用他人权利行为的,商品下架。
(1)若商家提供反证后权利人未提交必要诉讼投诉证据时,或权利人提交必要诉讼投诉证据未通过苏宁易购审核时,则恢复商品上架状态;
2、最终苏宁易购判定“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成立的,苏宁易购有权对商家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采取扣两分等措施;
情节严重的,每次扣除四到二十四分;
情节特别严重且对苏宁易购构成恶劣影响的,扣严重违规九十六分。
同时苏宁易购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公示警告、商品下架/删除、限制通过接口批量发布商品、限制接口批量操作商品、店铺屏蔽等违规处罚措施。
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商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3、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是指商家在出售商品或服务过程中涉嫌侵犯他人商标权利,但不属于假冒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投诉商品和权利人商品属同类商品/服务,商家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和权利人注册商标近似,且未取得有效的商标权;
被投诉商品/服务被司法机关裁定或被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构成商标侵权。
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商标侵权行为。
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店铺、商品页面或商品包装上使用权利人拥有著作权的图片、文字描述、作品形象等信息;
被投诉商品被司法机关裁定或被著作权管理机关认定为著作权侵权。
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著作权侵权行为。
(3)不当使用他人专利权:是指商家出售的商品涉嫌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未经权利人许可,被投诉商品使用了权利人专利的技术方案、内部结构或外观设计。
被投诉商品被司法机关裁定或被专利管理机关认定为专利侵权。
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专利侵权行为。
指商家未按照承诺向买家提供服务,妨害买家权益和/或未按照承诺向苏宁或其关联公司履行义务的行为。违背承诺,商家须继续履行法定或约定的如实描述、赔付、退换货、维修、交付发票等义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违反了《苏宁易购服务协议》中关于消费者权益保障要求的,每次扣十二分;
2、商家就已付款订单或特殊情形下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有未履行的其它承诺的,每次扣八分;
3、商家未按照承诺的方式或者拒绝提供发票,不仅限于商家承诺的发票买家未收到或收到的发票信息错误,每次扣二到二十四分;
4、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的订单商品明细存在少配件、少赠品,少商品等情形,每次扣八分,商家需在48小时内补发;
5、交易订立过程中商家自行承诺承担发货或退换货的运费,但实际未履行的,或质量问题退货,商家拒绝承担退货运费的,每次扣八分;
6、商家未按约定向买家提供退换货、维修、保修等售后服务的,每次扣八分;
8、在交易纠纷中,苏宁易购介入判定商家应承担后续义务和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每次扣十二分;
9、商品在平台展示为上架销售状态且有足够库存,买家付款成功后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取消订单且买家投诉的,每次扣八分。
1、延迟发货情节严重的,下架商品。对于延迟发货的商家,将根据延迟发货率(延迟发货率=考核周期内迟延发货订单量/考核周期内总订单量)进行以下考核:
1%<店铺周度延迟发货率≤5%,且延迟发货订单量>5单,每周处罚1分;
店铺周度延迟发货率>5%,且6单≤延迟订单量单≤50单,每周处罚2分;
店铺周度延迟发货率>5%,且延迟发货订单量>50单,每周处罚3分。
2、同时除定制、预售及大件等其他特殊情形的商品,消费者在四十八小时内查询不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且商户未另外告知的,商家需以发放苏宁云钻方式赔付消费者,需按照支付金额的5%进行赔付(但不低于500个云钻,不高于5000云钻)。
虚假发货,是指商家将无效快递单号传至苏宁云台系统,及/或买家实际收到空包裹或收到商品与页面描述严重不符,导致买家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虚假发货: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消费者在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后二十四小时内内无任何物流更新记录的。
(2)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存在异常、重复物流信息。
(3)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对应的收件地址与消费者订单显示的收货地址不符。
(4)商家填写的发货物流信息与卖家实际收到物流不一致的。
(5)其他订单物流信息异常的情形。
(6)消费者投诉成立后,商家需以发放苏宁云钻方式赔付消费者。发放苏宁云钻数量(个)=商品实际成交金额(元)*10(个),最低不少于500个云钻,最高不超过2万个云钻。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每单扣十二分。
(1)商家上传订单物流单号后,消费者收到空包裹的。
(2)顾客实际所收商品与商家页面描述严重不符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消费者投诉成立后,商家需以发放苏宁云钻方式赔付消费者。发放苏宁云钻数量(个)=商品实际成交金额(元)*30(个),最低不少于500个云钻,最高不超过5万个云钻。
订单发生延迟发货后72小时内仍未发货,即发货时限届满后72小时内仍未发货的;或商家以库存不足/临时加价为由拒绝发货,定义为无货空挂。
1、商家无货空挂行为,每次扣2分,下架违规商品,整改完成恢复上架后,搜索降权15天。
2、消费者投诉成立后,商家需以发放苏宁云钻方式赔付消费者。发放苏宁云钻数量(个)=商品实际成交金额(元)*10(个),最低不少于500个云钻,最高不超过2万个云钻。
指商家采取恶劣手段对他人实施骚扰、侮辱、恐吓等,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家骚扰、侮辱、恐吓消费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2、商家骚扰、谩骂、恐吓平台工作人员,散播恶意攻击平台的消息等情形。
恶意骚扰,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处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一般违规十二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严重违规二十四分。同时苏宁易购有权视情况对恶意骚扰的商家采取公示警告、店铺屏蔽等违规处罚措施。
对于情节轻微的,商家需每次向消费者赔付2000个云钻;情节严重的,商家需每次向消费者赔付5000个云钻。
不当使用在线客服系统,是指商家在使用苏宁易购在线客服系统与买家交流的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服务不规范影响买家购物体验的行为。
第五章段位标准
一般违规与严重违规产生的扣分将分别进行累计和处理。当累计扣分达到节点时苏宁有权执行节点处理,商家需承担相应违约金并接受其他违规处理。
违规类型
扣分节点
扣除保证金
限制营销活动
屏蔽周期
违规考试
一般违规
24分
3000元
7日
/
参加考试
商家一般违规扣分累计到达24分,需要参加考试并通过方能如期解除上述限制。被执行处罚且考试通过后,将对一般违规扣分清零,即予以降段处理。
严重违规
6000元
10日
48分
8000元
20日
14日
72分
10000元
30日
21日
96分
全部
查封
第六章附则
【新旧衔接】
1、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2、苏宁易购可以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