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开拓发展,形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新的气象和格局。
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在2019年1月3至4日召开的“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上总结2018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指出,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深入实施,传统工艺工作站和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稳步推进。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累计覆盖人群达到7.1万人次。“藏医药浴法”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我国入选项目达40项。“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全国非遗曲艺周、中国非遗博览会等活动形式新颖、影响广泛。各地开展了一系列传统戏剧、曲艺等会演活动。非遗传承实践日趋活跃,保护非遗正在成为社会自觉。[1]
本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机构改革、法规健全、政策完善、理念深化、保护实践等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文旅融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及其成果共享创造新机遇
1.新组建的文化和旅游部履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政职责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3月1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王勇所做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说明,并审议通过该方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成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文化和旅游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2]。4月8日上午,新组建的文化和旅游部正式挂牌,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作为其内设机构构成部门,履行“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的职责[3]。与此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调整设立综合处、规划处、管理处、发展处和传播处5个处室,以适应新时期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需要。
2.文旅融合,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新动力3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印发。该文件指出“旅游是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手段,旅游业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产业”,要“推动旅游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融合发展”,“科学利用传统村落、文物遗迹及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馆、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文化场所开展文化、文物旅游,推动剧场、演艺、游乐、动漫等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开展文化体验旅游”,“提升旅游产品品质,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等,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提升传统工艺产品品质和旅游产品文化含量”。[4]
6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在文化和旅游部调研时指出,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文化和旅游领域的融合相得益彰。她强调,要拓展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广度与深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开创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新局面。[5]
6月8日,雒树刚《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座谈活动上的讲话》中指出:“文化和旅游密不可分,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文化和旅游合体既强强联合,又相辅相成,文化和旅游部的成立将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的发展带来重大机遇。非遗是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体现,很多人正是因为文化的多样与差异,因为着迷于各地多姿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才有了旅游的需求。很多旅游产品实际都是文化旅游,深度游都是文化游。我们讲风景名胜,风景不一定是名胜,有了文化才是名胜。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就是与文化结合的魅力。旅游的发展也为非遗的传播拓宽了渠道、插上了‘翅膀’。我们要深入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文化和旅游融合的方向和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对非遗资源的挖掘阐发,通过提高传承实践水平,为旅游业注入更加优质、更富吸引力的文化内容。要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独特优势,为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振兴注入新的更大的内生动力。”[6]
11月15日,文化和旅游部等17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资源发〔2018〕98号)提出:“在保护的基础上,有效利用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农业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融入乡村旅游产品开发。”[7]
12月10日发布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依托区域内独具特色的文化生态资源,开展文化观光游、文化体验游、文化休闲游等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8]
文旅融合,为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动力及其保护成果在满足大众旅游时代需要发挥重要作用,创造了新机遇。
二、“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全面付诸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
“见人见物见生活”是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出的新理念。
3月13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会后的“部长通道”上,雒树刚就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他强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主要是体现“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精神。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定要和群众的生产生活相结合,才有强大的生命力。[9]
9月13日,由文化和旅游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以“活态传承、活力再现”为主题,开展“非遗社区行”“非遗校园行”“舌尖上的非遗”“非遗的世界”等系列活动,力求全面体现“见人见物见生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
本年度,文化和旅游部坚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工作理念,全面推进本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三、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精准扶贫,落实国家扶贫战略
6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振兴贫困地区传统工艺助力精准扶贫的通知》(办非遗发〔2018〕40号)。文件在总结近年来各地探索“非遗+扶贫”工作的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要加大贫困地区传统工艺振兴力度,加强贫困地区非遗传承人群培养,支持传统工艺项目优秀代表性传承人、工艺师到贫困地区开展讲习活动,支持贫困地区探索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搭建贫困地区传统工艺产品设计、展示和销售平台。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传统工艺振兴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及时总结传统工艺振兴助力精准扶贫的典型案例、工作做法和有益经验,报送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向其他贫困地区宣传和推广。[11]
四、加强文化生态区建设,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
《办法》发布前,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政策性文件是2010年2月10日印发的《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文非遗发﹝2010﹞7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全面推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相比《意见》而言,《办法》主要的变化包括:文件性质、制定依据、指导思想、建设意义、建设理念、建设目标、申报设立条件等。
1月25日,由厦门市台湾艺术研究院、台湾戏曲学院青年剧团、厦门艺术学校、厦门市金莲陞高甲剧团共同主办的“闽南传统艺术种子培训”冬令营在厦门举行。在为期1周的冬令营活动中,台湾戏曲学院青年剧团的师生共23人,与厦门艺术学校高甲戏班学生一起学习水袖、团扇、把子、趟马等组合基本功。厦门市高甲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吴晶晶、纪亚福、陈炳聪、吴伯祥等高甲名角组成的教学阵容,手把手为台湾师生传授高甲戏《阿搭嫂》。
2月11日,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文化厅(现为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戏曲进校园实施方案》(川宣通﹝2018﹞3号)[17](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四川省戏曲进校园工作将分为4个阶段推进,从2018年起,每半年为一个实施阶段。2018年上半年,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宜宾将先行试点;到2018年底,试点城市实现大中小学全覆盖,其他市(州)大中小学50%覆盖。到2019年底,实现全省大中小学全覆盖,戏曲活动多姿多彩,戏曲教育丰富多样,争取实现全省大中小学所有学生每年免费欣赏1场优秀戏曲演出,戏曲进校园工作实现常态化、机制化、普及化。《方案》提出,戏曲进校园的主要形式包括开展戏曲教育活动,观看优秀戏曲作品,组织戏曲传习展演活动,建立戏曲特色学校、社团、基地等。为保障戏曲进校园工作有序开展,《方案》明确了四川戏曲进校园剧(节)目目录认定机制、演出实施考核机制、演出评估反馈机制、戏曲表演团体资格审核机制四大工作机制,并要求各市(州)建立由宣传部门牵头,教育、财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文联等部门(单位)参与组织和协调的机制,推进工作具体落实。
本年度,在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联动下,逐步形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顶层设计和落地实施的有效衔接。
六、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推进
1.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深入实施2017年发布的《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指出,振兴传统工艺,有助于传承与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文化生态,丰富文化资源,增强文化自信;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手工劳动的创造力,在全社会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有助于促进就业,实现精准扶贫,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强传统街区和村落活力。《计划》要求立足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发掘和运用传统工艺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艺理念,丰富传统工艺的题材和产品品种,提升设计与制作水平,提高产品品质,培育中国工匠和知名品牌,使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要。[18]
5月15日,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对纺染织绣、服饰制作、编织扎制、雕刻塑造、家具建筑、金属加工、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漆器髤饰、印刷装裱、食品制作、中药炮制、器具制作14个门类的383个传统工艺项目予以重点支持。[19]河北、青海、山东、湖北等地,也公布了省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本年度,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支持设立了4个传统工艺工作站,至此,传统工艺工作站累计达到14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支持工作站参加国内外各类活动,开展交流研讨,设计孵化传统工艺产品,促成传承人与设计企业、高校等机构的跨界合作;支持举办“锦绣中华——非遗服饰秀”“杭州工艺周”“年画重回春节”等品牌活动。我国传统工艺与当代生活进一步结合,正在得到新的广泛应用。
2.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计划持续推进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培计划”)旨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提供高校的学术资源和教学资源支持,通过学习专业知识、研究主要技能和技术、开展多形式的交流研讨与实践,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持有者、从业者等传承人群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提高文化自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实现为民族传承,为生活创新。4月26日,文化和旅游部与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对研培计划进行了系统部署,明确今后3年工作目标和路径。[20]文化和旅游部还印发了科学设置研培课程的通知,要求加强工作总结和绩效考核,建立研培院校动态调整机制。据统计,2018年全年共举办各类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班143期。
已实施4年的研培计划,全国累计举办培训班590期,培训学员2.5万人次,加上各地组织的延伸培训,覆盖传承人群已累计达7.1万人次。
5.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体系逐步形成
(1)抢救性记录工程工作范围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启动
6月9日,国家图书馆启动了“年华易老,技忆永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成果展映月”系列活动。展映的25个项目成果,是国家图书馆5月完成的首批抢救性记录项目验收的227个项目成果中的优秀成果。
(2)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标准纳入国家标准体系
(3)建设“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资源互通互联
5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启动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该平台着力于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工作者、研究者和广大公众提供权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信息服务、资源展示和知识服务。年内完成了包括3154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含扩展项目)、3068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在内的一系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数据信息的梳理、建档和入库应用工作,并在平台中吸纳了3个试点省份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数据信息,初步实现与地方数据的互联互通。同时,作为平台建设的基础工作,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编制了1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元数据标准(草案),为数据互通和平台建设夯实标准基础。该平台的建设,将有助于带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基础数据梳理、标准制定、数据库建设和数据资源互通共享等工作,进一步体现数字化保护在提高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
4月22日至24日,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州举行,由福建省文化厅(现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的“海上丝绸之路及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展览亮相峰会。通过“互联网+科技+非遗”的手段,以“听得见的非遗”“带得走的非遗”“学得来的非遗”三种简单、贴近生活的数字化方式,展示非遗、讲好非遗故事,呈现福建数字文化建设成果。
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在资源采集、存储、管理、应用、共享方面的工作体系已初步形成。
6.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存续状况千差万别。如何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规律,开展保护实践活动,是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不断提升的基本认识。
10月20日,“让古琴发声——中国艺术研究院藏古琴音乐展演”首场演出,在中国艺术研究院拉开帷幕。多年来,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古琴艺术的申报和保护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在古琴艺术的抢救、保护与传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中国艺术研究院图书馆是国内乃至国际收藏琴谱、琴器、古琴录音档案等最丰富的学术机构,现藏有唐代到民国时期的古琴92张,其中,唐琴1张,宋琴2张,明琴多达37张,涉及琴式达十余种,藏琴量位居全国乃至世界之首。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中国昆剧古琴研究会会长田青针对院藏古琴长眠于库房导致其生存样态改变的现状,提出了“让古琴发声”的倡议。在得到国家艺术基金的大力支持后,经过遴选,首批“发声”的珍贵传世古琴,确定为枯木龙吟、鸣凤、真趣、小递钟、无名琴(蕉叶式)。此次展演古琴用弦尽可能使用旧弦。对于不堪使用的旧弦,则使用由香港黄树志依古法所制的丝弦——太古琴弦。目前,5张琴状态稳定,音色迥然,古意高远。经由诸位琴家操缦,为现场观众带来了来自久远的回声,引发共鸣。
“让古琴发声”,包括名琴保护研究、琴人切磋实践、听众参与互动等内容,涉及考古学、音乐学等研究领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与文物保护研究的琴瑟和鸣,是“让文物活起来”的创举,对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业化水平具有范式作用。
七、理论研究成果丰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智力支撑更加有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践,绵延着人类文明的历史性创造,关照着人们当下的社会生活、面向着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它的传承发展离不开理性思考,是以学术研究成果为基础的。本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视野更加开阔,维度更加立体,成果更为丰富。
12月21日,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韩子勇在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高级研修班”学员讲授“新时代、新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几个关系”时,阐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原则、维度、方向等。具体内容包括: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站在历史发展的大尺度上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演变和传承发展;站在文化自信的高度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立足新时代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寻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突破口;用政治眼光看文化,把握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样性与“四个认同”的关系;用社会的眼光看文化,见人见物见生活;理性认识现代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关系;以人民为中心,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中,建构新的保护传承通道,做好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文旅融合,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活力共10个方面。
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吕品田研究员的《手工造就人本身》一文在分析了手工与人的关系,并提出:“手工艺是富含自我体验价值的实践形态。在生活水平较高、生活节奏较快的大城市也已出现专注手工艺体验的新业态,也许目前还不够成熟不够普遍,但随着对现代工业文明体验与认识程度的提高,它在未来体验型经济中的占比一定会大幅度提升以致呈现蓬勃发展之势。”[22]该文对手工艺的发展趋势作了深刻分析。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安德明研究员发表的《以社区参与为基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社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地位》一文,论述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对于深刻认识和解决当前国际社会所面临的种种难题,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和引领意义。这一理念,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倡导和推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宗旨,既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又有着更为普遍、更为一般的指导性。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不断展开,尤其是随着其所强调的“以社区为中心”原则的不断普及,反过来又会从文化交流的角度,为推广“和而不同”的文化多样性观念,进而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发挥具体而切实的作用。[25]
1月22日至23日,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以下简称“民协”)第九届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及中国民协2018年工作会议在河南郑州举行,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协主席潘鲁生在会议上宣布启动实施《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编纂工作。[28]该工程由中国文联总负责,由中国民协具体组织实施,其总体目标是:通过整理和收集中国民间文学资料,出版大型文库《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和电子文献数据库,并通过这一工程的运行,开展一系列中国民间文学为主题的社会活动,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民间文学的发掘、保护、传播,形成全社会热爱民间文学的热潮,形成德在民间、艺在民间、文在民间的共识,以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不断筑牢和夯实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群众基础。《中国民间文学大系》按照神话、史诗、民间传说、民间故事、民间歌谣、民间长诗、民间说唱、民间小戏、谚语、民间文学理论等类别与系列编选,计划出版1000卷,每卷100万字。2018年将分批推出示范卷。
10月12日,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举办了“南疆地区非遗传统舞蹈传承现状学术调研报告会”。会上,考察团成员呼吁,传统舞蹈的传承,自古乐、舞难以分离,且不能脱离其民俗环境,要注重对舞蹈类非遗的整体性保护。
12月8日至9日,“‘一带一路’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乡村振兴”国际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会议由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主办,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民间文学研究所承办,国际民俗学会联合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民间文学研究室协办。会议围绕“非遗保护与乡村振兴”这一主题展开,与会专家交流了各国在非遗保护和实现乡村振兴方面的举措、经验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话题涉及非遗如何促进乡村振兴:理论探索与实践经验;社区主体性、遗产旅游、民间工艺等与乡村振兴的关系;作为资源的口头传统;列入非遗名录对乡村的影响,以及对遗产化的反思等等。
八、深入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化《公约》实践
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13届常会在毛里求斯路易港举办,我国申报的“藏医药浴法”通过审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1月26日至12月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下称“委员会”)第13届常会在毛里求斯首都路易港召开。来自教科文组织总部、24个委员国、102个非委员国的缔约国、73个教科文组织认证的非政府组织、6个教科文组织支持的二类中心和各国媒体代表共计800余人出席会议。教科文组织总干事阿祖莱、文化助理总干事奥托内出席会议。会议审议了《公约》缔约国提交的32份履约报告;评审通过了4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各类名录、名册;确定2020年和2021年可受理的申报项目数量继续维持在每年50项;确定从2020年起实施新的按地区轮流提交履约报告制度及轮流提交顺序,我国所在的亚太地区组将于2024年底前提交。
我国申报的“藏医药浴法——中国藏族有关生命健康和疾病防治的知识与实践”经委员会评审,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该项目因其作为活态遗产提升对有关自然和宇宙知识的认识具有巨大潜力而被审查机构列为范例之一。至此,我国有40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各类名录、名册,数量保持世界第一。
在教科文组织的积极斡旋下,本届会议上朝鲜和韩国同意合并此前各自提出的申报项目,联合申请将朝鲜族传统摔跤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获得委员会一致通过。
4.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续约协议签署,继续承担培训工作继2017年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下称“亚太中心”)顺利通过教科文组织评估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续延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第2类)的协议》于8月正式签署。该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6年。亚太中心将继续发挥其培训职能,为实现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建设战略和提升亚太地区成员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力服务。12月18日至19日,亚太中心管委会第七次会议和咨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2018年,设在中国艺术研究院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积极推进教科文组织全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建设战略在亚太地区的落实,先后在吉尔吉斯斯坦、瓦努阿图、泰国、哈萨克斯坦、韩国、中国、孟加拉国和巴基斯坦举办了8期培训班,学员来自23个国家,直接受益人员共241人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秘书处在向第十三次政府间委员会陈述年度工作时,专门提到亚太中心为全球能力建设战略实施所做的贡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助理总干事拉米雷斯9月来亚太中心访问时,高度肯定了亚太中心为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做出的杰出贡献,并高度赞赏中心这些年密切配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战略部署、在亚太地区积极开展能力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就。与此同时,该中心还积极配合国家文化外交,及时了解国际保护动态,传播推介了我国的保护经验,努力发挥智库作用。
九、问题与思考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刘魁立在2018年中秋节之时接受采访时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