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高压震慑态势,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第一批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
一、永修县某母婴用品馆通过网络无证经营药品案
二、赣州市某大药房非法渠道购进并销售药品案
三、宜春市某贸易有限公司无证经营药品案
2024年1月,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网络监测线索,对京东商城入驻商家宜春市某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网络销售“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涉案货值金额960元。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2024年3月,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二)项规定,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60元、罚款24040元的行政处罚。
四、鹰潭市某化妆品店无证经营药品案
2024年3月,根据投诉举报线索,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鹰潭市某化妆品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在某商城app平台销售“双飞人药水”“經皮鎮痛消炎劑外用藥(俗称久光贴)”等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涉案货值金额8.281万元。该化妆品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2024年8月,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的规定,对该化妆品店处以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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