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违反了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经营的澳联净三联四防灭活疫苗5瓶、羊疫康替米考星注射液12瓶、天行健口蹄疫一针灵48支、羊痘一针灵18支;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
三、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陆仟肆佰元整(¥6400.00元);
THE END
当事人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违反了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经营的澳联净三联四防灭活疫苗5瓶、羊疫康替米考星注射液12瓶、天行健口蹄疫一针灵48支、羊痘一针灵18支;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
三、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陆仟肆佰元整(¥6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