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规定,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自治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自治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是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县(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2016年。中心主要社会职能:是以保护普氏野马、蒙古野驴、鹅喉羚等多种珍稀濒危有蹄类野生动物及其生境的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是我国低海拔荒漠区域内唯一的超大型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是荒漠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基因库”,是自治区从事生态研究和生态监测的理想基地,也是展示我国尤其是边疆地区多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平台,其生态区位和物种多样性无法替代,具有重要的干旱区基因保护价值、生态价值、科研价值,对推进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招聘计划,自治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二)新疆林业规划院
(三)新疆林业学校
新疆林业学校是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县(处)级,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1955年,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76亩,建筑面积约2.1万平米。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从事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林业行业职业技术教育机构。新疆林业学校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即“新疆林业学校、新疆林业技工学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培训中心”三块牌子。主要社会职能是为自治区林业事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培养林业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建校60多年来,新疆林业学校为自治区林业行业培养了3万多名专业技术人才,为自治区林业事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新疆林业学校已发展成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林草局管理干部学院新疆分院、中国林科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疆培养基地、北京林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新疆分院。2017年、2018年荣获自治区职业院校先进单位、2019年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称号。按照招聘计划,新疆林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四)自治区蝗虫鼠害预测预报防治中心站
自治区蝗虫鼠害预测预报防治中心站(自治区治蝗灭鼠指挥部办公室)是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县(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1953年,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2019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调整为自治区蝗虫鼠害预测预报防治中心站(自治区治蝗灭鼠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草原生物灾害治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区重大蝗虫鼠害、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防治预案、全区草原虫鼠害防治规划、计划、技术规程,并组织、监督防治项目的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全区草原生物灾害治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尤其是边境地区的鼠虫灾害、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监测、联合调查和防治并组织实施等工作。按照招聘计划,自治区蝗虫鼠害预测预报防治中心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五)自治区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
自治区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是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阿尔泰山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生态建设工程;负责阿尔泰山森林资源管理和后续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报批;负责阿尔泰山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和检疫等工作。按照招聘计划,自治区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六)新疆阿尔泰山两河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新疆阿尔泰山两河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自治区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阿尔泰山两河源头自然生态保护区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等工作。按照招聘计划,新疆阿尔泰山两河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七)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
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是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副厅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08年在原自治区林业厅天保中心的基础上正式组建成立,管理和经营哈密、木垒、奇台、吉木萨尔、米泉、板房沟、乌鲁木齐南山、呼图壁、玛纳斯南山、沙湾和乌苏等11个山区国有林管理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资源管理职责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等责任。按照招聘计划,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所属呼图壁分局和吉木萨尔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计5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
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招聘方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等法律法规;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5.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10月前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按岗位条件分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6月18日(含)后出生)和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6月18日(含)后出生);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须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报考人员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的,须取得有效期内的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民考汉人员除外,但需提供民考汉身份证明);
(二)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1年6月18日):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或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劳务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