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应该注明出生几小时或天数,如3小时、12天;
婴儿注明几月几天,如7月8天;
儿科患儿没有单位,应为空值。
身份证号:
患儿如果没有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号码栏填18个0,有身份证号要如实填写,位数要相符。
体重:
年龄超过28天的患儿,新生儿出生体重及入院体重栏应该为空;28天以内的患儿必须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及入院体重。
职业:
儿童不应填职员等具体职业,在校的患儿可填学生,未入校患儿可填其他。
联系人:
入院病情:
1、有:入院时已明确;
2、临床未确定:入院时可疑诊断;
3、情况不明:入院前有但不知道,住院后通过检查发现;
离院方式:
主诉:
现病史:
5、常规询问患儿病后一般情况:精神状况、食欲改变、睡眠、大小便及体重增减情况。
既往史:
2、既往健康状况;
4、过敏史
个人史:
新生儿、婴儿应详细记录。除与现病史有关情况外,其他年龄小儿可酌简。
4、生活习惯。
家族史:
1、家族成员及密切接触者的健康情况;
2、有无家族性、遗传性、过敏性或急、慢性传染病史;
3、父母年龄、职业、健康状况、是否嗜烟,是否近亲结婚,如已去世应记录死因,家庭经济情况、居住环境;
4、母亲各次分娩情况,孕期健康状况;
5、同胞健康状况。
体格检查:
1、一般情况(5岁以上应测血压,5岁以下应根据病情亦应测血压);
2、皮肤、粘膜;
3、浅表淋巴结;
4、头部及其器官;
5、颈部;
6、胸部:胸廓和三凹征、心、肺,按视触扣听顺序记录;
7、腹部;
8、脊柱及四肢;
9、肛门及外生殖器;
10、神经系统。
1、出院诊断如果包含S-T(损伤和中毒)编码,应在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处填写相应的损伤、中毒原因编码。
3、儿童误服药物中毒:应给药物中毒相应诊断(T36-T50药物、药剂和生物制品中毒范围),切勿误选用正常用药的不良反应编码。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应填写相应药物误服(X40-X49有毒物质的意外中毒及暴露于该物质下范围)。
4、肿瘤类疾病按以下原则选择主要诊断
5、主要诊断含有C00-D48的编码,需要填写相应的形态学(病理)诊断。
如果患儿未做病理检查,则根据主要诊断选择填写相对应的形态学(病理)诊断(如:恶性肿瘤、良性肿瘤、动态未定肿瘤、转移性肿瘤等);如果患儿做了病理检查,填写相应的病理诊断及病理号,如果病理诊断报告为非肿瘤的其他病理诊断,需填写形态学(病理)补充诊断(如:囊肿、炎性细胞浸润,肉芽肿等,根据病理报告描述填写)。
6、支气管炎应注意年龄,年龄<15,急性支气管炎用J20;年龄≥15,支气管炎(未特指为急性或慢性)用J40。年龄小于15岁儿童,如果未指明支气管炎的急、慢性,可假定为急性支气管炎。
7、如果患儿在其他科室做了手术,后因其他原因如呼吸道感染等转到儿科继续治疗的,主诊断应给与手术对应的诊断。
8、当呼吸系统的疾病发生于一个以上的部位并且没有明确的部位时,要按较低的解剖部位分类。
9、由于某些病原体导致的感染,如果明确了是由何种病原体导致的,应将诊断具体化,如明确为支原体导致的支气管肺炎,应该诊断为肺炎支原体肺炎。如有两种以上病原体合并感染,应分开具体填写。
10、身材矮小等诊断,可根据病程记录中是否存在家族身材矮小、是否存在生长激素分泌问题、免疫球蛋白是否缺乏等添加补充诊断(如:生长激素缺乏症、免疫球蛋白缺乏等)。
11、系统性红斑狼疮再次入院(非首次确诊)做环磷酰胺冲击治疗的患者(仅做环磷酰胺治疗),主要诊断填写冲击治疗,第二诊断填写系统性红斑狼疮。
12、无明显诱因引起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外部损伤原因诊断给暴露于某因素导致的损伤X59.900。
儿科虽然不是手术科室,但也涉及一些手术及操作的填写,现将常见的问题总结如下:
1、住院期间多次手术及操作的填写顺序:主要手术——其他手术——主要治疗性或诊断性操作——其他治疗性操作——其他诊断性操作。
2、主要手术操作应该与主要诊断相对应,有创性操作优先填写。
3、手术操作应该将全部信息填完整,包括:
4、检查操作填写如PET-CT,核磁、肌电图等检查,术者必须填检查科室的医师名字。
5、静脉穿刺术是指静脉的其他的穿刺,静脉切开操作,不包括为了注射或输注的穿刺,切勿误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