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学校建设发展,后勤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为了便于后勤管理服务人员能进一步了解和遵守后勤管理规章制度,同时更加高效地管理、规范指导服务人员的日常工作与行为,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了本管理制度汇编。
本册管理制度汇编覆盖了物资采购、公物维修、食堂安全、校舍安全等多个方面,便于各级管理岗位人员和职工查阅、运用。希望全体教职工认真对照学习本管理制度,并且作为今后工作的实施准则。
后勤处工作职责
一、后勤处是学校后勤保障的职能机构。
二、负责学校后勤队伍建设,科学、合理设岗,抓好后勤职工的
理论学习、业务提高等工作。
三、负责学校后勤设施的计划、采购、保管、供应工作。
四、负责学校后勤资产的维护与维修以及校园绿化与校容环境保护工作。
五、保障水电供给、锅炉安全生产。
六、监督检查学校后勤服务、卫生、物业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校后勤有关资料的统计和建档工作。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后勤处长岗位职责
后勤处处长在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主持后勤处工作,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保证教学设备及时供应,不断改善学校教学、体卫、生活等方面的条件。切实抓好校舍、校产及水电管理。建立校舍、校产档案。
二、抓好资产管理,并负责经常性维修、更新与保管工作。
三、负责后勤部门职工的管理,抓好业务进修和技术培训,配合后勤支部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安排好学生劳动工作,情况要有记载、有评比。
五、负责对校临时工的管理,抓好考核,坚持奖勤罚懒。
六、负责将后勤工作的有关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采购员岗位职责
一、采购员在接到采购任务后,先预审并详细分析订单的内容,
协助采购处和招标处做好采购计划,确保采购计划下达的准确性;
二、采购需求计划下达后,应对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下采购订单,确保采购物品或软件的正确,满足工作要求;
三、随时了解学校物品库存情况,与仓管员经常沟通,防止物资积压,对长期积压的物品应进行复核,根据采购单的品质要求,尽量启用积压物品;
四、采购人员对本身所负责采购的物品要有较深的了解,专业技术知识要不断的提高业务能力,确保品质的稳定性,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五、随时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对在教学过程中需要的设备、物品有无异常现象。
六、不断跟踪市场供应厂商,进行评估,采购物品坚持物美价廉,择优选用的原则。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不谋私利,严格遵守财务制度,遵纪守法,不索贿、受贿,在平等互利下开展业务活动;
七、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后勤处分工安排,严格执行采购处职责,有条理的做好本职工作,争创新优势。对分管的工作承担责任。
八、采购到的物品,及时验收并和固定资产管理中心跟进与确认,协助做好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学校基建管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及修缮工作的全过程的监督,尤其是隐蔽工程。二、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三、负责组织完成基建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四、负责监督基建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度。五、负责审核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要求,与设计单位共同确定实际变更。六、监督乙方和监理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和修缮的强制性标准和其他规范。
七、负责组织和协调工程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的鉴定和处理。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合同管理员岗位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二、负责所有往来合同的审核,与学校法律顾问沟通与及时报审;
四、合同盖章审批流程的发起和跟进;
七、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作例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提升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后勤处的会议。
第三条后勤处办公室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会议有:每周一部门例会、安全生产调度例会等以及其它以学校名义组织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部门例会每周一早上8:30召开,会议由处长主持,副处长、管理全体人员参加,主要任务对当前的生产调度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重点协调当天工作。听取各负责同志汇报上一天生产、安全情况,布置安排当天工作,解决处理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
第六条会议纪律:
(四)会议期间,与会者要做好记录,对会议安排事宜,会后要认真组织落实兑现。
财产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2、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使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3、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健全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无恙。
4、定期清查盘点。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账消账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要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账,保证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6、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由使用人到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账.以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
7、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校务办公室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账手续。
8、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履行交接手续,做到账物清楚。
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是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物质供应,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场所,保管员应认真负责地做好以下工作:
l、仓库要健全各种管理规章,对购进的物品要及时入账做到周清点、日盘点,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2、对各类物品要分类摆放,贴上标签,做到规范、整齐、干净、卫生。
3、各类物品的领用,要严格按审批制度,领物人在领物时,需持已审批的领料单,仓库方可发放,否则一律拒发物品。
5、各办公室、班级公物一律实行责任人制度,因个人原因损坏者.应根据学校有关制度赔偿,如故意损坏者应加倍赔偿。
6、仓库应根据各类物品的性能,妥善保管,尤其要做好防火、防盗及各项安全工作。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凡损坏、破坏、丢失学校财产公物、损坏、破坏学校设施者均应赔偿或接受罚款。
二、赔偿制度
1、凡由教职工登记借出财产公物丢失损坏,由借用者赔偿。
2、非借出财产公物丢失损坏者,由该财产公物的直接管理人赔偿。直接管理人如能提出直接责任人,则由直接责任人赔偿。
3、所有班级、办公室、财产分管处遇有财产公物损坏丢失情况,应及时向后勤处报告真实情况。
4、赔偿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原物赔偿,原价赔偿,原样修复、相类实物赔偿等四种办法。赔偿决定由后勤处根据情况做出,报主管领导后实行。
5、凡赔偿者须填写赔偿登记表并签字,在规定日期内,予以赔偿。
三、罚款
1、凡丢失损坏学校财产公物,给学校教学工作造成较大影响者,应当罚款。
2、凡破坏学校财产公物和设施者,应当罚款。
3、凡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马虎造成学校财产公物丢失损坏者,应当罚款。
4、根据具体情况,罚款可分轻罚(原物价格1.5一2倍);中罚(原物价格2一3倍)和重罚(原物介格4一5倍)三种。若属屡教不改,情节尤为严重者,可罚原物价格5倍以上。
5、罚款决定由后勤处做出,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后实行。做罚款决定时.应弄清事实,秉公办事,不得偏私。
6、受罚者必须填写罚款登记表,并签字,接受罚款。
7、罚款决定应载入有关考绩档案。
领物购物制度
一、凡领取教学及学校各项活动所需活动所需物品,必须由领用人亲自签字,不可代办。
二、领用物品,必须贯彻节约原则,事先做好计划,不可多领;使用中必须精打细算,不可浪费。
三、购买常规使用物品,由后勤处根据学校用量,提前计划采购,保证供应。各教研组、教务处、行政部门及教具、图书、广播等方面临时所需低值易耗品,报后勤处审查采购。如需添置教学器材,就事先将计划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由后勤处采购。
四、凡需添置固定资产的教学设备和其他器材,须报行政会讨论通过,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购买。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l、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2、固定资产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3、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作固定资产时,应先书面申请(需图纸的要附图纸),说明原因,经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定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固定资产,否则不予报销。
4、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处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账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5、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人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6、后勤处每年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核实登记。
7、固定资产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人说明原因,并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校舍检查制度
为保证校舍的正常使用及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校舍检查制度。
1、学校成立校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的房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明确小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各办公室,专用教室采取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并逐级签定责任书。
2、校舍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处室、教室的电器线路、水暖设施、防盗设施、墙面屋面及其他结构的完好情况。
3、原则上每年进行两次大的检查,采取逐间逐室的排查。日常工作中后勤处要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凡处室发现危险点要及时报后勤处查修。
4、对发现隐患知情不报或报而不修的将追究负任人的责任;出现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财物管理制度
为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管理、使用好学校有限的财物,使钱用地得当,使物尽其用,本着勤俭办学的方针和为教学服务的精神,遵循从实际出发,从长远规划入手,既要实事求是,又要考虑全局的原则,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财物管理制度如下:
一、经费和现金管理
1、财物人员要按照财务规定编制收支计划,记账、算账、报账手续要完备,账目清晰,准确无误,日清月结,每学期向行政办公汇报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并向全校教职工通报。
2、严格经费开支手续,实行校长一支笔签字。所有招待用品及办公用品,由校长办决定,本子纸张、笔墨等教学用品由教导处决定,桌椅、板凳、沙发、厨具,炉具及有关设施等由后勤处主任决定,以上都由分管领导批准。
3、后勤处根据有关规定严把收支关,按照学校要求保证各项应收资金及时入库。学校购买的物品搞好分类记账,审查好报销单据。
4、不准借用、挪用公款。
5、做好学生书费的收退工作,按规定标准凭据收费,作到收费合理,结算及时。
6、严禁学校及个人乱订学生的学习资料。
二、物资管理
1、所有固定资产都要编号并登记造册,一式三份,学校总管理员、分管员和使用人各执一份。
2、物资管理人员对购进的物品要严格检查,合格后方可签字入库,不合格的一律拒收。
3、加强仓库管理,规范物资入库、出库手续,入库单要一式三份,分别由学校、会计、保管存档,出库单要分别由分管教导处、后勤处的负责人填写和签字方能生效。每学期分两次进行清库,管理人员做到对仓库的物资存放情况心中有数,保管员不准对仓库物资进行出卖。保持库容整洁,物品存放有序,严防盗、虫、霉、水、火等事故。
4、教职工个人使用共用物品,必须对号使用,不得自行调换或抢占,如需调换须经后勤处办理转户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要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5、处室、组使用的物品,由处室组负责管理,只限组室内使用,不得外借,如确需更换,须由后勤处办理入户转户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由处室组长安排维修或赔偿。
6、各班所有灯具、卫生工具、玻璃等物品,由班主任提出申请,分管校长批准,到总务领取。各班级所有物品,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如有损坏,由班主任负责修复或赔偿,在学生毕业后,班级所用的物品应如数交还学校,如有损坏或丢失,损坏金额从班主任补贴中扣除。
7、体育器材由体育保管员包干管理,音乐器材由音乐教师包干管理,实验仪器及药品由分管实验员包干管理。
8、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及其他物资符合申批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登记后方可按规定办理发放使用手续,要严格执行物资发放制度。
9、水电设施由学校统一装配,不准私自拉安,水电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维修,
10、凡学校建筑材料,如砖瓦、水泥、石灰、木材、水泥预制品等,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乱占乱用。
11、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作到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12、学校教职工所有公物,包括欠款,在调离工作时必须交还,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否则学校不予办理工资转移关系。
13、学校一切物资不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外借,经领导批准后,领取或借用时必须办理出借手续。
校园管理制度
为了优化学校秩序,加强校园治安管理,保证教学、生活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种机动车辆进入校门要经门卫同意,并在指定地点停放,校园内行驶时速不准超过15公里,禁止鸣放喇叭。
三、师生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整齐有序,进出校门请自觉下车,学生在校园内不准骑自行车。
四、校园内未经批准,一律不准私自设摊位出售物品。
五、爱护花草、树木,严禁攀折树枝、摘花剥树皮,禁止践踏草坪,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纸屑、烟头、杂物等,不准乱倒垃圾。
六、保持环境净化,值日生要天天打扫,清除垃圾,做到卫生整洁。
七、教室内要保持整洁、肃静,严禁在墙壁、门板上涂写刻划。注意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关好门窗、水管,严防火灾和浪费水,爱护公共财物。
八、严格作息制度,师生不准打架斗殴,不准乱扔杂物,不准搞其它不文明的活动。
九、校内住户,不准饲养家禽,不准乱搭乱建,不准到处开荒种菜,不准乱种树木,门前提倡绿化美化。
十、校内公共体育、文娱、宣传设施要严加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搞好组织工作和维持好秩序,不准开展不健康、不文明的活动,要保持场所卫生。
十一、美化、绿化校园,并加强管理,努力做到校园美化、绿化、净化、路面硬化、经济化、知识化六协调。
十二、对损坏学校公共设施、教学设备、花草树木者要照价赔偿,因工作不慎损坏者由学校酌情处理,故意破坏者要加倍罚款。
十三、教职工居住房屋院舍建设、维修均由学校负责,任何人不准乱拆乱建。
以上制度由后勤处等负责并监督执行,对违犯本制度者,根据情节轻重,学校研究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行政、刑事责任。
校舍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修养护,保证随坏随修。
二、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
三、不得随意改建、扩建、拆除、出租、出借校舍,不得随意改动校舍结构和改变校舍用途。
四、新建校舍必须保证质量,严格把关。
五、及时将购入的设备登记建账(卡、表),分类保管,加强养护,定期检测,定期清查,做好防火、防盗、防腐、防潮、防蛀等方面安全工作。
六、校园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绿化美化,实行乔灌木结合,花草并融,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七、室内外环境应整洁文明,无污染,无卫生死角,无乱贴、乱写、乱画和乱堆放现象。
八、校园内严禁从事一切影响校园秩序的活动。非学校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假期做好护校工作。
九、广辟资金渠道,多方面筹措校舍设施维护经费,专项用于校舍设施的维护。
十、要经常对校舍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管理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通报批评。
校舍档案管理制度
一、积极向校舍文件材料形成部门宣传收集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并主动做好校舍档案的经常性收集工作和立卷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
二、凡归档的材料,应经过认真的鉴别,做到完整无缺,归档手续不完备的材料,补办完备后才能入档。
三、对收集到的校舍文件档案要专人把关,认真鉴定,准确分类,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四、做好档案库房的管理,使之存放井然有序,清洁卫生,并注意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工作,确保校舍档案的安全。
五、本单位借阅档案材料,必须填写借阅单,履行签收手续。外单位借阅,应持有介绍信、身份证明,经领导批准后方能借出。回收时,要认真清点,检查无误后,在登记薄上注销。
六、对保密的校舍档案,要定期进行保密检查,杜绝一切失密的可能,管理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谈论档案内容。
七、需注销的材料必须进行详细的登记并签字盖章,经领导批准后,派两人以上进行监销。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三产管理制度
一、商服房范围:特指超市、洗衣店、理发店、通讯服务部、书店、浴室等,各类承包人一名,作为承包的法人。
二、商服房承包人对各自商服店负责经营工作,对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保养和维修,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维修,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自理。
三、商服承包人实行合同化管理,不允许承包人私自改变经营方向和转包他人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
四、各商服承包人每年按时向学校交纳合同承包费用。逾期按承包总金额每天千分之二收取滞纳金。
五、承包人需自己承担相应的经济、民事等责任,承包人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负全责,与学校无任何连带关系。
七、承包人自购设备、货物学校概不负责,合同结束后,必须无条件的全部撤出学校。
八、承包人在经营期间负责所承租地段的门前卫生、负责一切保卫措施,造成损失自己负责。
九、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由后勤处负责全面领导、合法经营。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由后勤处负责管理,由后勤处派专人负责,食堂承包期间由承包人具体负责。
二、食堂工作人员要证件齐全,炊事员要有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定期参加卫生培训。
四、食堂厨具、餐具要及时清洁,无油腻,统一消毒。
五、把好食物的采购、出售、保存关。食物要妥善保存,生熟食品要隔离,生熟砧板要分开,有防蝇、防鼠、防尘设备,防止食物发霉、变腐、变质,防止食物中毒。不出售变质、过期食品。
六、剩菜剩饭要妥善处理。用剩的食品要倒进指定的容器内并加盖。
七、食堂要随时保持清洁,物品要放整齐。每餐后必须对桌椅和堂内地板进行清洗,每周五下午大扫除大清洗一次。
八、保证饭菜质量。食堂人员的服务态度要平和,提高服务质量。
九、食堂人员要按时上下班,遵守操作规程,爱护食堂用具和设备,不准吵架打架。
十、就餐人员要遵守食堂秩序,排队取餐,节约粮食,爱护卫生,爱护公物。公物如遭损坏,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和赔偿。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食堂安全制度
一、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二、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五、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六、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七、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八、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九、食堂承包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与加热使用,烧开油锅的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十、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学校食堂人员工作职责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浴室管理制度
一、浴室承包人和工作人员要树立为学校师生服务的理念,努力做好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浴室承包人和工作人员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后勤处的统一管理。
四、本校职工不准为校外人员代购澡票或转借洗澡证。对违反者,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入内。
五、浴室必须定时开放,保持浴室清洁卫生。
六、浴室工作人员要加强浴室管理,及时调节水温、室温,保证沐浴舒适。
七、洗澡人员要服从浴室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进入非洗浴场所。
八、洗澡人员要爱护浴室设施,损坏者按价赔偿。
九、洗澡人员要保持室内清洁,不准乱扔垃圾、不准乱写乱画、不准随地便溺。沐浴时,要调节好水温,禁止将肥皂沫泼于地面,不准打闹,防止滑倒摔伤。
十、保持设施完好,做好节水、节电工作。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公物采购、管理、维修与使用暂行办法
为创建节约型学校,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的节约和爱护公物意识,减少浪费、提高公物使用效率及公物使用期限,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关于公物采购
1、学期初或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公物使用计划和购物清单,招投标办公室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平时少量采购由分管领导签字认可。
2、学校招投标办公室根据物品的类别和数量分别向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有关职能部门请示采购方式。
3、根据市教育局和财政局核准的采购方式,凡是核准由学校自行采购的物品,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学校招投标办公室、后勤处、财务科和公物使用部门共同成立公物采购小组实行集体采购。
4、大宗物品的采购按市教育局和财政局文件执行,实行集中采购或进入市招投标市场按政府采购程序或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设定的程序操作。
二、关于公物的管理与使用
5、后勤处是学校公物管理的主要部门,直接分发学校的公共物资,其他部门做好协助和阶段性物品使用保管工作。
6、所有采购公物必须是先进入库房。后勤处和公物采购小组要认真做好物品的验收、入库、登记、造册工作。
8、物品保管分门别类、摆放整齐,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仓库,做好防火、防盗、防腐、防蛀工作。
9、对公物要经常检查,定期清理,按时回收,每月扎账一次,每学期盘底(存)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10、按年度对自然消耗物资或报废物资进行认真的检查、登记、填写公物报损清单,学校研究后,报市有关部职能部门销或作报废处理。
11、公物管理继续执行“谁使用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强化“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社会公德。
三、关于公物维修与赔偿
12、公物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使用人填写报修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交后勤处。需急办的也可由使用人直接交后勤处,限时办结,一般性维修接报后2小时完成,重大问题视具体情况,一般不允许超过24小时。
14、行政办公区公物由区域内使用部门或使用人负责,后勤处定期检查维修,因使用人造成的公物损坏,使用人负责赔偿后,由后勤处或公物采购小组负责维修或补购。
15、公物损坏正确界定后,赔偿办法按市场价格加上维修费用缴纳,恶意破坏者除照常赔偿外,学校直接或责成有关部门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16、后勤处职能人员每天应不定时(每人至少2遍,上下午各一遍)巡查职务内所有事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努力做到随坏随修。
四、其他
18、公物赔偿或有偿维修是实施有效管理的手段之一,维护公物的高效使用,延长使用寿命,努力建设节约型学校才是根本的目的。
19、学生使用的公物要纳入学生常规考核,作为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后勤处应与学生处共同携手加强公物管理工作,以保证有效降低损耗率。
20、本暂行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21、本暂行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基建办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工作例会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内勤严格执行档案管理条例,注意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一类档案不许外借,二类档案外借必须征得领导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后才能外借,基建中的任何合同、预决算书、图纸、批文和许可证等原件,个人不得私自保留,一律交内勤登记存档。
四、学校所有的基建、维修工作一律实行计划管理的操作程序,未经领导签批,不得变更项目和规模。
五、严格基建项目的操作程序,全员熟悉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每项工程要有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及检查考核,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六、依据国家、省、市下发的各类文件,严格工程的招投标程序,稳妥地做好各项招投标工作。
七、严把工程预决算的审计关,降低工程造价。
八、严格现场施工管理,施工代表管理员必须参与施工过程,每天到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参加关键部位的施工值班,认真填写施工记录,及时发现和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严格隐蔽工程和点工的审核把关,加强请示报告,项目变更通知必须向领导报批,经领导签字后才能生效。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校园警务室工作人员定期对消防器械进行维护、保养,严禁以任何理由堵塞消防通道。
二、每座楼房及重要设施附近建立健全地下水管道、消防栓并保障充足水源。
三、各个重要部位要安装好防火装备,要有灭火器械,杜绝烟火。
四、电灯、电扇、饮水机、仪器等电器,用过后要及时切断电源,以防电起火,严禁使用电暖气、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五、禁止在书库、资料室、阅览室、音像室等公众场所吸烟或随意点蜡烛,杜绝一切火种,并做好防火、防电、防虫、防鼠、防潮等工作。
六、严禁在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私拉、乱接电源,违者将对其严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应设专柜存放,专人严加管理,做到“双人双锁”,杜绝事故发生。
八、玩忽职守给学校造成重大火灾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低值用品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学校办公教学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低耗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学期开学前,各部门与学校资产办联系,了解库存的办公教学后勤用品情况,根据本部门的需要,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由学校统一采购入库。
二、资产办负责学校办公教学后勤用品的管理与发放,对入库的物品要及时登记入账,分类摆放定期盘点,学期结束做好明细汇总表。
三、各部门领取用品,要实事求是,够用为好,分批使用分批领取。领取时由各部门教学秘书或报账员OA申请办公用品领用单,部门领导签字,资产办签字核实后发放。
四、坚持先入库后出库原则,采购物品必须先凭单验收入库,再凭单发放出库。对不入库的用品,资产办拒绝在单据上盖章报销。
五、一般情况下,严禁无任何手续领取物品出库,特殊情况应尽快补办手续
六、校外单位借用本校物品,由校级主管领导审批,资产办负责外借及收回。
七、为防止学校资产流失,任何物品出校必须经资产办签发出门证,门卫确认后放行。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卫生管理及考核办法
为加强校园文明建设,提高校园环境卫生质量,提升环境卫生监管水平,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岗位职责
1.学校卫生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系部(处、室)考核捆绑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即系部(处、室)主任为本系部(处、室)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每日卫生巡视与督查,开展系部(处、室)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班主任为班级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和宿舍卫生管理全面负责。
2.建立卫生包干负责制,各系部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清洁区的划分工作,保证教学楼楼层、楼道、走廊、墙壁、室外地面和宿舍清洁区不漏掉任何一个地方。办公室每周安排卫生值勤老师。
3.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确保校园净化。
二、卫生要求及扣分标准
1.清洁区卫生
(1)包干区及时打扫清理,清洁区内无纸屑、杂物,无垃圾。(每处1分)
(2)走廊、楼梯地面干净无污渍,墙壁、门窗无灰尘、乱涂乱画、脚印、划痕等。(每处1分)
2.教室、办公室卫生
(1)教室、办公室、环境责任区等要求地面清洁,墙面、天花板无蛛丝灰尘,墙壁无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每处1分)
(2)桌凳整齐,门窗、黑板干净,室内物品、洒扫工具等摆放整齐有序,无杂物,无卫生死角。(每处1分)
(3)室内张贴物美观整洁无破损。(每处1分)
(4)教室、办公室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1分)
3.厕所卫生
(1)及时清扫(2分)
(2)管理实行包干到班,责任到人,要求天天有人管理,个个相互监督,确保厕所干净无异味。(2分)
(3)不涂画墙壁,不破坏公共设施。(每处1分)
(4)不得将硬纸和杂物丢入便池,不得将污水、垃圾倒入便池。(每处1分)
4.宿舍卫生
(1)职责明确,宿舍室内卫生由学生负责,室外卫生由保洁员负责管理。(1分)
(2)舍内地面干净,洗漱用品摆放整齐,被褥叠放规范,鞋子无异味,床上整洁干净。(每处1分)
(3)门窗及时关锁好。(2分)
(4)室内无乱接电线。(每处1分)
5.食堂卫生
(1)分工明确,分层管理有序,一楼由()管理,二楼由()管理。(1分)
(2)地面整洁,餐桌整齐干净,水池干净。(每处1分)
(3)室内无苍蝇,盛放废弃物的容器要密闭有盖,不得外溢和滴漏。(每处1分)
(4)门前地面清理及时,整洁干净,无乱丢杂物现象。(每处1分)
6.超市、洗浴中心卫生、租用房卫生
(1)实行门前三包(1分)
(2)及时打扫,地面整洁,无纸屑、杂物,无垃圾堆放。(每处1分)
7.艺术楼、科技楼、实训楼卫生
(1)室内地面、墙壁干净,桌椅摆放整齐,桌椅、门窗、电脑、钢琴、电钢琴、实验室等教学器具无灰尘。(各1分)
(2)室外走道、墙壁清洁,无乱丢纸屑、杂物。清洁区及时打扫,无垃圾堆放。(每处1分)
(3)实训楼内洗漱用品摆放整齐,床单、被褥整洁干净并及时更换,衣柜、用电器上无灰尘。
8.报告厅、礼堂卫生
(1)学生处具体负责,每次活动前、活动后派专人打扫。(每处1分)
(2)室内地面整洁无乱丢杂物,台面、音响干净无灰尘。(每处1分)
(3)活动结束后及时关闭电源。(每处1分)
三、考核办法
1.所有教师办公室卫生由教务处负责检查考核;所有教室、宿舍、楼梯、走道及学生卫生包干区由学工处、团委组织检查考核;食堂、浴室、超市等出租用房由总务后勤处负责检查考核。
3.学校成立总督察组,由纪检监察室牵头,成员由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学工处、教务处、团委、后勤处等职能处室人员组成,每周实行督查通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系部(处、室)、班主任考核评比。
本考核办法自学校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加强会计核算,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学校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食堂应本着为师生服务的原则,规范学校伙食费的收支行为,合理控制饭菜价格,保证伙食质量,努力将食堂办成学生和教职工满意的服务性食堂。
第二条学校食堂实行独立核算,成立饮食服务中心,设置事务长、会计、出纳、采购、库管等工作岗位。账务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定期向学校报送食堂收支情况,月报表应向全校师生公示。
第三条学校食堂师生伙食消费采用IC卡刷卡结算方式,要保证饭菜价格的稳定,不能随便调整饭菜价格。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存入学校食堂在银行开设的专户。
第四条支出票据必须经采购员—库管员---事务长---中心主任----财务总监---分管校长签字后,由会计进行账务报销处理。
第五条食堂支出要按下列事项分别办理:
1.“伙食成本”(食堂为学生和教师提供服务而发生的直接成本性支出)
“间接成本”(食堂为学生和教师提供服务而发生的间接成本性支出);
“其他伙食成本”(食堂为职工、学校会议接待、对外提供服务而发生的伙食成本性支出);
“管理费用”(为食堂提供服务发生的劳务、维修、设备购置以及财务有关费用);
“其他支出”(食堂发生的除以上成本费用外的其他支出)。
2.购置固定资产支出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与食堂管理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不得在学校伙食账中列支。
第六条大宗物品采购(米、油、肉、面等)要实行公开招标或超市配送,选定证件齐全,物美价廉的户主来供应,从而降低采购成本。
第七条按月报送财务报表,公布食堂收支、结余情况,饮食服务中心应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合理制定饮食成本核算和定价原则,控制利率,原则上控制在3%。
第八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食堂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定期计算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第九条食堂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及时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物资采购、工程监督及验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程序,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按照物资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监察室、后勤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
组长:韩勇
副组长:张彦芝杨中安葛井井刘芝兵刘春水高凯
组员:葛攀文吴健盛宏桂王艳
2、成立工程督查和验收小组。由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后勤处处长,后勤处副处长、项目负责人组成。主要工作是监督施工过程中是否有违规施工,验收设备的安装质量和设备清单是否与合同相符等。
组长:杨中安
副组长:葛攀文
成员:盛宏桂王艳申报部门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
二、明确物资采购申报标准、程序办理和实施要求
学校的设备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不断强化民主、公开,降低购建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学校设备采购、零星工程等,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凡是购置设备价值在1000元以上,维修、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各部门活动用品和奖品等项目,不超过2000元的,由部门负责人填报支出请示单,经分管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经校长批准后,由后勤处安排购置(一般采购安排2-3人,其中1人为申请采购部门人员)。
(1)部门申报人负责编定采购清单或工程预算,填写采购大宗设备和基建时必须通过学校组织人员论证,制定采购清单后办理招标手续。
(2)设备进场施工前,由申报部门项目负责人报请学校验收小组组织初验,验收物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与合同要求的一致,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3)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到后勤处签定文明施工保证书,后勤处确定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施工过程。避免野蛮施工或二次施工,减少对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
(4)采购完成通过验收后,所有设备报到资产办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3、凡5万元以下采购,由学校验收小组组织人员验收;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采购,由后勤处邀请教育局招管办组织验收;30万元以上采购,由学校分管领导邀请市财政局采购办组织验收。
三、采购原则及领用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施行“透明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和本着节约的原则,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学校日常办公用品由学校监察室人员经过询价对比确定为期一年的固定采购点,对指定采购点的商品价格按不定期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并签订定点采购协议。
4、物资采购完成后,要先送到仓库由保管人员登记入库(登记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及采购人等)。使用部门申报领用手续,报后勤处仓库分管人签字后方可领用。领用时,由仓库保管员做好领用登记,领用人员签字领取。
5、仓库管理人员要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后勤处要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四、物资报销手续
1、物资采购发票必须有物资采购经手人、证明人签字,仓库保管员验收签字后,再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上报分管财务校长审批签字,民主理财成员签字,报校长批阅后交学校财务报销。
2、凡未经校长同意,私自采购的物资,学校不予报销。
附物资采购流程: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学校建设项目管理
一、加强我学校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校建设规划和建设水平,确保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规,结合我学校建设的特点制定。
三、校园总体规划审批,教育局根据上报校园总体规划进行专家或集体会审,分管领导和局长签字,校建办盖公章,作为学校校园建设永久性发展规划。资金不足的项目学校要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
四、校园总体规划图修改。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图由于某种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须上报规划局、建设局再审批才能修改,学校无权修改校园总体规划图。
五、校园建设无论是新建、改扩建、加固改造和校园绿化等建设工程,都要使用施工图纸,学校维修要有做法说明,无施工图纸和做法说明,不允许开工建设。
六、各学校校舍建设施工图纸都要送专业图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的施工图纸不允许使用。
八、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勘察设计等合同是工程结算、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确定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不论工程大小都要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必须完整,格式必须规范,计价必须合理。教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要统一格式(由校建办提供),统一计价口径,统一材料价格。
十、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教育系统学校建设项目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终生负责任。
十一、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指在校园总体规划内进行的勘测、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技术文件材料。
十二、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是学校规划、新建、扩建、维修和发展的重要依据,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十三、凡在学校内建设的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范围建立档案资料
1、基础资料档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比例尺地形图、地下管线测量成果图、地名等方面的历史、状况和校园建设管理等。
2、规划方面档案:校园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工程规划、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等。
3、工程建设管理档案:项目建议书、项目论证书、规划审批、土地征用与划拨、项目审批意见书、计划任务书、项目批复、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纸、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招投标书、预决算书、施工合同书、增减工程结算证明书、审计结论等。
4、学校基本建设档案中的项目工程批复、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概算书、竣工审计报告、施工图纸、备案证等,必须交校建办存档。
十四、对未申报而私自建设的工程项目,直接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书面检查;对未签订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项目,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作诫勉谈话;对未进行工程预审、终审和直接拨付工程款的,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和党纪处分;对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造成质量安全和经济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党纪、经济处分,并作降职或免职处分;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直接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经济、行政和刑事责任;对学校建设管理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和表彰。
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5、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健康检查与晨检)
1、从事食品加工人员必须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2、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由个人保管,复印件由学校存档管理,以便查阅。
3、健康证到期未办理的应立即组织体检,在取得新健康证方可上岗。
4、办理健康证必须本人,严禁代检、代查,违规操作。
5、卫生监督人员应经常检查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及健康情况。
如发现从业人员身体有异常情况应责令立即停止工作。待检查无恙后上岗。
6、所有员工上岗前须经纪律、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7、每年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至少有一次是在卫生监督部门指导下进行的。
8、结合季节特点,组织开展多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的专题知识培训和疾病预防知识宣传。
9、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
10、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1、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办理《健康证》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办证,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12、加工售卖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13、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14、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15、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与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16、监督检查:餐饮办主任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为了更好的规范餐厅员工的日常行为,制定以下条例:
(3)不服从领导安排,有抵触情绪者,每次扣10元;
(5)下班时,各岗位做好剩余菜品、原料的存储,如因储存不善造成菜品变质,按菜品原价赔偿并扣20元;
(6)偷吃、偷拿厨房食品原料,一经发现,按食材价值十倍赔偿并扣100元;
(7)弄虚作假、搬弄是非或拉帮结派影响正常同事关系者,扣20元;
(8)不按操作规范生产,损坏厨房设备者,按设备原价赔偿,造成人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9)厨师将过期变质食品加工出售,发现一次扣200元,如出现食物中毒现象等重大事故,当事厨师需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10)打架斗殴者,直接开除;
(11)厨房及宿舍,不允许抽烟,一经发现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12)全体员工用餐不许搞特殊化,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13)食堂员工不允许私自带外面的人及家属来食堂随便用餐;
(14)技安员对所有设备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立即处理,如技安员失职所引发的问题,按情节扣20元至50元。
(15)消费者投诉经核实后是当事人自身问题,一次扣罚50至200元,需写出书面检查并赔礼道歉;
(16)全体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统一调度安排。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奖励:
(1)参加省市有关部门举行的烹饪大赛,成绩优异者奖励500元至1000元。
(3)忠于职守、全年出满勤、工作表现突出,奖励100元。
(4)及时发现并消除厨房较大事故隐患,奖励50元;
(5)卫生工作一贯表现突出,为大家所公认者,奖励50元;
(6)节约用料、综合成本控制成绩优异者,奖励50元。
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消毒灯、保洁设施、冷冻设备、三防设施等)
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8、餐具、用具清洗消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10、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不得随意乱放。
11、消毒后餐具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12、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一、原材料进货索证索票
3、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5、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二、食堂验收员负责对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料辅料进行验收
3、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单、收据等送货凭证。食堂验收员负责对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料辅料进行验收,职责如下: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维护公司利益。
(2)、根据食堂采购计划单和供货商送货单,对食品原料辅料先验收入库,拒绝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质量和重量相符,验收后在单据上签字确认。
(3)、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三、食品验收办法
2、建立台账,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如日常使用的色素(胭脂红、柠檬黄、酱色)等着色剂、甜味剂糖精钠、肉类发色剂亚硝酸钠或亚硝酸钾、各种香精、碱面等。
2、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从正常经营单位购买,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查验包装标签是否符合规定。食品添加剂标识应标明品名、产地、厂名、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标示有“食品添加剂”字样。
3、不得用非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如用甲醛处理水发食品,也不得超使用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如在制作凉莱熟食时超范围使用人工合成色素胭脂红、亮兰等。
4、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按照规定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者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或以掺假、掺杂、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5、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场所专人保管,并做好进货、领取和使用的记录。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仓库要根据业务量设保管员1-2人,隶属财务部领导。
2、负责仓库的卫生清理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仓库保管员对入库的货物要按发票和三联《收货单》清单所列品名,单价、数量、总量逐一核对、过数或过秤相符后,登记库账,入库保管。禁止货物在未办理入库手续之前就擅自领用。
4、验收合格第一联随同收货日报上交财务部,第二联收货部留存备用,第三联交使用部门。
5、入库货物,实行定位管理,要陈列整齐,不乱堆乱放,防止鼠咬虫伤,需要晾晒的要按时晾晒防止霉烂变质。
6、仓库要坚持凭《领料单》发货制度。无论任何部门、任何人,任何理由,凡没有领料单一律不得给发货,发货时须按《领料单》所列的品名、数量核实发放,并凭此记账。
7、仓库保管员对仓库账要做到日清、日结,账务相符。做到入库有凭证记录,出库有记录凭据,如账务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写明情况,报主管领导审批。
仓库保管员要认真注意各种商品、原材料和其他物品的储存期,发现积压,要采取清理措施及时建议主管领导和生产部门增添品种推销。同时要贯彻与采购员密切配合每日联系、碰头,勤进、小批量进,快销的原则。
9、仓库要坚持登记货物收、付、存表,坚持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月末《盘存表》及时报财务部成本会计。
10、仓库内禁止与业务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确保库房安全。
11、物品严格按验收标准入库,根据有效的到货清单,核准物品的数量、质量等,大袋拆分小袋小袋计重量数量准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后要及时准确登记;
12、物品出库时要按规定办,手续不全不得发货,严格执行领料单办理出库手续,领料单经由规定负责人签字批准,不得有改,修改后的单据视为无效;
15、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消毒工作必须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并经体检,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餐具、厨具、熟食容具,每餐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3、餐具的清洗消毒存放,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4、餐具消毒提倡以热力消毒为主,也可使用煮沸消毒等方式。
5、要做到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都要分开隔离摆放。
6、废弃物泔水应有密闭容器存放,日产日清。
7、食品加工间和备餐间的操作工具,各窗口负责人每餐次结束后使用采取高温煮沸方式或使用有效氯250mg/L溶液浸泡30分钟,清水洗净后妥善存放,防止再污染。
8、对餐厅内部设施设备(如炊具、蒸饭箱、冰箱冰柜表面、开关把手等)每天喷雾或擦拭消毒一次。
9、开餐前对就餐场所进行清扫、清洁、消毒、通风,餐后做好及时清理打扫就餐场所卫生,进行环境消毒,做好卫生用具的清洗消毒和定位保管。
10、餐厨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清运,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餐厨垃圾存放场所和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11、地面清洁,门窗洁净。
12、室内通风,光线良好。
13、生菜上架,先洗后加工。
14、各种炊/用具操纵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
15、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并要明显标记。
16、灶台、炊具及时洗刷,要求目见本色,铁器发亮。
17、所有机械工作完毕及时进行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18、冰箱冰柜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定期除霜;生熟食分开放,柜内无异味。
19、保持餐厅内环境整洁,有三防措施,室内无苍蝇、无蟑螂、无鼠迹。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处理预案
成员:葛攀文
职责:协调启动应急方案,负责在两小时之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救治组:
组长:盛宏桂
成员:各系主任,校医务室医务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对伤病人员进行救助,及时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三、现场保护组:
组长:杨卫
成员:韩月华
职责:负责保护现场,包括可疑食品、呕吐物,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艳
成员:杨卫、韩月华
1.饮食办公室所辖的各食堂当遇有突发事件发生,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后勤处领导或各部门领导的指挥调遣;
3.发生偷窃抢劫凶杀或其他突发事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现场,除紧急抢救,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并严密保护;
4.当有关领导、治安管理部门、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案件时,有关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准确、详细提供情况;
5.发生火灾时,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消防中心(119),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扑救火灾,扑救完毕保护好现场,待有关部门检查完毕后方可整理事发现场;
6.发生食物中毒,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再报告后勤处领导,一方面组织人员送医务室医治,一方面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同时保护好中毒人员所用餐具和所剩食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调查,如有违反或破坏者追究有关责任;
食品留样
1.每天每餐前应将各种食品取样200克以上在留样柜中留存;
3.样品留存不得和其它生、熟食品混放,以防交叉污染;
4.样品留存应有专人负责,并注明早、中、晚餐和日期;
5.样品留存期满后应及时销毁,留存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
6.如发现就餐者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将可疑食品样品送交医疗部门化验,以便查清真相,逐级追查责任;
7.每周整理留样记录、存档;
8.如检查发现违规行为按有关现定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厨房工作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做到“三白”(白衣、白帽、白口罩),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二、厨房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
三、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炊事人员无健康证不得上岗。
四、不得采购销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五、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物件本色,加盖放存、清洁卫生。
六、公用餐具应用专用洗刷、消毒盒存放设备,剩菜剩饭必须倒进加盖的残渣桶内,并及时清运。
七、厨房应做好消毒、冲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蝇、防尘设备,以及畅通下水管道。
八、剩菜剩饭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发现变质食物,坚决不得食用。
十一、爱护厨房一切器具,注重所有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节约用水用电和易耗品,不乱拿公物,不能将有用的公物随手丢弃。
十二、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如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并及时报告清除隐患。
宿迁高师后勤管理服务“0213”限时办结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后勤服务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后勤处着力“务实高效、热情服务、节俭廉洁”三个后勤建设,努力构建“制度先行、责任明确、分工合理、过程规范、勤政廉洁、安全高效”后勤管理工作新格局,努力推进“四度校园”(文化传承有厚度、办学质量有高度、人文关怀有温度、环境形象有高度)建设。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后勤管理“0213”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为为深化和拓展“一线工作法”,提高后勤管理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属于后勤处所辖(物业绿化管养、水电木工维修、三产服务能源管理、饮食服务管理中心、招标采购物资管理、基建工程维修等业务)管理服务职责范围的各类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给予办理的制度。
第三条各业务管理办公室要根据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科学、合理的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同时,对所承办事项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第四条各业务管理办公室对符合规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立即处理、按时办结,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无故刁难。对于材料或手续不完备的交(申)办事项,要做出合理解释,并一次性告知交(申)办人员应补充和提交的全部材料以及注意事项。
1.后勤处办公室
2.后勤监督管理人员
3.三产服务能源管理
4.招标、采购、资产管理
5.基建工程维修
6.饮食服务中心
7.水电木工维修办
对职责范围内的教职员工报修业务,在接到职工申请或诉求时,须根据情况在一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回复;因超出权限而无法解决的事项,须立刻上报主管领导和处领导。
8.物业保洁、绿化管养
第八条因自身责任,无正当理由超过办结时限未能办结的,属超时办结。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视为超时办结:
1.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申请的;
2.不按规定给申请(咨询)人答复的;
第九条事项办结实行闭环管理,完善记录备案。
第十条紧急事项、涉及安全稳定事项,随接随办。
第十一条限时办结制度接受学校和师生的监督。存在超时结办的,有权向后勤管理处监督管理人员投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后勤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