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牵好犬绳,小区里居民多,一定要看管好爱宠。”7月9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六道湾派出所民警走进辖区居民小区,引导居民文明养犬,传递规范正确的养犬观念。“阿姨,您家的犬办证了吗?”“出门遛犬必须拴好绳。”民警向居民讲解犬证办理流程,提醒犬主为爱犬定期年审、接种疫苗,外出遛狗时要使用牵引绳。
7月7日,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八钢广场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活动。钢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杨介绍说,“办理犬证、定期接种疫苗是养犬的基本前提,而外出遛犬时使用牵引绳、及时清理粪便则是文明养犬的具体体现。这些看似微小的行为,实则关乎到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是每一位犬主不可推卸的责任。”
7月7日,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八钢广场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记者刘青霞通讯员王辉摄
8日,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西山派出所的民警们深入社区,将文明养犬的理念带到了小区、公园等人群密集之地。
活动中,西山派出所的民警们化身为“文明养犬宣传大使”,通过面对面的交流、生动的讲解,向居民们全面阐述了文明养狗的意义及法律法规要求。
民警向犬主介绍说,作为犬的主人,每一位养犬居民都应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合法合规养犬,不仅是为了犬只的健康,更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此外,民警们还结合实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不文明养犬可能引发的种种问题及其法律后果,让犬主们深刻认识到文明养犬的重要性。犬主们在听完介绍后纷纷表示,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努力成为文明养犬的践行者和传播者。(记者刘青霞报道)
孩子水池遭“入侵”警方调解遛犬纠纷
7月4日22时,在高新区(新市区)长春中路的海岛与浪美好生活创业园夜市,一场因居民遛犬未拴绳而引发的纠纷打破了夜市的宁静。
一只未受约束的犬只突然跳入了孩子们正在嬉戏的水池中,这一幕立即引起了孩子家长的不满和恐慌,随后双方发生了争执。
□延伸阅读
养犬30日内领取犬证犬证的年审全年可办
所需材料
在乌鲁木齐办理养犬登记时,养犬人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明:以证明养犬人的身份和居住地。
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即家犬免疫证,证明犬只已接种必要的疫苗并处于健康状态。
犬只照片:一般需要提供犬只的彩色照片,用于登记备案。
登记流程
养犬登记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免疫接种:养犬人需先携犬到市兽医检疫部门进行免疫接种,并领取家犬免疫证。
审核材料:公安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注意事项
变更登记:养犬人住所变更或犬只转让、死亡等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记者刘青霞通讯员常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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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犬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准出户
在采访中,钢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杨介绍,根据《规定》及其实施办法,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携带犬只外出应当为犬只挂犬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为体(肩)高超过三十五厘米的犬只戴嘴套;经登记饲养的大型犬应当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准出户;单位饲养烈性犬只因免疫、诊疗等原因需要离开饲养场所的,应当将其装入犬笼;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违反以上规定,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证。”李杨说。
根据规定,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高新区(新市区)、经开区(头屯河区)为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个人登记养犬的,每户只准饲养一只高度不超过35厘米的小型观赏犬。
发现禁养犬只,该如何举报?
哪些是禁止饲养烈性犬品种?面对这些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的禁养犬只,居民们应如何正确举报呢?
7月10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大队教导员何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乌鲁木齐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品种名录》,共有包括藏獒、罗威纳犬、比特犬在内的39种禁止饲养烈性犬品种。
无论采取何种举报方式,属地派出所都将依法跟进处理,对违规饲养禁养犬只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记者刘青霞通讯员葛利东)
□记者感言
文明遛犬,从“绳”做起
民警在问及为何遛犬不拴绳时,不少犬主常以“我家犬不咬人”为由轻描淡写。然而,犬类的情绪往往难以预测,不拴绳的行为实则潜藏着巨大的风险,既可能伤害他人,也可能对犬只自身造成意外。
文明养犬,犬主责无旁贷。在公共场所,拴绳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对他人安全的尊重与负责。忽视这一责任,不仅难以称得上是文明养犬,更是缺乏社会担当的表现。
不拴绳遛犬的行为,往往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纷争,甚至造成人身伤害,给周边居民带来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