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并禁止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销售活动。违反《办法》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销售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犬只予以没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还明确,重点管理区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以申请养犬,每户限养一只。违反《办法》规定,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另外,违反《办法》规定,携带烈性犬、大型犬进入重点管理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台海网4月28日讯据厦门日报报道文明城市,依法文明养犬——5月1日,新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开始在全市实施,这意味着我市养犬管理和执法工作,有了更规范的法律规范。
推动全市依法文明养犬风尚形成,切实提升环境品质,市执法局一直在创新、在努力。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养犬执法工作,市执法局采取远程视频授课、现场授课、参观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2022年全市城管系统养犬执法工作培训。干货满满的课程、“零距离”的观摩感受就像及时雨,进一步提升我市养犬执法工作水平,为我市营造依法文明养犬良好环境再添新动力。
一场及时雨
执法靠前服务
推动文明养犬风尚形成
国贸润园小区中随处可见文明养犬细节。
“大家要端正学习态度,高度重视,确保培训效果;要坚持学以致用,真学真思考,争取学有所获;要落实以学促行,确保各区城管局每个中队都能具备独立实施养犬执法处罚的人力和能力……”4月22日上午,2022年全市城管系统养犬执法工作培训拉开帷幕,市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叶恒忠在动员讲话中提出要求。
理论课程有收获,观摩交流更让参训人员实地学习文明养犬示范小区成熟经验,将执法理念由“末端执法”向“靠前服务”转变。
4月26日下午,60余名参训人员前往禾山街道禾缘社区国贸润园小区,进行现场参观交流观摩。“小区里不仅贴心地设置了文明养犬工具箱,还打造了萌宠走廊。”走进小区,参训人员纷纷拿出手机,拍照记录下小区中随处可见的文明养犬细节。
当天,小区还专程邀请宠物医院医生,开展萌宠义诊、接种疫苗等活动,湖里城管执法人员也在现场开展文明养犬政策宣传。“做一个依法文明养犬人,是对自己狗狗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的负责。我们都要将心比心、从细节做起,牵好狗绳、及时清理狗狗粪便,更要依规办证、及时检查,保证宠物健康。”带爱犬前来检查身体的居民郑女士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