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在淘宝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淘宝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会员应当严格遵循淘宝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
会员名注册后无法自行修改。
淘宝有权回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不活跃账户:
1、绑定的支付宝账户未通过实名认证;
3、不存在未到期的有效业务,有效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红包、淘金币、集分宝、天猫点券等虚拟资产及其他订购类增值服务等。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淘宝经营秩序或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会员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违规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执行最重的节点处理。
会员因一般违规行为,每扣12分即被给予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及公示警告7天的节点处理。
对利用阿里妈妈营销推广平台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卖家,淘宝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升级处理。
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48分,淘宝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同时,会员的关联店铺6个月内不得参加淘宝营销活动。
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会员有如实主动申报及/或如实积极举报情形的,淘宝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的处理措施。
自对会员进行不正当谋利调查之日起,淘宝将限制该会员店铺及其关联店铺参加淘宝营销活动,直至调查终结。
会员向淘宝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会员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每次扣12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不正当谋利行为:
(一)卖家为淘宝工作人员的,每次扣48分;
(二)卖家为淘宝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淘宝工作人员未依据《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每次扣24分,若有利用淘宝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每次扣48分。
若发生上述任一行为,淘宝对会员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同时,淘宝将按照如下规定对卖家进行处理:
(一)卖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每次扣2分;
(二)卖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情节严重的,每次扣6分,情节严重达三次及以上的每次扣48分;
(三)卖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8分。
同一权利人就同一权利在3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1次投诉。
(一)严重违规行为扣分累计达12分,或出售假冒商品扣分累计达12分。
(二)经举报、投诉或淘宝网排查核实发现资质造假的。
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即被音乐影视明星音像类目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