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2023年1

原标题:《人民法院报》2023年1-7月民商事案例裁判要旨汇总

1.公司减资应通知决议作出后至登记变更前新产生的债权人

裁判要旨

公司减资应当依法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既包括减资决议作出之时已经确定的债权人,也包括减资决议作出之后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前新产生的债权人。

本案案号:(2017)沪0115民初65504号,(2018)沪01民终11345号,(2019)沪民申1003号,(2020)沪民再28号

案例编写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范倩孟高飞

【案情】

梅斯公司于2014年7月设立,股东为杨某、陈某,注册资本2000万元。2015年9月,梅斯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减少至1000万元,杨某出资额由1950万元减至950万元,陈某出资额50万元维持不变。2015年10月,梅斯公司在媒体刊登减资公告。2016年1月,梅斯公司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承诺已将减资事项通知全体债权人、所有债务由减资后的股东进行担保,并于2016年8月完成变更。

博达公司与梅斯公司于2015年10月、2015年11月、2016年1月签订三份设备买卖合同,博达公司已按约交付设备,梅斯公司拖欠货款50万余元。博达公司遂起诉要求梅斯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并要求杨某、陈某在减资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公司瑕疵减资股东的责任承担

公司股东虽依法享有认缴出资的期限利益,但如果穷尽执行措施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构成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公司的债权人可要求瑕疵减资的股东在减资前的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本案案号:(2021)渝0107民初6284号,(2022)渝05民终7252号

案例编写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郑兴隆王倩

某贸易公司认为,某月花公司减资时与某贸易公司正处于诉讼中,其减资行为严重影响某月花公司对外偿债能力。遂起诉要求陈某、苏某、陈晓某在各自减资范围内对某月花公司上述付款义务的未清偿部分向某贸易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在不当减资范围内股东缴付出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抗辩

公司减资未按法定要求通知债权人,减资程序存在瑕疵,侵害公司债权人的权益。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股东缴付出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对于公司股东缴付出资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不应支持。

本案案号:(2020)京0108民初16334号,(2021)京01民终5525号

案例编写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王达

2015年6月,利亚德公司以租赁合同纠纷对华致公司提起诉讼。2015年12月21日,法院判决华致公司赔偿利亚德公司违约损害赔偿金260万元。华致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16年5月17日,二审法院作出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利亚德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11月7日,因未发现华致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本。

利亚德公司认为,王某、明瑛公司在利亚德公司与华致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诉讼期间,未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通知作为债权人的利亚德公司就进行减资,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遂起诉要求王某、明瑛公司在减资范围内对华致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王某、明瑛公司则辩称利亚德公司的起诉已过诉讼时效。

本案案号:(2022)粤0192民初2446号,(2023)粤01民终2874号

案例编写人:广州互联网法院朱晓瑾

5.保险条款释义的提示说明义务

保险人对保险条款中释义部分是否应当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关键在于判断该释义是否属于实质意义上的免责条款以及是否不当扩大了免责范围。对自燃的释义,若并未超出通常理解,也未对免责条款中的自燃情形进行扩大解释,仅是对自燃的进一步补充说明,并未额外增加免赔的情形,则该释义并非保险人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的内容。

本案案号:(2021)沪0112民初3216号,(2022)沪74民终68号

案例编写人:上海金融法院许晓骁葛少帅

后案涉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火灾事故,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可排除外来火源,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可燃物引起火灾的可能。某物流公司申请理赔,某保险公司认为案涉车辆发生自燃,不属于保险责任赔偿范围内,不予赔付。某物流公司遂起诉索赔。

6.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谋虚伪表示不得对抗保理人

应收账款债务人向保理人确认应收账款后,保理人信赖该应收账款真实存在,与债权人签订保理合同的,如无证据证明保理人明知存在虚构应收账款情形,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保理人。

本案案号:(2021)津03民初1862号,(2022)津民终1006号

案例编写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荆媛媛

某银行与鑫汇公司签订《保理服务合同》,约定某银行受让鑫汇公司应收账款并支付保理融资款。应收账款债务人某油品公司在《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上盖章确认。鑫汇公司向某油品公司发送《介绍信》,告知已将对某油品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某银行,请向某银行履行应收账款项下的付款义务,款项付至下述账户:户名鑫汇公司,账号xxxx。未经某银行事先以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同意,不得变更收款账户。某油品公司在《介绍信》回执上盖章,确认同意上述内容。后某银行向鑫汇公司发放融资款2000万元。

鑫汇公司、王某某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案的刑事判决书查明,鑫汇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某用已经做完业务的增值税发票及收据谎称未付货款,让某油品公司在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上盖章,王某某用虚假的购销合同,与某银行签订保理合同,以出让应收账款为基础,获取某银行贷款2000万元,后无法偿还。

现某银行起诉要求某油品公司给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诉讼费用由油品公司承担。

本案案号:(2022)川7101民初3951号,(2022)川71民终447号

案例编写人: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纪雯丽程露

8.未取得产权的家庭成员不可基于出资请求分割房屋

对不动产物权的认定原则上应以登记为准。用家庭成员的共有款项出资购买房屋,房屋产权登记在部分家庭成员名下,此时不能套用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规则认定未登记的家庭成员享有所有权。未取得产权的其他家庭成员虽无权基于物权请求分割房屋,但可对购房款主张债权。

本案案号:(2022)渝0112民初10060号

案例编写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楚仑

9.近亲属之间特定财产纠纷性质的认定

除夫妻关系外,共同生活是近亲属之间产生财产性婚姻家庭纠纷的前提;没有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不是民法典规定的家庭成员,相互间因家庭财产产生的纠纷,不属于婚姻家庭纠纷,其性质应为共有纠纷。

本案案号:(2021)皖1126民初4747号,(2022)皖0303民初252号,(2022)皖03民他23号,(2022)皖民辖105号

案例编写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张红柳

10.强制执行程序中基金财产独立性的审查标准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的原理,基金财产的独立性是为了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起的排除基金财产执行的异议,应当依照案外人异议进行审查。在基金财产登记名义和实际权利归属不一致的情况下,应贯彻形式化审查原则,以基金协议约定判断基金财产的权属,避免错误执行侵害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和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案号:(2021)京03执异775号

案例编写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戴梦依徐欣

11.不动产买受人阻却强制执行情形的认定

不动产买受人已与出卖人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全额交付购房款项,在法院查封之前已经合法占有该房产,虽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但系因出卖人原因导致登记不能,且买受人对房产过户登记已经尽到勤勉义务和注意义务的,对于不动产买受人排除执行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本案案号:(2022)苏1322民初38号,(2022)苏13民终2921号

案例编写人: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蒿士建屠鑫鑫张旭书

12.股权拍卖成交后确定的上年度股权分红的权属认定

股权分红请求权专属于股东个人,股权拍卖成交后确定的上年度分红归属于买受股东,股权质押权属于从属权利,质押权人对拍卖成交后确定的上年度分红无权优先受偿。

本案案号:(2021)浙0903民初2187号,(2022)浙09民终230号

案例编写人: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陆朦璐

13.委任制法定代表人与其任职公司劳动关系的认定

委任制法定代表人无公司股权且对公司不起支配作用,不能通过召集股东会等公司自治途径解决劳资问题,其与公司的劳资纠纷属劳动争议,法院应立案受理。委任制法定代表人与任职公司的劳动关系认定,应综合入职方式、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劳动行为等因素,以劳动者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用人单位是否发放工资、劳动者的工作是否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等作为判定标准。

本案案号:(2021)赣0826民初495号,(2021)赣08民终826号

案例编写人: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罗良华王拯

1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在破产债权确认中的认定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赔偿金不同于经济补偿金,因其兼具补偿性与惩罚性,在破产债权确认中不应参照经济补偿金全部列为职工债权,而应就其中补偿性和惩罚性的部分分别确认为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

本案案号:(2021)苏1311民初3655号,(2021)苏13民终3813号

案例编写人: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臧士衡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张婷婷

本案案号:(2019)川0903民初3406号,(2020)川09民终725号,(2021)川民申6839号,(2022)川民再89号

案例编写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袁均胡瑜

16.网约车平台回溯扣分、取消专车司机认证的行为认定

本案案号:(2021)苏0506民初9870号

案例编写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徐澄

17.背靠背支付条款不应作为买方拒绝支付货款的抗辩理由

买卖合同中的背靠背支付条款,是指买方与卖方在合同中约定,买方在收到第三方付款后,才能向卖方支付货款。买方以合同中约定了背靠背支付条款,第三方未向其付款为由提出抗辩,拒绝向卖方履行付款义务的,应不予支持。

本案案号:(2022)京0106民初7907号,(2023)京02民终2631号

案例编写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王若净

18.对原诉标的物申请保全的普通债权人不是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原告

保全行为不能改变申请人作为普通债权人的法律地位,不能导致普通债权成为法律给予特殊保护的债权,申请人不能获得实体上的优先权利。对原诉标的物申请保全的普通债权人,与原诉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不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的,不是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原告。

本案案号:(2021)川07民撤3号,(2022)川民终1160号

案例编写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刘维秋曾扬阳

19.网络用户是否符合平台活动兑奖条件的认定

如果网络服务合同性质为射幸合同,合同的法律效果在合同缔约时并不能确定,需要结合涉案活动的规则及用户行为进行具体分析。对于算法演示录屏的证据真实性,应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本案案号:(2020)京0491民初9013号,(2020)京04民终552号

案例编写人:北京互联网法院李文超张艺菲

20.App未经许可监测读取用户手机剪贴板信息构成侵权

App运营者未经用户许可监测、读取手机剪贴板信息,系以技术手段侵入用户虚拟私密空间,造成用户私密信息处于不安全的高风险状态,超出用户的合理期待的,可认定侵害用户隐私权。

本案案号:(2020)粤0192民初4664号

案例编写人:广州互联网法院许燕玲

21.算法推荐治理与平台侵权责任的认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其所提供的算法推送结果中的短视频是否为侵权视频,应承担更为严格的注意义务,如怠于履行注意义务致使侵权短视频大量传播,可认定其构成帮助侵权。权利人的预警通知中附有具体侵权短视频的筛选范围和筛选标准等具体要求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采取对应的过滤拦截等事前防范措施。

本案案号:(2021)浙0192民初5770号,(2022)浙01民终3098号

案例编写人:杭州互联网法院沙丽

22.机动车安全统筹合同的性质与效力

机动车安全统筹合同不是商业三者险合同,不适用民法典关于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不足部分再由机动车侵权人赔偿的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对于交强险以外的损失,在未投保正规商业三者险的情况下,应由实际侵权人和被挂靠单位直接承担连带侵权赔偿责任。实际侵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依法向统筹公司主张合同责任。

本案案号:(2021)鲁0982民初4888号,(2022)鲁09民申14号,(2022)鲁09民再36号

案例编写人: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刘刚

23.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赔偿约定的效力

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无法按通常理解解释时,适用不利解释原则。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标准的相应比例赔付保险金的,约定明确具体、合法有效,不适用不利解释原则,也并非排除被保险人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

本案案号:(2021)豫1522民初5018号,(2022)豫15民终1933号

案例编写人: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张玲

24.确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应否考虑损伤参与度

保险事故中,保险标的受损可能与多个因素存在关联,在保险责任判定中,只有导致损失的最直接的、最有效的、最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原因才是保险事故的近因。当该近因属于合同约定承保范围时,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关于必须进行参与度鉴定的主张,欠缺合理理由。

本案案号:(2021)沪0120民初12596号,(2022)沪74民终142号

25.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中第三者的认定

与被保险人形成运输合同关系的承运人未被列为货物运输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其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当可归责于承运人的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虽同时享有对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和对该承运人的损失赔偿请求权,但并不由此免除承运人作为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第三者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在其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承运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本案案号:(2021)皖1182民初1261号,(2021)皖11民终3743号,(2022)皖民再209号

案例编写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孔蓉

26.被挂靠人破产情形下向挂靠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认定

为了破产债权的公平受偿,可以赋予破产情形下的被挂靠人预先向挂靠人行使追偿权,但追偿范围应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清偿金额为限。

本案案号:(2020)浙0326民初4625号,(2020)浙03民终5964号

案例编写人: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元华姜岳良

27.网络主播擅自离职应向合作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传媒公司与网络主播之间形成合作经营关系的,属于民法典调整的民事合同关系。主播以“其他平台发展空间更大”等理由,在未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离开传媒公司提供的主播岗位,构成违约,应向传媒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案号:(2021)苏0803民初494号,(2021)苏08民终2212号

案例编写人: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蒋其文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张建新

28.股票、股票期权能否作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判断

劳动合同法关于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需按月给付的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强制性规定。股票或股票期权能否作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应根据其给付方式较之前述强制性规定是否对劳动者更为有利进行判断,如果对劳动者并无不利,则其可以作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如果对劳动者明显不利,且劳动者提出相应主张,则其不能作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本案案号:(2020)京0108民初7749号,(2021)京01民终1751号

案例编写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吴博文

29.网络主播与用工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认定

对于网络主播类人员用工关系的认定,应当从主体资格、人身隶属和经济从属性等方面进行判断,注意综合考虑当事人合意、主播的从业状况、用工单位对主播的管理程度、主播收入分配方式等因素,正确厘定网络主播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本案案号:(2022)鲁1191民初198号,(2022)鲁11民终1556号

案例编写人: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胡科刚刘娜

30.商标侵权中反向混淆的认定

本案案号:(2021)豫01知民初101号,(2021)豫知民终593号

案例编写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晓海

31.企业字号与在先商标文字相同是否必然构成不正当竞争

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因在后登记的企业名称未突出使用在先注册的商标文字引发的纠纷时,应综合考虑在先注册商标的知名度、企业名称的使用方式、使用人的主观状态等因素,衡量是否足以产生市场混淆、违反公平竞争。

本案案号:(2022)渝0103民初19646号

案例编写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曾亚妮

32.搜索关键词隐性使用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案案号:(2020)沪0115民初3814号,(2021)沪73民终772号

案例编写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姜广瑞庄雨晴

33.电商平台因商家虚假交易扣除的违约金可不予返还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通过数据分析判定商家涉嫌虚假交易且商家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平台有权根据电子合同的约定认定虚假交易成立并对商家采取处理措施。虚假交易行为不仅违反了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也对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商家以违约责任条款无效请求返还违约金的,应不予支持。

本案案号:(2020)沪0105民初24856号,(2021)沪01民终5507号

案例编写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董隽刘彬华

34.平台型App所属商品或服务类别的认定

平台型App本质上属于商品和服务的综合体,应按照其本质属性认定其所属的商品或服务类别,而不宜机械地一概归入计算机程序等类别。

本案案号:(2020)渝0103民初12251号

案例编写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徐真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胡丹

35.二手手机线上交易中经营者虚假标注“99新”的责任认定

二手手机线上交易中经营者应尽披露义务,其宣传的新旧成色应符合一般消费者的预期。经营者明知二手手机的主板曾经过维修,仍将其宣传为“99新”进行售卖,导致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的,构成欺诈,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本案案号:(2021)浙0192民初8085号,(2022)浙01民终2581号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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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lazada平台扣分规则是什么?违规情况有哪些?如果店铺存在未经别人同意而冒用他人品牌产品,或盗用他人的产品图片、详情页等信息的情况,都是属于侵权行为的,也是会被下架扣分的。 4、虚假交易 平台要求卖家必须通过真实交易,来提升店铺竞争力。如果出现刷单、发空包、虚假产品等情形,就属于虚假交易,会被平台判定为违反平台政策,最高扣除48分。 https://www.xeeger.com/article/13414
5.京东店铺扣分了有什么影响?扣分规则有哪些?京东扣分是否严重,主要看情况来决定。扣分规则是,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但针对一事仅作一次处理,不涉及重复处理。 1、京东虚假交易违规 虚假交易:指商家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商品评论或成交金额等,造成妨害、干扰消费者购物权益的...https://www.maijia.com/article/531608
6.虚假交易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5 、其他无实际交易的虚假行为等。如买卖双方进行虚假的、实际上并无商品流转的交易,产生信用积分且累积信用积分达到虚假交易扣分标准的,依据规则的规定扣分;没有产生信用积分的,适用虚假交易第三项规定扣分。 6 、在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三个类目中发布虚拟类商品时使用限时折扣工具。 https://blog.csdn.net/iteye_10750/article/details/82394315
7.五个订单虚假交易就被降权了吗?淘宝虚假交易会被扣分吗?淘宝虚假交易会被扣分吗? 淘宝电商平台目前是国内最大的电商平台之一,很多的个人做电商或者一些中小型产品企业大家首先想到的基本上是淘宝,但是淘宝规则很严厉,大多数店铺总会被判定各种各样的虚假交易啊,还有什么降权之类的。 一、五个订单虚假交易就被降权了吗?https://www.kaitao.cn/article/20230429122230.htm
8.淘宝虚假交易新规定淘宝发布公告《4月10起,新的虚假交易处罚规则实行》,可以想象新一轮的血雨腥风又将来临。对于新的淘宝卖家,又是一部苦情大片。据了解,淘宝网将于4月10日开始实施新的虚假交易规则,对虚假交易进行从严处理,新的虚假交易的规则适用于淘宝网和天猫商家。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淘宝虚假交易新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https://www.unjs.com/z/114605.html
9.美团外卖平台市场管理卖家处罚规则第九条【违规概念】一切破坏平台市场秩序、交易秩序、营销秩序、招商秩序或经济秩序等,侵犯市场主体的私人财产、人身权利、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市场的行为,依照规则应当受处罚的,都是违规。 第十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卖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并非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https://rules-center.meituan.com/rules-detail/692
10.穿山甲抖客CPS推广管理规则抖音抖客政策虚假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指示任何第三方进行刷量、虚假购买、恶意购买、倒买倒卖等。 5)不得与合作方私自线下结算CPS佣金或其他推广服务费。 推广者私自向合作方收费或进行线下结算,风险由推广者与合作方共担,与平台无关。因推广者的推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推广者与其合作方就推广行为产生争议或者因其他合作产生争...https://www.veapi.cn/taokelianmeng/570.html
11.淘宝开店罚款怎么处理?如何避免被罚款?c,商家或者代理商所代理的天猫国际商家违反了淘宝规则、天猫规则、阿里旅行规则以及天猫国际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里面关于出售假冒产品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或者虚假交易的相关规定 3)商家或者代理商所代理的天猫国际商家因为违反了淘宝规则、天猫规则 天猫国际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处罚的,阿里妈妈同时有权依照违规类型跟扣分累积的...https://m.jiulangdianshang.com/kaidianliucheng/2395.html
12.2024在淘宝上虚假交易是否会被处罚?规则是什么?规则是什么? 随着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淘宝作为中国最大的在线购物平台,吸引了众多商家和消费者。然而,在追求交易量的过程中,一些商家可能会采取虚假交易的手段来提高店铺信誉。 一、2024年淘宝上虚假交易是否会被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淘宝平台规定,虚假交易是严格禁止的。2024年,淘宝平台对虚假交易行为的打击...https://www.dawen360.com/article/820234.html
13.交易规则阿里巴巴国际站虚假交易违规处罚规则跨境云123往下查看出现这种大家如何避免!!!虚假交易的处罚和申诉1.定义:虚假交易行为,是指用户不以真实交易为目的,采取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平台规则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交易数量、商品评论、成交金额、网站交易积分或信用累计等不当利益行为。 https://kjyun123.com/31886.html
14.1文教你了解淘宝虚假交易最新规则和处罚措施都有什么?T宝关于虚假交易最新规则和处罚规则调整将于2024年6月30日规则上线,次月1日正式生效。关于虚假交易这部分内容你不得不了解。今天就让酷惠带你了解最新的规则及处罚措施吧~ 一、轻微情节 1.具体情形: 第一次或第二次违规,且笔数<96。 2.违规纠正: https://www.khyp.cn/xuexi/130.html
15.《滴滴平台管理规则》中,关于虚假交易的处罚,以下正确的说法...大嘉ERP受1688平台规则管控,如交易争议管控、虚假交易管控()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下列情况中,将会被永久限制参加淘营销平台活动的是___。 A.《淘宝规则》规定的一般违规行为扣分满12分或12分的倍数 B.《淘宝规则》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扣分满12分或12分的倍数 C.因出售假冒...https://www.xilvlaw.com/souti/zhiye/rx4w6eqw.html
16.淘宝店扣分多少封店店查查淘宝店铺的扣分规则主要分为一般违规扣分和严重违规扣分两大类,每类违规行为都有其对应的扣分标准。下面是具体的扣分规则概述: 一般违规扣分 一般违规行为指的是违反淘宝平台规则,但情节相对轻微的行为,如: 恶意评价 恶意骚扰 延迟发货 滥发信息 虚假交易 https://www.dianchacha.com/news/info/id/27840
17.淘宝虚假交易扣分标准(虚假发货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百扬电商虚假发货的处罚 虚假发货在淘宝商城中是违规的行为,一旦被发现了,卖家们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具体的处罚规则如下: 1.如果淘宝卖家和买家之间都知道这个事情,在淘宝买家收到了商品以后,完成了此次交易的情形下,买家们是可以去撤销的,这样的情况下卖家是不会扣分的。 https://www.byecm.com/by/234241.html
18.淘宝天猫虚假交易新规规则全文(4月10日生效)店铺运营淘宝/天猫规则正文(2014年4月10日生效): 虚假交易,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等不当利益,妨害买家权益行为。 虚假交易的,淘宝将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包括删除虚假交易产生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同时,淘宝将按照如下规定对卖家进行处理...https://www.jb51.net/dianshang/151550.html
19.淘宝开店考试题库以及参考答案系列题之1126. 对于虚假交易规则描述正确的是? A 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妨害买家高效购物权益的行为 B 对于买、卖双方以抬高信用为目的,同城交易的行为 C 对于买、卖双方以抬高信用为目的,虚拟商品交易的行为 D 对于买、卖双方以抬高信用为目的,低价促销的行为 ...http://www.ittribalwo.com/article/2858.html
20.淘宝虚假交易和《天猫商品评价销量特殊计算逻辑说明》变更虚假交易规则扣分详情 【申诉】 卖家若被判定为虚假交易,该如何申诉? 卖家可在系统发出虚假交易违规通知之时起3天内在 “我是卖家 > 客户服务 > 申诉中心 -可申诉的违规” 中,提交相应凭证进行申诉。 若商品存在虚假交易行为被搜索降权,可在降权期间内登陆 “我是卖家 > 客户服务 > 申诉中心 -可申诉的违规”...https://wangdian.hznzcn.com/guize/38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