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个世纪70年代,我国对古钱币并没有应有的重视,很多地方将古铜钱回炉熔化充当工业原料的,可见上到国家机器下到黎民百姓都没把古币当一回事儿。
1982年,迎来了转机,国家明文立法,将古币分门别类加以研究保管,不准再毁坏啦。正式确立了古币属于文物的正统地位。
我国关于钱币的收藏在五代时期已有载录,在北宋末年达到第一次高峰,其中存世量越来越少。现在国家说了,但凡文物都属国家,出土文物更是禁止买卖的,而古钱币除传世品以外多半都属于出土文物,按道理古钱是绝对不能买卖的,否则就违法了。
两年前四川张献忠的宝藏终于被发掘了,但首先并非是官方发现的,而是一伙文物盗掘者发现的,盗贼多次光顾,并且盗走了很多价值不菲的东西,其中就有张献忠的西王赏功及大部分银锭、金锭,后来这些古钱流通到古玩市场,备受追捧,各大小网站竞相拍卖,相安无事。后来东窗事发,盗掘者被抓后,层层追查把交易买卖的各方都依法办理了。
但有一个事实古币多属于一般文物,量大,再加上地域广泛。所以国家管控就没那么严。
但有些情况就大不同了,如果参与交易的古钱币系盗掘古墓所来,如果你买的古币是偷来的,如果你的古钱币属一级文物.....
一老爷子给他的美国的儿子寄了数十枚古钱币,在海关被查,给老爷子定了个走私文物的罪名,最后被关押两年多,自己还感觉无辜蒙冤,殊不知国务院早已明文规定,只是有关部门无法全面管控。
这个事情界定起来就比较麻烦,执法部门未必是文物鉴定的大师啊,但古钱币属于文物,一经查实,那这顶走私文物的罪名是名副其实的。说冤也不冤,说不冤也冤的很。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无论古钱币多不值钱,千万别带离中国大陆,否则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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