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是隶属中国民用航空局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2005年被教育部等七部委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百所、广东省四所之一,民航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3年正式成为民航局与广东省“省部共建”院校;2016年被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有3个校区,分别是机场路校区、白云机场校区、花都赤坭校区,共占地1112亩。学校有33架大中小型教学用飞机,140台飞机发动机,5万多台(件)飞机零部件和一大批专业设备。学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现有在校生约1.2万人。学校开设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机结构修理、民航运输、航空乘务与旅游管理、航空物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航空港安全检查、机场运行管理等23个专业28个专业方向,基本覆盖了民航维修和服务的主要岗位,实施大专层次的学历教育。
为了推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急需高层次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及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岗位共8个,招聘人数16名,具体详见《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和条件表》(附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若应聘人员具有中级职称,则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若应聘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则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七)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需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和条件表》(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2.报名方式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且与在《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应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本批次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年版)》。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2022年3月9日通过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对外公布。
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022年3月11日17:00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书面资格审查核查。
(三)岗位指标调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2:1时,由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整的情况,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系统公布。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自愿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试讲或实际操作及现场问答等。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本次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作为公开招聘的最终成绩和聘用依据。考试总成绩高于60分(含)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第四条“考察对象为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的规定。因任何原因,体检、复检未取得完整有效“体检合格”结论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应聘资格的真实性、档案材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九)递补
六、其他注意事项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有特殊情况需与应聘人员联系,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此次公开招聘,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未委托任何校外单位和个人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者档案材料造假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