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如下:
1、企业产品标准,应在发布后30日内办理备案。一般按企业的隶属关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企业的企业产品标准,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双重领导的企业,企业产品标准还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扩展资料
企业执行标准的注意事项
(一)、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办理条件
1、批量生产产品,并在国内市场销售的企业;
2、办理登记所需材料:
a、《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申请表》
b、产品执行标准文本
d、产品全项目检测报告。
(二)、办理程序
1、到受理登记部门领取、填写《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申请表》;
2、将登记所需材料一并提交受理登记部门,受理人员出具受理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