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允许食用油食用豆粕食用大豆蛋白粉含致癌苯残留神经毒素溶剂正己烷等毒性残留!食品安全

附录46:国家质监局、国家标准委、卫生部,在没有任何“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依据情况下,批准“国家标准”允许食用油、食用豆粕、食用大豆蛋白粉含致癌苯残留神经毒素溶剂正己烷等毒性残留!

--公然违反当时有效的《食品卫生法》与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至今不纠正,不仅渎职,而且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质疑的“国家标准”

1.1国家标准GB1535-2003《大豆油》:允许一级、二级豆油溶剂(正己烷)残留≦10mg/kg;允许三级、四级豆油溶剂残留≦50mg/kg!注1:国家标准GB1535-2003《大豆油》是颁布国家标准GB17602一1998《工业己烷》(关于食用油“化学浸出”溶剂正己烷的第一个食用油国家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11-11发布2004-05-01实施: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国家粮食局县油脂食品及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福临门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九三油脂(集团)责任有限公司、广东丰源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瑞明、龙伶俐、薛雅琳、陈燕、徐霞、卞清德、张旭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两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536-1986.

3.1压榨大豆油pressingsoyabeanoil

大豆经直接压榨制取的油。

3.2浸出大豆油solventextractionsoyabeanoil

大豆经浸出工艺制取的油。

3.3转基因大豆油geneticallymodifiedorganismsoyabeanoil

用转基因大豆制取的油。

3.4大豆原油crudesoyabeanoil

未经任何处理的不能直接供人类食用的大豆油。

3.5成品大豆油finishedproductofsoyabeanoil

经处理符合本标准成品油质量指标和卫生要求的直接供人类食用的大豆油。

5.2质量等级指标

5.2.1大豆原油质量指标见表1。

5.2.2压榨成品大豆油、浸出成品大豆油质量指标见表2。

表2压榨成品大豆油、浸出成品大豆油质量指标

5.3卫生指标

按GB2716、GB2760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注:GB2716系“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60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2国家标准GB14932.1-2003《食用大豆粕卫生标准》:允许允许“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1.0;“残留溶剂(正己烷)/(mg/kg):≦500”!

国家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3-09-24发布;2004-05-01实施:

本标准代替GB14932.1-1994《食用豆粕卫生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吉林省卫生防疫站、陕西省卫生防疫站、山东省卫生防疫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其乐、沈文、房毅、周爱珍、吕燕柏、梁进、张正。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理化指标

1.3国家标准GB/T22493-2008《大豆蛋白粉》:允许“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1.0;“残留溶剂(正己烷)/(mg/kg):≦50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8-11-04发布2009-01-01实施:

国家标准GB/T22493-2008《大豆蛋白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工业大学、双汇集团公司、益海嘉里粮油集团公司、安阳漫天雪食品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瑞宝、魏安池、李红伟、张宏荣、杨晓明、祁鲲、朱新亮。

表3、大豆蛋白粉卫生指标

“总砷(以As计)/(mg/kg):≦0.5”;

“铅(以Pb计)/(mg/kg):≦1.0;

“残留溶剂/(mg/kg):≦500”

注1:经查“主要起草人”的就职单位与职务如下:

周瑞宝:教授,河南工业大学粮油食品学院,中国食协植物蛋白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李红伟:双汇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张宏荣:益海嘉里粮油集团公司品控总监;

杨晓明:益海嘉里集团属下秦皇岛金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中级工程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专家;

祁鲲:安阳漫天雪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该企业系“化学浸出”转基因大豆蛋白粉大规模生产企业;

朱新亮:时任安阳漫天雪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和研究所所长。

1.4国家标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许使用神经毒素正己烷(n-Hexane)做食用油“提取工艺”、“大豆蛋白加工工艺”提取溶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1-04-20发布;2011-06-20实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4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

8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表C.2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2、1995年《食品卫生法》、2009年《食品安全法》与2015年《食品安全法》

2.11995年10月30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10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实施)

(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第五十七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同时废止。

2.22009年2月28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第一百零四条本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2.32015年4月24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3、质疑的问题

《健康中国》捍卫者杨晓陆、李香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国家粮食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卫生部/卫计委公开的政府信息:

1)审核该国家标准草案时允许食用大蛋白粉“溶剂残留/(mg/kg):<500”所依据的“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未经删改全文扫描件;

2)审核该国家标准草案时允许食用大豆粕“总砷(以As计)/(mg/kg):

3)审核该国家标准草案时允许食用大豆粕“铅(Pb)/(mg/kg):

4)审核该国家标准草案时组织专家组做的“审评批准报告”未经删改全文扫描件;

3.1国家粮食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1月24日《关于国家标准中溶剂残留限量等制定依据的答复》确认:国家粮食局审批国家标准《大豆油》(GB1535-2003)与国家标准GB/T22493-2008《大豆蛋白粉》过程中,1)没有审查“‘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2)根本没有“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

您分别于2017年1月7日、9日、11日提交我局的“关于国家标准《大豆油》和(大豆蛋白粉》中的溶剂残留、重金属限量和允许转基因成分等标准制定依据的申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三、关于粮油标准审查有关问题。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对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交的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和意见处理汇总表等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每一个指标和要求进行充分论证修改完善。经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投票同意后,再报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因此,每个粮油标准制修订程序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粮食局确认:国家粮食局审批国家标准《大豆油》(GB1535-2003)与国家标准GB/T22493-2008《大豆蛋白粉》过程中,1)没有审查“‘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2)根本没有“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

结论:国家粮食局确认粗暴违反1995年10月30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至今不纠正,不仅涉嫌渎职罪,而且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2国家标准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2017年2月28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2017〕7号确认:国家标准委审批国家标准GB/T22493-2008《大豆蛋白粉》过程中,1)没有审查“‘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2)根本没有“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

我单位于2017年1月19日收到您关于“国家标准GB/T22493-2008《大豆蛋白粉》的卫生指标:‘总砷(以As计)/(mg/kg):

二、您申请的第四项事项,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经查,国家标准委在履职过程中未获取您申请公开的信息。

特此告知。

国家标准委确认:国家标准委审批国家标准GB/T22493-2008《大豆蛋白粉》过程中,1)没有审查“‘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2)根本没有“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

结论:国家标准委粗暴违反1995年10月30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至今不纠正,不仅涉嫌渎职罪,而且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卫政申复(2017)0060号确认:2017年2月6日对国家标准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1)允许“浸出油溶剂残留/(mg/kg:50”所依据的“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未经删改全文扫描件;2)审核该国家标准草案是组织专家组做的“审评批准报告”未经删改全文扫描件”

我办于2017年1月12日收到你通过点子邮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现答复如下:

经查阅我委现存档案,未查找到你申请公开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和“审评批准报告”政府信息。

国家卫计委确认:卫生部审批允许允许食用植物油“浸出油溶剂残留/(mg/kg:50”的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过程中,1)根本没有“‘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2)也根本没有“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

结论:卫生部/卫计委粗暴违反1995年10月30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至今不纠正,不仅涉嫌渎职罪,而且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2月6日对国家标准GB14932.1-2003《食用大豆粕卫生标准》1)允许食用大豆粕“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1.0;“残留溶剂(正己烷)/(mg/kg):≦500”所依据的“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未经删改全文扫描件;2)审核该国家标准草案是组织专家组做的“审评批准报告”未经删改全文扫描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卫政申复(2017)0059号确认:

杨晓陆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

国家标准GB14932.1-2003《食用大豆粕卫生标准》理化指标:“溶剂残留/(mg/kg):<500”,“总砷(以As计)/(mg/kg):

1)允许食用大蛋白粉‘残留溶剂(mg/kg):<500’所依据的‘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未经删改全文扫描件;

2)允许食用大豆粉‘总砷(以As计)/(mg/kg):

3)允许食用大豆豆粕‘铅(以Pb计)/(mg/kg):

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未经删改全文扫描件”

国家卫计委确认:卫生部审批允许允许食用大豆粕“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1.0;“残留溶剂(正己烷)/(mg/kg):≦500”的国家标准GB14932.1-2003《食用大豆粕卫生标准》过程中,1)根本没有“‘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2)也根本没有“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

结论:卫生部粗暴违反1995年10月30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至今不纠正,不仅涉嫌渎职罪,而且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结论:

6.1国家粮食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1月24日《关于国家标准中溶剂残留限量等制定依据的答复》确认:国家粮食局审批国家标准《大豆油》(GB1535-2003)与国家标准GB/T22493-2008《大豆蛋白粉》允许大豆蛋白粉的溶剂残留量/(mg/kg)<500、总砷(以As计)/(mg/kg)<0.5和铅(以Pb计)/(mg/kg)《1.0过程中,允许成品大豆油溶剂残留量/(mg/kg)<501)没有审查“‘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2)根本没有“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

6.2国家标准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2017年2月28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2017〕7号确认:国家标准委审批国家标准GB/T22493-2008《大豆蛋白粉》允许“总砷(以As计)/(mg/kg):

6.3国家卫计委确认:卫生部审批允许允许食用植物油“浸出油溶剂残留/(mg/kg:50”的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过程中,1)根本没有“‘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2)也根本没有“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

6.4国家卫计委确认:卫生部审批允许允许食用大豆粕“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1.0;“残留溶剂(正己烷)/(mg/kg):≦500”的国家标准GB14932.1-2003《食用大豆粕卫生标准》过程中,1)根本没有“‘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2)也根本没有“组织专家做的‘审评批准报告’”。

清楚了解直接接触“化学浸出”抽提植物食用油溶剂正己烷是神经毒素,而且含致癌苯残留,具生物蓄积性,致畸、致生殖毒性,在没有任何“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依据情况下,国家粮食局、国家标准委、国家卫生部/卫计委批准了上述国家标准时,粗暴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3年7月1日实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实施)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至今不纠正,不仅涉嫌渎职罪,而且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支持红色网站!」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THE END
1.食品标准食品标准包括国内食品标准和国外食品标准,国内标准有国家标准和各类行业标准及其地方标准,国外标准有CAC标准等http://down.foodmate.net/standard/index.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pdf全文免费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09.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 GB 5009.7—2010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5009.7-2008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本标准与GB/T 5009.7-2008 相...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9/0525/7045133024002030.shtm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胶原蛋白肽GB31645—2018*更多国标信息请点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汇总”。 *点击进入“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查看原文件。 *资讯投稿与商务合作,请查看“FoodTalks商务合作方案”,并联系Tutu(微信:FBIF_media)。 加入微信群 *如遇二维码失效无法加群,请联系工作人员Lemon(微信号:FBIF_Lemon)。 https://www.foodtalks.cn/news/37859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依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将于2022年2月22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是我国首部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于提升我国...http://www.ahcas.com/index.php?a=show&catid=4&id=1509
5.最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国家卫健委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汇总整理!本次收集至2022年8月17日以前颁布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卫健委共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455项,其中通用标准13项、食品产品标准70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10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及相关标准650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62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16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34项...https://www.sohu.com/a/615874445_121123744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截至2022年11月共1478项)标准名称 标准号 通用标准?15项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1-2017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22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2021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https://www.360doc.cn/mip/1065331239.html
7.国家卫生降委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主要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1项通用标准、《乳粉和调制乳粉》1项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1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食品相对密度的测定》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食品...https://www.cfsn.cn/2024/03/13/99398060.html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标准全文GB 4806.1-2016的标准全文信息,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符合性原则检验方法。可追溯性和产品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接般材料及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General Safety Requirhttps://www.antpedia.com/standard/1947271606-1.html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编:100044 信箱: 电话:010-68792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版权所有,不得非法镜像.技术支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1022874http://www.nhc.gov.cn/sps/spaqgjbz/spaq.shtml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2篇(全文)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 公布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 由食品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10个专业分委员会, 共350多位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权威专家组成, 负责标准审查工作。 https://www.99xueshu.com/w/ikeyhz6wyjf7.html
3....可直接跳转使用,建议收藏随时调用!焦点新闻支持标准文本在线预览和下载。 注意:该平台原来不包括食品行业企业标准,因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需要在卫生系统备案并公示,后卫健委优化食品行业企业标准备案程序,不高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企标,也可以在该平台公示,但大部分食品企业的企业标准还是在本地卫健委平台公示。 https://hifsn.cn/cms/index/shows/catid/9/id/22454.html
4.GB5009.3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第一法(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101℃~105℃下,蔬菜、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卤菜制品、粮食(水分含量低于18%)、油料(水分含量低于13%)、淀粉及茶叶类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https://www.shingvip.com/news/show-1289.html
5.GB31654GB 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包括术语和定义,场所与布局,设施与设备,原料采购、运输、验收与贮存,加工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供餐要求,配送要求,清洁维护与废弃物管理,有害生物防治,人员健康与卫生,培训,食品安全管理等内容。 (一)范围 ...https://www.cnis.ac.cn/ynbm/spynyzlyjs/kydt/202106/t20210615_51600.html
6.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本文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名优酒研究中心真诚推荐。 前言 本标准代替 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本标准与 GB 7718-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 ——修改了预包装食品和生产日期的定义,增加了规格的定义,取消了保存期的定义; ...http://www.tf89.com/zhongxinwenzhang.html?article_id=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