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2024年8月6日收到抽样单编号为:DBJ24310118273342737ZX的不合格报告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单编号为:DBJ24310118273342737ZX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福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芋芝麻饼苋菜红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公司为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在2024年8月6日收到的不合格报告,于当日把不合格报告送达给经营单位并对其进行检查。经查明,2024年5月13日当事人生产了100盒(400g/盒)香芋芝麻饼,保质期为5个月,成本是5元/盒,以上合计货值金额500元。该批香芋芝麻饼在2024年7月16日被抽样检验,经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抽样检验苋菜红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不合格原因是食品包装造成的,后续对销售该包装企业进行了调查,该企业积极配合调查并承认违法行为,本局决定: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不合格香芋芝麻饼;二、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6元;三、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5006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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