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食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从事食品批发、零售、现场制作销售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市场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市场应当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应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明确食品经营的安全责任。

鼓励市场与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厂"场地挂钩"、"场厂挂钩",建立直供关系。

(二)经销商管理制度。市场应当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如实动态记录经销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基本信息。经销商退出市场后,其档案应至少保存二年。

禁止伪造经销商档案。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

第八条鼓励市场申请绿色市场认证,并使用相应的认证标志。

禁止冒用、使用伪造的前款规定的认证标志。

第九条市场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鼓励市场现场制作食品在消费者可视范围内操作。

市场生、熟食品应分区销售,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场巡查制度,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的市场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十二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与食品流通行业中介组织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第十三条鼓励新闻媒体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市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为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强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商务部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于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办法》重在制度建设,从市场的管理机构、人员、管理制度以及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生鲜食品销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核心内容是要求市场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达到食品在流通环节的可追溯,从而保障食品在流通中的安全。■

发改委:农民工办“三证”尽可能免费

毕井泉强调,要全面清理涉农价格和收费。农民工输出省对出省农民工管理,不得收取费用。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重点查处化肥、农业用水、农业用电、农用柴油等乱涨价、乱加价行为;查处农村建房、殡葬、教育、医疗、邮政、电信、有线电视等乱收费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据新华社)

湖北省今年停止推广52个作物品种

水稻品种有:鄂早7号、大冶早糯、鄂早8号、鄂冈早1号、“85-44”、汕优7023、鄂早9号、鄂早10号、华稻21、扬稻2号、汕优8号、“5-59”、四喜粘、马协63、鄂中3号、威优64、鄂晚7号、矮优82、鄂晚8号、华粳杂1号。

小麦品种有:荆州66、襄麦5号、襄麦8号、武当637、宜宾1号、鄂麦10号、鄂麦11、华麦8号。

玉米品种有:华玉2号、鄂玉1号、恩单3号、鄂西顶交、鄂玉2号、鄂玉3号、华玉3号、鄂玉4号、鄂玉5号、鄂玉6号、鄂玉7号。

(二)加强目标责任管理。政府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目标考核一票否决。

(三)严防出现监管缝隙。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职能分工比较模糊的监管领域,监管工作中出现的缝隙和空档,政府将及时协调并明确具体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予以积极支持。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职责

(六)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食品加工小作坊由质监部门负责监管。若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产加工地点与销售场所分离的,生产加工点由质监部门负责监管,销售场所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

(七)加强有固定店面现场制售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管。有固定店面的现场制售食品经营活动,由工商部门牵头监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配合。

(八)加强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食品经营单位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对专门经营保健食品单位的监管,在国家出台统一的保健食品监管行政法规前,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工商部门配合。

(九)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餐饮服务单位(包括中央厨房和甜品站)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管。

三、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十一)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应牢固树立职业道德,知法守法、诚信自律。

(十二)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并实施食品安全岗位责任、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质量追溯、不合格产品召回等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保证其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相对独立。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立独立的食品安全质量控制部门,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内控能力。

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

(十六)完善监管综合协调机制。年底前,县政府已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设置或明确办事机构,建立完善资源共享、联合执法、信息通报、隐患排查、应急联动、事故查处等工作制度。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选择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十七)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具体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由县监察局、县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十八)强化保障机制。政府将加大食品安全监管财政投入力度,改变收费罚没收入按比例提成返还的做法,行政执法、技术装备、检验检测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十九)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加强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逐步提高主动发现、事前干预的防范能力。

(二十)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辖区的网格化管理,做到监管任务、监管单位、监管人员、监管责任“四落实”,努力构建“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包保责任体系。

(二十三)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各监管部门要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违法企业及其管理人员行业退出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禁止恶意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企业和责任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高食品行业自律水平。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试点,进一步健全诚信体系规范和标准,具体办法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二十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5)》,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执法能力。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程序,依法严肃处理恶意制造、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的行为。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五)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对影响恶劣或者跨辖区的重大案件,县有关部门要挂牌督办、组织力量直接查办或多部门联合查办。

俗话常说“人是铁,饭是钢”,说明了人必须要吃饭的同时,也表明食物对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正式基于这种重要性,人类在繁衍发展的过程中,才一直没有停顿过对于我们所食用的各种食物进行研究,包括了对食物的种类、营养以及产出数量等等项目的探讨。在这些科学技术中,包括了能够同时增加产能和提升作物各种抗灾抗虫特性的基因工程技术成果——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即转基因食品。

从专业角度来讲,转基因生物是指利用分子生物学技术通过某种能够产生预期结果的外源基因导入目标生物的方式,或者通过做分子重组的方式改变目标生物的基因特性,由此得到的生物为转基因生物(geneticallymodifiedorganism,GMO)。对转基因生物进行生产加工得到的人类可食用的产品,即为转基因食品(geneticallymodifiedfoods,GMF)。

二、国内外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比较

基于我们人类对于转基因食品是否可能存在潜在的危险性还未为可知,所以对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监管显得必要和慎重。从转基因食品的原材料在农田里进行播种、栽培到原材料的采购和销售流通,再到工厂生产中工人的安全性保障,以及消费及售后等等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确保是安全的。由此,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监管是非常冗杂的,为保障转基因食品链的每一环都是安全的,就要求管理体制和措施都适应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要求。

(一)国外典型国家和地区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制度

1.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制度

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相对欧盟国家较为开放,其监管原则与非转基因食品没有实质上的区别。

(1)安全监管部门。在美国是由美国环保局、农业部、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国立卫生研究院以及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对转基因食品产品进行管理。

2.欧盟地区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

1998年,英国的ArpadPusztai教授在实验中发现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存在隐藏的损害风险之后,成员国的大多数公民对转基因食品就非常忧心甚至抵制。因此欧盟成了世界上对转基因食品的监控最为严厉的地区,并且形成了一整套非常严格并易于操作执行的监控体系。

(1)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原则。在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原则上,欧盟秉持严格的审批原则,没有通过成员国和欧盟双重审查的转基因食品都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其中对于转基因食品的审查囊括了涉及转基因产品的每一个环节,这也就成为了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监管的独特模式和特点所在。

(2)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制度。2002年1月《有关新食品和新食品成分的管理条例》是欧盟对于转基因食品监管的标志性法律。在该《条例》中规定了转基因食品强制要求贴标签,以及各种转基因食品贴标签的操作规范,贴标签的作用除了明示消费者以外,还体现了欧盟对于转基因食品监管的另一制度——可追踪召回制度,标签中具体表明了制品的成分、组成、转基因生物的含量以及每一环节的生产商。2003年又颁布《转基因食品及饲料条例》和《转基因生物追溯性及标识办法以及含转基因生物物质的食品及饲料产品的追溯性条例》。

(二)我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现状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对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管理,规定了多项管理办法。2000年以前,我国就对转基因食品进行了监管,分别为:1990年国家卫生部的《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方法》;1993年12月24日,国家科技部颁布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1996年7月农业部颁布的《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这些规定对于转基因食品的管理搭建了基本框架,而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管理正式进入法制化轨道是2001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此后为明确实务中的具体操作问题,农业部相继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这些法规在明确具体监管部门及其职责的同时,也确立了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部际联席管理会议制度。2002年4月卫生部公布《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了在我国也实行转基因食品标签制度;2006年,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从主体适格上确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从业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

三、中国现行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转基因食品虽在我国拥有广阔的运用和市场前景,在监管上已经初具规模,但是受传统食品安全监管弊端的影响,在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

从前文我国监管现状可以看出,除了《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布的之外,其它大部分食品法规都是由部委制定的,并无权威的立法机构通过的法案,法律效力不强。另外,由于该《条例》在立法上存在技术性贸易壁垒之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对于正常开展转基因产品的国际贸易是十分不利的。

(二)转基因成分的标准量与国际上通行的不符

需要明确一点的是任何事物都没有绝对的是与非,转基因食品能够构成威胁的前提也是在超过了食品和营养标准通常认为,每单位物质中含有的异已物质含量对人体的有害性是可以忽略的,则可认为是安全的,对于转基因食品也不例外。而我国现行的监管制度中却没有类似的最低比例规定。

四、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监管对策

转基因食品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市场经济作用下人类对生物技术和食品的选择。基于人类对于转基因食品本身的了解并没有达到完全掌握的程度,生物科技还有很多位置领域需要我们去探索,所以我们无法真正对其潜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和保证。为了尽可能的做到在享受转基因食品给我们带来的各种好处的同时,能兼顾到环境保护和消费者的健康,我们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引导转基因食品的研究和管理向健康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从而使转基因生物工程给我们创造更大的利益。

学习和借鉴国外转基因食品监管方面的优秀经验,对于我国建立和健全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探索出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转基因产业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测试制度,实行可追踪召回制度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对转基因产品进行检验检测的机构,另外,从事后救济的角度来看,我们也应仿效欧盟严格标识制度,只有严格表明转基因食品每个环节的经手方,使转基因生产链透明化,才能在风险出现以后及时救济,也更利于对于各个环节的监管。

(二)加强监督管理和风险评估

(三)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严格执行转基因的各项法律法规,对于违反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且根据情节和影响的轻重处以适当的罚款,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保证转基因食品的正常生产和流通,并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参考文献:

霍飞,江国虹,常改.转基因食品的发展现状及安全性评价.中国公共卫生.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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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dRunge,LeeAnnJackson.Labeling,tradeandgeneticallymodifiedorganism.KluwerLawInternational,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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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彩红,柳鹏程,冯中朝.中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生态经济.2006(7).

王玉秋.钱茜我国转基因作物的发展现状及安全管理.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3(6).

励建荣,邓刚,杨新辉.转基因食品的优点和安全.食品工业科技.2010(4).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饲政监督管理工作

饲料质量安全和监督管理是畜产品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按照“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要求,加强对饲料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把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关,已成为食品安全生产的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要加强对饲政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促进饲料行业和畜牧业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配备检测设备,加大饲政监管队伍建设力度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旗农牧业局牵头,工商、公安、技术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组织联合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旗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我旗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养殖业基本情况,对饲料生产、经营、使用户进行随时随机抽样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做到警钟长鸣。

关键词:食品安全控制技术案例教学法讨论法教学情景模拟教学

一、《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课程的教学目标

开设《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课程目的是为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拓宽专业视角,有效提高将来立志从事食品加工与贮藏工作以及食品生产安全管理从业者的理论知识水平,以适应国际食品加工与安全控制发展的潮流趋势,并能以优质、高效和全新意识服务于食品加工业。

《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课程以“培养学生的食品安全控制和食品质量意识,使学生掌握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备良好职业素养”为核心目标。通过课程学习,使读者切实掌握和熟悉不同类别食品生产过程、影响安全的主要因素种类、控制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等专业知识。

二、《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课程教学内容的选择

当前,食品工业逐渐向规模化和多样化的趋势发展,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体系也随之发生极大变化。食品安全问题的影响范围逐渐扩大,使其成了一个需要各级政府、众多部门共同负责、协同管理的综合性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原有的以成品检验结果为依据的食品安全控制方法,已经与现代食品加工体系、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要求和与整个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

《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在充分考虑职业岗位与职业行为的基础上,以“典型食品生产”为载体,依据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岗位要求”,确定“食品安全控制关键技术”为核心,突出“理论必需,应用为主”,选择的教学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一致。具体包含内容:绪论(食品安全与控制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食品生物性危害特性及其控制技术;食品化学性危害特性及其控制技术;食品物理性危害特性及其控制技术;GMP、SSOP、HACCP及ISO系列及在食品中应用;食品中非法添加物与食品安全管理;转基因食品安全与法规管理;速冻食品危害分析与安全控制技术;罐头食品危害分析与安全控制技术;饮料食品危害分析与安全控制技术;焙烤食品危害分析与安全控制技术;油炸食品危害分析与安全控制技术;肉制品危害分析与安全控制技术;乳制品危害分析与安全控制技术;水产品危害分析与安全控制技术。

三、提高《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课程教学质量的几点体会

(一)结合食品安全事件,实施案例教学法

(二)采用讨论式教学法,进行问题研讨

(三)结合生产现状,采用多媒体及视频教学

以学生学习积极性为教学中心,教学过程中结合生产现状、企业中存在问题作为切入点引入课堂教学,结合多媒体、食品加工食品视频及企业现场参观为媒介,充分调动学生“工作”积极性,达到“工作”、“讨论解决问题”和“学习”的紧密结合,实现教学组织、教学过程和教学方式的工学结合。在《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课程教学过程中应用媒体及视频教学法,具体采用的教学内容及模式举例如:在油炸食品质量控制技术章节中,以方便面类食品加工工艺视频为例,采用“演示―举例―归纳”模式进行分析;速冻食品质量控制技术章节中,以速冻水饺、速冻虾仁现场参观工艺,采用“提问―求解―评价”模式进行讲授;水产品质量控制技术章节中,以鲣节加工视频为例,采用“讲解―演示―测试”模式帮助学生了解工艺过程、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

(四)情景模拟教学法,增强学生实践能力

食品安全规制改革具有一些有利条件。尽管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创新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难度,然而,一些有利条件使完成这一工作相对容易。以大连市为例,首先,大连市较少发生恶性食品安全事故,这表明大连市面对的监管对象实施风险行为的概率较低,并且,更重要的是,这表明大连市已建立的食品安全机制和执法工作是较为有效的。因此,在这一有利的条件下,进一步实行机制创新,将会进一步巩固本市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基础。尽管,存在有利于改革的机会与条件,然而,监管部门也面临更多的挑战。信息不对称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最大困难之一。以大连市为例,食品监管部门需要通过创新监管机制以识别食品安全存在隐患和风险。此外,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以及国家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大环境下,辽宁省已经制定出评价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工作的具体措施,因此,大连市如何出色完成上一级主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考核是当前首要的挑战。

二、食品安全规制的评价方法与监管-激励模型

为了使安全食品政策效果有效发挥,近年来发达国家开始对安全管理规制进行成本效率的分析研究。1995年,美国农业部成立了规制评估和成本收益分析办公室。测量食品安全规制影响的评价方法包括疾病成本法、支付意愿研究、责任成本法、直接合规成本法、部分均衡模型、总体均衡模型、微观计量模型方法、宏观计量模型方法、事件研究分析法,以及曾用于评价环保政策影响的其他技术方法。国外学者曾建立了一个关于政府对企业食品安全供给进行监管与激励的理论模型。这一模型考虑到不同风险倾向的企业,以企业经营资格作为激励,当然激励也包括经济上的奖励。这个模型的推导结果可以用于安全监管政策应用之前对其进行评估,模型能够帮助识别是否政府提供的激励机制可以约束不同风险类型的企业以保证企业所提供食品的是安全的。

三、食品安全监管的机制优化与创新对策

依据理论以及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设计的先进经验,针对地方食品全监管工作的具体情况,提出以下五点对策与建议。

第一,科学评价各级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法规的完备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通过与进一步修改为中国食品安全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契机。地方政府应该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内对食品安全监管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标准,借助全国提升食品监管的大氛围,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出与《食品安全法》配套的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及法规,为食品监管部门提供具体执法依据。在这一过程中,评价各级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法规的完备性是制定新规定的基础,也是保证监管机制创新合理性的先决条件。

第二,通过食品安全综合执法改革提升监管水平。

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综合协调能力,有效解决各部门之间职权之争而职责不清及相互推诿的分段监管弊端,建立整合监管机构,通过食品安全综合执法改革,消除监管对象无对应监管主体的情况,实现无缝对接。地方政府应借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模式,及其他先进省市的先进经验,在市级或下级单位普及食品监管综合协调制度,并推广部分单位的良好实践,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地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第三,依托可追溯制度建立全过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全过程食品安全体系是未来发展方向,上海市已经试点建设肉类、粮食、乳制品、蔬菜和食用油等全过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同时建立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目前,大连质监部门建立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就能够有效的规范生产加工行为,应该抓紧时机完善信用档案体系;大连市食品安全委会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食品供应链各个环节的信用体系,甚至是重点食品的全过程食品安全体系。同时,有效的问责制度需要与之配套。

第五,建立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管的共同治理模式。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4.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5.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建立中职生均拨款制度。

7.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二、校舍安全管理

8.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尤其对高校老校区危旧房屋建立整治规划,及时维修、改造和加固,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三、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

9.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车安全管理

10.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1.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埋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2.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3.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严防溺水事故,坚决避免群体性溺水事故。是否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杜绝中小学校宿舍明火取暖现象。

14.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时处理学校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并落实处置备案制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5.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

16.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如。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4.后勤保障情况。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5.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活动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

6.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落实情况。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

二、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9.校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是否符合规定。

10.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是否制定消除超大班额方案,课程安排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是否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补课行为,是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11.校服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对校服执行标准、校服采购、监督惩处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执行到位。

三、“三园”建设情况

12.是否有新一年“平安校园、清洁校园、书香校园”的创建计划、方案和制度。校园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存在卫生死角,学生健康教育和卫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情况。校园是否做到了绿化、美化和净化。校园文化和班级文化、寝室文化建设是否符合中小学生特点,具有鲜明的特色。学校图书馆室建设、利用情况,阅读课开设及开展读书活动情况。

13.校园安全管理。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是否采取了防雷击措施。是否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是否强化校园在建工程安全防控。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排查化解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行为。校园周边防控情况。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

14.校车安全管理。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5.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是否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是否消除所有D级危房。

16.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是否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供水设施是否有卫生防护措施;二次供水自建设施是否有卫生许可证、水质消毒记录;自备水源30米内是否有污染源。

一、加强教育演练,提升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1.扎实开展安全教育主题(专题)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第八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综治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及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安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视抓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体验式生命教育和平安暑期、寒假专项作业等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社会实践基地等阵地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积极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支持,在各类校外教育实践场所布置、开设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功能室及专题讲座;加强与广播电视、手机媒体、公交电视、户外传媒合作,大力宣传普及综治安全法制和基本常识,及时报道综治安全工作特色亮点和成绩经验。利用“两微”平台、手机短信、校讯通等信息技术,加强学生安全家庭教育和社会宣传,营造保障学生安全的家庭和社会良好氛围,提升全社会综治安全意识。

2.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程。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做到安全教育课程、课时、教师、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实”,确保各学校每学年安全教育课程不少于12课时,并列入正式课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组织学生使用好《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教师安全教育职责,提高教师安全教育水平。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研内容之中,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师资培训,加强课程资源和教学教研课题研究,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安全教育教学新模式,强化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网络管理平台建设。组织督查调研,总结、交流和推广教育教学成果,举办优质特色课程观摩评比活动,提高公共安全教育课程的实施水平。

3.加强应急逃生疏散演练。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全面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将安全演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做到教职员工、学生全覆盖。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促进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有效组织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园伤害等系列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避险、逃生技能和自护自救能力。

二、深化“两项创建”,构建安全文化

4.全面深化“两项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创新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涵,强化创建措施,巩固创建成果,增强创建实效,提升创建动力和活力;不断完善创建考评激励机制,把“两项创建”实效作为精神文明、党建先进评选和绩效考评的前提条件,纳入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重点和目标责任制考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形成精品特色,确保完成2015年辖区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及“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评审达标率不低于65%的任务目标。

5.构建校园安全文化。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制定建设办法与标准,培育2—3所校园安全文化创建示范校。坚持学校安全文化建设与平安校园创建紧密结合,重点夯实校园安全物质文化、构建校园安全制度文化、培养学生安全行为文化、凝聚校园安全精神文化。会同有关部门,深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震减灾等安全示范学校建设活动。

三、推进管理创新,提升能力水平

6.加强安全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公安部、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标准GB/T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文件规定,不断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投入,将“三防”建设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构建新型校园安防体系,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及保障制度,完善事故预警、应急救援、善后处置预案,推动落实安全管理日志制度。完善校园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主动协调配合综治、公安等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巡逻防控和治安排查。健全完善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

7.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制度、报备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及时总结推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县教育局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各学校必须每月进行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

8.提升安全教育信息化网络平台应用水平。借助“福建省安全教育信息化网络平台”,创新安全教育方式,探索新媒体信息化条件下学校安全教育教学新模式。开展平台应用操作培训,开设在线安全教育课程,组织线上安全教育活动,布置平安寒暑假作业,实现安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推动互动式安全体验教室(馆)、体验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

9.强化队伍建设与岗位培训。重点加强县、校两级特别是民办学校安全管理(保卫)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管理(保卫)人员,以适应工作需要。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有计划地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学校负责人、安保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省、市、县、学校四级岗位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将安全教育及管理内容纳入开展校长、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师训干训的必修课程。指导推动各校利用教育网络教研平台,开展校(园)长、安全管理(保卫)干部和特殊岗位人员岗位安全远程教育培训。

11.加强理论研讨与优秀成果推广。充分发挥“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实践教学研究及成果推广,总结交流安全教育及管理经验。适时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实施办法》、《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和公共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等专题调研和经验推广交流活动。

四、突出工作重点,构建长效机制

13.有效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警示教育,建立每日提醒警示制度,即学校门口显目位置设置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牌,利用每天5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持续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教育优质课征集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通过家访、《告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学生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推动建立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镇(乡、街道)、村(居)和社区,广泛深入地开展重点水域、路段安全管理及排查巡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减速带、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努力降低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发生率。

14.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县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的深入开展,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交通安全举报监督制度,严查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补充、修缮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提请地方政府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寄宿制学生周末班车开通运营工作,进一步规范规模较大学校校园内交通安全及师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

1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清剿火患”行动,强化“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条件、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管理和火灾风险评估。明确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室、食堂餐厅等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立单位消防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岗位人员,加强防火巡查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优质课征集评选活动。全面提升学校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提高火灾高危和消防重点单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16.强化饮食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规范卫生操作规程。健全完善食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定点采购、索证、登记与食品留样、记录等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食堂及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加强人员培训,有效治理校园餐桌污染,强化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无证经营饮食摊点卫生安全整治。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7.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校园周边综治防范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闽教安〔2014〕2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健全完善部门协同的齐抓共管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秩序、文化娱乐场所、食品市场、网络诈骗和“护校安园”、“清剿火患”、“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坚持前端管理、源头防范,实现预知预警、预防预控,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挂牌督办、联动推进、督导检查机制,强化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等重点人员的排查、救治、帮扶、管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矫治、管理,建立心理预警、疏导机制,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开展管制刀具、器械收缴行动,有效预防和控制侵害学生及学生打架斗殴等涉校涉生暴力案件的发生。

18.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依法处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引导师生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及时排查、分析、研判教育系统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学校、班级综治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学生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防止网络诈骗和传销。加强问题学生和教职工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行为管控和台账管理,及时排查化解可能发生的师生矛盾纠纷。

五、强化督导检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19.加强阶段性督导检查。建立全县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导制度,探索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健全完善督导检查、督查通报、落实整改、限期反馈和“回头看”等工作制度,提高督查效率效能。探索建立学校交叉检查机制,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交叉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重点加强防溺水、校舍安全、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网络安全、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等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挂牌整治,实现督导检查与隐患整治、规范管理、督查通报、绩效管理有机结合。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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