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发生在湖南的“大头娃娃”新闻,将固体饮料和特医食品推上了热搜。
所谓“特医食品”“婴儿配方食品”“固体饮料”,它们之间到底有何区别?家长在购买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今天,和睦家药师小鹿特此采访了药剂科采购主任杜叔叔,并为大家整理出了以下FAQ:
什么是特医食品?
特医食品的全称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即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而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
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它食物配合食用时,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月—6月龄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
什么是婴儿配方食品?
婴儿配方食品可分为以下两种:
1.乳基婴儿配方食品:
指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
适于正常婴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6月龄婴儿的正常营养需要。
2.豆基婴儿配方食品:
指以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
什么是固体饮料?
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等,供冲调或冲泡饮用的固态制品。
三者有何区别?
1.针对人群不同
特医食品
专门针对有特殊需求(乳糖不耐受,牛奶蛋白过敏,低出生体重儿等)的宝宝设计,故不可自行诊断购买,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
婴儿配方食品
针对正常婴儿设计。
固体饮料
固体饮料标准中未统一标明适用人群。
2.营养成分不同
特医食品单独食用或与其它食物配合时,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月龄~6月龄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
无法满足婴儿的正常营养能量需要。
3.执行标准不同
特医食品配方应以医学和(或)营养学的研究结果为依据,其安全性及临床应用(效果)均需要经过科学证实。
执行标准的严格程度排序:
特医食品>婴儿配方食品>固体饮料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文号不同
需要注册-国食注字TY
需要注册-国食注字YP
无需注册
简单来说: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安全级别更高,需在医学专业人士的指导下使用,且仅供有特殊需要的宝宝。
也就是说,如果您的宝宝没有特殊医学状况(如乳糖不耐受,牛奶蛋白过敏等),是不需要使用特医食品的。
如何避免购买到“假货”?
为了避免买到假的特医食品,有一种快捷实用的办法:通过访问“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来获取产品资质:
购买特医食品需注意
1.查看标签
○食品名称,配料表,营养成分表以及适用人群。
○食用方法(请一定按照厂家给出的使用方法配制,避免由于不当配制或使用不当所引起的健康危害)。
○保质期,储存条件以及开罐后的保存时长。
○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等。
2.特殊标注
○在婴儿配方食品前面有标明“特殊医学用途”。
○应标明特医食品的类别(如:无乳糖配方,氨基酸配方粉等)和/或适用的特殊医学状况(如:乳糖不耐受,牛奶蛋白过敏等)。
3.渗透压
早产/低出生体重儿配方食品,还应标明产品的渗透压。
4.辨识虚假信息
不应出现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作用,不得宣称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
由于市面上的产品鱼龙混杂,且不同产品针对人群不同,为确保使用安全,我们不建议您自行选购,请在获得医学专业人士的建议或指导下,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购买。
参考文献:
[1]25596-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0.
[2]29602-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体饮料[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
[3]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0.
[4]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