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食品安全标准,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这个结果实在“荒诞”:
有害物以某个含量存在于某种食物中,在一个国家是“安全”的,在另一个国家却是“有害”的“安全标准”的意义,是低于它就“安全”,超过它就“有害”么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安全线”是如何划定的。
我们能承受多少毒素
任何有毒有害物,都需要达到一定的量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要建立食物中的“安全标准”,首先要知道人体能够承受多大的量。
理想情况下,是要找到这样一个量:当人体摄入的这种物低于这个量时,就不会受到损害;而高于这个量,就有一定的风险。这样的一个量,被定义为“无可测不利影响水平(简称NOAEL)”。在实际操作中,NOAEL的确定并不容易,多数情况下,是用动物来做实验。
由于动物和人不同,这个量还得再转化成每公斤体重的量,并除以一个安全系数(通常是几十到一百,有时甚至更高),来作为人的“安全摄入量”。
举一个例子,用某种物喂老鼠,几个月之后,每天喂的量少于10毫克的那组老鼠都没有问题,而喂20毫克的那组老鼠中有一两只出现了不良反应,那么10毫克就是这次实验得到的“安全上限”。
假如这些老鼠的平均体重是100克,那么每公斤体重能够承受的量就是100毫克。用这个数据来估算针对人的“安全上限”:如果采用100的安全系数,那么“安全标准”就定为每公斤体重1毫克;如果采用50作为安全系数,“安全标准”就定位为每公斤体重2毫克。
大米和水中也有毒素
还有一些有毒物,对人体的危害缺乏直接实验数据,对动物的危害也是在大剂量下得到的。而人通过饮食,都是“小剂量长期摄入”,这种情况下,会有什么样的危害,就没有实验数据。科学家们会采用“大剂量”下得到的实验数据,来估算在小剂量、长期摄入的情况下对人体的影响。
大家最熟悉的烧烤会产生一种叫做苯并芘的物,在动物和体外细胞实验中体现了致癌作用。但这种物在天然水中也广泛存在,而在饮用水中的浓度范围内,它会产生怎样的致癌风险缺乏数据。根据已知的数据进行估算,如果一辈子饮用苯并芘浓度为每公斤0.2微克的水,增加的癌症风险在1/10000的量级。所以,美国主管机构设定饮用水中的苯并芘“目标含量”是霉,而“实际控制量”则是每公斤0.2微克。
瘦肉精中国“零容忍”
大家常说的瘦肉精,学名叫“莱克多巴胺”,就进行过人体实验,在每天每公斤体重67微克的剂量下没有出现不良反应。于是,美国采用50的安全系数,把每天每公斤体重1.25微克作为普通人群的NOAEL值。假设一个50公斤的人每天要吃两斤半猪肉,得到猪肉中的允许残留量为每公斤50微克。
世界卫生组织和加拿大的安全系数要高一些,标准是每公斤40微克。而联合国粮农组织就更为保守,采用的标准是每公斤10微克。中国则采用“零容忍”政策,完全不允许存在。
安全与有害的分界线并非绝对
安全标准的设置中具体采用多大“安全系数”是人为选择的,不确定性越大,所选择的安全系数也就越大。比如镉,制定标准是基于生理指标的安全系数就行了。而瘦肉精的制定基准是6名志愿者的宏观表现,推广到全体人群的不确定性就比较大。
关键词:食品安全标准;技术性贸易壁垒;欧盟标准
中图分类号:D996.1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0-03-15
一、欧盟食品安全标准内容分析
(一)欧洲食品安全标准概述
欧盟食品安全标准可分为食品技术标准和食品管理标准。前者主要是对食品包装、标签、微生物指标、贮藏等方面做出的规定,后者是对食品安全中管理的职责、程序、依据、方法等做出的规定。我们以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为例来说明食品技术标准。
表2是关于食品添加剂具体标准的实例:
备注:以上标准在各国和地区的有关食品添加剂有关规定中有体现,其中涉及的欧盟标准为表1中提到的三个指令;涉75.CAC部分的数据资料在《食品法典添加剂通用标准》《CODEXSTAN192-1995》中,澳新标准在《STANDARD1.3.1FOODADDITIVES》表1和表2中体现。
关于食品管理标准,最具代表性的就是HACCP体系和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前者是在良好操作规范(GMP)和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食品安全卫生预防体系,应用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后者具有广泛的通用性,侧重于组织进行宏观控制。两者可以融合但不可以替代。
(二)欧盟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特点分析
欧盟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具有以下特点:
1.食品安全标准的双层体系形成了对成员生产商的保护。在欧盟食品安全体系中,既有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欧盟指令,又包括自愿遵守的具体技术内容和技术标准等,所以非欧盟国家的食品出口到欧盟成员,就必须同时达到两套技术标准要求,而成员对自愿遵守部分的标准具有很大的操控性和灵活性,因此,这两套体系起到了保护欧盟成员食品生产者的作用,构成了食品贸易中的TBT。
2.拥有比较完整的标准体系和合格标准认定程序,有效限制别国食品出口。目前,欧盟已经形成了包括欧盟指令、标准认证、以及进出口环节的检
验检疫措施等制度。别国食品不满足任何一个条件就可能被禁止进口。
3.欧盟食品标准与其他国际标准有一定的协调,推进了国际食品标准的协调一致。欧盟从一开始就比较注重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0)等国际标准的协调,并且尽可能地采用国际标准。从这点来看,它方便了其他国家食品向欧盟的出口。
二、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欧盟的比较
(一)我国食品安全立法和标准概况
1964年我国颁布了《食品卫生管理条例》,1995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009-年6月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是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基本法。除了食品安全基本法之外,我国还出台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标准,一般以法律或管理条例的形式。如《食品卫生规范》、《食品添加剂标准》、《食品包装材料标准》、《食品原料及生产成品标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等。此外,卫生部、轻工业部、商务部、农业部颁布了许多与食品有关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还了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规范和标准体系。
(二)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欧盟存在的差异
(三)我国食品出口欧盟的标准壁垒
从标准角度讲,目前欧盟食品标准对我国出口影响之所以巨大,从欧盟看主要是因为以下几方面原因:
2.和其他国际和国外标准相比,欧盟的食品安全标准过于严格。严格的标准忽略了别国食品企业的生产和质量控制技术实际情况,违反了TBT协议和SPS协议的规定。同时,其他国家和地区对欧盟严格食品标准效仿,也导致食品出口到这些国家和地区受阻。
3.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设置了进口关卡。别国食品在本国检验检疫达到标准,但也可能被欧盟成员严格的检验检疫技术和制度认定为不符合标准,从而被禁止进口。
三、我国食品标准壁垒存在的内在因素
首先,我国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后于欧盟国家。欧盟早在1997年就发表了《食品安全绿皮书》强调对整个食物链采用法规管理的必要性。2000年又《白皮书》进一步完善其“从农田到餐桌(fromthefarmt0thepark)”的一系列食品安全措施。过去,我国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农业法》等法律,2009年才出台并开始实施《食品安全法》。所以我国食品安全立法与意识与欧洲差距明显。由于食品安全意识淡漠,国内部分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在为了降低成本,使用劣质原料,违规使用禁止使用的原料、配料等,忽视食品生产、加工、存储等卫生环境,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缺乏有效质量控制,导致食品不达标出口受阻。
第三,食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存在差距。以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和CAC的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为例进行比较分析。
基于上述内外因素,食品安全标准构成了我国食品出口技术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食品的国际竞争力。因此,我们必须对食品标准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
四、完善我国食品标准体系,突破欧盟食品安全标准壁垒
(一)掌握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发展动向
(二)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标准的建设与引进
(三)调整和统一现行食品安全标准,缩小国内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的差距
关键词: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
三鹿奶粉事件国务院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给国人的震动不亚于汶川大地震。三鹿奶粉事件有企业本身管理的严重缺陷,但现行鲜乳标准及乳粉卫生标准的缺陷也是不可否认的,这一问题说明,健全食品标准体系,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刻不容缓。
一、标准化战略在食品安全中的地位和作用
1、标准化为食品质量安全把好第一关。由于工业“三废”的增加,农用化学物质的大量施用和城市生活垃圾的大量聚集,农业生态环境正在恶化,污染已由城市向农村蔓延,由局部向整体蔓延。据资料显示,我国因固体废弃物堆集而占用和毁坏的农田面积约14万公顷,遭受不同程度大气污染的耕地约540万公顷,用污水灌溉的农田面积约占总灌溉面积的7%。没有安全的生态环境,就不可能生产出安全的食品。因此,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对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至关重要。
2、标准化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措施。标准化战略是指企业运用标准和标准化原理,在技术竞争和市场竞争中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方略,其内容包括标准与科技协调发展、标准与知识产权结合、标准的制修定、实施和监督管理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由技术能力和组织能力组成。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个不断创新和发展的过程,其结果是企业产品标准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最终目的是为了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直接带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食品企业应将质量安全作为核心竞争力,加强食品生产标准化,严格食品原辅材料和产品质量检测,通过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食品安全检测、监察体系,将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3、标准化是食品行业与国际先进技术水平接轨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日本、欧盟等主要食品进口国大幅提高农兽药残留检测标准,有些标准几十、几百倍地严于我国。如日本“肯定列表制度”设定了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可能出现的799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5万多个暂定限量标准,对涉及264种产品种类同时规定了15种不准使用的农业化学品。目前,国内仅制定137种农药的477项残留限量标准,98种兽药的658项残留限量标准。标准水平的差异是造成我国产品竞争力不强的一个很重要原因。今年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上,王歧山副总理讲到一个事例,北京一家接待五国元首的装修豪华的宾馆,但是这个宾馆最终没能派上用场,原因是室内刺激性气味大,但经检测各项安全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而我们的室内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低于国际标准。总理在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上,对加快食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及时跟踪和掌握国外先进标准情况,加快完善国家标准,主要指标要符合国际标准。当前,要重点抓好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安全、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形成科学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二、加快标准化战略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紧迫性
从当前国际国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看,标准化工作存在着“五大缺位”:一是国内外标准的差异,二是我国现行标准的落后老化,三是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普及率不高,四是企业执行标准的不到位;五是标准监管的不力。目前我国产品标准水平仍然不高,采用国际标准的不足60%,许多重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低于50%。我们缺少知名的、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和国际品牌。我国制造业总量已居世界第四位,是名符其实的制造业大国,但从质量和竞争力来看,还不是制造业强国,包括一些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这正应验了“三流企业卖产品,二流企业卖技术,一流企业卖标准”的企业发展法则。这也是造成我国产品竞争力不强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一些企业忽视质量,不按标准组织生产,有的甚至唯利势图,恶意制假售假,严重危害健康安全,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坏影响,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的合格率更低,问题很突出。企业存在自检自控体系不完善、自律意识不强、不按标准生产、不能持续满足卫生注册要求等情况。种植养殖源头问题仍然很多,疫情疫病和农兽药残留问题尚未得到明显解决。
三、加快食品标准体系建设,为食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1、加快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以主导农产品、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配套的,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农业标准体系;
2、加快完善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业标准化示范乡”、“农业标准化示范村”,大力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农户”的经营模式,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3、加快引导食品企业建立食品标准体系,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003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了《GB/T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要求》、《GB/T15497-2003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系列标准,为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奠定了基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积极帮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标准体系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以管理标准为支撑、以工作标准为手段的标准体系,并督促其实施和持续改进,确保其持续有效。
4、加快构建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
5、加快政府部门标准检测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标准更新、覆盖和检测指标的完善。标准化主管部门部门及时将标准更新信息发送到各检测机构,提高检测机构标准水平;二是加强装备建设。政府出资,在每个县建立一个标准化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防止检测资源浪费,加大人才培训力度,确保新标准的贯彻实施;三是出据科学报告,为决策提供参考,为企业做好导向。
综上所述,食品标准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是一项战略性任务、基础性工作,国内外形势迫使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必须尽快和国际接轨,努力缩短和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标准的差距。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必将为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的提高,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研究和实用指南中国标准出版社
2、李凯年逯德山欧美等发达国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法及启示
【关键词】食品安全检测;标准;问题
一、食品标准中存在的问题
1、我国在食品标准方面有残缺现象,虽然我国现在有1000余项食品工业国家标准和1000余项食品工业行业标准,包括食品污染物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企业卫生规范、食物中毒诊断标准、食品产品卫生标准及相应检验方法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近500项,基本覆盖了食品从原料到产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各种卫生安全指标和大多数食品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包括原料收购与验收、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工艺条件、产品出厂前检验等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
3、标准的适用性差。指标的设计涵盖范围窄,与检验方法不配套,计量单位不规范,导致标准的适用性较差。如我国果蔬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标准体系相比,缺乏一些重要食品加工原料的质量标准和分级标准;贮藏运输及包装标识标准不能满足果蔬贮藏流通的需要。再如大豆油,分别按棉籽油、玉米油、花生油、菜籽油检验判定,最后结论都是合格,到底是什么油,没有特征指标,无法判断。
5、一些标准20多年都未修订,很多与现实状况不合,已不能适应当前需求,如白酒卫生方面的标准。
8、标准的隐蔽性。如肉类产品,有的执行GB13100-2005,有的执行GB2726-2005,前者不要求检验防腐剂,原因在于罐头工艺的特殊性,罐头工艺足可以保证产品在一定的时期内不会腐败变质。但从监督抽查结果来看,经常会有执行GB13100-2005的肉制品被检出防腐剂的情形,在出具检验报告时又不要求对防腐剂的项目进行判定,无法阻止这些不合格产品出现在市场上。
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建议
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要确保食品的安全,除了政府监管有力,其关键在于建立先进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美国早在1906年就出台了食品与药品法和联邦肉类检验法,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最终产品必须达到的质量安全指标。美国拥有最先进的食品检测关键技术和检测设备,现行的国际通用标准中超过80%的食品行业标准是美国制定的。美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操作规范。比如在农药残留检测方面,涉及所有的农产品,数量庞大,指标很细,一种农药在不同的作物上都有详细规定,不同作物均有各自的限量指标。建立符合国际食品法典原则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按照食品安全的全程监控的要求,把标准和规程落实在食品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
1、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对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进行研究、重新归类、合并、增补、调整,对不适应的标准进行修改,对不足的标准进行完善,增加标准的可操作性;对目前已经检出的尚无标准的食品不安全因素尽快制定标准和检测方法。
2、加快主要食品的内在品质、加工性能、分等分级、包装和安全卫生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等级,使主要食品的标准实现产前、产中、产后的配套,达到国外先进水平。
3、积极推广采用国际标准,提升标准等级,努力与国际接轨,建立一套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清理不适应的农产品标准。
4、建立各种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对存在隐患问题的企业也要给予停业整顿。做好食品污染物监测网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确定食源性疾病控制对策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博弈纳什均衡
1问题的提出及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简称中国食品安全法,下同)第25条是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基本规定:“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显然从逻辑结构上分析,本条款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分类和适用范围;(2)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制定;(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制度。由于第25条涉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分类、适用范围、制定、备案等多方面内容,所以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博弈论分析,这是困难的,也是不切实际的,故在此本文主要对备案制度进行分析。当然这一选择也不是随性和任意的,主要基于以下因素的考量:(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是国家对食品生产企业规制监管的主要手段;(2)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在中国食品安全法与中国标准化法规定中存在着隐匿的冲突与碰撞;(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体制涉及到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依据是否缺失的问题。
2有关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的具体法律规定和性质分析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随着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改革产生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实行“统购包销”,标准作为国家实行强制性管理的技术工具,“由国家统一制定、统一、统一实施”。标准的制定被天经地义地认为是政府的事情,企业只需要也只能依据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组织生产,因此在无制定权的前提下,更无备案选择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和标准的地位发生了变化。不但企业有了标准的制定权,而且还要对自己制定的标准负责。国家基于产品安全监管的现实考量,规定企业产品标准在企业自行制定通过后,要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进行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年)、《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1990年)。
2.1现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农业企业标准制定办法另定),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第
17条)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产品标准,应在后三十日内办理备案。一般按企业的隶属关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企业的企业产品标准,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双重领导的企业,企业产品标准还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14条)
2.2备案制度的性质分析
所谓备案就是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9年)中对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产品标准都规定了备案的要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目的是:(1)当发生质量纠纷时,可作为仲裁检验的依据;(2)保证各级标准的协调统一,维护国家标准的权威性与统一性;(3)消除企业无标生产现象,是国家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表达了国家对产品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的理念。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更加表达了国家对保障食品安全生产的迫切要求。备案制度在自愿性标准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国家规制标准体制还处于转型过渡时期内,对保障食品安全生产具有可能性,但是否能如预期发挥相应的作用,则要依赖于现实的可行性。由可能转化为现实,在企业与国家存在强大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需要成本利益的现实分析,需要激励性的鼓励措施,更需要合理的制度设计已兹保障。
3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的博弈分析
3.1企业产品标准规制制度的策略空间
在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规制的过程中,如上文所述,经历了“政府包办”到“放权企业”的路径转换。完全由“政府包办”,在现行的经济体制下,在现有政府职能和企业运行模式下都是不可取也不能取的。因此只能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条件自行制定标准,但企业标准的制定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为最大限度地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可能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为克服这种信息不对称现象、保护弱势群体消费者的利益,国家(主要是政府部门,以下统称政府)在制度设计上,无不强制性规定了企业的信息说明义务。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即是企业信息说明义务的一种有效表达,也是政府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的有效手段,但其不是唯一的路径选择,不采取备案制也可成为制度设计的另一种方向。故此,对企业产品标准规制的策略空间选择便界定在备案制度与不备案制度之间。
3.2企业产品标准规制制度的博弈分析
对于规制主体和规制受体,政府和企业对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的偏好是不同的。政府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控制产品质量、解决产品质量纠纷,实现监管绩效而偏好备案制度。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主体,以追求成本的最小化和效益的最大化为目标,但产品标准备案制度却增加了其经营成本,增强了其经营的风险和违法的概率,使其对备案制存在不良偏好,而更倾向于采取不备案制。当然,作为政府监管的手段,备案制度并不是唯一的选择;作为经营主体的企业,不备案制也不是其降低成本的终极方式。故此,政府和企业对于备案制和不备案制的制度设计选择都是可以接收,并非拒绝的。在此假定政府和企业对于“偏好”的效用值为3,对于“可以接受”的效用值为1,政府与企业对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制矩阵如表1所示:
表1
政府
企业不备案制备案制
不备案制(1,3)(0,0)
备案制(0,0)(3,1)
4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路径选择的博弈分析
既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存在合理性,那么具体的备案制度应采取何种方式、何种路径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减少规制成本、增大规制绩效呢?
中国食品安全法第25条规定了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单备案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细化了这一制度,并且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向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等部门通报。”即在单备案制基础上的通报制。而我国现行的标准化法律法规却规定了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双备案制。二者之间存在着隐匿的冲突。为了防止这种隐匿的冲突转化为公开的矛盾和制度碰撞,应对采取单备案制和双备案制进行具体的分析和研究,从博弈的角度阐述何种制度设计更具合理性。
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单备案制和双备案制的基础上,对于食品生产企业和政府来说,策略的博弈空间即是“单备案制”和“双备案制”。在现代法律理念中,企业虽被赋予了更多的社会责任,但其仍被假定为理性的经济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忠实实践者。企业偏好选择仍然是减少经营成本、规避经营风险和降低违法概率的单备案制。如选择单备案制无疑意味着信息搜集成本、标准制订成本、合规成本、违规风险成本、配合监管机构执法所需的协助成本的减少,对促进企业竞争、扩展市场大有裨益。但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必须备案的制度设计下,双备案制也是必须接受的选择,只是没有单备案制那么有利于自身的发展。
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在形式上、实质上都应以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政府偏好选择是降低风险系数、保障食品安全、实现食品源头监管的双备案制。选择双备案制无疑意味着食品安全源头监管的初步落实,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执法公信力、权威的增强,食品安全法与标准化法的配套协调。中国食品安全法第25条规定的单备案制,在强调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主导地位的前提下,虽可能存在通报及时与否、准确与否的弊端,但备案总比不备案的好,单备案制度在没有其他更好的改进路径时,也可选择。
基于人类、社会安全价值的不可估量性,双备案制对于社会的效用值大于单备案制对于企业的效用值,可用数值表示为a>b。基于单备案制在通报效率良好、制度运行有效的前提下,对于社会的效用值小于企业因双备案制而损失的交易机会和交易成本的效用值,可用数值表示为
d
b>c。所以从效用值来看,a>b>c>d,可用数值表示为
5>2>1>-1。故此,政府与企业在备案制度路径选择上的选择矩阵如表2所示:
表2
企业单备案制双备案制
单备案制(-1,2)(-1,1)
双备案制(5,2)(5,1)
显然,这个博弈只有一个纳什均衡点:最优的选择(5,2)(单备案制,双备案制)。现有标准化法律法规规定的是次优的选择(5,1)(双备案制,双备案制),而中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却是最次的选择(-1,2)(单备案制,单备案制)。(5,1)(双备案制,双备案制)的选择基于保证食品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链条的衔接和标准的协调一致,而成为标准化法的首选。(-1,2)(单备案制,单备案制)的选择使食品安全生产保障困难、政府监管链条的断裂、执法权威动摇。虽在国外的实践中单备案制有所实例,但其需建立在企业自律意识强、社会责任感重、信用档案体制完备、行业协会体制完善、舆论监督敏锐的基础上。这与现阶段我国的具体国情不符,不具有现实可行性。中国食品安全法的最次选择(-1,2)(单备案制,单备案制)建立在现实估量错位的基础上,既不符合我国的实际,也不符合我国注重食品安全的理念,实有改进之必要。
5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路径选择的改进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制度不仅在法律规定上与标准化法的规定存在隐匿的冲突与碰撞,更在现实操作中存在执法尴尬、监管缺失的窘境。为此,必须对中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制度进行改进,实现法律的协调与监管的源头治理和无缝链结。
对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进行改革是今后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发展的趋势,但完全采用表1中(1,3)(不备案制,不备案制)的均衡点也是不可取的。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考量,只能对部分领域放松规制,而在安全、健康、卫生、环保领域则要加强规制。因此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作为安全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监管部门监督执法的依据更应加强强制性的规制措施,备案制成为暂时无法改变的选择。故此,政府只能加大监管绩效、提高监管效率,扩展政府信息服务的领域,设置良好的备案路径,提供激励性鼓励措施,减少企业对策行为抵制的阻力,改善执法的不利境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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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人们难以相信,我们十几亿人口的大国竟没有一家被韩国政府认可的食品检测机构;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中造成农产品污染严重的常规肥料、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市场份额高达95%左右;据浙江1995-2000年调查,食用农药超标的蔬菜导致中毒的有276人。有关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应就食品标准制定、检测手段、监督管理以及提高农产品质量、实施农产品清洁生产立即着手采取有关措施。如果现在这种十分令人不安的状况继续存在下去,将不仅仅会殃及中国食品出口甚至连国内市场也将会日益被国外优质农产品挤占。
韩国和泰国的文化、习俗与我国相似,两国在1996年和1994年分别加入世贸组织,早已按照WTO机制运行,其国际竞争力强,许多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韩国建立完整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首先,政府高度重视认证。韩国政府通过官方的食品卫生安全厅和半官方的行业协会,监督管理食品安全。该国1996年入世,1997年建立HACCP国际认证制度,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到政府指定或认可的国内、外认证机构获取HACCP认证,严格控制未通过认证的企业。另外,还规定转基因食品必须标识明确。对上市食品,由政府派公务员抽样、指定机构检测;若违反食品卫生法,要判处经营者1至7年徒刑,并最高罚款1亿元韩币。该国食品工业协会负责检查食品及包装物的卫生、安全,协助官方制定标准、信息;收集各界意见,举办听证会,定期向政府反映情况,为立法提供依据。协会下辖研究所,负责检测重金属、农药、兽药、添加剂,并认证转基因食品。
韩国法律规定,食品定期检测,不达标不准出厂;农产品合格方可上市;对餐厅、食品市场,由公务员和消费者联合监督。
其次,企业自觉严格要求。韩国的食品企业从选料、加工到包装都严格按标准进行,以减少污染,确保质量;并请认证机构专人定期检查HAC-CP和ISO9001执行情况,出现问题按法律程序办理,杜绝人为干扰。为了延长保存期,农产品贮藏前要经过化学处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解决此问题,韩国自主开发新型塑料袋,解决了水果保鲜与食品安全。该技术现已同多国洽谈合作,在国际市场颇具竞争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安监总管(2009)124号文件精神,推动和引导公司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根据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纲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工艺控制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与主要内容
1工作目标
本着“化整为零、分类实施、逐步推进、整体提高”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定于2011年底,争取达到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
2主要内容
安全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综合的基础性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必须按照PDCA原则,不断实施、检查、总结与提高。
2.1明确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工作目标与指导思想,制定符合公司特点的工作目标、措施、和工作计划;
2.2分解落实标准化工作责任。将标准化工作目标逐级分解,一级抓一级,切实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装置和各个岗位;
2.3建立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网络。组织成立公司安全标准化领导机构,制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部门、装置及班组必须有专人负责,形成完善的组织机构与工作网络体系;
2.4建立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实施标准化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使安全标准化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控制状态;
2.5完善公司标准化考核机制。将开展安全标准化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根据计划进度,奖优罚劣,提高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三、工作步骤
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逐步推进与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0年10月—11月)
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对考核的10个A级要素和51个B级要素进行分析,整理出评价要素大纲及公司应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组织成立公司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与安全标准化网络体系,完成达标创建初步准备工作。
(二)宣传培训阶段(2010年11月—12月)
安全标准化强调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督管理原则,因此全员安全标准化培训是安全标注化工作重点内容之一。公司安全管理部根据事实情况,将培训工作分三步实施:
1.公司高层、中层管理人员采取自学的方式(下发培训资料);
2.各部门、装置与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与各班组长采用集中、系统学习的工作方式;
3.各部门、装置员工通过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与各班组长采用班前会、班组安全活动的方式进行宣传与培训;
4.第2项规定的工作人员,是安全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组成人员,对他们的培训,将根据计划进度分期进行集中培训。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月—6月)
公司、各部门、装置与班组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中的十个A级要素、51个B级要素规定的具体内容逐步实施;
(四)自审阶段(2011年7月)
于2010年7月,基本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并开展自审工作,根据评审情况,落实整改、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四、组织领导机构与职责范围
另行下发。
五、实施措施
安全标准化的内涵就是公司在生产经营和全部管理过程中,要向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并将这些内容细化,依据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办法,并在公司生产管理工作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地切实得到贯彻实施,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得到不断加强持续改进,使公司的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使公司的人机、环处于和谐,并保持在最好安全状态下运行,进而保证和促进公司在安全的前提下健康快速的发展。
1.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管理创新入手,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2.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技术创新工作,为安全标准化工作开路,为公司持续、稳定、高效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从基础工作抓起,既抓硬件又抓软件,不断强化硬指标,努力改善软环境;
4.完善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奖励和约束机制,激励广大员工的创建工作热情,全面提高公司安全标准化整体达标水平;
5.强化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安全领导具体抓,专业人员现场抓的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实行“责权利”相统一,认真落实安全标准化责任制。
六、工作要求
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公司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周密计划、分级管理、全员参与、学标贯标、分析梳理、反复普查、落实整改、持续改进,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也是安全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建立明确主管领导、落实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的工作机构。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化建设领导机构和网络体系,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各部门、装置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装置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工作;
(二)统一思想,全力推进。各部门、装置必须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是食品生产的最基本条件和卫生要求。食品生产者应该严格执行本标准,并进一步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
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要求、厂房布局、设备设施、人员卫生等做了明确规定,还特别规定了禁止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等行为。《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监管”原则,充分借鉴国际上食品安全管理的通行做法,科学分析食品生产中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生产过程管理的要求具体化,是实施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的技术依据。(李妍)
广州:省内医保转移缴费可累计
《通知》作出了规定,各统筹地区对参保人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应当互认,予以累计计算。但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医保待遇不重复享受,参保人在最后参保地的缴费年限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但在曾参保地符合规定的,退休后可在该曾参保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吴渤)
河南:西峡打造完美新农合
记者日前从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卫生局获悉,该县自2006年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参合人数不断攀升,补助基金大大增加,西峡县卫生局连年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深得百姓和社会各界的好评。“西峡县新农合工作始终从细节入手,努力服务好参合农民。”西峡县合管办主任刘景超如是说。2011年,西峡县将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医院管理系统与新农合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了信息传输的统一规范管理,同时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在线审核和实时监管。
为了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近年来,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合管办推出各种公示制度,如自费药品告知制度、最高医药费用通报制度、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等。该县每年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自费情况进行排队,对自费药品使用率较高的机构进行通报,可严格控制自费数额,降低自费率,提高患者补助比例。定点医疗机构利用电子显示屏对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进行每日公示,并利用计算机对住院患者出示每日费用清单,可起到全民监督的作用,从而达到规范医疗行为的目的。截止到2012年年底,西峡县有395114人参合,参合率高达99.9%。(王伟周敏张洋李磊)
河南宛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
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举措,南阳市宛城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一体化管理工作得以扎实开展。制定并出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村卫生室建设标准、人事管理制度、基本药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所有村卫生室全部实行“村办院管”的统一模式,即统一乡村卫生室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聘任制度,严格落实执业人员的准入条件。对村卫生室标示标牌、针式打印机、药品价格公示展板等进行了统一招标。与全区198家村卫生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管理。
目前,全区村卫生室整合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各村卫生室已经统一了机构标示标牌,健全了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业务管理也呈现出了“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收支有帐证”的良好态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走上了稳步发展的良性运行轨道。(王伟刘海山)
中检院食化所获食品复检机构资质
随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改革,中检院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以满足食品安全监管对检验检测工作不断增长的需求,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自成立以来,中检院食化所在不断加强能力建设的同时,积极开拓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检验检测与研究工作。(李华生)
“烂肺”上烟盒有望入法
日前,北京市爱卫会组织召开北京控烟条例立法立项论证座谈会。市卫生局副局长雷海潮在会上建议,本市应该出台政策,要求在北京市内销售的香烟,必须加贴警示图标或者标识,特别是一些比较触目惊心的画面,从消费端警示市民吸烟有害健康。
1.优化机制,建立农业标准化组织体系
1.2制定政策,建立标准体系德惠市根据农业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标准,制定了《德惠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德惠市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德惠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使全市标准化生产有标可依、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按照“统一环境质量、统一关键技术、统一操作规程、统一监测方法、统一产品标识”的“五统一”要求,组织编写了蔬菜、果品、水稻等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方案,从档案管理、农资供应、产地环境监测、产品质量检测、认证产品标识管理等环节入手,实现逐一贯标达标。
2.加强监管,探索农业标准化实施途径
农业标准化,实施是重点,监督是保障。德惠市着眼于提升农业综合效益,拓展农业标准化发展空间,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出发,积极探索了农业标准化实施监管的有效途径,重点强化了三个控制。
2.1加强生产监管,强化基地控制严格执行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的国家标准和吉林省地方标准,在标准化生产基地内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堆沤、选用生物农药、保护害虫天敌等综合技术措施,扩大生物农药、生物肥料、杀虫灯等节本增效新技术施用面积。目前,全市在布海、菜园子等乡镇标准化生产基地安装杀虫灯1500余盏,防治面积达10多万亩,占全市标准化基地总面积的25%。
2.2加强专项整治,强化投入品控制以市农业执法部门为主体,每年春秋两季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搞好农业投入品管理;以农技推广部门为主体,在标准化生产基地内大力发展农资专供连锁服务部,建立直供直销、连锁专供的农资专供体系,全市已建成无公害农资专供连锁服务部11家。同时,在全市各农资经销商店均设立无公害农药销售专柜,有效避免了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中限制使用的农药、化肥和激素类物质的投入使用。
2.3加强质量检测,强化市场监管为了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实现农产品的优质优价,德惠市在各大农产品产地专业批发市场设立无公害、绿色农产品销售区,将已获得绿标或经检测中心检验合格的产品集中到此,统一销售。凡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允许在无公害、绿色农产品销售区出售。在农业部和省市检测部门的几次抽检中,德惠市的无公害蔬菜产品全部合格。
3.强化服务,创建农业标准化发展环境
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是对农民从技术到意识上的革新。针对许多农民认识不够,基地建设启动慢的问题,全市加大服务力度,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发展。
3.1科学规划,引导发展基地和龙头企业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的有效载体,在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中围绕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德惠市进行了认真规划,引导农民和企业加快发展。一是围绕龙头企业建基地。围绕国家级龙头企业――德大公司建立了3.6万亩绿色玉米生产基地、5.25万亩的绿色大豆基地、30万亩的无公害玉米基地、30万亩的无公害大豆基地;建立了高标准现代化肉鸡养殖基地16个,发展肉鸡代养户6000户。围绕省级龙头企业――上禾公司建立了30万亩的绿色水稻生产基地;二是围绕产业建基地。围绕天台镇的产业基础,建立了2万只无公害肉羊生产基地,围绕菜园子镇建立了1.5万亩的无公害西红柿生产基地;三是围绕市场建基地。郭家镇围绕果品批发大市场建立绿色果品基地1.5万亩,布海镇围绕“鬼市”建立无公害瓜菜基地6万亩。
3.2制定政策,扶持发展一是制定吸纳人才政策,对省内外科技人才、经济能人到德惠市从事农业标准化生产或技术服务的,给予解决住所、提供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二是制定免费检测政策,在基地建设初期,免收农民的农产品质量检测费用;三是制定认证补贴政策。从2002年开始,每认证一个无公害农产品,市政府补助1000元,每检测一个基地,乡镇政府补助500元,有效调动了企业、基地认证的积极性,使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逐步走上了市场化、企业化运作的良性发展轨道。目前,全市已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5个、绿色食品76个,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个,中国名牌产品6个,吉林省著名商标4个,吉林省名牌产品10个。产品认证和品牌数量在全省保持了领先优势,农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
【关键词】SVAC;基本原理;关键技术
1.引言
随着时代的发展,计算机硬件以及网络多媒体等技术的快速进步,使得监控方面的技术也得到长足的发展被广泛的应用于管理、保安等各类场合.虽然目前的网路技术与硬件存储容量大大提升,不过仍然不能满足对于视频数据进行处理的要求,因此为了确保视频的有效应用需要对视频的原始数据采用压缩编码。但是目前市场上所使用的监控视频技术大多为低通率或者大数据量的高清视频压缩编码格式,为此,我国组建了专门针对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数字音视频编码标准工作组研究开发出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安全防范监控视音频标准SVAC,满足视频监控,在传输、存储、播放等领域对于图像压缩日益迫切的需求。
2.SVAC视频压缩编码技术
SVAC标准是为通用的视频监控应用场景设计的,适用于不同的应用、比特率、分辨率、质量和业务。应用领域包括视频监控数字存储、远程传输和播放等。标准的制定过程中考虑了来自不同典型应用的各种需求,开发了必要的算法,将他们整合在统一的语法规则之下。因此,标准有利于监控视频数据在不同应用之间的交换。
SVAC视频标准采用了混合编码框架,包扩变换、量化、熵编码、帧内预测、帧间预测、环路滤波等模块。这是目前主流的技术路线,图1所示为SVAC编码框图。
图1SVAC编码框图
3.帧内预测技术
4.帧间预测技术
帧间运动补偿编码是混合编码技术的重要部分,SVAC视频编码采用了16X16、16X8、8X16和8X8的块模式,如图所示的4种运动补偿的P宏块划分方式,扬弃了H.264/AVC标准8X4、4X8、4X4块模式,目的是简化编码器的复杂程度,提高运算效率,更好的刻画物体运动以提高运动搜索的准确性。对于高清视频SVAC的块模式足以精细表达物体运动,而较少块模式能够降低运动矢量和块模式传输的开销,既能提高压缩效率,又能降低编码解码复杂度。
5.多参考帧与双向预测
SVAC视频标准与H.264/AVC一样采用了多参考帧,它支持P帧和B帧两种帧间预测图像.P帧至多采用两个前向参考帧,B帧采用前,后各一个参考帧。对于运动矢量同样采用了预测编码,即由相邻块的运动矢量经过预测得到当前块的运动矢量,在运动矢量预测样本的获得上,SVAC采用了不同于H.264/AVC的运动矢量缩放技术,该方法将参考索引不同的周围已编码块的运动矢量进行缩放,使得运动矢量预测更有效。
6.半像素、四分之一像素插值
相较于H.264格式SVAC通过更简单的4抽头滤波器(1,5,5,1)得到半像素点,再通过4抽头滤波器(1,7,7,1)和均值滤波器得到四分之一像素点。滤波器的复杂度减小,在不降低性能的情况下减少插值所需要的参考像素点,减少了数据存取带宽需求,这在高分辨率视频压缩应用中是非常有意义的。
7.变换、量化技术
离散余弦变换DCT自从1974年提出后,在图像和视频编码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视频编码算法中,无论帧内预测还是帧间预测,预测残差都需要进行DCT变换。
一维N点DCT变换公式为:
反变换IDCT公式为:
其中,x为空间域下标索引,u为变换域下标索引,F(u)为f(x)的DCT变换。在视频压缩算法中,通常使用二维DCT变换,二维N点DCT和IDCT变换公式为:
其中M,N是图像块的水平和垂直分辨率;x,y表示图像在空间域的像素位置,f(x,y)表示在(x,y)位置的像素值;u,v表示变换域中水平和垂直方向的频率索引F(u,v)是DCT的变换系数。
SVAC视频编码标准采用整数变换,与原始DCT变换相比,整数变换过程完全是整数运算,不存在精度误差,保证了编码的可逆性;同时变换过程只有加减和位移操作,运算量大幅度降低。整数变换本身并不完成压缩功能,只是使得图像数据中的相对重要的信息和相对次要的信息以某种形式分离开,对图像的能量具有较好的集中效果,为压缩打下了基础。
8.熵编码
SVAC中熵编码默认使用内容自适应二进制算术编码(CABAC)方法。编码一个符号需要如下几步:
(1)二值化(Binarization)。自适应二进制算术编码只对二进制0和1编码。因此一个非二进制的符号在编码之前需要转化为一个唯一的二进制数。
(2)上下文环境模型选择。一个上下文环境模型是二进制化后符号序列的一个或多个二进制位(bin)的概率模型。这个模型根据最近编码过的符号的统计来在可用的模型中选择。
(3)算术编码。根据选择的概率模型对每个二进制位进行算术编码。
(4)概率更新。根据二进制位的实际值对上下文模型进行概率更新。
9.环路滤波
SVAC中按照下面的方法计算边界强度Bs:
(1)如果边界两边的两个块中有一个或两个都属于帧内预测宏块,则Bs等于2:
(2)当宏块属于P条带时,如果两个块的参考图像不同,或两个块的参考图像相同,但是两个运动矢量的差值大于或等于一个整像素,则Bs等于l;否则Bs等于0;
(3)当宏块属于B条带时,如果两个块p和q的前向索引参考值和后向索引参考值分别相等,且两个块的前向运动矢量或后向运动矢量的差值大于或等于一个整像素,则Bs等于1;否则Bs等于0。如果Bs为0则不对边界滤波,否则根据局部样点值的特性和Bs值对边界滤波。
10.率失真优化
SVAC首先对宏块采用某种预测方式进行预测、变换、量化和熵编码,将得到的编码比特数R与对应重建帧的失真度D加权求和,得到该种预测方式下的编码cost-D+五R,用这种方法计算所有有效预测模式的cost,选择cost最小的预测模式。
11.结论
同时必须指出的是,由于SVAC算法在我国尚处于初步研究的阶段具体编码结构体系并未成熟,SVAC视音频编码算法整体上仍然是根据国外已有的H.264视频编码算法以及AMR-WB+音频编码算法进行简化编解码流程与复杂度修改而来,缺少实质性的创新。这方面还需要未来更多的人才进行更加充分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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