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机关日用品定点配送服务。
二、采购预算及服务年限
1.预算预算为:9.5万元(包含履行本项目产生的货物、运输、安装、税费等一切费用)。
2.服务年限:一年,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三、竞价方法和计价依据
本项目按统一的“折扣”进行报价,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列出“报价折扣(%)”,下浮率最高者中选,下浮率按百分比形式保留整数(如:下浮率21%、下浮率16%等)。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货物最高限额预算单价、中选折扣和实际配送数量作为合同结算计价依据,并按照以下计算方式进行结算:货物预算单价×中标折扣(%)×配送数量。
四、竞价货物一览表
详见附件1。
五、报价须知
(一)报价材料要求(密封装袋)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
(二)报价要求
1.报价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报价文件份数:一份;
3.在同等报价的情况下,评委会随机抽取候选人;
4.报价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范围的全部费用;
5.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装袋密封,密封口盖公章。
(三)配送服务要求
(四)付款要求
成交供应商要按照省司法厅机关每月实际需求的数量分批供货,货款按照折扣单价及实际采购的数量给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五)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六)成交人违约责任
1.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人还须向采购人赔偿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成交人应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
2.如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假冒伪劣或不合格产品,发现一次,成交人应向采购人赔偿500元违约金。合同期内成交人向采购人销售假冒伪劣或不合格产品次数累计3次,或单次问题产品价值1000元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3.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目录内货物,若结算价与合同价不符及配送清单与实际货物不符等情况,发现一次,成交人除退还高于合同约定的价款外,还应向采购人赔偿500元违约金,且应按合同约定的货物和价格承担继续履行、更换货物的责任。
4.成交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将足量的货物交付,所送货物少于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应通知成交人及时补足,若成交人未在约定的时限内补足货物影响采购人工作的,成交人需赔偿采购人违约金,违约金为当批采购货物总金额的30%,且采购人有权对不足的货物部分另行采购,另行采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采购物资费、交通费等)全部由成交人承担。
七、联系人及方式
附件:1.竞价货物一览表
2.报价单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1月2日
附件1
竞价货物一览表
附件2
报价单
根据贵单位网站公示的福建省司法厅机关日用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经认真研究后,我方愿意按统一下浮率**%并按上述采购公告的条件及内容要求承包该项目。
报价人法人代表(签字):
报价单位:
(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样本)
福建省司法厅: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代理人签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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