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庞大,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市场需求量一直居高不下,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9年新生儿人数比2018年减少了58万人,达到1465万人,2019年,我国婴幼儿奶粉消费量约68万吨。因此,为更好地适应婴幼儿营养健康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对现行GB10767-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进行了修订,并于2021年2月22日发布,2023年2月22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修订新标准的最大变化,就是将原标准GB10767-2010一分为二,拆解为更加细化的GB1076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和GB1076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
原标准的适用对象包括6~36月龄的所有较大婴儿和幼儿,新标准根据市场需求,针对6~12月龄的较大婴儿,重新制订一个独立的产品标准GB10766-2021。
水分、灰分、杂质度:
新标准将原标准的“粉状产品”修改为“固态产品”。
原标准的灰分仅规定了粉状产品和液态产品两个限值,新标准考虑到乳基和豆基产品的灰分残留物差异,将其分为乳基固态、液态产品,豆基固态、液态产品,并规定了的限值要求。
新标准将液态产品限值单位改为mg/8L。
营养成分的标准:
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对能量、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的要求都作出了较大的调整。
蛋白质含量过高,可能引起的超重、肥胖等风险,因此新标准将蛋白质指标作出了一定幅度的下调,同时GB10766-2021对乳基和豆基产品的蛋白质限量分别制订了限量要求。为使产品的营养配比更加科学合理,对能量、脂肪、碳水化合物的限值都作出了改变。
同时,由于欧盟与美国都对亚油酸的上限,以及α-亚麻酸和二者比值作出了规定,因此为了与国际接轨,新标准也增加了这几个项目的限量要求。
维生素:
为了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安全性,避免陷入“营养元素添加量越高越好”的误区,出现部分维生素添加量过高导致婴幼儿代谢负担过重的问题,同时为了避免不同产品或者同一产品的不同批次,同一营养素的含量差异过大,造成实际添加量远高于明示指标的问题,新标准调整了部分维生素的下限,并全部增加了上限。
鉴于胆碱属于对婴儿和较大婴儿生长发育起重要作用的维生素,GB10766-2021将胆碱调整为必需成分。
矿物质:
GB10766-2021还根据产品原料基质的不同,将铁、锌、磷拆分别规定两种不同的限值。同时,在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根据不同基质,将乳基和豆基配方食品分别规定了限值,并提高了豆基产品中上述物质的限量。GB10766-2021将锰和硒列为必需成分。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的解释,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属于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新标准实施日期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标准执行。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按照本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