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1、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后方开始经营。

2、卫生许可证(带框)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醒目位置,保持清洁干净。

4、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要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5、直接为顾客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体检、培训证明上岗,证件、培训证有专人负责集中管理。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考核、卫生及“五病”调离制度

1、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按规定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査和卫生知识培训及考核,合格后方可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其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并向卫生监督部门及时通报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3、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包括调离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4、从事浴足的工作人员,每客浴足前、后其双手应用75%酒精擦拭,防止交又污染及工作人员自身感染。

5、洗浴场所的从业人员应掌握一定鉴别传染性皮肤病、性病的常识,如发现患有传染性皮肤病、性病的就浴顾客,应立即劝阻其就浴。

6、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岗位(责任)区内的卫生工作,随时保持整洁;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三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不准将个人生活用品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工作时戴戒指、项链、手链(镯)、耳环等饰物和涂染指甲,不准在工作时吸烟、吃食、随便陶耳陶鼻、随地吐痰。

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的采购、验收

(2)采购负责人要对入库的公共用品用具做好验收工作,对进够使用的消毒剂做专门台账,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购买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使用数量和使用日期。

(4)采购回的公共用具须经卫生管理部门人员验收后可进行进存储库,以备需用。

2、公共用品用具的储存

(1)公共用品用具的储存应在相应的储藏间存放,储藏间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并运转正常。

(2)布草、拖鞋等应按照卫生要求保洁。放置在密闭的保洁柜内,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保洁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3)消毒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必须符合消毒剂标签标准的规定。消毒剂做到专间存放。

(4)经常清扫,保持储藏间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3、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

(1)顾客用公共浴巾等要在符合要求的消毒服务机构或自备洗涤消毒

间内清洗消毒。消毒后的产品要放在保洁柜内。要按规定的程序分类清理回收,且不能污染清洁物品

(3)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5)公用拖鞋消毒按以下程序操作程序:除污一浸泡洗刷一化学消毒一清水冲

4、口杯、公用拖鞋的保洁

(1)经消毒的茶杯应有专门的保洁柜,存放整齐避免与其它杂物混放,防止重复污染,并对保洁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2)经消毒的拖鞋应有专门的保洁柜,存放整齐避免与其它杂物混放,防止重复污染,并对保洁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5、定期每周对更衣柜清洁消毒。

6、清洁消毒后,做好记录。

卫生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1、每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促有关卫生工作,认真做好卫生工作考核考评,并有记录。

2、服务人员必须每天定时做好岗位卫生工作,各级卫负责人负责检查,并做好详细检查记录

3、实行卫生工作与职工奖金挂钩制度,对卫生检查中不格者,或造成危害健康事故者扣除当月奖金或年度奖金。

4、对在月、季、年度中未发生责任事故,无检查扣分平时卫生工作认真负责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5、卫生检查内容

(1)服务员上班时是否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2)游泳场馆卫生是否做到卫生间、地面、更衣柜等干净清洁,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

(3)公共用具(浴巾、公共拖鞋等)是否做到一客一换消毒。

(4)清扫工具是否按类分开配套使用,标志是否清楚

(5)脚池、泳池是否定期投放消毒液并进行自测。

(6)自测记录是否公示。

卫生质量检测制度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向卫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顾客用具用品(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

2、检验检测必须是市卫生行政机关委托或其经计量认证的法定检验单位承担。

3、采样检测时应有卫生主管负责人在场,并在“采样记录”上进行签名,以认可采样的真实性。

4、检验结果出来后,应在公示栏中对顾客公示

1、有专人负责中央空调的卫生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必须经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2、空调通风的机房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3、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那为它用。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剂。

4、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满足每人每小时20~30立方米。

5、保证空调系统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吸人新风。

6、空调系统的冷却塔、过滤网、表冷器、冷凝水盘表面应保持清浩,定期委托专业清洗消毒机构进行检查、清洗、消毒,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价。

7、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8、必须建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维护、清洗和消毒档案。

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1、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其它人员也有报告义务。

2、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

(1)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公共用品用具、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疾病、皮肤病

(3)意外事故导致的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因意外事故所造成顾客消毒剂中毒等。

(4)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3、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场所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4、发生事故后,除了及时抢救病人外,事故报告责任人还必须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隔离现场,并会同卫生部门及时处理。

5、事故处理后,立即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及处理、事故原因及责任、事故教训、今后防范指施,并送至当地卫生执法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

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疫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的危害,建立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制订预案依据

在制订卫生安全事故和传染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依据以下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国务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法规和文件。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立足于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及时控制的原则,大力开展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预防健康教育,积极宣传和普及传染病及健康危害事故预防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分级控制,属地管理。

发生突发卫生事件后,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及时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四、组织管理

(一)成立健康危害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突发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督查各部门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处置

1、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或隔离;

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识。

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六、善后与恢复

(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卫生管理档案制度

1、卫生档案档案的内容:

(1)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或卫生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2)卫生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消毒剂等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

(4)发生传染病传播或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5)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6)设备设施维护与卫生检查记录

(7)每年度检测报告

2、管理要求

(2)档案应有专人管理,各类档案记录应进行分类;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三年

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3、如遇设备损坏较严重,应向客人解释,并告知客务中心,由客务中心征得客人同意后停用游泳场所

5、建立各类卫生设施维护保养档案,做到有计划的进行维护。

6、空调出风口滤网每周至少清理一次,游泳设施定期进行彻底清洗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做好更换,保证各类卫生设施正常运转。

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

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活动,活动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

2.

所有对客服务区域及后台部门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3.场所所有范围内任何人员不准抽游烟。

3、开展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使监督员准确掌握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卫生标准和创建要求。

4、同时对各类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截止4月7日,已发放《创卫告知书》、《各类公共场所创建国家卫生城卫生标准》、《健康素养66条》等宣传单到户615家,监督检查615家公共场所,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15份。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63份。

此外,我们还对医疗机构主要为个体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监督检查117家,已发放《创卫告知书》、《健康素养66条》等宣传单到户117家,同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0余份。

对市创卫办转交的关于星光足浴操作间杂乱、不规范问题已经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发现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现已立案,将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下步工作打算

2、在4月11日前重点做好示范街的公共场所卫生规范。4月12日起局里协同经开区社发局、县卫健委创卫办对示范街进行暗访,及时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要求的予以行政处罚。

3、简化优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办证率。

三、存在的问题

2、市本级和xx区已经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实行免费,这对我县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造成很大影响,敬请领导予以重视!

2019年年初的县“两会”上,我县明确提出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并作为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为确保创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的实现,今年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开展,县卫计执法局在县卫计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创国卫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各种专项、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整治活动。确保2019年11月份省级卫生县城复查顺利通过,正和镇市级卫生乡镇验收合格,获得创国家级卫生县城提名资格。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城区共有各类公共场所650余家,其中娱乐场所KTV14家(舞厅),游泳场所14家,美容美发312家,宾馆、旅店业118家,沐浴场所92家,网吧、游艺厅29家,超市15家,侯诊室10家,侯车室2,电影院2家,其42他家。有二次供水的公共场所单位16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指标,落实责任。

(二)、对照标准,严加监管。

我县是个人口大县,县城公共场所单位点多面广线长,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人数众多,导致我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为确保公共场所监督工作到位,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2、加强日常监管,县城监督全覆盖

一是做到底子清,数量明,2019年我局对县内所有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检查县城区公场所589家,其中宾馆110家,沐浴场所92家,KTV14家,网吧25家,游场所14家,超市15家,侯诊室10家,侯车室2,电影院2家,美容130家,美发137家,其他38家。检查乡镇公共场所61家,其中宾馆8家,美容2家,超市4家理发43家,网吧4家。

二是加强了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工作,2019年检测公共场所单位340家,监测采样3306份,合格样品3186个,合格率96.37%,卫生检测覆盖率达52%以上。抽检二次供水单位16个,采水样32份,合格32份,合格率100%。

三是监管全覆盖、规范无盲区。对照国家卫生城县考核标准,我们对县城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店内外环境、消毒保洁设施、清洗工作流程、卫生知识培训、卫生管理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全面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所有的卫生许可证、量化分级、健康证、卫生检测报告单、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等在醒目位置公示;全面落实公共物品消毒登记台账、索票索证登记台账;督促所有理发店添置理发工具消毒箱,落实理发工具消毒的难题;所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一户一档,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各类公共场所空调清洗、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等卫生操作规范;管理有序;依法从业意识明显增强,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2019年全年来,我县公共场所单位未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故。至12月底,共监督城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300余家次,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800余人次,出动车辆420车次,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860余份,责令整改450家,立案处罚2家。

3、开展专项综合整治,猛攻薄弱环节。

一是突出重点,狠抓“五小”行业综合整治。“五小”行业规模小、卫生实施简陋、从业人员知识水平偏低、卫生管理不规范,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的难点,也是卫生整治的重点,更是国家卫生城县考核的关键点,同时也。为确保我县创国卫通过省爱卫办复检,年初我局制定了《县“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国卫工作小组,将“五小”行业的整治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为加强“五小”行业的综合整治工作,县卫生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认真调研,分类了解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分类研究解决对策,如无照经营、临时建筑、城中村等。为使“五小”行业尽快达到国家卫生城县标准,我们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且经营场所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县标准的经营户配送了部分卫生设施设备。在整治过程中,先后免费配送紫外线消毒箱、头癣患者理发工具专用箱、收纳桶、毛巾保洁箱、毛巾、拖鞋消毒桶、灯箱式禁烟标识、排气扇等;提供各类卫生标识、禁烟标识3000多张;公共用品采购索证台账、消毒记录本、公共用品更换记录本1200本;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380块。通过综合整治,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状况明显提升。

二是开展住宿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整治。结合创国卫工作,按照我局制定了《县住宿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并于8月16日至9月30日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的住宿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按照方案的要求,重点检查了住宿场所的卫生管理、功能间卫生、公共用品卫生情况,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及顾客用品卫生检测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并依照《住宿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评分表》标明的内容,并进行了严格的评分。住宿场所专项检查的开展,极大的促进了创国卫工作,提高住宿场所经营户的卫生管理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

三是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已经推行几年,在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工作,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所继续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当做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年初制定的《2019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我所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尚未进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的308余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量化评分。这308余家公共场所主要为住宿场所、美容美发、沐浴场所、游泳馆、网吧、KTV等,共评定A级40个,128家为B级单位,142家为C级单位,并按照要求进行了公示。

四是摸清行业底数,健全创卫档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存在行业多,经营单位数量多,分布范围广,底数变动大的特点。为准确掌握各单位底数,及时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我们认真整理行业档案,执行一户一档,建立了卫生管理台账,逐步完善电子化卫生管理,为依法加强行业卫生监督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年对430个公共场所单位建立健全卫生监督资料档。

4、扎实开展集中式消毒餐具服务机构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经过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创国卫的标准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无证经营现象仍然存在。由于“五小”行业从业流动性大、变化快、数量多,分布广,部分从业人员存在无健康证上岗现象,少数新开门店未办卫生许可证现象。

二是部分已获证的经营业主卫生管理意识淡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欠缺,软硬件设施投入不足,卫生管理达不到要求,需进一步规范提高。

三是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较为薄弱。我县无专业的二次供水清洗队伍难,水池清洗不到位,清洗消毒记录不健全、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索证工作不到们。

四是公共场所监督工作人力及经费投入有待加强。卫计执法局编制不足,全县从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监督员仅有5人,与庞大的监管工作量不相适应,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且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经费投入有待加大。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创新管理方法,攻艰克难,争取在单位监管能力建设和“五小”行业整治上实现突破:一是在整治“五小”行业方面,通过创建示范街、示范店,通过示范带动促进规范提高;通过深入细致做工作,争取引导无证业主主动创造条件办证或者是转向经营,并结合行政处罚、联合执法等强制手段,逐步减少直至消除无证经营现象。二是健全单位内部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对外积极向政府、财政争取政策和资金,切实改善单位财力运行困难的局面。

一、垃圾清扫及日常保洁管理

(一)主干道:包括迎宾大道、城南街、环城路、八二三东路、八二三中路、八二三西路、源南路、留安山西路、湖滨路、城东街、城东南街、城东北街、城路、南环路、人工湖北路等城区主要街道。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环卫所负责城区城南街、八二三东路(八角亭至文化中心至西菜市场路口)、八二三中路部分路段(文化中心至儿童公园正门口)、城东街(八角亭至东岳桥)、环城东路(八角亭至公安局门口)等“白改黑”主干道及城路(文庙至外贸公司、春城酒家至鹏翔酒家、街心公园周边)、溪滨东路(电力大厦至电信大厦)、溪滨中路(电信大厦至大桥)、溪滨西路(大桥至人行桥)、人工湖北路(美湖酒店至人工湖闸坝至财政局套房围墙)、中心广场等的保洁及环卫设施的维护工作。

2、城镇人民政府、五里街镇人民政府、石鼓镇人民政府负责县环卫所承担清扫任务之外的主干道路面及沿街两侧人行道卫生管理、垃圾统一收集清运、日常保洁等工作。

3、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区主干道两旁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日常维护工作及垃圾中转场所的建设、维护、日常管理工作。

4、城区主干道路面要实行全日保洁,做到路面两侧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绿化、美化好。

(二)次干道:包括城区留安路、新华路、溪路、中洲路、鹏源街、溪洲路、环翠路、安居路、通贤路、公园路、儒林街、溪滨路、真武路、崇华路、华福路、西安路、师范路、大路头街等。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次干道沿线的环卫设施的设置,负责进行日常保洁、卫生日常管理,每个镇至少配备2辆密闭垃圾运输机动车,2名清运工,做到城乡垃圾日产日清,做到路面两侧无暴露垃圾,无乱搭建、乱堆放现象。

2、次干道路面及所有的背街小巷实行全日保洁;垃圾统一收集并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

3、要制定清除垃圾、污水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要及时清理、转运公路、沿河溪两岸,次干道的垃圾、污水等。

4、要组织对路网体系、排水管道的巡逻检查,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对排水管道破损的,及时抢修、更换,确保排水设施要完好、畅通;对道路破损龟裂或未硬化的,要及时修补。

(三)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楼道

1、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的垃圾集中收集、转运至垃圾中转站。要设专人负责,实行全日保洁。

2、居民住宅区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有专人管理卫生。要做到小区内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好,无蚊蝇孳生场所,无乱挂行为,楼道整洁,定期清扫,无乱贴乱画,车辆摆放整齐,并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和犬。

3、各村(居)住户要认真做好室内外垃圾清扫工作,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积水、卫生死角,改建水冲式卫生厕所,圈养禽畜,填堵缝隙,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做好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工作,自备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定时投放到垃圾收集车。

(四)单位家属小区

1、各单位负责对所属家属小区进行公共环卫设施的统一设置,并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小区日常环境卫生的保洁、垃圾统一收集、集中转运处理等工作。每个小区至少设置1-2名日常保洁员进行环境卫生清扫、管理工作。

2、城区各单位(含家属住宅区)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有专人管理卫生。要做到围墙内外、房屋室内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好,无蚊蝇孳生场所,无乱挂行为,楼道整洁,定期清扫,无乱贴乱画,车辆摆放整齐。单位厕所要做到洁净、无粪迹、尿垢,基本无蝇、无蛆、无臭。

(五)物业小区、建筑工地

1、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对所属物业小区进行公共环卫设施的统一设置,并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小区日常环境卫生的保洁、垃圾统一收集、集中转运处理等工作。

2、建筑工地由承建单位负责对所属工地的建筑材料堆放、建筑垃圾处理、工地日常保洁、建筑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处理等工作。

(六)工业园区

1、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人行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日常保洁管理,同时负责引导企业把工业园区产生的工业垃圾集中清运到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2、工业园区内各企业负责设置本企业内的环卫设施,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指定地点,统一转运至垃圾中转站点。

(七)人工湖

县水利局要做好人工湖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日常维护,人工湖水面保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全日保洁;每日不间断检查,发现湖面、橡胶坝有漂浮物时,及时清除,确保卫生;同时应及时清理坡岸的垃圾杂物,并将打捞清理的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

(八)溪流、沟渠

1、城区各小溪流、沟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小溪流、沟渠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定期清理河面漂浮垃圾及河床两侧杂草等,并收集到指定垃圾收集场所,统一转运,做到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确保小河流的干净整洁。

2、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溪流水体要组织群众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全面清理垃圾、杂草,做到无漂浮垃圾,无积存杂物。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其中“东岳溪、环翠沟”每周2次,发现水体有漂浮垃圾时,及时清理,确保河床整洁、水流畅通。

(九)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

1、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公共环卫设施的设置、管理。各乡镇负责对所辖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进行卫生摸底调查,并责成所属村(社区)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组织专职人员进行日常保洁、垃圾集中收集、垃圾统一清运处理及公共环境卫生日常管理。

2、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对辖区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乱搭乱盖、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清理、纠正。组织巡查队对辖区内乱搭乱盖、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日常巡查,及时纠正非法行为。

(十)垃圾中转站点建设、垃圾清运

1、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区垃圾中转站点的设计、建设工作,做到设计科学、合理、实用。

2、县环卫所负责城区垃圾中转站点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保持垃圾中转站点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理转运垃圾中转站点内的垃圾,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所,集中处理。要使用密闭垃圾清运车辆,做到不洒漏,避免“二次污染”。

(十一)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十二)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餐饮行业环境卫生管理

1、县卫生局负责对城区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的室内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进行监管,负责其室内环境卫生设施装置的设立、消毒、清洗、防蝇防蟑防鼠等有害虫媒的防制措施的监督、检查。

2、辖区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次干道沿线辖区内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要及时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制止。

3、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主干道沿线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各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处罚。

4、县环保局负责对城区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的周边“三废”排放进行监管,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从业单位做好“三废”排放处理设施。各从业单位要设立“三废”排放处理设施,做到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5、县旅游局负责对城区星级酒店、旅游接待单位等的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进行监管,对其室内外环境卫生设施装置的设立、消毒、清洗、防蝇防蟑防鼠等有害虫媒的防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星级酒店、旅游接待单位要做好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立、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横流,无蝇、无鼠、无蟑等。

6、各从业单位要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横流、菜渣,无蝇、无鼠、无蟑等。

(十三)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环境卫生管理

1、县质监局负责对城区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进行监管。要督促各单位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环境整洁,无蝇、无鼠、无蟑;实行垃圾袋装化,集中收集到垃圾中转站(点)。

2、辖区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次干道沿线辖区内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要及时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制止。

3、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主干道沿线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处罚。

4、各从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日常保洁和管理工作,要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横流、菜渣,无蝇、无鼠、无蟑等。

(十四)超市、商场、食杂店等食品经营企业环境卫生管理

1、县工商局负责城区超市、商场、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室内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进行监管,负责其室内环境卫生设施装置的设立、消毒、清洗、防蝇防蟑防鼠等有害虫媒的防制措施的监督、检查。

2、辖区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次干道沿线辖区内超市、商场、食杂店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要及时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制止。

3、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主干道沿线超市、商场、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超市、商场、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处罚。

4、各经营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日常保洁和管理工作,要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横流、菜渣,无蝇、无鼠、无蟑等。

三、绿化带环境卫生管理

2、城镇人民政府、石鼓镇人民政府、岵山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民事协调工作及次干道绿化带定期整理工作,做到树形整齐、无杂草,无堆积生活垃圾,无堆放杂物。

3、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沿线道路环境整治及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垃圾杂物乱堆乱放等行为的清理、拆除工作。

4、公路分局做好沿线树木涂白、路面保洁工作。每日对省道、县道路面进行日常保洁,对绿化带的垃圾进行清理、集中收集,统一转运至垃圾中转站。特别要对各条进入县城的公路加强巡查,做到公路路面、绿化带及两侧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和杂物堆积现象。

四、市容市貌管理

1、县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主次干道沿线及两侧的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每日对城区广场、主、次干道进行巡查,对广场周边、主、次干道沿线及两侧的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地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处罚。

2、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清理所属居民生活小区、背街小巷等的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地经营行为。镇村两级要组织巡查队加强对居民小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纠正、清理在公共场所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地经营行为。

五、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1、县卫生局负责对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等“五小”行业的公共卫生设施、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检查,确保其设施设置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符合环境卫生规范。负责对城区“五小”行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公共卫生设施正常运作。

2、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对“五小”行业果品箱(桶)和公共厕所等公共环卫设施的设置进行管理。要对城区“五小”单位垃圾清扫、袋装收集、公厕保洁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六、家禽家畜、犬类管理

1、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所有室外违规搭建禽畜、犬类棚舍进行清理拆除。要组织巡查队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清理拆除违规搭建棚舍,对放养的家禽家畜及犬类进行捕杀。

2、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公安、农业、工商、卫生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的饲养禽畜、犬类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城区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组织人员对流浪狗进行捕杀。

七、公厕环境卫生管理

1、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区公共厕所的建设、设立专职人员进行日常保洁及管理工作。

八、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

1、县经贸局负责城区农贸市场卫生设施的设置,合理进行功能分区,做好环境卫生清扫、垃圾统一收集处理、污水集中排放、市场内公厕干净整洁、“四害”消杀控制、加大“限塑”力度,摊位设置规范,减少露天集市和地面摆摊市场,逐步提升城市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协调辖区镇人民政府做好临时农贸市场垃圾及时清运工作,保持农村农贸市场整洁有序。

2、市场服务中心要做到农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管理良好。要统一设置水冲式卫生公厕,落实公厕卫生管理制度,每座公厕至少设立1名专职管理人员,公厕地面、墙面、蹲位清洁无臭,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蝇蛆;市场有专人保洁,场所内外整洁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基本无蝇。市场每个摊位要配备垃圾果皮收集桶,退市后及时清理垃圾,统一运送至垃圾中转站(点)。

九、学校环境卫生管理

[关键词]公共场所;公用物品;卫生状况

公共场所是人群相对集中的活动区域,公共场所使用的公共物品很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绝大部分公共用品经清洗消毒后重复使用,由于消毒不彻底,物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导致传染病在服务人员与顾客之间、顾客与顾客之间传播,给顾客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1]。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要求,顾客用品用具要进行卫生学检测,每年不少于1次[2]。为了解宏伟区公共场所卫生现状,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提高公共场所公共用品卫生质量,本站2013年6~8月对辽阳市宏伟区89家公共场所的各类公共用品进行了样品采集及微生物学检验。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宏伟区各类公共场所89家,其中,旅店业22家,洗浴场所39家,美容美发店28家。

1.2方法

公共物品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1998)[3]进行样品采集,并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18204-2000)[4]进行微生物学检验;检验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和酵母菌,并按《公共场所公共用品卫生标准》(WS205-2001)[5]对结果进行分析判定。布草类用品细菌总数应≤200CFU/25cm2,大肠菌群不得检出,致病菌不得检出;杯具用品细菌总数应≤5CFU/cm2,致病菌不得检出;美发工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1.3统计学方法

2结果

2.1宏伟区公共场所各类公用物品检测结果的分析

全年共检测样品401份,合格290份,合格率为72.32%;公共用品中理发用具的合格率最高(98.99%),拖鞋的合格率最低(43.48%),只在拖鞋中检出8例真菌阳性,其他致病菌没有检出,各类公用物品卫生检测不合格主要是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表1,表2)。

2.2宏伟区各类公共场所检测结果的分析

旅店业大中型旅店(酒店及宾馆)检测合格率为83.33%;小型旅店检测合格率为54.55%。在洗浴场所中洗浴中心检测合格率为48.78%;大众浴池检测合格率为26.32%。可以看出大中型旅店和洗浴中心的公用物品合格率高于小型旅店和大众浴池。在三类公共场所中,美容美发店的公用物品合格率最高,合格率为89.74%;旅店业公共用品合格率为68.07%(113/166);洗浴场所的公用物品合格率最低仅为37.97%(30/79),三者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3.709,P

2.3宏伟区不同公共场所拖鞋检测情况的分析

洗浴中心的拖鞋合格率较高,达71.43%(10/14),旅店业的合格率为57.14%(8/14),大众浴池的拖鞋合格率为29.27%(12/41),三者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883,P

3讨论

公共场所是城市的窗口,关系着城市的文明程度,因此,应使城市的卫生管理走上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11]。全面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水平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闫平男,冷意,姚元庚.山东省公共场所消毒卫生管理现状与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9,16(1):50-52.

[2]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Z].

[3]GB/T17220-1998.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S].

[4]GB/T18204-2000.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S].

[5]WS205-2001.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S].

[6]赵宜静,胡析冬,杨敏娟,等.2010-2012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场所公共用品卫生状况分析[J].职业与健康,2013,29(11):1377-1378.

[7]徐彩萍,林清,康艳蓉,等.上海市闵行区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J].职业与健康,2010,26(18):2122-2124.

[8]刘相亮.理发美容公用品消毒管理的探讨[J].中国公共卫生,2003,19(6):746.

[9]王娜新.营口公共场所公共用品检测方法[J].中国公共卫生,2005,21(6):660.

[10]吕蓓,蒋斌,张英英,等.桐乡市公共浴池(用具)卫生监测结果分析[J].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07,17(12):2360.

1、旅店公共用品、用具检测情况。主要检测杯具、毛巾及床上用品,检测指标为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被检用品、用具细菌总数合格率为90.8%,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4.2%.旅店客用化妆品索证情况。抽检客用化妆品7811件,其中,有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标签的6448件,合格率为82.6%;无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1015件,化妆品未贴产品标签的618件。

2、游泳场所水质检测情况。主要检测指标有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和余氯。被检水中细菌总数合格率为88.0%;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3.4%;尿素合格率为90.3%;余氯合格率为73.7%.

3、理发美容店用具检测情况。主要检测理发工具、美容工具和胡刷,检测指标为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菌群。被检工具金黄色葡萄球菌合格率为97.7%,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2.3%.理发美容店客用化妆品索证情况。抽检客用化妆品18100件,其中,有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标签的13472件,合格率为74.4%;无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3903件,化妆品未贴产品标签的691件。

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住宿场所23家,均持有《卫生许可证》,其中五星级酒店(日月谷温泉渡假村有限公司)1家,其余22家住宿场所均为三星级以下住宿场所。1家住宿场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培训

(二)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整治工作

1、共检查住宿场所23家,均取得卫生许可证,且在大堂醒目位置悬挂。现场检查从业人员216人,213人取得健康证,其余3人经要求整改,均按时取得健康检查合格证。

2、23家住宿场所均建立了卫生管理制度,但有个别场所制度建立不完善、不具操作性,通过要求各场所建立日常卫生管理档案,并统一规范,均能做到制度完整,并认真落实。

3、23家住宿场所均能按规范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保洁场所,其中21家布草采用委托洗涤单位清洗消毒的方式,并能按要求索取对方的营业执照,并签定委托洗涤合同;2家采用自洗,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22家设有茶具等用品消毒专间,另1家所有用品均采用一次性用品,未设立清洗消毒专间,一次性用品均能做到索证齐全,并严格登记使用情况。

4、23家住宿场所在大堂等公共场所均贴有明显的禁烟标志,但大部分场所未设立吸烟区(室)。要求各场所在公共场所不得提供烟灰缸,要求各场所总台工作人员要劝导和制止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

6、发现共有5家住宿场所设置有无新风系统的客房(暗房),均已要求停止使用。

7、2011年底,我局召开了住宿场所、游泳场所等大型公共场所卫生工作会议,并特别强调了各公共场所应该每年对本场所的空气质量、微小气候、用品用具的消毒情况等卫生指标进行委托检测。今年来,我局卫生监督员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及时跟踪督促,所有住宿场所均能按规定进行委托检测。

8、我区现只有日月谷温泉渡假村有限公司1家住宿场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该酒店能按规范建档,并做好清洗、消毒。通风管道由于技术原因暂时未能清洗消毒。

9、本次专项整治共随机抽取6家住宿场所各10件的用品用具(包括毛巾、浴巾、被套、床单、枕套等)进行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测定,结果合格5家,不合格1家,不合格样品1件。

(三)、专项整治情况

本次专项整治中,密切结合2012年第四季度市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针对以上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监督人员现场进行了技术指导,责令18家住宿场所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均已整改到位;当场行政处罚1家(警告)。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住宿场所的经营行为,强化了经营者的卫生意识和守法意识。

[关键词]游泳池;水质;监测;结果分析;尿素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2012年全区对外开放的所有游泳池,每家游泳池分别采集深水区和浅水区水样,共采集游泳池水样116份。

1.2.1采样方法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1998)要求[1],在游泳池开放期间,分别在深水区和浅水区离水池壁1m的水面30cm处采样,并将采集的样品立即送实验室检测。

1.2.2检测方法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18204-2000)进行尿素、游离性余氯、浑浊度、pH值、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等项目的检测[2]。评价依据按照《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77-1996)执行[3],同一份水样若有1项未达标即判定为不合格。

1.3统计方法

采用SPSS16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率的比较用χ2检验。

2.1游泳池水质样品合格率

合计检测116份游泳池水样,合格的60份,样品合格率为51.72%。7―8月合格率为46.15%,其他月份为56.25%,二者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171,P>0.05)。

2.2不同项目检测情况

116份游泳池水样所检测的项目中,尿素的合格率最低,仅为55.17%,其次为游离性余氯和细菌总数,其合格率分别为87.07%、96.55%,浑浊度、pH值、大肠菌群合格率较高,均为100%。其中尿素、游离性余氯和细菌总数的7―8月份合格率均低于其他月份。见表1。

2.3游泳池不同区域检测情况

将游泳池水按采集不同区域分为浅水区、深水区两种类型,分别比较深水区不同月份的合格率、浅水区不同月份的合格率、以及深水区与浅水区的合格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2。

2012年全区游泳池检测合格率为51.72%,与其他地区报道的结果相比,处于中等水平,但与2008年苏州市工业园区70.1%的合格率还有相当的差距[4]。

游离余氯有时非常低,有时又过多,表明部分游泳池管理者在进行消毒时,随意性大,不懂余氯控制方法或控制方法掌握不当。游离余氯过低就起不到应有的消毒效果,造成了细菌总数的不合格,但过多则会刺激眼睛结膜和皮肤,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

为改善游泳池水质卫生质量,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建议卫生管理部门加强对游泳池场所的监督监测;游泳池场所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消毒登记制度和检测制度,保证换水和消毒等措施的落实,游泳旺季应缩短换水周期,增加每天换水量补充的新水量,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正确的消毒;对游泳者进行卫生知识和公共到的教育,禁止在游泳池内小便,禁止具有传染病或腹泻的患者到游泳池内游泳;条件允许,各游泳池场所还可增添必要的水质检测设备,做好自我检测,确保游泳池水的清洁安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T17220-1998,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T18204-2000,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967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6.

[4]刘凤芝.2008年苏州工业园区游泳池水质卫生状况检测分析[J].江苏预防医学,2009,20(3):48-49.

【关键词】美容美发行业;卫生监督监测;分析

为掌握美容美发行业的卫生状况,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规、标准,于2009年对中卫市沙坡头区理发店、美容店、美容美发店115家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1检查对象:

沙坡头区理发店56家、美容店24家、美容美发店35家。

1.2方法及标准:

调查表详细登记每家美容美发店基本情况,对美容美发店的公共用具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1998)进行采样监测,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GB/T18204-2000)进行检验,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标准》中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6-1996)进行评价。美容美发用具以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为合格。

1.3统计学方法:

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2.1理发店、美容店、美容美发店监测情况:

见表1。空气细菌总数检查资料(χ2=2.21,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毛巾、美容美发工具、二氧化碳检查资料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美容美发公共用具微生物检测情况:

金黄色葡萄球菌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90,P>0.05);大肠菌群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96,P

从本次调查结果看:

(1)美容店空气质量差,主要是美容场所布局不合理,通风换气设备不完善。(2)理发工具微生物污染严重,理发店公共用具使用频率高,消毒不规范或无消毒设施,不能严格执行消毒制度。美容美发工具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提示以美容美发工具为媒介可以引起顾客受损皮肤局部化脓性感染[1]。(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素质较差,卫生知识缺乏,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一向是影响大肠菌群的重要原因[2]。

参考文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第五条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第六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

(一)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二)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四)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三)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四)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并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

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二)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三)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

(四)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

(五)空调系统竣工图;

(六)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第十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后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应急处理的责任人;

(二)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采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立即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检测、评价合格后,方可运行:

(一)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二)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b-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

(四)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五)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六)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每平方米大于20克;

(七)卫生学评价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况。

第十二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继续运行:

(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

(二)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

(三)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立即停用,进行卫生学评价,并依照卫生学评价报告采取继续停用、部分运行或其它通风方式等措施。

第十三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一)开放式冷却塔;

(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

(三)空气处理机组;

(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

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处理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公共场所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公共场所经营者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情况;

(三)卫生学评价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情况。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责令改进;经责令仍不改进的,予以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暂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控制措施:

(一)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流行的;

(三)经检测,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存在重大隐患的。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公共场所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风管系统清洗规范》由卫生部制定并。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术语含义如下: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风管系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分。

THE END
1.《河南省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规范(试行)》及其配套制度规定发布(国市监食生〔2020〕2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 895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河南省地方标准DBS 41/012)、《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http://sc.foodmate.net/show-2093.html
2.福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工食品第二批目录序号 类别 品种 执行标准 实施区域 1 糕饼 糕饼(不含裱花蛋糕) GB/T 20977《糕点通则》 福州市 2 肉制品 肉燕(熟食) GB2726《熟肉制品卫生标准》 福州市 3 鱼糜制品 鱼丸、鱼面、鱼饺 GB 10132《鱼糜制品卫生标准》 4 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调味品) 鱼露 GB 10133《水产调味品...http://www.luoyuan.gov.cn/xjwz/zwgk/zfxxgkzdgz/spypaq/aqbzzcfg/201512/t20151208_1219101.htm
3.GB/T23734标准编号:GB/T 23734-2009标准状态:现行 标准价格:24.0元客户评分: 本标准有现货可当天发货一线城市最快隔天可到! 如何购买?问客服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包括生产与加工场所、设施与设备、加工过程控制、人员、质量安全管理、包装、贮存与运输和食品标识要求等内容。 http://www.csres.com/detail/204511.html
4.白酒当地小作坊的粮食酒,原料没问题,只是生产工艺与卫生差了点。 2011生产的风城老窖。50度 2001年生产的兰平大麯,53度 产地:山东兰陵,属地产酒,只是纯粮酒而以。 2011年产:沱牌酒 52度,该酒为东三省专销酒 这种酒就有说道了,它执行的是企业自已的标准。按国家标准它完全合乎条件。 https://www.meipian.cn/2jfi8ixn
5.《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当当网图书频道在线销售正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2009》,作者:本社 编,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最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2009》简介、书评、试读、价格、图片等相关信息,尽在DangDang.com,网购《食品生http://product.dangdang.com/20656250.html
1.4项白酒相关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明年起实施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22年第8号公告,其中涉及白酒相关的2项国家标准和2项国家标准修改单正式发布,包括《GB/T 10781.2-2022 白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GB/T 10345-2022 白酒分析方法》,GB/T 20821-2007 液态法白酒《第1号修改单》,GB/T 20822-2007 固液法白酒《第1号修改单》。标准...https://wiki.antpedia.com/article-2788632-120
2.2023年5月起实施!国标《墙体保温系统用钢丝网架复合保温板》GB/T...依托我国强大的制造基础,钢丝网架复合保温板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制造装备得到了全面的升级,成就了产品品质提升、质量稳定和性能提升。另外,产品巨大市场和技术发展“红利”的作用,致使以手工小作坊生产方式的企业涌入,造成了产品质量和市场的混乱,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借助国家标准规范行业发展,成为行业健康高质量的需求。https://www.cieema.cn/news/show.php?itemid=282
3.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卫生规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乳品安全法》及其施行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乳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山东省乳品安全地方标准沙参(开放花)》(DBS37/001-2022)、《山东省乳品安全地方标准乳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卫生规范》(DBS37/002-2022)两项乳品安全地方标准。 https://www.15721.net/news/show-89228.html
4.GB/T237342009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标准号:GB/T 23734-2009 中文标准名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 英文标准名称:Basic requirements for quality and safety control of food workshop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X00———国际标准分类号(ICS):67.040 发布日期:2009-05-12———实施日期:2009-09-01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https://www.yjser.com/a/jiancebiaozhun/2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