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办法

1、江苏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制定以下企业标准,应当在食品生产之前向省卫生厅备案。未经备案的企业标准不得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本办法所称食品生产企业包括生产加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可以由集团

5、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应当报送必要的产品验证报告、产品配方(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参数和需要限定产品使用范围及用量的产品标签等资料。第九条企业标准备案前,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其制定的企业标准进行评审并通过。参与企业标准评审的专家原则上每次不少于位,其中三分之二的专家应从省食品安全标准评审专家库(名单另行公布)中抽取,同一单位不超过人。参与评审的人员应在企业标准评审意见表上签字。参与企业标准起草的人员不得作为该标准的评审专家。评审内容应当包括:企业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符合性,标准格式的规范性,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合理性、完整性,实验方法的科

7、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受理其备案。第十二条省卫生厅在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受理的企业标准的核查,对符合要求的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和企业标准文本上标注备案号和加盖备案章。第十三条标注的备案号和加盖的备案章作为企业标准备案凭证。备案章为“江苏省卫生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章”。备案号编排格式为:(四位顺序号)(年代号)。第十四条省卫生厅应当在企业标准备案后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备案的企业标准,并向省农委、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通报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企业要求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企业标准内容的,应当在备案时提出书面意见,并同时提供可向社会公布的企

9、业标准的,应当在修订后按本办法重新备案。第十八条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备案的,企业应当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复审,企业经复审认为需要修订企业标准的,应当在修订后按本办法重新备案。企业经复审认为备案的企业标准继续有效,无需修订,企业应填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延续备案表(见附件三),向省卫生厅申请办理延续备案手续。省卫生厅应在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延续备案表和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上标注新的备案号、加盖备案章。第十九条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其企业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备案。企业应当向省卫生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新的企业标准文本,经审核同意后,在企业标准文本上标

10、注新的5/16备案号、加盖备案章。第二十条省卫生厅发现备案的企业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注销:(一)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二)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三)备案的企业标准弄虚作假的;(四)企业标准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延续备案手续的;(五)企业经复审认为需要废止的;(六)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第二十一条省卫生厅在注销企业标准备案前,应当书面告知企业,并告知其听证的权利。企业要求听证的,应当按规定组织听证。第二十二条省卫生厅在延续企业标准备案或者注销企业标准备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延续或者注销情况。第二十三条自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已经在质量技术

11、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在备案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不需重新向省卫生厅备案。第二十四条省卫生厅指定省卫生监督所承担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标准的备案受理、凭证发放、社会公示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江苏省卫生厅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6/16附件一:接收编号:企标()第号接收日期:年月日备案号:备案日期:年月日江苏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企业名称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江苏省卫生厅制7/16填表说明、填写此表前,请仔细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办法。、本表及所有备案资料均使用纸打印或复印(中文用宋体小号字,英文用号

12、字),电子版文本使用文档格式。、本表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表格空间不够的,可以另附页。、备案登记表及所附材料应当逐页加盖企业公章。、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一式份,其中份备案后退回备案单位,省卫生监督所留存份,省农业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各留存份。、所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需依法予以公布。如涉及商业秘密内容不宜公开的,请在备案登记时及时提出书面意见,并同时提供可以公布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一式份和电子版(提供光盘)。、本表封面右上角接收编号、接收日期、备案号、备案日期等内容,备案单位不需填写。8/16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名称本次备案属于制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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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复企业标准是否需要备案?监督备案制核心提示:企业标准是否需要备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答复。……(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问: 目前国家是否还对产品企业标准实行备案管理办法,只查到2016年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需要备案,拨打当地12315说不用,想明确下目前企业标准是自主公开还是备案制?在哪里公开? https://www.163.com/dy/article/ITKOJ6H50514EAHV.html
2.商政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2010-07-15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局.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03-17 [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部印发《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04-07 [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http://zc.vipisall.com/policy/99029JVW6DBO9JLZ
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部门规范性文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2009年6月10)卫政法发〔2009〕54号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下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下列企业标准,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下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https://wjw.panjin.gov.cn/2018_09/28_16/content-50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