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冷冻、冷藏的具体温度要求,不同标准的规定略有不同,一些省市也出台了针对不同冷链食品在储存、运输、销售环节温度管理的地方标准。
1.在GB/T15091-9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工业基本术语》中的4.41条款对冷藏的定义为:在低于常温、不低于食品冰点温度的条件下贮藏食品的过程。4.42条款对冻藏的定义:在低于食品冻结点的条件下贮藏食品的过程。
2.在GB/T24616-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中对冷藏食品的定义更加细化。冷藏食品是在8℃以下,冻结点以上条件下储运及销售的食品;
冷冻食品是指在小于或等于-18℃条件下储运及销售的食品。
3.在GB/T28577-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按照温度带对冷链物流进行分类如下:
4.DB31/T388-2007《上海市地方标准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对冷冻食品的定义:指使用农产品或加工食品,通过前处理或深度加工,产品在-18℃以下贮藏、运输、批发、配送、销售;
冷藏食品是:指食用农产品或加工食品,通过前处理或深度加工,产品在7℃以下(部分蔬菜、水果10℃以下)、冻结点以上贮藏、运输、批发、配送、销售。
以上标准对冷冻、冷藏食品的详细定义虽不同,但综合起来可概括为:冷冻食品需在小于或等于-18℃储存运输,冷藏食品需在0-8℃下储存、运输。在储存、运输、展销甚至是加工过程中要按照冷冻、冷藏食品的储存、运输温度要求进行管控,才能保障冷冻、冷藏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温度管控不当,可能会滋生微生物,导致食品原料、成品腐败变质、或者是发生化学反应产生不良的滋气味。那么如何在生产及供应链过程中做好温度管控呢?
1.设计阶段:首先在产品设计阶段需要对各环节的温度控制进行危害分析,制定详细的关键控制点,包含明确的温度监控位置,关键温度限值,制定不合格品的处理办法和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2.加工过程:按照关键控制点的要求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温度进行精准监控,其次还要对关键点的温度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检定和校准,减少因监控设备产生较大偏差导致产品质量偏离标准要求。
3.储存运输环节:冷冻、冷藏食品需在相应的温度下进行储存运输,根据GB/T28577-2021《冷链物流分类及基本要求》冷链设施设备应配备连续温度记录仪并定期检查和校正,还应建立和完善全程温度监测管理和环节间交接制度,实现温度全程可追溯;各环节数据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保质期满后的6个月,未标明保质期的不应少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