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新生、应(往)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以及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不包括在内。
2.直招士官
是指直接从我校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专科的应(往)届毕业生,纳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招录或选拔补充为部队士官的定向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不包括在内。
二、资助标准、年限及方式
(一)资助标准
1.学费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二)资助年限
(三)资助方式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为士官的应(往)届毕业生,实行一次性补偿、代偿。
(四)下达方式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金下达后及时发放于学生用于申报的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内。
注意:申请表中的存入银行,请填写本人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备注用户名及开户行,尽量使用在学校集体办理的银行卡卡号。
三、学生申请流程及材料递交
(一)申请流程
2.学生申请学费减免:从全国征兵网导出《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以下简称“申请表Ⅱ”),打印,并加盖应征地县级武装部公章及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
3.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请回申请入伍地的武装部盖章。
(2)将盖好武装部章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起邮寄给学校武装部。
4.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具体实施办法请参考附件1《操作流程》。
(二)审核部门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处,由学生处资助科审核并填写。
以上材料,如填写信息有误,请及时在系统修改后再打印,禁止打印后在表格上涂改。
(三)材料提交清单
1.学费代偿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2.学费减免
(2)《退役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按要求准备好后请于10月10日前邮寄或交至学生服务中心208,逾期未报转入下一年度执行。
联系人:贾云婷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小哨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服务中心208
可收指定快递:中国邮政、顺丰(其他快递请自行委托他人转递)
五、其他事项
武装部
2023年9月8日
[茭菱校区]地址:昆明市茭菱路128号,[小哨校区]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小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