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平台运行环境、技术支持及联系方式
1、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
2、办公软件:MicrosoftOffice或WPSOffice
3、浏览器:IE8以上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
四、平台登陆方式
1、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
五、服务内容
(二)执行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维持现场交易秩序;
(四)为行政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提供必要条件和平台服务,配合行政监管部门和监察机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发现的违反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的行为;
(五)按规定使用山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终端,提供专家抽取服务;
(六)提供交易活动见证服务;
六、工作规范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强制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平台交易;
(二)强制要求市场主体重复登记、备案和验证;
(三)违法从事或强制指定招标、拍卖、政府采购代理、工程
造价等中介服务;
(四)干涉市场主体选择依法建设和运行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六)通过设置注册登记、设立分支机构、资质验证、投标(竞买)许可、强制担保等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市场主体进入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八)以营利为目的乱收费;
(九)向他人透露依法应当保密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十)行使任何审批、备案、监管、处罚等行政监督管理职能,
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其工作人员职责:
(三)接受由市场主体以及第三方参与的公共服务情况社会评价;
(四)持续推进工作规范标准化建设,结合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出台的各项新办法、新规定,使交易场所及功能设施、服务内容、交易管理、信息化建设、交易监督、专家库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等均达到标准化,细化不同类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工作流程和技术标准,推行流程化管理。
七、交易主体入库
1、注册登记范围:
所有参与山西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主体(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都需要在山西省统一主体库系统(以下简称“主体库”)进行注册登记。
2、注册登记方法
(1)注册登记地址
(2)注册流程
第一步注册账号,首次访问“主体库”时,免费注册一个主体库用户账号用于资料提交;
第三步资料核验,主体库用户在提交资料后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体库资料核验窗口”,由中心工作人员对所提交资料做形式核验,核验无误后完成主体库注册;
第四步办理CA数字证书,各类市场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与主体库信息进行绑定。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4、受理窗口
八、CA数字证书办理
1、首次申请办理指南:
第三步证书业务受理员负责审核用户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与申请表所填写的一致,以及资料的符合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同时告知交易主体缴纳相应的证书费用。
第四步证书业务受理员(录入管理员)在公共资源主体库指定的系统中依照制证规则录入交易主体申请信息同时通知审核管理员进行审核。
第五步证书业务受理员(审核管理员)在公共资源主体库指定的系统中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制证人员进行证书制作。
第七步审核未通过的交易主体,证书业务受理员应向其详细说明审核未通过的原因,并指导交易主体如何正确地申请办理数字证书。
第八步数字证书的有效保质期为一年。在保质期范围内,即在自购买介质之日起一年内,出现非人为的介质损坏情况,证书认证机构将免费为用户更换新介质。
第九步交易主体申请数字证书的收费标准依照证书认证机构现行的收费标准。
第十步制证结束后证书业务受理员将制作完成的数字证书移交交易主体并指导使用。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3、收费标准:
按照入驻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数字认证服务机构设置的公示价格为收费标准。
九、业务规则
十、业务流程
详见附件一《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流程及服务指南》
详见附件二《政府采购进场交易流程及服务指南》
详见附件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采用招标出让方式进场交易流程及服务指南》
详见附件四《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采用转让方式进场交易流程及服务指南》
详见附件五《国有产权转让和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流程及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