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超市购物时,买到过过期或者腐烂变质的食品吗?你知道怎样做才能挽回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如果商家不愿意退换或者赔偿,你知道该怎么办吗?
小芳购买的破碎、发霉的鸡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食品安全法致力于保障食品安全
超市买到过期或者变质腐烂的食品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现实生活中,出于便利的考量,我建议小芳向超市索赔。如果该超市明知鸡蛋已经变质、腐烂,已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小芳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超市老板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小芳购买鸡蛋花了30元,还没有吃,无论是损失三倍90元,还是价款十倍是300元,都不足一千元,因此小芳可以要求超市增加一千元的赔偿金,总计可以拿到1030元的赔偿。
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索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退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退一赔三、保底500元”。如果是涉及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显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能获得更多的赔偿,因此我建议小芳根据该规定索赔;如果涉及到其他其他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如购买的过期的洗发水、质量有问题的水杯等,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商家不愿意赔偿时,怎么处理?
小芳找我咨询的主要顾虑就是担心商家不愿意承担责任,不知道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很多朋友遇到这种事情时也会有这样的顾虑。
消费者维权的途径
听了我的分析和建议,小芳立马找到超市的管理人员进行了交涉,经过一番协商之后,小芳当场就拿到了500元现金和300元的购物券作为赔偿。给我反馈时,抑制不住地激动:“原本想着能给我把鸡蛋退换了就行,没想到还得到了这么一大笔赔偿,真是因祸得福啊,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