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B161版)
(8)国内医美产品注册及上市进度
(9)专利工作情况
注:上表中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医药工业、工业微生物、医美业务主要子公司的专利情况统计。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注:上述研发投入金额为公司主要工业控股子公司直接研发支出,主要用于在研产品临床研究、现有产品工艺提升、技术委托开发费用、一致性评价、国际注册认证等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研发投入(不含股权投资)22.93亿元,同比增长23.67%,其中直接研发支出16.00亿元,同比增长33.74%,直接研发支出占医药工业营收比例为13.10%。上述2023年度研发人员为:公司主要医药工业和工业微生物子公司研发及生产系统从事研发的人员合计。研发人员占比:占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工业和工业微生物研发生产制造子公司人数的比重。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公司医药工业直接研发支出占公司医药工业营业收入的比重。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董事长:吕梁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63证券简称:华东医药公告编号:2024-02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3日通过书面和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和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绩。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反映了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为关联参股子公司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远大集团关联)》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吕梁、王旸、亢伟、朱飞鹏回避表决。
1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他关联)》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关联董事吕梁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及下限
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税)。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第十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63证券简称:华东医药公告编号:2024-025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3日通过书面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远大集团关联)》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他关联)》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000963证券简称:华东医药公告编号:2024-027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口径实现净利润2,846,396,949.9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8,860,542.80元。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65,669,326.98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6,566,932.70元,减去2023年分配的股利508,658,650.92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999,424,983.44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29,085.50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29,739,641.30元,资本公积金为2,329,361,969.66元。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54,327,5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017,509,977.8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收到的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的提议(详见公司2024年2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股东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提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0963证券简称:华东医药公告编号:2024-02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年4月16日,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0963证券简称:华东医药公告编号:2024-029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因本次被担保方之一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之一吴晖为本公司副总经理,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方,本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此项关联担保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拟为下列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注: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之一吴晖为本公司副总经理,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方,本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吕梁
注册资本:87230.813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66号祥符桥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2、华东医药(西安)博华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09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方军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与未央路十字东北角万科金域华府4层436号
与本公司关系:为中美华东之全资子公司。
3、华东医药宁波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06月04日
法定代表人:朱励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169号(5-4)-(5-6)
4、华东医药湖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11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爱山广场20号楼20-5-05室
5、华东医药绍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1日
注册资本:6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绍兴世界贸易中心(南区)16幢3701-3704室
主营业务: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器械、化妆品、消毒用品、日用百货、食用保健品;零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消毒用品、日用百货、玻璃仪器、化学试剂(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保健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6、华东医药(杭州)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399号东铁大厦701、702、703室
7、江苏九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3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郭绍定
注册资本:20095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射阳经济开发区海都北路9号
与本公司关系:为中美华东之控股子公司,中美华东持有其89.76%股权。
8、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黄海珍
注册资本:6130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天瑞小区一组团3号楼二层、4号楼一层、4号楼二层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股比例40%;瑞安市人民医院,持股比例60%。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其40%股权,本公司能实际控制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
9、华东医药丽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03月11日
注册地点:浙江龙泉市中山西路64号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股比例60%;龙泉市医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
10、华东医药岱山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30日
注册资本:295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高亭镇板井潭村高健路5号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股比例70%;张和平,持股比例23%;沈海滨,持股比例3.5%;杜群康,持股比例3.5%。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
11、华东医药存德(舟山)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8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宝岛大道18号舟山商贸城3幢4层3801号
12、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江东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4月26日
法定代表人:何志勇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梅林大道7278号
13、杭州华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沈建芳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9号1幢2层201室
14、华东医药金华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3月0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东湄工业园浙中婚礼中心3号楼301室
15、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3月28日
法定代表人:范开
注册资本:57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丰和路106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美华东,持股比例34.9123%;范开,持股比例37.4386%;重庆派立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1.8772%;重庆派立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8.7719%;重庆派立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88%;刘日勇,持股比例2.0614%;陈清,1.4298%。
实际控制人:范开。
与本公司关系:为中美华东之参股子公司,中美华东持有其34.9123%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