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质检总局党组进行了巡视。6月6日,中央巡视组向质检总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中央要求,全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质检总局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质检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从严督办,确保巡视整改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这次专项巡视,质检总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中央第四巡视组对质检总局党组进行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代表中央的意见和要求,体现中央的权威。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对加强质检系统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推进质检事业改革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6月6日接到反馈意见后,质检总局党组当天就召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系统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严肃、最紧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6月30日,向国务院分管质检工作的王勇国务委员作了汇报。按照要求召开质检总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党组成员都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从思想根源剖析原因31条,提出整改思路和工作计划34项。以党组文件印发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中央巡视办负责同志的整改要求和质检总局党组的表态讲话,将质检总局党组抓巡视整改的承诺置于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把整改责任层层传递下去,确保巡视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好主体责任。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质检总局党组负主体责任。成立以质检总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所有党组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质检总局党组成员、人事司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近两个月来,质检总局党组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3次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还在全系统半年工作会议上作为首要任务进行强调部署。质检总局党组书记履行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既负责整改工作的抓总,又将自己负责的整改任务抓实;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各抓一摊,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落实整改措施;质检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自觉认领任务、履职尽责,单位党政一把手一抓到底,形成了以上率下、以上促下的网格化整改工作格局。
(三)明确任务目标,用高标准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质检总局党组印发《中央第四巡视组专项巡视质检总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巡视整改分工一览表,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针对巡视组反馈的3方面10个问题,我们梳理细化为37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48项整改目标、139条整改措施,其中要求8月上旬前完成的短期措施99项占71.3%,2016年年底前完成的中期措施17项占12.2%,持续推进的长期措施23项占16.5%。质检总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召开4次全体会议,定期召集调度,研究重大问题,加快整改进度。建立整改台账,先期建账、中期对账、后期销账,哪个问题解决了就销号哪个,哪个任务落后了就督查哪个,每周进行一次督查通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不强,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不力,改革存在求稳守成和本位思想”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二是积极主动推进质检重点改革。深入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全部取消一般工业制成品出口商品检验”的要求,在2013年8月、2014年5月两次共取消1773个HS编码出口商品法检的基础上,今年7月质检总局又主动提出取消出口玩具、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法定检验,正在征求商务部、海关总署意见。与此同时,质检总局还深化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持续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专项行动,初步形成以质量示范引领正向激励、打击假冒伪劣反向惩戒为核心的出口商品质量提升工作机制,推动从批次化微观质量检验向产业质量提升的宏观质量管理的转变。
2.针对“微观政策搞活不力,一些政策措施没有真正落地”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二是大力推进“三个一”“单一窗口”和“三互”工作。联合海关总署印发《2016年全面优化关检合作“三个一”工作方案》,与海关部门完成2016年HS编码与CCC目录产品互认,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16年HS编码对应参考表的公告。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广东、福建、江苏、山东、浙江、宁波等直属检验检疫局“三互”工作的专项检查,努力促进口岸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出台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推动口岸与内地检疫、检验、审批互认。在厦门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检验检疫申报接口对接试点,实现检验检疫数据与口岸联检单位共享共用,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三是大力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口环节收费管理的通知》,对审计署提出的涉及质检18个收费项目全部整改完毕,其中停止检验检疫电子报检(含原产地申报)等10项收费,取消小船费、手工取制样费、快检费等3项收费;并与发改委就检疫处理项目收费价格问题进行沟通,允许有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市场竞争。制定质检系统统一的《中央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要求各执收单位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全部公示。签订《规范收费行为承诺书》,把责任落实到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省级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等二级单位分管领导,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今年上半年,在连年大幅下降的基础上,检验检疫行政事业性收费又比去年同期下降5%。
3.针对“干部融合、业务统筹不力,系统内部整体合力不强”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推进干部融合。质检总局党组带头转变思想观念,打破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检疫之间业务、人员等交流沟通壁垒,促进两支队伍的融合整合。目前,总局党组已将1名质量监督业务出身的干部交流提任到检验检疫业务为主的司担任司长。同时,制定干部交流轮岗方案,启动包括总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检验检疫局在内的数十名干部的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突破专业、领域等队伍交流限制,逐步推动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加快建设质检12365投诉举报应急指挥平台,促进质监部门与检验检疫部门共建共用,推动质检两局业务共通协作,联合接受信息举报,联手查处质量违法行为。编制《质检信息化“十三五”专项规划》,加快制定质检信息化建设、信息资源管理等规范性文件,从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上避免形成新的信息孤岛。推动质检云平台和质检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平台建设,实现质检信息资源目录统一动态管理,逐步推进质检系统基础设施的集中统一和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重业务轻党建,基层党组织薄弱”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2.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党性观念不强,纪律规矩意识淡漠”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质检总局党组率先垂范,严守党的“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上半年向党中央作了1次全面报告、4次专题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进一步加大对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不报、瞒报行为的处理力度,要求司局级干部违纪违法被查处后一个月之内,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需书面向质检总局党组作出检讨。规范了已取消高配的23名干部津补贴发放工作。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兼职(任职)行为,做好干部在企业兼职审批备案工作,重点加强干部退休后在企业兼职的审批备案管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对擅自参加外企招聘的1名司局级干部查实后,立即给予党纪处分。
3.针对“干部工作随意性较大,存在‘好人主义’倾向”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严格选人用人问题整改。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并从严细化选人用人措施。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明确规定主要领导退休前半年原则上所在单位停止干部调整;高配的分支局局长转任直属局副职或副厅级局正职,一律与符合条件的干部一起经过民主推荐程序;直属系统凡提拔局、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不搞退休前照顾性提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6个月的不再动议;既看资历,更重业绩,工作业绩平平的不列为动议对象;不在干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提任等。注重对干部的平时了解和日常考核,所有新提拔的干部均需经过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程序,并由总局人事部门派出考察组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研究制定《质检总局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解决好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特别是能下问题,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是严格“三超两乱”问题整改。加快消化正处级检验检疫分支机构高配的21名干部,目前已消化8名,正在消化7名,其他6名力争年底前后消化完毕。规范质检总局挂靠协学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管理,今后配备时不再明确行政级别。
(三)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顶风违纪和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严肃执纪问责。修订完善质检总局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厘清党组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全面构建权责明晰的责任分解体系、执行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有责必究的责任追究链条。印发《质检总局直属机关违反纪律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细则》《质检总局直属机关处级干部违法案件党纪处理工作规范》和《中共质检总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试行)》。将质检总局原副局长杨刚等人违法犯罪案件在全国质检直属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再次进行通报,并作为2016年“纪律教育月”警示案例,广泛加强警示教育,督促严格遵守党规党纪。
2.针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质检总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每年至少2次对全系统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上半年的检查情况已按规定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质检总局开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清理整顿,修订质检总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机关招待费管理暂行规定。再次部署对质检总局机关及直属系统各单位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对直属检验检疫局清理情况进行了摸底抽查,对总局机关办公大楼进行复查并整改到位。严格减文压会,2016年质检总局安排计划内三类以上会议和四类会议同比分别减少15.2%和5.3%,今年上半年以质检总局和质检总局办公厅名义下发的文件同比减少9.4%。上半年总局招待费支出同比下降16.4%。
3.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基层一线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制定扭亏增盈工作措施,选好配强经营管理人员,开源节流,努力推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自查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梳理基层执法廉政风险岗位、风险人员,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防范措施,并将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列为“两个责任”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加大管理监督和违纪处理力度。
(四)关于移交线索的调查处理情况。
截至目前,中央纪委驻工商总局纪检组共接收和梳理出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144件,其中巡视期间移交58件,巡视后移交86件。经调查,现由派驻纪检组立案8件、初核74件、谈话函询17件、了结9件、暂存3件,转由质检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办理33件。质检总局机关纪委收到经由纪检组转来的信访件共计5件,其中3件已了解情况并反馈驻工商总局纪检组,1件已初核,1件正在核实中。目前,提出纪律处分建议11人次,拟提出纪律处分建议5人次;调离工作岗位1人;诫勉谈话7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谈话提醒6人。
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成果
目前,质检总局巡视整改工作只是取得阶段性成果,与中央要求、质检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质检总局党组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把巡视整改摆在重要日程,将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确保后续整改工作方向不偏离、任务不落空。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巡视成果;对还在进行的整改任务,督促责任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限和要求推进完成;对长期整改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考虑,长期持续深入整改;对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立行立改,合并整改,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
(一)坚决保证党对质检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忘初心,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紧密结合干部职工思想实际,紧密联系质检工作实际,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质检工作大政方针,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安全的重要论述,不断强化党对质检事业的领导。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强化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主抓意识、发挥主导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对直属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各级纪检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好监督责任。结合巡视中发现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强化党章党规意识和党的观念,严守纪律规矩。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监督管理机制。
(四)深入推进质检事业改革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党和人民关切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质检职能作用,充分履行好质检部门责任。坚持质量为本、安全第一、改革当先,大力宣传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进一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着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和服务发展水平。充分发挥质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关键作用,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为建设质量强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