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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通知

广政字〔2018〕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一、划转事项范围

将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计生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林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畜牧局、县粮食办、县人防办、县政府外侨办等23个部门单位实施的180项行政许可事项、65项关联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详见附件)。

二、划转事项运行方式

自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式挂牌之日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所划转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行使审批权,依法履行职责,并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原审批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加盖本部门印章。所划转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一律停止使用原审批部门审批专用章,由县政府统一废止并封存,正式启用“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印章和“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专用章”。

三、划转事项监管责任

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后,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原审批部门(监管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的监管职责。依法需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的,由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的原审批部门(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纳入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事项,由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按规定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实行动态管理

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因法律法规变化、上级依法下放等需新增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的,由对口的原审批部门(监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向县编办备案,县编办审核后,原则上按程序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依照有关规定需对已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7个工作日内向县编办备案,县编办审核后,按程序调整。

广饶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广政办发〔2018〕21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2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一)聚焦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公开。及时公开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举措。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情况公开,深入解读“三农”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举措,把政策措施讲透彻、讲明白。及时公开“新六产”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规范全县村务公开工作,根据社会发展不断充实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科学设置公开程序。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实现村务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促进法治、德治、自治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得到有机融合。(牵头单位:县委农工办、县农业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三)聚焦“放管服”改革做好公开。做好权责清单调整与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市政府调整权力事项等情况,继续做好有关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工作,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开。积极探索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依法将民生、投资建设、企业生产经营、促进创新和人才引进等部分县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让企业和群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牵头单位:县编办;责任单位: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加强办事公开提升服务实效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按照全市政府网站整合迁移统一部署,加快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国东营”网站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县电子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对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批向社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全省通办”“全市通办”事项,逐步推动便民服务事项“异地可办”。推广“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一网、一门、一窗、一次”办好,提升服务时效。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三、围绕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公开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和《山东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2018年10月底前出台全县实施方案,11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公开具体工作方案。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8类信息,明确公开主体,强化公开时效。充分利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共享和公开。推动将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在信用中国(山东东营)公开。(县发展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和《山东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2018年10月底前出台全县实施方案,11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公开具体工作方案。重点公开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公开主体。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统一在平台上的发布工作,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和《山东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2018年10月底前出台全县实施方案,11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公开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教育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每年7月底前公开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信息,并及时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公开招生结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定期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疫情防控信息,遇重大、特大法定传染病疫情,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配合省、市主管部门要求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市场监管局)

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按月发布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等信息,按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按季度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信息。(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全县汛情、旱情、灾情以及预警信息。(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六)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按月公开县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县属企业经营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县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县属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以及县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深入推进县属企业产业整合重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信息公开。开展县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摸底调查,及时公开调查结果。依托省属国资国企大数据应用平台(国资云),提高信息开放程度,增强对国资国企的分析和把控能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有关企业主管部门)

四、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三)推进政策执行公开。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如上级决策部署、《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发展规划、议定事项、改革任务事项等)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加大督查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运用好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形式,科学评价政策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四)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公开答复全文。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五、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

(三)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制定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工作办法,完善工作流程,保障公众有效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公共管理、执行监督。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积极扩大公众参与,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规划计划编制、重要政策措施制定等工作中。创新公众参与方式,积极探索网络参与形式。聚焦重要民生事项,鼓励开展政民对话、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互动栏目和主题活动,精心设置议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畅通公众反映诉求的渠道,提升互动效果,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责任单位: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三)做好政府公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电子化工作,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完善政府公报编校审发等办刊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实现政府公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适时了解受赠单位政府公报使用情况,优化调整赠阅范围和数量,不断提升政府公报使用效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七、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启动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启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推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设。目录编制要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2018年年底前,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县电子政务信息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严格落实公文办理程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制公文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县政府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要在公文审签单上标明公开属性,在制定或获取政府信息时认定其公开属性,文件正式印发时,在文件正文上明确标注公开属性。(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八、加强组织保障构建政务公开大格局

(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大问题协调职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为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负责机构,配强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各级各部门办公室要牵头做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二)加强信息宣传和培训工作。要积极宣传政务公开亮点工作,推广典型经验。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开设“政务公开进行时”专栏,各镇街、各部门要踊跃投稿,投稿情况纳入日常考核成绩。要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探索多种培训方式,确保实现到年底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任务目标。

(三)加强日常督查和考核通报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2018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县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强化激励约束,对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3日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饶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广政办发〔2018〕22号

《广饶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22日

广饶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事项和责任主体,细化公开平台和公开时限,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广政办发〔2018〕21号)要求,制定本任务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公开内容覆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实现全流程透明化,提升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坚持高效便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三、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单位公开事项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的,自新单位正式挂牌之日起,由新单位承担相应公开任务;新单位挂牌之前的公开任务,由原单位承担。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饶县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政办字〔2018〕94号

为加强对我县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广饶县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西牧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媛县政府党组成员、市小清河管理处党工委书记

李文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员:张安生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荣新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仁津县教育局副局长

温仲平县科技局副局长

马振庆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玉国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

陈丽县建设工程管理处主任

郭勇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韩己业县河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燕泽堂县农业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方学刚县环保局副局长

李杰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吴学忠县林业局副局长

于友强县旅游局副主任科员

何宗全县孙子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董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梁亦民县公路局副局长

万文龙县气象局副局长

张宝珍广饶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付晓广大王镇副镇长

苏冠鑫广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田涛稻庄镇副镇长

张广鹏李鹊镇党委宣传委员

程伟伟大码头镇党委宣传委员

王洪军花官镇副镇长

任亮陈官镇党委宣统委员

毕延军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李振华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玄洪武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任国庆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聂志原县铁塔公司经理

徐小冰县广电网络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李文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荣新明、聂志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刻制印章、不对外正式行文。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2018年10月24日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广政办字〔2018〕9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2018年省、市、县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安排,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提高,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升全县依法行政水平。

二、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制定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承办机构、范围、内容、程序和监督方式,是否在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执法信息和执法结果;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制定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否配备必要的音像记录设备,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财物、扣押财物、留置送达执法文书、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是否有音像记录,文字、音像记录资料是否按照规定归档、保存;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制定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具体程序、方式和时限,是否有明确的法制审核工作承办机构和承办人员,2018年1月1日后初次从事法制审核的人员是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对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进行了法制审核,有无未经法制审核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情形。

(二)行政处罚执行情况。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执行到位,是否采取强制执行或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未执行到位的原因以及行政处罚案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海洋生态环保执法情况。海洋生态环保方面行政许可制度是否得到落实,海洋生态环保违法问题是否得到有效处理,对违法行为是否依法进行了处罚。

(四)地方性法规、规章执行情况。对我市自行制定的、实施期满一年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对其有无修改建议,依据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三、方法步骤

(二)整改落实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县政府法制办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采取查阅资料、抽查案卷、现场检查、检索网络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采取约谈、通报、下发监督意见书等方式,责令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政府法制办要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总结经验,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严格依法履职,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是为迎接2018年度市对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做准备,全县各执法部门、单位要切实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提供的资料详实完整。

(二)加强整改问责。对在检查中发现工作不落实、弄虚作假、走过场的,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部门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市对县考核丢分的,将上报县委、县政府追究有关部门、人员责任。对行政执法违法典型案件及时立案查处并公开曝光,对有关人员依法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严重违法的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整改完善,不断探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措施办法,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8年10月29日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邀请社会代表列席县政府有关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

广政办字〔2018〕9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邀请社会代表列席县政府有关会议制度(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1日

邀请社会代表列席县政府有关会议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增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科学性、民主性,推进政务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2018〕21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涉及下列议题的县政府有关会议(主要是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可以邀请有关社会代表列席: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等民生领域和环境保护、资源分配等方面的重大政策;

(四)县政府确定的其他有必要邀请有关代表列席的事项。

第四条列席代表人数与名单由会议组织单位(或县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商议题提报单位提出,报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审定后,组织单位(科室)制定会议方案,并提交县政府审定。

第五条受邀代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综合素质,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较高的参政议政热情;

(二)为人正直、公正无私、善于谏言,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相应的民主政治权利。

第六条列席代表有下列权利:

(一)对拟决策事项开展调查研究,搜集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

(三)对拟决策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列席代表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在会上提出,也可以在会前或会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政府反映,由具体负责人进行归纳整理;对意见的采纳情况和会议决定情况,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列席代表。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广政办字〔2018〕99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整体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16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86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县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水平

(一)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县农业局负责)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对10个建制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县环保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配合)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深入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县农业局、县畜牧局负责)加强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中草药等农作物的生产。(县农业局牵头,县林业局、县畜牧局配合)强化水产品源头治理,实现主要养殖品种、主产区全覆盖。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

(二)强化农业投入品管控。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规定,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严格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许可和兽药经营许可制度,全面推进农药实名购买和使用备案制度。(县农业局、县畜牧局负责)推行植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主要粮食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新增5万亩次。(县农业局牵头,县林业局配合)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坚决取缔无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净化农资市场环境。(县农业局牵头,县林业局、县畜牧局配合)推进农药追溯信息平台和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建设,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畜牧局分别实施)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包装、保鲜、储存、加工等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县农业局牵头,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配合)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县农业局负责)大力实施畜禽养殖企业标准化改造,加快提升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县畜牧局负责)推行水产品立体循环养殖,以生态模式引领发展新方式。(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先行推进韭菜、韭苔、鲜鸡蛋等重点品种实施合格证、销售凭证“双证制”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推进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对列入范围的生产单位实现生产、加工、贮存、运销等全程追溯管理。(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畜牧局分别实施)

二、提升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水平

(二)加强食品流通监管。深入开展批发市场规范治理,督促批发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深入开展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加快市场升级和业态规范,规范化农贸市场达到1家以上。启动大中型商超“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达到4家。推进基地直采、农超对接,推动优质农产品、“三同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产品)进商超、进市场,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肉菜专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提升生鲜农产品和易腐产品冷链流通率。(县商务局负责)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强进口食品追溯管理和收货人备案管理,严厉打击进口食品走私行为。(县公安局、县打私办、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加强餐饮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清洁厨房”行动,推进“明厨亮灶”工程,不断扩大覆盖面。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清洁厨房率均达到80%。实施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继续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推行色标管理,提升厨房卫生管理水平。(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实施“校园绿色餐饮”行动,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全部达到B级(良好)以上,推动大宗物品统一集中采购,品牌食品进校园。实施“小饭桌”登记备案动态管理。(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教育局配合)加强养老机构餐饮质量安全监管。(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民政局配合)

(四)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健全食盐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加强食盐生产、流通、经营性使用全过程监管。对食盐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大对食盐流通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产品标识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食盐购进渠道。严格落实不合格食盐召回制度。(县盐业公司负责)

(六)加强餐厨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理。强化餐厨废弃物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城市建成区固定场所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与收集运输企业签订收运协议比例达到97%以上。(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病死畜禽、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理机制,推进病死畜禽经由专业无害化处理厂集中处理。培育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县畜牧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负责)

三、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一)深入开展“三小”规范提升行动。全面实施《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推进“三小”(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综合治理,“三小”登记备案率和监管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落实正面与负面清单,鼓励支持“三小”集中生产经营,规范提升“三小”生产经营水平。开展“三小”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负责)

(三)深入开展窗口单位食品安全提升行动。规范旅游景区及周边和车站、医院周边等场所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窗口服务单位。把食品安全纳入旅游景区综合治理范围,对不符合A级景区食品安全评定标准的予以警告、降级,直至摘牌。(县市场监管局、县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四)深入开展“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治理、“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滥用抗生素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分别实施)深入推进生猪屠宰资格清理。(县畜牧局负责)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深入开展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整治,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加大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整治力度。(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持续开展“利剑”“铁拳”等系列打击违法犯罪行动,强化大案要案侦办,坚持清源、断链、除根。健全完善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建立常态化公开曝光机制,形成有效震慑。(县食安办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分别实施)

(五)强化风险隐患防控。坚持以风险管理理念引领安全监管,突出预防为主,前移关口防线。建立健全风险排查、研判、处置机制,根据风险高低和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抽检监测力度。改进抽检监测方式,强化结果分析运用,及早发现消除风险隐患。完善监管执法信息公布机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曝光和处置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积极防控、妥善处置食品安全舆情。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提升应急队伍实战水平。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引导公众合理消费。(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县粮食管理办、县畜牧局分别实施)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县检验检测中心、县粮食管理办负责)

(六)巩固创建成果。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先进县巩固深化提升意见,持续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状态和合格水平。总结提炼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复制推广。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将行之有效的创建举措转化为制度规范。(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别实施)

四、全面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食用农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内容纳入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导向。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县农业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大力发展木本粮油产业。(县林业局负责)推动畜牧业提质增效,大力推进奶牛、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健康肉供应链发展体系。实施畜牧养殖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畜牧局负责)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完善鲜活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和配送等冷链物流设施,开展农产品冷库建设行动。(县商务局、县农业局负责)

(三)深化“食安山东”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品牌强县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以“食安广饶”建设为统领,以“安全、健康、口碑”为核心,聚焦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要业态和关键环节,通过持续培育、整体创建、巩固提升,实现品牌数量持续增加、品牌经济贡献率显著提高、公众消费信心明显增强,努力打造广饶食品安全整体品牌形象,建设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放心城市。(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别实施)纳入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的企业产品品牌达到3个。(县农业局负责)创建省级现代渔业示范园5处以上。(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积极争创“齐鲁放心果品”品牌和省级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县林业局负责)食品生产示范企业达到7家,食品流通示范单位达到20家,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达到20家。(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策划组织系列推广活动,讲好品牌故事,形成品牌效应,整体提升广饶食品品牌形象。(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别实施)

五、全面落实各方责任

(一)落实党政同责。认真贯彻《中共广饶县委广饶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广发〔2018〕18号),健全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现基层装备标准化,镇(街)派出机构业务辅助用房、执法基本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85%,县级执法基本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95%。(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负责)发挥县食安委统一领导、综合协调作用,强化督导检查,做好对各镇街的综合考核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职责,依法组织开展检查抽检、案件查处、应急处置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共享资源、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别实施)

(二)落实企业主责。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县农业局负责)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县粮食管理办负责)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完善企业标准,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执行良好生产经营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依法诚信经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实行抽检“亮项”、处罚到人、信息公开,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通过行政约束、法律约束、道德约束,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县粮食管理办、县市场监管局、县畜牧局分别实施)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人行负责)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2018年11月8日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分工》的通知

广政办字〔2018〕10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分工》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10日

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及县政府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对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责任,提出分工如下:

一、县教育局(体育局)监督管理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一)大型公共体育设施的经营权出让。

(二)大型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

(三)公共体育设施的政府采购。

(四)其他应监督管理的交易项目。

二、县财政局监督管理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一)政府采购项目。

(二)县属国有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

(三)县属国有企业的企业国有产权(股权)的转让、企业增资、企业资产转让。

三、县国土资源局监督管理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一)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

(二)采矿权的出让转让。

(三)土地整理工程。

(四)其他应监督管理和隶属管理的交易项目。

四、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监督管理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一)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指城镇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乡村连片治理、地下公共设施等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其中,乡村连片治理工程(包括村级原有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改造提升,村级原有道路及其配套设施的改造、修补等)手续齐全的,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监督;无新增用地且因历史原因现在无法办理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由镇街自行组织监督。

(三)其他应监督管理的交易项目。

五、县交通运输局监督管理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一)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二)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三)农村公路配套设施工程和由我县负责组织实施的国省道路、高速公路、铁路等配套设施工程。

六、县水利局监督管理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一)河道治理工程。

(二)水库、防潮堤、防汛抗旱工程。

(三)灌区基本建设工程、农村饮水工程。

(四)滩涂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移民扶持工程。

(五)其他应监督管理的交易项目。

七、县卫生计生局监督管理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一)县级权限的医用耗材采购。

(二)其他应监督管理的交易项目。

八、县林业局监督管理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一)各类国有资金投资林业项目。

(二)农村公路绿化工程和由我县负责组织实施的国省级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等两边绿化工程。

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上述责任分工依法履行对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行业执法等职能,并制定具体的行业监管办法,经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执行。大王镇、广饶开发区等招投标监管权力下放的上述项目根据各自职责进行监管。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饶县2018—2019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政办字〔2018〕10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广饶县2018—2019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14日

广饶县2018—2019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2018—2019年度全县冬春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业用水条件,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兴水惠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整合各方资源,规范建设管理,重视运行管护,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推进农田水利建设,补齐补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水利工程引蓄水能力、河道防洪除涝能力、农田灌排能力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能力,着力构建大中小微并举、引蓄提排并重的水利工程体系,为保障全县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目标任务。2018—201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总投资2.3亿元,实施5大类16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衬砌河道10.14千米,治理河道27.05千米,衬砌渠道12.57千米,清淤、疏挖沟渠26.43千米,新建、维修建筑物778座,新修、整修道路26.7千米,新打、维修机井60眼,铺设输水管线42.86千米,新安、修复各类设备54台套,共需完成土方405.6万方,可改善恢复灌溉面积8.24万亩,改善除涝面积18.8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43万亩。

二、重点建设内容

(一)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1.淄河治理三期工程。工程总投资1893万元,共需完成土方83.7万方,治理稻三闸至下游人工湿地段5.348千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5.348千米河道进行疏挖,护砌岸坡0.826千米,新建钢筋混凝土消力池。(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责任单位:县河道管理服务中心)

2.淄河上游河道拦蓄工程。工程南起广饶县与临淄界,北至淄河水库杨庄溢流坝,总投资4600万元,共需完成土方260万方,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淄河河道3.5千米,衬砌两岸边坡4.815千米,新建杨庄入库泵站(含自流闸)1座、出库泵站2座、东水村橡胶坝1座、溢流坝1座、管护路5.98千米。(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责任单位:县河道管理服务中心)

3.2018—2019年陈官镇广北新河生态修复工程。工程位于陈官镇政府驻地北侧,西起十四支,东至庐山路,总投资2600万元,共需完成土方5.13万方,其中2018年投资1300万元,2019年投资1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挖河道5.7千米,衬砌部分岸坡,硬化河道沿线道路,绿化河道两岸。(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责任单位:陈官镇)

4.2019年陈官镇三干排疏挖工程。工程位于陈官镇三干排,西起陈官镇梯门村,东至三干排节制闸,总投资200万元,共需完成土方10.8万方,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挖三干排沟12千米。(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责任单位:陈官镇)

5.2019—2020年大王镇阳河应急分洪工程。工程位于大王镇吴家以南、以西,自大王镇鞠家村向西同织女河相接,总投资6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挖分洪沟4.5千米,建设控制闸3座、交通桥9座,硬化道路3千米;连通饮马湖阳河,铺设供水管道2.2千米,建设泵站1处;建设织女河下游蓄水工程1处、倒虹吸1处。(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责任单位:大王镇)

(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6.广饶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花官、石村片区)。工程位于乐安街道、花官镇,总投资2200万元(拟争取省、市资金1200万元),共需完成土方3.87万方,解决花官镇、乐安街道石村片区62个村5.9万人城乡供水一体化问题,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输水主管线14.903千米,建设闸阀井59座、排泥阀井20座、排气阀井20座、排泥湿井20座,增设供水标志牌81个;建设清水池2座,有效容积分别为1400立方米、2000立方米,建设干式供水泵站2座,安装15KW单级立式离心泵5台,配套一拖一式变频控制柜5台、80KVA变压器2台、次氯酸钠发生器消毒设施2套、太阳能压力监测点位4个、信息化系统2套。(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责任单位:县农村供水有限公司)

(三)灾后水利水毁修复项目

7.广饶县水毁泵站修复改造工程。工程总投资210万元(争取上级资金210万元),对辛桥扬水站、小刘庄泵站和群众沟排涝泵站进行修复,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水泵9台、配电盘及启动柜9套、改造节制闸1处,修复泵站泵房、配电室、电缆、启动柜、地面、墙体,维修管理房及管理院等。(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责任单位:县河道管理服务中心)

8.预备河及大寨沟清淤治理工程。工程位于大寨沟(预备河—迎宾路段)、预备河(石村闸—三合闸段),总投资1822.6万元,共需完成土方11.4万方,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生产桥1座、拦污机2处,维修生产桥2座、节制闸3处,清淤长度12.5千米。(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责任单位:县河道管理服务中心)

9.2018年陈官镇十四支修复工程。工程位于陈官镇十四支渠北段,镇政府以西,斜里村以东,坡南路以北,支脉河以南,总投资160万元,共需完成土方4.5万方,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十四支支渠渠基,填土筑坡部分长度约3.64千米,维修建筑物9座,修复十四支渠排沟建筑物2座。(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责任单位:陈官镇)

(四)镇街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工程

10.2018年大码头镇东部片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工程。工程位于大码头镇,北起预备河,南至老淄河,西起丰收沟,东至反修沟,覆盖东河口村、码一村、码二村、码三村四个行政村的农田,总投资2207.3万元,共需完成土方6.48万方,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泵站8座,新建及维修改造各类生产桥等建筑物587座,埋设排水管16处,衬砌沟渠5.091千米,新建混凝土现浇渠道5.282千米、混凝土路及碎石路10.526千米,疏挖整修沟渠10.794千米,整修土质生产路1.692千米,农田林网植树2万棵,购置便携式超声波多普勒流速流量仪2台。(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责任单位:大码头镇)

11.2018年李鹊镇后大片区3000亩高效节水项目。工程位于李鹊镇后大村路以北、小王路以南、辛河路以西、段家东路以东,总投资495万元,共需完成土方1.32万方,主要建设内容:更新配套机井30眼,修复旧井10眼,新建生产路2千米,安装射频控制器50个,埋设管道16.44千米、低压电缆(配套30眼井)及供水计量设施(包含信息管理系统1套、超声波水表15个、阀门井15个、阀门15个)。(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责任单位:李鹊镇)

12.2018年陈官镇十八支渠改造工程。工程位于陈官镇十八支渠,高店村以西,广北新河以南,S319省道以北,南接三干渠,总投资400万元,共需完成土方16.89万方,主要建设内容为:衬砌渠道2.2千米,改造各类建筑物7座,购置便携式超声波多普勒流速流量仪2台。(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责任单位:陈官镇)

13.2018年广饶街道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工程位于广饶街道,广码路以北,大寨沟以东,稻庄界以西,稻庄界以南,总投资62万元,共需完成土方0.12万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5眼,修复旧井10眼,维修生产桥5座、出水口50个,配套输水管0.5千米、电缆1千米、水泵5台,整修生产路2条3.5千米。(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责任单位:广饶街道)

14.2018年广饶街道西杜泵站及输水管道工程。工程位于广饶街道杜疃西村以北,预备河以南,河辛路以东,杜疃支渠以西,总投资80万元,共需完成土方1.2万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0.25立方米/秒流量的提水泵站1座,铺设输水管道3.37千米,设置出水口44处。(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责任单位:广饶街道)

(五)2018年节水农业与水肥一体化工程

15.东营市瀚翔家庭农场有限公司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工程位于李鹊镇西北角,总投资75.2万元,共需完成土方0.16万方,发展节水灌溉面积0.04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新机井2眼,建设并配套机井首部工程2处,配套25KW潜水泵2台;购置安装水肥一体化设备(包含电机、过滤器、施肥机、施肥罐、电脑控制系统)2套、卷盘式喷灌机2台;新建机井房2座,建筑面积36平方米;埋设Φ160PVC管道0.837千米、Φ110PVC管道4.11千米、立管0.356千米、喷头274个。(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责任单位:瀚翔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16.广饶县裕耕种植专业合作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工程位于稻庄镇稻二村,总投资28.8万元,共需完成土方0.042万方,发展节水灌溉面积0.0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新机井1眼,配套建设机井首部工程2处、22KW潜水泵1台、18.5KW潜水泵1台;新建机井房1座,建筑面积7.5平方米;埋设Φ110PVC管道0.498千米;新建蓄水池1座,配套卷盘式喷灌机1台、移动式水肥一体机1台。(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责任单位:裕耕种植专业合作社)

(一)加强领导,确保组织措施到位。成立县镇两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机构,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指挥调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盯上靠上,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共同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浓厚氛围,迅速掀起建设高潮。

(二)加大投入,确保资金筹措到位。切实发挥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涉农涉水资金整合力度,采取“争取上级补助一块、县财政融资一块、镇街财政配套一块、动员社会各方投资一块”等多元化融资方式,实现各级财政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的总量和增幅明显提高,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三)落实责任,确保质量监管到位。进一步强化标准质量意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把工程标准质量关。建立健全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运行管理、安全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责任制,完善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项目法人“四制”管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组织实施,确保建设一批精品工程、优质工程。

(四)建管并重,确保管护措施到位。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谁受益、谁管护”为原则,制定完善管护措施、维修养护制度,增强农村水利发展活力,解决重建轻管问题,保障水利工程长期良性运行。积极培育防汛抗旱、灌溉排水、农村供水等专业化服务队伍,通过财政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工程管护。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政办字〔2018〕104号

《全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老龄办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71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明电〔2018〕37号)以及各级关于养老服务业发展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全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改工作,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各级关于抓好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提升民生工作水平的决策部署,对照各级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和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有关要求,从2018年11月份开始到2020年年底,在全县集中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改工作,重点清查整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未编制、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未实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和已建成养老服务设施未登记移交、未有效利用问题。到2018年年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到2019年年底,编制完成全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全县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到2020年年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达标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二、工作任务

(四)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利用。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统一登记管理制度,配套建设和调剂配备的社区养老服务房屋设施,与政府已经资助建成的公有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在不变更产权关系的前提下,由县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未经民政部门同意不得改变用途。2018年12月底前,各镇街要将辖区内已建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移交县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被挤占挪用的要先登记,再根据需要逐步清退,纳入统一管理;县民政局汇总全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登记管理情况,形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登记管理情况备案表》(附件4)报送市清查整改工作组。(责任单位:各镇街,县民政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县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利用,大力培育或引进养老专业服务组织,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根据实际无偿或低偿提供给养老专业服务组织使用,争取到2020年12月底前全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五)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整改到位。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未达标的,各镇街要从2019年1月起,根据住宅小区规划要求、养老服务需求和发展实际,本着先易后难和养老服务需求集中者优先原则,从具备条件的城镇社区抓起,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方案,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各镇街结合住宅小区开发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等,可采取单独选址新建、配套新建、扩建、改建、购买、调整等方式配齐,明确产权归属并办理确权手续后移交县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争取到2020年12月底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达标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各镇街,县民政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六)编制全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对照广政发〔2015〕4号、广政办字〔2018〕74号文件关于“科学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规模”“在编制实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时,充分考虑养老服务发展需要”“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幸福院建设要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紧密结合,在位置适当、有后续运营能力的行政村重点建设。对区位相近、规模较小、分散零落的多个村,结合新型农村社区规划,集中建设区域性幸福院”要求,编制完成全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全县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委农工办,各镇街;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有关要求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饶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广政办字〔2018〕106号

《广饶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5月10日

广饶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18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面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为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合理配置行政机构职能。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以推进行政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对涉及机构职能调整的,及时高效完成转隶交接和“三定”工作,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牵头单位:县编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两库一单”,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中介服务等管理事项,优化政务服务,完善办事流程,规范行政裁量权,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县编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三)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覆盖。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快市场主体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实施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形成市场监管合力。(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四)强化生态保护。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推进“多规合一”,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深入实施水气土污染整治、三年增绿计划等专项活动,全面完成专项治理工程,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五)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全面梳理公开县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牵头单位:县编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切实提高审核能力,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公布施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创新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强化纠错功能,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标准化体系,明确审查范围、统一审查标准、细化审查流程、规范法律文书,努力构建以制定主体清单化、审查内容标准化、审查流程规范化为核心内容的备案审查工作新机制。(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三)做好省、市地方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积极参与省、市级立法,对征求我县意见的省市地方法规、规章草案,积极开展立法征求意见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向省、市级立法机构反馈我县意见。(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认真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作保存完整的决策程序档案材料。(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东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政府重大合同协议审查工作机制,制定审查规程,实现政府合同协议起草、审查工作规范化运行。(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工作部署要求,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公职律师为重要组成部分,外聘社会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为必要补充的创新型法律智库。深化党政一体外聘法律顾问制度改革,统筹做好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管理使用、报酬支付、评价考核等工作,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外脑”和“智库”作用。(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科学划分县乡两级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权限,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按照省、市政府批复,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牵头单位: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运行,过程记录真实完整,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开展重点行政执法领域专项督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实现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全程性管理。(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进一步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发挥专门监督作用。保障和支持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完善审计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着力推动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完善例行发布、应急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机制。(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复议渠道,降低受理门槛,对案情简单的行政复议案件,落实“最多跑一次”承诺,践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能作用,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机制,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监督功能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和行政应诉人员庭审观摩活动常态化,推动体验活动由“台下庭审观摩”向“上台应诉答辩”转化。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严格执行行政诉讼败诉报告制度和行政诉讼案件备案制度,健全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机制,形成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合力。(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注重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完善人民调解各项制度,健全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交通事故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制度,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突出抓好“事要解决”,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和历史积案。(牵头单位:县信访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法治修养,培养法治思维。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学法机制,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指导。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机制,不断完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工作合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科学编制年度考核指标,增加法治建设考核比重,强化对镇街、县直部门单位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全程监控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注重人才队伍素质建设。通过举办法治政府建设研修班、业务技能培训班等多种途径,提高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推进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饶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广政办字〔2018〕108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办发〔2018〕20号)和《东营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东农产权组发〔2018〕2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广饶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饶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机构设置

经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筹备组全体组成人员会议,选举产生仲裁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刘茂和(政府代表)副县长

副主任:王志强(政府部门代表)县农业局局长

委员:马国柱(法律代表)县法院副院长

赵长宏(政府部门代表)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景伟宏(政府部门代表)县信访局副主任科员

王秀华(人民团体代表)县妇联副主席

邵国宁(法律代表)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京杰(政府部门代表)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任英明(经济专业人员)县农业局副局长

吴荫村(政府部门代表)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惠(法律代表)县政府法制办政策法规室主任

郑金玲(经济专业人员)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陈曰光(农民代表)大王镇陈官村村委会主任

于爱莲(农民代表)稻庄镇淄河店村村委会主任

韩浩祥(农民代表)李鹊镇黄东村村委会主任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王志强兼任办公室主任,任英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机构职能及职责

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指导及仲裁员培训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仲裁员;

(二)受理仲裁申请;

(三)监督仲裁活动。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制定章程,对其组成人员的产生方式及任期、议事规则等做出规定。

此文件印发后如发生成员变动,由继任者接替,县政府不再印发调整文件。

2018年11月26日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饶县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政办字〔2018〕1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广饶滨海新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广饶县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23日

广饶县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

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90号)下达的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下达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确定2018—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一)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为215.4万吨、213.9万吨和212.4万吨。

(二)各镇街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各镇街煤炭消费占比、煤炭消费压减成效、地区生产总值对煤炭的依赖程度、产业布局调整、绿色发展水平以及空气环境质量等因素,将全县煤炭消费压减任务落实到各镇街(具体见附件1)。

二、重点任务

(二)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减少煤炭存量消费。以水泥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减少低效煤炭消耗。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业、关闭。

(三)推进煤电等行业先进产能代替落后产能,提高煤炭利用效率。优化煤电行业布局,严格按照国家部署清理违规建设自备电厂,加强高耗煤项目监管,提高先进产能比重,以产业高端化推动发展绿色化。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特别是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

(四)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减少燃煤污染。在完成全县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到2020年,县城建成区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淘汰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五)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推进城乡清洁采暖。加强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到2020年,县城建成区及镇街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行集中供热试点。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地区,根据本地区供热资源条件,结合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及生物质能等其他清洁能源替代。2018年年底前,对全县具备条件的村庄接通天然气,完成以气代煤年度工程,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工程实施。

(六)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建立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煤炭质量全过程监管,提高煤炭品质,严格控制劣质煤炭进入消费市场。加强散煤治理,积极推进洁净煤替代,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通过利用前端提高煤炭品质,改善中端燃烧过程,提升煤炭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提高燃煤安全性。

(七)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

(八)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替代煤炭消费。坚持内外并重,构建多元化的天然气供应体系。积极扩大天然气消费市场,调整工业燃料结构,鼓励发展天然气直供大用户,推动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实现天然气直供。到2020年,天然气消费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7%左右。

(一)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落实。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发挥好“决策参谋部”“落实推动者”的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加强协调督促;煤炭消费压减量实施清单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各镇街作为煤炭压减的责任主体,要发挥好“一线指挥部”“落实落地者”的作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将调峰生产方案细化到机组和生产线,督促重点耗煤企业建立工作台账,列出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挂图作战,防止出现“边减边增”“名减实不减”“有减有不减”等情况,确保完成煤炭压减和总量控制目标任务。

(二)强化监管,防止反弹。对2017年及以前清理关停的违规项目、落后产能和淘汰的小锅炉、小火电,要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坚决防止复工复产、“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无合规手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违规项目,实行“零容忍”,立即开展专项整治,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坚决防止“边清边上”等增加煤炭消费的问题再次发生。

(三)强化监测,及时预警。在完善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数据联网直报系统的基础上,加大统计数据审核与执法力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提高煤炭消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各镇街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实施月度监测,定期通报,煤炭消费出现反弹的,及时发出预警。有关镇街要根据预警情况,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予以整改。

(五)强化考核,严肃问责。将煤炭消费压减成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各镇街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强化指标约束和激励。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饶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办发〔2017〕54号)等有关规定,对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进行追责问责。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饶县废弃坑塘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政办字〔2018〕111号

《广饶县废弃坑塘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30日

广饶县废弃坑塘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解决纳污坑塘污染问题,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按照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工作思路,坚持“一坑一策”、分类施治,依法依规落实责任,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追责,限期完成治理任务。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的要求,摸清全县废弃坑塘环境现状;严肃查处向废弃坑塘排污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聘请专业机构制定整治方案,妥善处置、科学修复检测超标的废弃坑塘;彻底解决垃圾填坑及次生环境问题,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

三、实施步骤

整治专项行动从现在起,到2019年4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12月5日前)。各镇街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加强与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对接,对辖区内历年来废弃的坑塘进一步摸底调查,确保到边到沿、不留盲区,全面摸清坑塘位置、容积大小、形状尺寸、污染特征、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台账,明确整治完成时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2月6日—2019年3月31日)。坑塘治理责任单位要按照“一坑一策”“谁所有、谁整治”“谁管理、谁整治”的原则,委托有资质的公司编制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行动,对存在垃圾填埋、废水倾倒等环境污染问题的坑塘彻底清理整治。坑塘整治方案要于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报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2019年3月底前完成整治。

一是分类施治,确保整治成效。对在用种植和养殖的坑塘,由镇街与使用人签订承诺书,加强管理,不得用于填埋垃圾;对填埋有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废物的坑塘要按照类别性质,分别进行处置。其中,对只存放建筑垃圾的坑塘,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或规范填埋,填埋的坑塘要达到《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有关要求;对存放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放的,要按照纳污坑塘进行整治,能恢复原貌的必须恢复原貌,不能恢复原貌的必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对于危险废物,要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二是加强监督,保证施工质量。坑塘整治方案审核通过后,坑塘整治责任单位要聘请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整治施工,并聘请有资质的环境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因地治宜,加强综合利用。对处于未利用状态、无垃圾倾倒或已清理完成的坑塘,要加强周边环境整治和安全管理,加强土地综合利用,与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加强沟通,争取技术和政策支持,通过采取种植、养殖等措施,充分发挥土地利用价值,消除倾倒垃圾等环境污染隐患。

(三)验收巩固阶段(2019年4月30日前)。坑塘整治完成后,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提交验收申请,由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专家成立验收组,对坑塘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建立坑塘整治销号制度,巩固整治成果,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四、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建筑垃圾清理处置。合理规划建设符合规范的建筑垃圾暂存场所,对各类建筑施工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责任单位:各镇街)

(二)生活垃圾清理处置。按照“村(或企业)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对社区、村庄和企业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县生活垃圾暂存场;对垃圾暂存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好防渗和异味管控等工作,杜绝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加快推进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降低生活垃圾暂存风险。(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五)对重点敏感坑塘周边进行实时监控。为确保关键区域不再出现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倾倒填埋等环境污染行为,要通过加强巡逻检查、设置视频摄像头等方式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各镇街)

五、保障措施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的废弃坑塘环境污染问题,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对整治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厉打击造成环境污染的不法企业和个人,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彻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废弃坑塘环境污染问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县城管执法局负责牵头研究建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长效管理机制,县环保局负责牵头研究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长效管理机制,并抓好贯彻执行。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强大声势,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促进全县环境持续改善。

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饶县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政办字〔2018〕112号

《广饶县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饶县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

为全面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饶县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广办发〔2018〕4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1.全面落实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摸清全县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水平,有效防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

2.分类科学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违法倾倒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行为,有效防范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引发的突发环境问题。

3.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县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一)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

1.排查“四闲场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拉网式大排查,以隐蔽、偏远区域的“四闲场所”(闲置院落、闲置房屋、闲置厂房、闲置厂区)为重点,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散乱污”化工企业,排查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排查非法倾倒、掩埋、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2018年12月15日前,各镇街要完成“四闲场所”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形成排查报告、排查表(附件1)、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报送县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前,各镇街形成排查整治报告、排查表(附件2)、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报送县环境保护委员会。

3.排查固体废物产生及去向。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调查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以2017年为基准年),筛选产生量大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分行业、分种类建立清单。重点排查行业包括:一是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产生量、类别、贮存、流向以及处理处置等情况;(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卫生计生局)二是生活垃圾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贮存、处置情况,跨区域转移和处置情况;(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街)三是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类别、贮存、流向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重点掌握跨省转移的主要固体废物类别、转移量及主要接受地;(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四是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利用类别、贮存、流向情况;(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街)五是汽车拆解维修行业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产生量、类别、贮存、流向情况。(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

排查过程中,对于最终处置去向明确的,抽查核实处置方式的合法性;对于最终处置去向不明确的,严格追查去向,依法追究责任。2018年12月15日前,县环保局完成企业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产生源及流向排查,形成排查报告、排查表(附件3、附件4)、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县卫生计生局完成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污水站污泥产生源及流向排查,形成排查报告、排查表(附件5)、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县城管执法局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及流向排查,形成排查报告、排查表(附件6)、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机动车拆解维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流向排查,形成排查报告、排查表(附件7)、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报送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4.排查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排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的暂存场、填埋场、以及其他集中处理处置单位环保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运行、处置能力建设与设施规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特别是对于化工废盐、废酸、废催化剂、精蒸馏残渣等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大、非法转移问题突出的,通过排查,评估区域内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量匹配情况,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规划制定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城管执法局)

2018年12月15日前,县环保局、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各镇街完成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排查,形成评估报告、排查表(附件8),报送县环境保护委员会。

(二)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违法犯罪活动。

2.全面提高固体废物信访举报的办理质量。各有关部门要对举报热线、信访等渠道涉及固体废物的举报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卫生计生局)将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列为重点奖励举报内容,提高公众、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环境保护意识;对查实案件及时公开通报,做到排查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威慑一批。(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三)强化全环节、全过程监管。

1.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落实环境执法机构对固体废物日常执法职责,将固体废物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计划,加大抽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着力强化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2.推行固体废物智慧监管。结合“智慧环保”建设,实现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备案、转移联单、经营单位经营记录等日常管理信息化。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网络化申报登记,自2019年开始,全县所有危险废物及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必须于每年1月31日前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报送上年度产废数据;继续推行省内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实现危险废物转移的在线监管。(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加强环保、公安、交通运输、城管执法、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打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建立跨部门的资源共享和联勤联动智慧平台。(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卫生计生局)

(四)全面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

2.加快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对我县列入省生态环境厅优化调整的“十三五”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各镇街)

(五)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企业环境监管。

1.强化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监管。加强对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批建、“三同时”制度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进口废物加工利用、危险废物管理等情况的现场检查,及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开展对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倒卖、非法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

2.继续深化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行动。结合“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继续深入排查和依法取缔污染严重的非法再生利用企业,重点是与居民区混杂、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环境的无证无照小作坊,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含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废物、废塑料(如沾染危险化学品、农药等废塑料包装物,以及输液器、针头、血袋等一次性废弃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加工利用的企业。将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的再生利用企业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对超标排放、“三同时”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再生利用企业要依法查处,并限期整改,确保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2018年12月15日前,各镇街形成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报告、排查表(附件9)、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报送县环境保护委员会。

3.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全面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县环保部门要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接收危险废物种类与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是否及时,经营情况记录簿、入场分析记录、转移联单等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贮存及利用处置过程的规范性,利用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情况,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等,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状况评估。(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严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超越经营范围、不执行转移联单、倒买倒卖、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重点防范新产生危险废物和处置利用危险废物过程中二次环境污染等带来的环境风险。(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

(六)落实责任,强化问责。

(二)实行任务清单式管理。对于本方案安排的工作任务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逐项建立任务清单,明确任务要求、完成时限、实现目标、实施计划、责任单位、责任人、考核要求等,并对每项任务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挂单销号,确保每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强化执法协作。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环保、城管执法、卫生计生等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办。

(四)及时报送监管资料。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方案安排及时报送各项专题报告、排查表、任务清单、问题台账、整改方案,各项材料报送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和电子版,排查表同时提供Excel版本。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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