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共有65家券商进入到了466家上市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持流通股市值合计达552.63亿元。
据数据宝,三季度有73股获券商增持,内蒙华电、东北证券、海澜之家、中核钛白、湘电股份等8股均获增持超500万股。部分个股获得多家券商联手增持,以奥瑞金为例,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在第三季度均选择加仓,增持数量分别为89.57万股和353.01万股,两家券商持仓市值分别为0.99亿元和0.85亿元,位居奥瑞金第八和第十大流通股东。
2024年10月17日,北交所分别举办券商、上市公司两场专项座谈会,现场宣讲“并购六条”政策精神,听取券商并购重组项目储备情况、上市公司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北交所并购重组市场发展的意见建议。中信建投、华泰联合、中信证券、开源证券、东吴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中泰证券、国投证券8家券商以及8家北交所上市公司分别参加会议。
中证协制定发布《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证券公司发行收益凭证实行分级余额管理。上一年度分类评价结果为A类、B类、C类及以下的证券公司,待偿还收益凭证余额应分别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50%、40%。对因分类评价结果下调导致余额超限的,证券公司应在知悉上一年度分类评价结果的六个月内有序压缩存量规模,存量收益凭证可以自然到期了结,存量规模达到规范要求前,原则上不得新增发行;经监管部门认可,为防范流动性风险确有必要新增发行或延期的除外。上一年度分类评价结果为A类、B类、C类及以下的证券公司发行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收益凭证、短期融资券、同业拆借、短期公司债券待偿还余额之和应分别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80%、60%;经监管部门认可,为防范流动性风险确有必要新增发行的除外。(财联社)
中证协制定发布《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规显示明确证券公司应结合市场水平、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收益水平,不得有不正当竞争、利益输送以及其他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证券公司发行浮动收益凭证应当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此次《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的发布实施,填补了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业务的制度空白,收益凭证的性质定位更加简单清晰和回归本源,规范治理全面加强,对促进收益凭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财联社)
第一创业涨停,太平洋涨超5%,国海证券、哈投股份、长城证券、西南证券、中原证券、湘财股份等跟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