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根据《关于加强能力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总体安排和晒业绩比作为的要求,市委能力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月份集中组织各镇(办、处、区)和市直单位分期分批晾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通过晾晒,在全市上下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增强比学赶超的竞争压力,激发推动发展的强劲动力。
丹江口经济开发区
一、做大做强工业经济
力争全年工业产值达到320亿元,完成入库项目30个、投资30亿元,培育进规企业20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2021-2022在全省三类县市开发区排位中争先进位(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吴军
二、招大引强,培育产业集群
力争水都工业园产值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的企业实现零突破、超10亿元的企业达到5家(2023年12月底)。
三、人才引进工作
严格落实大学生留(回)丹计划40人(2023年12月底)。
四、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加快东环工业园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工业邻里中心、污水处理厂;实施化工园区扩园、满园工程,拓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空间;建设化工园区110Kv变电站,保障园区企业生产用电(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学山、江林忠
五、化工园区全面提档升级
完善智慧化管理平台、园区消防站、封闭化管理等功能。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行,满足企业污水排放需求(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江林忠
六、深化机制体制创新改革
坚持经开区“企业化管理、市场化动作、专业化服务”。继续实行“党工委+公司”运行模式,健全薪酬制度,提高工作积极性(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胡大军
七、综合绩效考评工作
在全市综合绩效考评工作中,力争在A类单位排名前三(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唐文渊
市发改局
一、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奋进全国县域经济中部百强
1.奋进中部百强县。对标赛迪中部百强县评价指标体系,做好县域经济运行监测与分析,确保在十堰市率先迈入中部百强县行列(2024年3月);
2.做好县域经济工作。建立县域经济工作制度,围绕湖北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县域经济工作调度,推动各项指标争先进位,力争迈入全省县域高质量发展考核三类县前列(2024年3月)。
责任人:李莹
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增长率在十堰市年度考核排名“保三争一”(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莹、罗超
三、季度项目拉练工作、集中开工活动组织
筹备十堰市项目拉练和集中开工活动,牵头布置开工现场,在十堰市项目拉练和集中开工考核中排名“保三争一”(2023年12月底)。
四、稳增长工作
对标中央省市文件要求,出台我市政策措施,加大政策落实力度(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黄文涛
五、“两山”转化中心实体化运行
“两山”转化中心展厅开馆,对全市低收入农户、村集体和24个“共同缔造”示范村资产资源收储。开展对外招商,盘活资源(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涛
六、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
统筹抓好粮安责任制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十堰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争取在十堰市年度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畛
七、抓好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加强电力设施及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力度,强化应急救援管理能力建设,确保全市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陈卫
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强重点信用信息归集、做好信用代码重错整改、依法依规推进失信惩戒、探索推进“信易+”场景应用、加强诚信宣教及学习复制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确保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获得优秀位次,完成十堰市创建信用示范市各项工作任务(2023年12月底)。
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对照国家、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评评估考核评估工作方案,做好本单位承担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工代赈日常工作(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胡华炜
十、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工作
统筹协调推进我市与北京市及海淀区对口协作工作在政务对接、商务对接、人才技术交流和项目建设管理,在十堰市年度考核排名中“保三争一”(2023年12月底)。
市科技经信局
一、工业经济稳增长
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700亿元,,力争在十堰市区排名第1(2023年12月底);
2.规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70亿元,力争在十堰市排名前前3(2023年12月底);
3.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0家,力争在十堰市排名前3(2023年12月底);
4.完成工业投资90亿元,完成技改投资46亿元;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51.1%,力争在十堰排名前3(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斌
二、科技发展创新
1.高新技术企业净增20家;力争在十堰市排名前3(2023年12月底);
2.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85家,力争在十堰市排名前3(2023年12月底);
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54%,力争在十堰市排名前3(2023年12月底);
4.研发经费(R&D)占GDP比重达到1.7%,力争在十堰市排名前3(2023年12月底);
5.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25亿元,力争在十堰市排名前2(2023年12月底)。
三、品牌及示范项目创建
1.力争申报市级以上各类项目5项,新认定专精特新企业5家,新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30家,新认定省级绿色工厂1家(2023年12月底);
2.争创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1家,培育后备企业3家以上(2023年12月底);
3.新增省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数量3家,市级平台4家(2023年12月底)。
四、党建工作
落实“两新”党组织建设能力提升全覆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机关党员干部不发生违纪违规现象;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创建学习型机关,力争党建考核在全市市直部门中排名前10(2023年12月底)。
五、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完成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任务,全面摸排全市安全生产隐患风险源头,按照产业分类、行业分类建立重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台账;完成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覆盖任务,确保规上工业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全覆盖、持证上岗全覆盖,确保全市工业企业生产平稳运行(2023年12月底)。
六、优化营商环境
对标《丹江口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降低企业成本,落实惠企政策;对照“免申即享”工作方案,实现本级后补助奖励政策全部“免申即享”,省市级逐步实现“免申即享”;加大无涉企保证金的推行力度,探索非现金形式缴纳涉企保证金方式方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23年12月底)。
七、大中专学生留(回)丹就业创业
全面收集重点工业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建立产业实用人才需求台账,推动本地特色产业与高校精准对接,根据产业分类实行精准招引,力争引进大中专学生留(回)丹就业创业800人以上(2023年12月底)。
市民政局
一、全面加强党建工作
1.加强干部职工思想建设。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12月底);
2.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认真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2023年12月底);
3.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活动,持续深化岗位练兵活动;落实事业单位职工积分制管理措施,抓好职工平时考核和日常管理(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朱琳
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三、举办“即开型”福彩大卖场
组织户外卖场,开展“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销售额达到400万元以上,筹集福彩公益金(2023年12月底)。
四、全面推行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
做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的交接工作,召开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培训和交接会议(2023年6月底)。
五、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体制机制创新
逐步、平稳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体制机制创新,促使条件成熟的农村中心福利院实现县级直管(2023年12月底)。
六、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新改(扩)建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个,提档升级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3个(2023年11月底)。
七、牵头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落实孤儿助学工程,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继续引入专业社工组织和社会组织,对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心理援助等服务。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协调机制作用,不发生突破社会道德底线的恶性事件,在十堰市考核中力争排名前三(2023年12月底)。
市财政局
一、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和金融风险
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在十堰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名次排位“保三争二”(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国峰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十堰市下达丹江口市本级财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为15.39亿元,在十堰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名次排位“保三争二”(2023年12月底)。
三、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213农林水支出科目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较上年度增幅,完成Ⅱ类县市考核任务(2023年12月底)。
市人社局
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顺利完成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2023年9月底)。
责任人:严峻
二、人才工作
引进专业人才600人。完成2023年大学生留回(丹)计划目标数3800人。争创一批湖北省级、十堰市级创业孵化平台,扶持打造丹江口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孵化园(2023年6月底)。
责任人:蔡涛
三、稳就业工作
城镇新增就业43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3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700人,开展就业创业培训4700人。采取小规模多频次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通过劳务输出、专项招聘、精准对接等方式,帮助企业招聘工人1500人以上。搭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平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落实力度,提供“131”就业服务。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全力保障农民增收,促进脱贫人口就地就近稳定就业(2023年12月底)。
四、城区低收入家庭提升工作
针对不同需求,2月底前制定方案,依据职责提供培训和就业帮扶,3月份开始逐项落实(2023年11月底)。
五、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
新引进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1-2家,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8家,从业人员稳定在0.14万人左右(2023年10月底)。
六、社会保险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一揽子”政策,确保各项待遇足额发放。力争城镇职工养老、工伤、失业参保达12万人次以上。2023年把我市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全面防范和化解经办风险,确保社保基金安全(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谢来均、印保群
七、劳动关系工作
持续推进“劳动人事争议速裁”工作,严厉打击恶意欠资欠薪等违法行为。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结案率均达99%以上。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100%,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率达90%以上(2023年12月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土地要素保障工作
扎实开展项目用地报批、土地收储、出让金征收工作。新增工业用地2000亩,对全市重点项目应保尽保;完成土地收储1500亩,征收土地出让金2.3亿元(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陈永军
二、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扎实推进《丹江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3月底出初步成果,争取6月报批该规划(2023年6月底)。
责任人:张伟
三、耕地保护工作
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32.064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24.1489万亩,力争实现保三争一的目标(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治卿
四、亩产论英雄及耕地保护综合绩效工作
按照十堰市亩产论英雄和耕地保护综合绩效考核体系10项指标,位次保三争一(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治卿、陈永军
五、不动产登记工作
开通不动产地籍可视化查询(2023年8月底)。
责任人:刘远明
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完成六里坪镇杨家川村刘家湾和廖家岩滑坡治理项目及三官殿办事处杨家沟1号、2号滑坡治理项目建设;申报1个全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6月底完成六里坪镇杨家川村滑坡治理项目建设;10月底完成三官殿办事处杨家沟滑坡治理项目建设;12月底之前申报1个全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责任人:陈永刚
七、低效闲置地处置工作
2月底拟定《丹江口市进一步盘活低效用地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切实处置2-3宗低效闲置土地,最大程度发挥综合效益(2023年12月底)。
八、教育城项目用地争取工作
2月底完成教育城项目选址,确定具体地块;9月底保障项目一期用地(2023年9月底)。
责任人:陈永军、张伟
九、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
2月19日前,形成《丹江口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初稿,3月31日前,编制完成并上报《规划》(2023年3月底)。
市住建局
一、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日常监督(2023年6月底)。
责任人:魏志平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公平审查竞争等监管行为工作
行政执法、行政检查信息录入率100%(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翟景森
三、丹江口市新增绿色建筑
竣工绿色建筑10万㎡,星级绿色建筑1万㎡(2023年12月底)。
四、丹江口市预拌混凝土供应量
预拌混凝土供应量43万吨(2023年12月底)。
五、农村危房改造
完成年度农村危改计划任务,将此工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后评估内容;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陈刚
六、创建“节水型城市”
完成省级节水城市创建工作,申报国家级节水城市(2023年12月底)。
七、丹江口城区水质提升工程
续建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项目,消除城区排污口(2023年12月底)。
八、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把好项目开复工关口,严格危大工程和特殊环节、特殊时段、特殊天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文明施工管理(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国庆
九、丹江口市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对11个片区、4043余户居民老旧小区实施改造(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建国
十、2023年大学生留(丹)工作目标任务
完成100人大学生留(丹)任务(2023年9月底)。
市交通运输局
一、大力推动城镇技术配套建设(水都二桥工程)
7月份前完成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年底前完成桥梁上部结构施工(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陈钧
二、大力推动城镇技术配套建设(丹老一级路)
6月底前完成全线路面施工,7月底前完成附属工程施工(2023年7月底)。
三、大力推动城镇技术配套建设(右岸路网建设)
3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招标,5月底前完成项目施工投资单位洽谈,6月底前启动建设,年底完成汉江大道北段改扩建工作(2023年12月底)。
四、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工程
对丹十线、江北线班车进行公交化改造,加快推进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全域公交,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2023年8月底前)。
责任人:李成均
五、加快右岸客运站建设,推动形成右岸交通枢纽
对右岸客运站项目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站场内外道路建设,电路设施安装,绿化,管网建设等(2023年12月底)。
市水利和湖泊局
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
压实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夯实工作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重点攻坚(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张正有
二、全力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工作,强化“四预”措施,守好安全底线。坚持做好山洪设施运维养护,保障山洪灾害自动预警平台到报率98%以上。标准洪水内坚决守牢“不死人、不溃堤坝、不毁涵闸、不内涝、不断水电、不断路桥”的“六不”安全底线(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沈培华
三、加快流域综合治理,统筹推进项目建设
1.加快盘道水库建设。2月底完成3个分部工程验收,4月中下旬完成征地移民验收,5月初完成下闸蓄水验收。
2.加快2022年度小型水雨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建设,2月底前完成项目审查和财政投资评审,3月开工建设,主汛期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3.加快丹江口市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农业灌溉发展项目(含江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3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标,4月开工建设,年底完成年底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4.开展丹江口市2023年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建设。实施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计划完成中央投资365万元。
5.加快红石岩沟水资源配置工程(红石岩沟水库)前期工作。计划2月中旬召开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4月底前完成初设批复,6月底前完成前置报告审批,争取年内招标、开工建设。
6.加快丹江口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建设。尽快推动丹江口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开工建设,计划3月底前开工,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约15000万元。
7.加快丹江口库区库滨带综合治理项目建设。配合十堰市完成项目可研方案批复,完成丹江口市段初步设计审批。
8.加快沙沟河生态补水工程项目建设。尽快推动沙沟河生态补水工程开工建设,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约4000万元。
9.加快丹江口市集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计划2月底开工建设,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约8000万元。
10.推进十堰市泗河流域丹江口市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争取项目开工建设。
11.推进丹江口市浪河流域干支流系统治理工程建设,争取项目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沈培华、李海燕、张超、孙波
四、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一是完善节水制度建设与节水管理,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提升社会节水意识,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二是开展节水工程建设,控制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广生活用水器具,加强再生水利用;三是开展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小区等建设(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海燕
五、全力服务引江补汉工程出口段建设
坚持与建设单位江汉水网公司有效对接,密切配合,全力服务引江补汉工程建设(2023年12月底)。
六、开展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
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资料编制及申报各项准备工作(2023年12月底)。
七、加快推进汉江下游采砂规划编制工作
省砂管局、省水利规划设计院划定采区纳入规划,报省政府批准(2023年12月底)。
市农业农村局
一、农业重点工作考核
全年力争实现农业总产值85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00元,同比分别增长15%、12%以上。各项指标确保在十堰市保三争一目标(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赵廉昌
二、农业产业链建设
推进智慧桔园建设,新建高标准桔园5000亩、柑桔良种繁育基地300亩,改造10000亩;发展茶园1000亩,改造5000亩;新建雪茄烟2500亩;新建猕猴桃等小杂果基地2000亩,争创“两品一标”3个以上(2023年3月底完成一季度农业项目智慧桔园拉练会,2023年6月底完成70%以上,2023年12月底全面完成)。
责任人:郭元成
三、农产品加工
完成农产品加工产值90亿元,新进规农产品加工企业10家,新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以上(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曾德才、郭元成
四、高素质农民及乡土人才培育
完成培育高素质农民699人;培训各类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150人;完成50名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培育主导产业科技示范主体200户(2023年10月底)。
责任人:曾德才
五、第三次土壤普查
完成“三普”土样调查采集任务1062个(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进
六、农业执法工作
全年组织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拉网式”检查不少于3次;“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全覆盖;在关键农时、节假落实每月一次警队联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库区“四清四无”目标(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进、张国刚
七、粮食生产
做好小麦1万亩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1000亩水稻生产绿色发展示范、15000亩油菜轮作试点项目。保证全年粮食和油料播种面积分别稳定在33万亩、10万亩以上,产量同比去年只增不减,确保粮食安全(2023年12月底)。
八、高标准农田建设
在蒿坪镇、习家店镇两个片区,开展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农田基础设施和土壤改良,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8000亩(2023年6月底完成勘测规划,2023年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市商务局
一、促消费稳增长
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0亿元以上,增幅在十堰各县市区排名“保三争一”(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孙志高
二、加强商贸市场主体培育
全年培育新增限上企业30家以上,不断壮大商贸经济底盘(2023年12月底)。
三、稳外贸促发展
全年完成外贸出口1.5亿美元以上,增幅在十堰各县市区排名“保三争一”(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常新星
四、加强外向型经济招商引资
全年实际利用外资220万美元以上,总量在十堰各县市区排名“保三争一”(2023年12月底)。
五、加强重点商贸项目服务
积极跟踪服务新农利合农批城项目、武当天盛商业综合体项目,推动项目尽早开工,促进市域商贸消费提档升级(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秦光志
六、全力做好商贸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商贸(成品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系统安全无事故(2023年12月底)。
市招商服务中心
一、强化十堰市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按照《十堰市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及任务分解》,完成十堰市下达的招商引资各项指标任务,在十堰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中争取做到“保二争一”(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田蕊
二、提升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工作质效
坚持招大引强,围绕“一主三优多特色”产业精准招商,成立驻外招商专班、专业招商专班,选聘“招商大使”,提升招商质效;更新出台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奖励办法、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细则及任务分解;全年新引进项目不少于100个,亿元以上项目50个以上(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胡猛
三、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质效
加强对有合作意向或已签订框架协议的项目跟踪调度和协调服务;对已签约尚未开工的项目及新签约的项目,定期督查通报进展情况;对在建的重点项目,建立清单台账,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年项目注册、备案率达到90%以上,招商引资项目开工达到50%,投产(运营)达到30%(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田蕊、胡猛
四、加强丹江口市综合绩效考评工作
在全市综合绩效考评工作A类单位中排名力争前三名(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彭君
国投集团
一、融资工作
按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要求,全年完成融资金额40亿元(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张健、陈辉
二、市柑橘深加工基地(一轻产业园)项目
建设水线车间、橘果汁车间、成品库、综合仓库等建设内容,力争今年9月底建成投产,厂区建成后将生产70万吨水及各类饮料,助力丹江口市柑橘产业结构转型,完善柑橘产品线,助推乡村振兴产业升级(2023年10月底)。
责任人:杨军、陈勇
三、东环路工业邻里中心(人才公寓)
解决东环路工业园区职工住房、生活、娱乐需求,解决招商企业需求,计划完成6栋400套住房(2023年10月底)。
四、白果树沟化工园区职工之家
建设人文型、生态型小区,为化工园区各企业吸引优秀人才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进一步提高各企业招才引智的吸引力,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入丹留丹、强力推动“人才强市”奠定坚实基础(2023年8月底)。
五、观光高塔
充分考虑项目公益性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效结合,完成景观塔项目建设,为全市新增一座地标性建筑,围绕科普教育、文化娱乐等开展多种经营,迅速打造成为区域旅游引爆点,以点带面进一步促进全市旅游发展(2023年5月底)。
六、观澜港湾北地块商业开发项目
打造丹江口市住宅标杆,吸引在外的本地户籍企业家回乡置业,创造利润营收,本年度完成项目基础及部分主体结构(2024年12月底)。
七、食品加工产业园
积极配合凉水河镇做好食品产业园建设(2023年11月底)。
八、两山转化工作
两山转化中心2月份全面开放。积极推进贫困户资产转化工作、1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转化工作等,做实两山转化业务(2023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