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基本要求不合格案例:
1、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1、喷墨打印字体容易被油脂、以及某些化学溶剂溶解;
2、纸质的标签也容易受潮损坏、发霉等看不清
2、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图片与实物不符,需标注:图片仅供参考加贴标签应与原包装标签容一致
避免无依据、偏离事实的宣传语未经“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的产品,不
得宣称
3、不应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非单一成分食用油:
核桃油(应注明食用调和油)
豆制品、面筋制品
(宣称牛筋、牛板筋,应注明产品属性)
4、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
用
包装说明书上的容夸大宣传治疗疾病作用
5、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养生、瘦身、丰胸、养肝属于保健功效,普通食品不能宣传保健功效
6、应使用规的汉字,但不包括注册商标。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外文,但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外文同时应配中文应标注对应的简体中文标签7、标签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标签应采用不易脱落的形式,如印制、加贴在食品包装上
二、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强制标示项目
1、食品名称
“杞里香”不能反映食品真实属性,
应再注明“枸杞”字样
1、名称能反映食品真实属性;
2、采用新创、奇特、音译等名称的,要在旁边注明
真实属性名称;
3、同字号、同一字体颜色显示。
2、配料(表)
原料类别
西洋参、玉竹、银杏叶属于保健食
引导词不对
配料表的引导词不对,正确的应该为“配料”或
者“配料表”
配料名称不准确
应真实反映食品的组成,“液态油”不直观,应使用“植物油”或“大豆油”等
3、“食品添加剂”项格式不对
“食品添加剂”不用另提行,隶属于“配料表”
配料未进行完全标注:食品配料应按加入量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了不超过2%的配料可不按递减顺序
4、强调营养成分的情况
产品标签上含有某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含量声称时,
“低卡路里”声称,需标示能量具体值应在营养成分标签上注明对应的营养成分信息
5、净含量和规格
1、无引导词,单位书写不对;
2、不能用繁体字
“克重”、“净重”均不是正确引导词
应有对应中文引导词字符高度为1.2mm,不符合高度要求6、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无生产者信息缺少生产商地址信息
缺少联系方式
7、进口食品信息标示不规
无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信息
8、日期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生产日期具体标注形式:1、直接标注年、月、日
2、直接标注“见包装物某部位”,并在“某部位”标注具体生产日期9、生产许可证信息
2010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所有国生产的食品需使用新的生产许可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