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呈报的《临沂卡么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饲料级动物油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岭泉庄镇淮海路西段山东江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厂区内,总投资5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109-371327-04-01-340937号予以备案。项目原辅料主要为屠宰场下脚料、动物杂肉等,投产后将形成年产1万吨饲料级动物油脂的生产规模。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熔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旋风式油烟净化装置+冷凝器+喷淋塔+光氧等离子一体机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方式,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VOCs有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烟尘、SO2、NOX有组织排放均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主要为未收集的油烟颗粒、VOCs、臭气浓度等,通过采取车间密闭等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VOCs、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2标准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标准要求。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冷凝废水,真空泵废水,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冷凝废水、真空泵废水、喷淋塔废水依托山东江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两股废水合并后排入莒南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同时应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加强对厂区内污水收集管道、沉淀池、危废间等的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密闭式或选用较好的隔声材料,在平面布置上,将高噪声的机泵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方案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应满足危险废物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
5、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防范措施分为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三、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