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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上午,局党组书记王怀义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成员李宝云、丁祖怀、邱传喜参加会议,副调研员袁绪祥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研究决定的有关问题纪要如下:
一、会议对“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群众提出的部分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
(一)关于严格请假制度方面会议决定,自1月1日起,机关工作人员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因病因事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请假半天以内的,各科室工作人员须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须向分管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离岗;
2.请假一天及一天以上的,须书面请假。其中各科室工作人员向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请假,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将请假条交人事教育科备案。
4.每年由人事教育科对请假情况进行统计,与绩效考核挂钩,作为年终评先评优依据。
二、会议对聘请专家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时支付费用标准进行了研究。
(一)会议决定:各科室聘请安全专家开展工作,专家费用按下列规定执行:
以上四类项目以外需要支付专家费用的,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研究。
(二)凡依法开展的行政性评审活动所需费用,一律从市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安排,不得摊派给企业。严禁无法律法规依据对技术报告组织行政性评审。
三、会议还对食堂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
2、信息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宜昌农业各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公务员办公平台及电子政务建设中的软硬件维护及运行管理,负责市农业信息网公开内容的审核发布,承担12316农业服务热线和三峡手机报惠农版编辑管理工作(日常具体工作由市农技中心承担)。
3、调研科主要职责: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局有关综合性文件及其它重要文稿;承担农业产业发展政策的研究,提出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
1、信息科、调研科与信息中心合署办公,由王相兴同志牵头负责,人员有王相兴、李伟、曹小群3人,毛豫鸣同志仍然抽调办公室。
5、调研科从办公室划出,与信息科合署办公。
二〇XX年二月二十八日
参加人员:彭博钟园园曹生军主持人:彭博
主要内容:讨论通过20一季度党支部学习计划一、支部书记彭博宣读2015年一季度党支部学习计划1、学习重点: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2、学习专题《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央关于严格党内生活的有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关于“三严三实”及“7个有之”的论述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
印发《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的通知(中办发〔2014〕8号)
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0号)集团公司反腐倡廉会议精神二、主持人征求在坐各位意见1、支部书记彭博:通过2、支部委员钟园园:通过2、支部委员曹生军:通过
三、通过2015年一季度党支部学习计划
2月29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邓作军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全面总结了1-2月份工作,安排部署了3月份工作。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1-2月份全面完成了6项重点工作:1.“十三五”规划编制通过县人代会审议。2.顺利迎接了市对县、县对局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3.重大项目跟踪顺利。4.“多规合一”抓紧推进。5.申报省预算内投资较同期大幅增长。6.认真研究谋划20重点工作。
会议明确,局党组成员3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邓作军
1.认真抓好2016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
2.抓好移民避险解困等项目建设启动。
3.抓好中央和省预算内项目申报争取。
4.抓好脱贫攻坚和“三万”工作。
张松林
1.抓好“多规合一”工作。
3.启动20XX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彭华
1.抓好PPP示范项目协调推进。
2.做好2016年第二批专项基金申报工作。
3.做好2016年专项稽察(城东路网)准备工作。
4.进一步做好2016年国家和省项目筛选上报。
陈宝钧
1.跟踪衔接已上报项目,做好2016年项目申报。
3.跟踪中医院、学前教育等已开工项目,随时掌握进度。
4.做好增添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项目的录入。
陈爱国
2.完成重大项目月报表和重大项目开工月报表。
3.完成“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4.建立招商引资信息台账。
张平
1.协调省发改委、铁四院在宜昌召开远当支线铁路工可评审。
2.协调处理远当支线铁路遗留问题。
3.督促签订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四方协议,并到省能源局汇报争取国家支持。
4.继续跟踪襄荆宜高铁项目。
参加会议:张松林、彭华、陈宝钧、陈爱国、张平,各股室负责人列席。
发:各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印发
2016年10月12日下午,局党组书记李宝云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成员邱传喜、严中山、魏建国参加会议,副调研员袁绪祥、张旭东,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吴燕列席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一、会议听取了局机关党委关于离退休党支部补交党费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机关党委要立即将补交的党费上交市直机关工委,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会议指出,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各支部要定期、足额开展党费收缴工作。
二、会议听取了局办公室关于建设汽车棚的汇报。会议同意建设汽车棚,要求办公室通过网上询价方式选择质优价实的厂家建设,同时做好工程预算、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和完工审计等各项工作。
三、会议听取了局内审组对局属单位内审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局内审组要将内审情况通报到各局属单位,各单位要按照内审通报要求抓紧整改,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制度建设健全。
一、讨论年度各类考核结果
局办公室同志汇报了年年度考核各类优秀局内民主推荐结
果,党组成员进行了讨论,结果如下:机关、登记中心、执法队年度考核优秀及获三等功、嘉奖奖励人员共名,其中优秀并获等功4人,分别为、、、;优秀并获嘉奖人,分别为、、、、、;获嘉奖人员人,分别为、、、。所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分别为,。会议责成局办公室对拟定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后按要求上报。会议还要求,今后年度考核各类优秀推荐评选工作,要把名
额和单位对应起来,由主管领导牵头分管部门结合职工个人的德能勤绩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荐出人选,报党组会讨论。会议还研究了分局领导班子年年度考核及年工作会议问题。会议初步定于召开分局年工作会议,并对分局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会议责成纪检组长张桂玲与市局人事处联系班子考核事宜。
二、关于有关事宜
办公室主任汇报了办公楼装修改造有关费用问题。按照区政府
三、讨论于项目调整事宜
汇报了事宜。会议同意按照日分局专题会议纪要
对上述两个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预算方案进行调整变更。在变更调整和实施过程中,要始终注意变更手续要完备、变更讨论过程有完备的会议纪要、合同完整、施工单位选择坚持招投标原则。会议要求,今后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要紧盯工期和预算,工序简单工作尽量吸收当地农民参与,尽量把更多实惠让给当地农民。
出席:
列席:
记录
主送: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抄送:各基层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年月日印发
10月17日下午,局党组书记胡竹林主持召开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党组副书记、局长刘华明和在家的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局领导和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会议观看了《家财莫为子孙谋》等警示教育片,传达了市委有关文件及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精神。会上,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新平,副调研员刘晓华及投资促进科科长刘孟强、政策法规科副科长陈兰作了学习发言,党组书记胡竹林,党组副书记、局长刘华明作了讲话,其他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分别作了书面发言。最后,局党组研究了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等事宜。
局党组书记胡竹林同志强调,全局要深刻认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意义,准确把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扎扎实实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紧密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多措并举,主动作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一是抓学习。
坚持把抓好学习教育摆上议事日程,始终做到“三个结合”。
即: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相结合,坚持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贯穿在学习教育的全过程,让普通百姓明显感知到发生在身边的实实在在的变化,以实际行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与开展“三送”工作相结合,坚持以“三送”为载体,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作为面对面倾听群众意见建议的过程,了解基层群众和企业需求期盼的过程,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让广大群众、基层企业得到更多实惠的过程。与推进目标任务完成相结合,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促进全市商务事业发展、奋力冲刺年度工作任务相结合,以学习教育促工作推进,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商务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转作风。
当前,根据社会各界对市委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其中涉及我局工作职能的就有8个方面18条意见建议。为此,要自觉做到“三个到位”。
即:领导重视到位。局领导带头,科级领导全员参与,自觉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边落实,认真解决“四风”问题。责任分工到位。按照局制定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意见建议整改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意识,细化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到位。
一方面,切实改进自身作风,广泛开展公开承诺践诺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建立台账和销号机制,承诺解决时限,并及时予以反馈。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不拖、不等、不靠,立说立改;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抓紧调查研究,限期整改;对因客观条件限制而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主动向群众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靠单个科(室)难以解决的问题,加强工作协调,确保意见建议都能得到有效的整改和落实。
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刘华明同志强调,要按照市委的要求抓好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的讲话。特别在执行八项规定上要态度坚决,严格要求自己。要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切实做到清正廉洁,坚决抵制“四风”。
当前主要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中国光彩事业赣州行”有关准备工作;
二是围绕经济形势分析会,切实找出破解难题的办法;
三是各科室和分管领导要按年度任务,认真梳理,强化责任,确保完成;
四是进一步跟进省商务厅战略合作框架的落实;五是加强与省厅的沟通对接和重大项目的调度。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关于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的意见》(渝委宣〔2012〕22号)要求,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和市委、市府有关会议精神,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各项工作的时候。
204月6-7日,局党组在南川天星酒店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在家局领导和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健康同志主持。
会议内容:一是全文学习德江书记3月15日、19日讲话和3月23日市委会精神;
二是学习奇帆市长3月16日讲话精神;
三是学习学普副市长3月28日讲话精神;
四是传达学习市委和国家安监总局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审定局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及安监系统“树立人民公仆强烈意识、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主题实践活动方案;
五是安排部署当前工作。
会议还对学习领会上述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强调:近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领会吃透文件精神,用“八步工作法”指导工作,用学普副市长强调的“四个结合”推进各项工作;必须统一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
当前,一是要尽快启动打非治违,这是今年的牵头工作,要集中开好三个现场会,从4月20号开始,局领导要分工走访42个区县;
二是由三处牵头继续做好重点项目推进工作;
三是联系区县的“两联一蹲”人员要尽快熟悉当地情况,做到心中有底,科学检查督导工作;
四是一、三、四处和职健处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处室要守住各自阵地,坚决堵住隐患源头;
五是继续抓好廉政建设,落实阳光工程。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把好关,确保今年“三公”经费零增长;由机关党委牵头,清理重大危险源,抓住源头,“安装”防火墙,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结合“人民公仆、忠诚卫士”主题活动,整体扎实推进,实事求是,创先评优决不允许搞轮流转的虚动作。抓好信访稳定,做好重点人员的排查、预防和干部职工的解压工作。
会议认为:当前的重点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领会全国“两会”文件精神,使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抓好领导讲话精神的传达落实,让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坚定,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支持德江书记工作;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干一项成一项,力求当期可承受、未来可持续。保持经济、社会、安全三个稳定,防控重特大事故;坚持一岗双责,抓好本单位工作,管好自己的人,做好重点人员排查工作,制订好预案;确保两个重大节点(党的和市四次党代会)不出重大责任事故。
7月1日下午,局党组书记李宝云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成员丁祖怀、邱传喜、魏建国参加会议,副调研员袁绪祥、张旭东,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吴燕列席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一、会议听取了人事教育科关于选拔地方煤矿科技中心副主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扩大参加谈话推荐人员范围谈话情况的汇报。会议同意按照谈话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继续按程序办理干部提拔任用手续
。二、会议同意从局属事业单位选调部分职工到局机关挂职锻炼,挂职期限为一年。会议要求人事教育科按照程序上报市委组织部拟选拔挂职请示。
三、会议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安排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按照市委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结合“三定”方案,撤销局机关原设立的“副总工程师”岗位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原设立的“党支部书记”岗位。
四、会议对目标考核奖发放工作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度目标考核奖发放范围为局机关全体人员及局聘用人员,具体数额根据市目标办确定等次全额发放。局属各单位根据实际,结合20财务情况,拿出方案报局党组研究后确定。
x月x日上午,局党组书记胡竹林主持召开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党组副书记、局长刘华明和在家的党组成员参加会议,不是党组成员的局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全省商务局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讨论了今年局机关党建工作。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一)省委、政府主要领导在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x月x日,省委召开全体(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强卫书记、鹿心社省长分别作重要讲话。
强卫指出,江西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正处在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关键阶段,处在加速发展的爬坡期、全面小康的攻坚期、生态建设的提升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不发展不行,发展慢了也不行,发展不好更不行。必须要紧紧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切实抓好民生这个第一大事,自觉落实稳定这个第一责任,不断强化改革这个第一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奋力迈出“发展提升、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新步伐,努力争创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新辉煌。
强卫强调,要以做大总量、提升质量为主要任务,创出发展升级新天地。一是要推动产业升级,增强经济发展竞争力;二是要促进开放升级,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要进一步重视非公经济发展,着力支持本土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放手发展、做大做强;三是要深化创新升级,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四是要推动区域升级,增强经济发展支撑力。要树立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江西绿色品牌、坚持绿色工业、丰富绿色产品、促进绿色消费,大力发展以生态农业、绿色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要内容的绿色产业体系。
强卫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根本准则,展现实干兴赣新作为。
鹿心社指出,全省要按照“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方针,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抓好产业发展,夯实经济增长基础;二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投资稳定增长;三是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四是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着力培育经济增长点;五是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六是以净空、净水、净土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七是加强财税金融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八是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讲话精神
x月x日,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调度下半年经济工作,史文清书记、冷新生市长分别作重要讲话。
史文清强调指出,一要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二要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形势和赣州发展态势。从国际看,世界经济继续在调整中艰难复苏,潜在风险仍未消除;从国内看,我国经济进入转型换挡期,正经历从高速增长转为平衡增长,从规模扩张转为质量效益发展的深度调整阶段;从赣州自身看,在宏观经济增长总体放缓形势下,仍保持稳中趋快态势,同时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三要全力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各项工作。
第一,紧扣发展升级,进一步促进经济加速和转型,支撑起与赣北遥相呼应的.发展格局。一是以培育优强工业为发展升级的火车头;二是以壮大现代服务业为发展升级的突破口;三是以创新驱动作为发展升级的加速器;四是以扩大开放作为发展升级的重要途径;五是以完备的基础设施和承载平台作为发展升级的强力支撑。
第二,紧扣小康提速,扎扎实实提升民生幸福,努力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是抓紧解决突出民生问题;二是花大气力促进扶贫攻坚;三是以城镇化加快全面小康;四是着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速度与质量。第三,紧扣绿色崛起,构筑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争当建设僵生态文明示范省的排头兵。一是在生态与产业融合发展上走在前列;二是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上走在前列;三是在保障生态安全上走在前列。
第四,紧扣实干兴赣,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状态和作风,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冷新生指出,要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深入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特别是文清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千方百计促进振兴发展提速提质提效。
一要深入抓好《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
二要着力推动产业升级、做大做强;
三要加大力度推进新型城镇化;四要集中精力招大引强;五要更加注重改善民生。
二、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商务局长工作会议精神。
x月x日,省商务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商务局长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和省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分析总结上半年商务运行情况,部署下半年全省商务工作。王水平厅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三、会议研究讨论了今年局机关党建工作。
20xx年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一是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中先行一步,边学边改;
三是围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推进“争五型、创红旗”活动;
四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三治三提”(治庸治懒治散,提速提质提效)活动;
五是抓好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三送三比三看”活动;
六是围绕加快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搞好“建新功、作贡献”活动;
七是倡导“五讲五风五型”(讲政治,抓党风,做革命意志坚定型干部;讲学习,抓学风,做学习型干部;讲勤政,抓作风,做务实型干部;讲效率,抓文风、会风,做节约型干部;讲友谊,抓行风,做团结型干部),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
八是做好“一个营造、两个构建”(营造一个政治合格、奋发向上的思想氛围;构建一个以人为本、规范高效、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构建一个和谐、优美、舒心的工作环境)工作,扎实搞好“创建和谐机关”活动;
九是积极主动做好离退休老同志工作。
党组工作制度
一、主要任务:一是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指示和国家的法律、法令;二是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和管理干部;四是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五是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六是领导本部门的思想作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熔剂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二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三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五是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三、基本方法:一是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集中精力议大事、抓大事;二是坚持通盘筹划而又抓主要矛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三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四是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方法的转变。
四、议事范围: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委的主张、意图的.贯彻落实;重要的工作规划和工作部署;干部的教育、推荐、任免、奖惩等管理;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本单位重大建设项目的审议;事关全局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等。实行集体议事的会议制度;坚持重大问题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实行重要问题例行研究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突发性问题临时处置制度。
新版《党组工作条例》(全文)
新版的《党组工作条例》,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作出了全面规范,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条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二章设立
第五条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
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
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第六条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
已设立党组的有关组织,因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等确需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新成立的有关组织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设立党组的决定,也可以由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决定。
有关组织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区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撤销党组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及时作出决定。
第七条党组设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或者由上级领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可以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国有企业党组书记根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形式确定,建立董事会的一般由董事长兼任,未建立董事会的一般与总经理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员领导人员和纪检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担任。
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第八条党组成员除应当具备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设立党组的,其下级单位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分党组成员由其上级单位党组决定。企业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十条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党组应当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十三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党组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十五条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党组,可以讨论决定本系统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单位党组,可以领导分党组的工作。
国有企业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相一致,并与公司章程相衔接。经营管理方面事项一般按照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决定,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经党组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政府机关党组、政协机关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应当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的领导。
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除接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外,还应当向本系统上级单位党组或者本级地方党委请示报告党的工作。
第十七条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
党组书记空缺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定党组副书记或者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党组日常工作。
第四章组织原则
第十八条党组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党组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党组每年至少作1次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以及上级单位党组某项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
第二十条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第二十一条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党组成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党组决定精神。
第五章议事决策
第二十三条党组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党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其工作规则中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议事内容目录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第二十五条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第二十六条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可以派员列席党组会议。
第二十七条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
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二十八条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党组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和反馈机制,确保党组决策落实。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建立党组书记述职制度。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党组书记报告履职情况。
建立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考核应当每年开展1次,可以与党组工作报告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结合开展。
党组及其成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应当自觉接受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和党员定期评议内容。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
(二)因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
(四)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
(五)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
(八)对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负有责任的。
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党组成员在讨论决定有关事项时,对重大失误决策明确持不赞成态度或者保留意见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党组成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章国家工作部门党委
第三十二条本章所称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指根据党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批准设立,不同于由选举产生的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在以下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中,可以设立党委:
(一)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
(三)金融监管机构;
(四)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党委的其他单位。
党委的设立和撤销,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委,负责审批下属单位党委的设立和撤销。
党委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工作机构,负责党委日常工作。
第三十五条党委设立和撤销的具体程序、委员配备、组织原则、议事决策和责任追究等有关事宜,按照本条例关于党组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党组(党委)应当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则。
第三十七条党组(党委)制定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应当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报送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6月1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组(党委)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公司全体党员同志们:
在公司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创建集团公司优势骨干企业的进程中,我们迎来了中国共产党建党94周年。在此,公司党委向全体共产党员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悠悠岁月铭记着共产党人的奋斗足迹,光辉历史镌刻着革命先烈的不朽功绩,为了一个共同的承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不同时期,广大党员在党的领导下,披肝沥胆、呕心沥血,攻坚克难、无私奉献,留下了彪炳史册的功勋。90多年波澜壮阔,90余载风雨历程。
在公司发展进程中,全体党员同志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全心全力投入到公司发展中来。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体党员不忘入党的铮铮誓言,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公司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党员同志们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团结广大职工群众,众志成城、建功立业。你们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20XX年是公司深入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水电五局建局61周年,希望全体党员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艰巨任务和光荣使命,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和群众意识,积极创先争优,为实现公司创建集团公司优势骨干企业的目标,奋力拼搏,开拓进取,向局庆61周年献礼!
祝公司全体党员节日愉快,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20XX年七一建党节慰问信
尊敬的各位党员同志们,节日好!
在这“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海子沟中心校党支委向您们致以节日祝贺,祝您们身体健康,生活幸福,万事如意!
在您们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海子沟的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学校管理工作的进步、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有你们辛勤的汗水和不可磨灭的贡献,老党员、老同志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功臣。你们艰苦奋斗在海子沟边缘山区的教学第一线,无私奉献,为祖国下一代和人民幸福,为提高海子沟教育教学质量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为学校发展献计出力,为此,我代表中心校党支委向全体党员,表示衷心地感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进行了六个月,但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意义重大,对基层工作产生了巨大动力,活动的开展转变了海子沟教育教学的新面貌,教师的敬业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工作作风转变了,学校的各项工作正在全面改进,学校管理工作正在走向日趋规范。成绩的取得归公于全体教师、党员的不懈努力,归公于学校领导们的精细化管理,只要我们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去对待我们的教学工作,那么,海子沟的教育教学质量在3—5年之内大幅提升。
同志们,海子沟的教育教学前景光明,但任务艰巨。中心校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践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按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教学岗位上,不懈努力,为推动我中心校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版第一章总则
县级以上人大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第九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大会机关党组、政府机关党组、政协机关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应当接受本级人大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的领导。
(1)党的委员会是由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党组则是由党的委员会决定。
(2)党的委员会可以批准接收党员,党组不能。
(3)党的委员会可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一般不能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4)党的委员会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而党组不能召开这些会议。
(5)党的委员会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领导关系,党组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指导关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构建和谐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开创我村党建工作新局面,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20xx年党组织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村建设的实际,以服务居民群众为重点,健全机制,强化功能,不断提高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村。
二、目标任务
村党的建设要努力实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2)党员干部队伍好。村工作者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工作机制好。村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村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完善。(4)工作业绩好。村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民政事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文化娱乐工作成绩再新台阶。(5)群众反映好。村群众和辖区单位村党组织的工作满意,村党组织得到村群众的拥护。围绕这一总体目标,今年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6)和谐村创建好。与共建单位一起继续做好和谐创建工作。
(一)切实加强村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和落实支部抓村的领导责任制。一是支部必须加强对村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二是要明确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典型,了解、反映和解决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明确职责分工,和做好各项工作的相互协调,工作人员的相互协作。通过加强村队伍的建设,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强、有奉献精神的村干部队伍。
(二)扎实有效地抓好村党员的教育管理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开展集体活动,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员意识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做好从村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至少发展2名党员。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党建工作机制
1、健全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村党组织的工作重心和村居委会的功能定位,建立村党组织领导、村负责、村协同、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好村党组织在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居民自治组织,实现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村党组织要支持和保障居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村居民自治组织要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
(四)不断强化村服务功能
1、健全完善村服务体系。首先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与劳动就业局建立长期的联系,积极推荐下岗和失业人员的就业。村成立便民服务站,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和“一门式服务”,不断提高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2、全面推进村各项事业。村党组织要组织居民群众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村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居民对村的认同感、归属感。
三、重点工作
(二)农村低保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村通过各种渠道来宣传国家的农村居民低保政策,宣传低保政策,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信息,坚持全程实行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全面开展农村居民医保工作。为了贯彻十八大以民为本的思想,村大规模的宣传声势,主动提供代收代缴优质服务等多种形式,将惠民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和每一位居民。
(四)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综合治理工作,打造“平安村”。把综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村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力度,抓好村调解规范化建设。
(五)开展优质服务,抓好计生服务工作。加大计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计生工作稳步前进。
(六)与城管分局联动,抓好辖区的卫生整治工作。
(七)继续做好和谐村创建工作,与共建单位一起为争创和谐村达标单位不懈努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村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方密切配合,形成共建合力。各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保证工作顺利推进。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村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党建”的浓厚氛围。通过宣传橱窗、标语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其参与村党建活动的积极性。
(三)以各种活动为载体,促进村和谐发展。组织广大居民参与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发扬村文化资源优势,引导更多的村居民参与村文化建设。
(四)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创新。认真研究村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村党建工作的规律,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总结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不断创新村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
总之,20xx年村党建工作要按照镇党委工作部署,结合我村的工作实际,在党建工作上注重建组织、强队伍、担责任,为广大居民办实事、做服务、作贡献,为推动村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指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并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完善各项制度,狠抓责任落实,严格党内生活,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通知要求,现将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关党组织设置情况。
我办现有正式党员12人(其中:在职11人;退休1人),成立机关党支部一个,书记1人,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3人。党组成员3人,一正两副。
二、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1、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我办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抓部署、抓安排、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一是高度重视,坚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3月份我办对全年党建工作认真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支部党建工作职责。二是经常召开支部会,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同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未有总结,完成党报党刊和其他学习资料的征订任务。四是把加强学习作为推动党建工作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我们不断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制度,重大专题调研等制度。广泛开展内部交流,推动学习活动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载体,扎实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组织的创新能力和服务大局的能力。五是机关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情况。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制落实了关于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入的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
2、党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决策水平。狠抓“两个学习”,提高班子素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业务知识学习。每个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学习,班子成员的专业素质和领导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很快适应了自己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为迅速打开全办工作新局面奠定了素质基础。
4、营造内部和谐,激发拼搏热情。一是对办党组班子成员科学进行分工。党组班子成员分工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全办各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因此办党组把其作为首要大事来抓,对班子成员分管的机关科室进行了合理调整,确定每位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二是对重要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对于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要事项等,都能做到事先征求每位班子成员直至业务科室意见,然后交由党组会研究决定;对于一些紧急工作和应急事项,能够与有关领导商议后再做决策。同时还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相信同志,适度放权,对属于其负责的工作,让他们放手大胆地去做,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能。
州党委组织部:
根据州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组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巴党组通字〔2015〕80号),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通过认真梳理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基本情况
巴州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2年3月28日。2006年8月30日,在原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12月,调整自治区地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由垂直管理改为地方管理。2002年4月15日,州党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成立巴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的批复》(巴党组通字〔2002〕34号),成立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2007年11月16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印发《关于张万亮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新食药监党〔2007〕64号)。2010年4月16日,州党委印发《关于常雪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巴党干字〔2010〕41号)。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一直保持5名;2013年8月20日,州党委印发《关于钟振胜同志免职的通知》(巴党干字〔2013〕122号),党组成员减少至4名;2015年12月7日,州党委印发《关于州档案局等部门单位成立、撤销党组及部分党组设定、变更成员职数的通知》(巴党委字〔2015〕46号),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确定为5名。
经查,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无设立范围、审批主体不规范的已建党组,下属事业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支队、食品药品检验所均未设立分党组。本级党组书记、行政正职分设,党组成员任职条件和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党组成员基本情况
(一)党组书记。胡久斌,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安徽庐江人,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二)党组副书记。吾买尔江木沙,男,维吾尔族,1964年9月出生,新疆库尔勒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三)党组成员。刘泽生,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河北清苑人,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专科学历。现任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四)党组成员。常雪林,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江苏泗洪人,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专科学历。现任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三、党组工作规则制订情况
2008年9月25日,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印发《党组工作制度》(巴食药监党发〔2008〕78号),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准则,党组成员职责,主要任务,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会议制度,工作纪律等方面内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明显,始终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规矩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凡“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在集思广益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作出决策。作出决策后,能够雷厉风行、不折不扣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得到全局上下信赖与拥护。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于2015年6月11日起施行。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及时启动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工作,确定党组书记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对党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出全面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2015年12月11日,经第23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已报州党委组织部审核(巴食药监函〔2015〕59号),待批准后施行。
四、下一步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大。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现有成员4名,其中1名作为“访惠聚”工作组组长长期住村工作。上述情况既不符合《条例》规定,也难以适应当前极端重要紧迫的任务和形势。鉴于此,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拟:(1)推荐本单位符合任职条件的同志担任党组成员。(2)根据《条例》第七条规定,推荐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