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7月起将全面实施
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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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这些精神类药品进出口应取得准许证
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自7月1日起,而马多复方制剂、依他佐辛、呲仑帕奈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未取得相应品种定点生产资格和生产需用计划的企业不得生产,进出口曲马多复方制剂、依他佐辛和此仑帕奈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取得进出口准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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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7月1日起实施海关税则本国子目注释调整
6月28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公告2023年第76号,根据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术语和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7年调整部分)》(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6号附件1)中,小轿车和越野车归类应满足的技术特性要求调整如下:
归入税则号列8703.2361项下的小轿车,应满足2022年新标准中“4.1.1轿车”项下“a)”“b)”、注1至注3的技术特性要求。
归入税则号列8703.2362项下的越野车,应满足2022年新标准中“4.1.3越野乘用车”项下“a)”“b)”“c)”“d)”、注1的技术特性要求。
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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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中国与哥斯达黎加AEO互认7月起实施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2023年1月,中国与哥斯达黎加两国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海关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哥斯达黎加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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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进一步规范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管理
6月29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了2023年第7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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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7月起执行香港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
2023年6月9日,为促进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9号附件1中《协调制度》编码0902.30的原产地标准修订为“(1)从茶叶加工。主要制作工序为发酵、揉捻、干燥、调和;或(2)区域价值成分按扣减法计算40%或按累加法计算30%”。
经修订的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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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率先在这些城市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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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下调这几类货物收费标准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进入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外贸3类、6.1类危险货物以及冷藏货物按照以下标准收取:
一、3类、6.1类危险货物:
1.客户提/送重箱所产生的港口作业包干费以及库场使用费按照原收费标准的80%计收;
二、冷藏货物:
客户提/送重箱所产生的港口作业包干费以及库场使用费按照原收费标准的80%计收。